(轉自原Blog)   我很想陷入自怨自艾的情緒中、說自己一事無成、什麼事都做不好、諸如此類的話。哪,我可以說上一大串,只是我在想我到底該不該這麼做。   理所當然,那樣自怨自艾的情緒會讓我心情不好,這可不是好事;但是不自責一番又會有罪惡感。   這麼說吧,人有時會去做一些無助於現況的自殘舉動──不是發洩,只是為了紓發罪惡感。我想,或許是因為這些自殘行為(不管是思想上或是實際行動)在某種程度上是「懲罰」了自己,讓自己感到痛苦,於是會有一種渺茫的感覺好像已經贖了罪(別理會這麼宗教用語的詞)。   自殘有很多種原因,這裡說罪惡感只是其中一種而已,不是全部。   割傷自己、亂剪頭髮、搥牆或門板、奮力運動到筋疲力竭,或是上面說的,花很多時間在心底責罵自己、用各種想得到的事情證明自己沒用或懦弱、任由憤怒哀傷自責等負面情緒逼迫自己等等。(當然,同樣的行為可能有不同意義,像是割傷自己可能是「我做給你看!」的賭氣,運動可能只是發洩。所以別反駁我說得太篤定,因為我只是提出某種可能性。)   上面說的,很多我都做過。(茶)   不過我沒割傷自己過,因為傷口處理很麻煩,我懶得照顧。頭髮我剪過,不過反正都很長又長得快,怎麼剪都看不出來──我可是會考慮後果的。我也沒搥牆或門板,而是一拳打向地板,結果因為太痛(有興趣可以試試),我忙著想自己真是做了件蠢事,就把原來的事情給拋開了。至於運動,我傾向使用肌力、能在短時間內大量消耗體力(而不是慢跑之類慢慢消耗)的運動,像是伏地挺身、仰臥起坐、倒立之類的動作。當癱在地上滿臉脹紅時,事情也顯得輕飄飄又不重要了。   至於思想上的懲罰,這正是我剛剛在想要不要去做的事。我可以自責我學得太少、學得不夠、學得不如別人,我可以自責我太過墮落、浪費太多時間在課外的興趣與閱讀,我可以自責太多東西,因為我已經習慣自責。   有一種人在做錯事情後,看起來毫不在意又欠扁,但心裡極度自責自虐很痛苦,那就是我。至少以前是。我會在做錯事後,至少連續一個星期看到對方都像被針扎到一樣──扎到哪裡,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什麼叫心痛,但我知道有一種近似於刺痛的感覺在我意識到對方、碰觸到類似狀況或詞語時產生。久了,那種感覺轉為悶痛,你已經不知道痛點是什麼了,也不會像被針扎到一樣,你只知道有一種很難受的感覺擴散開來。有沒有見到對方、有沒有遇到類似狀況已經不重要,因為那種感覺愈埋愈深,已經成為你的一部份。於是你會感到早上起來時有種無力、挫敗感,處理日常事務時總覺得自己做過某件很糟糕、害到人的事,睡前很想把一種難受、覺得自己是廢物的感覺拋開──但可能要想很久,才知道這種感覺來自於哪件事情。   這種感覺久了當然會消失,但是在一定的時間內不會,就算是碰到大好的事情也不會。好比今天有人送我一個想要很久的名家造形鐘、送我一把漂亮的折疊刀、送我一套書,我當然很高興。但是轉個頭想到不久前做錯的事,我會為我剛剛竟然感到愉快而自責,我會不能原諒自己。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這是一種「懲罰」。直到近一、兩年,我才意識到這種「不允許自己感到愉快」的自虐式逼迫,很可能是為了彌補一些罪惡感,畢竟這種贖罪方式對實際狀況完全沒有幫助,真正影響到的人只有我自己。我不會再去多道幾次歉,若對方是特殊人物,我甚至外表看起來像是沒這回事。接著我就會在心底咒罵自己,去打地板或是做其他的事情。   這是一種會被我稱作幼稚的行為──非理性可以解釋的東西都被我稱作幼稚。於是我漸漸學會拋開負面情緒。因為我沒必要在「對事情沒有任何幫助」的情況下自殘。   但是那不容易。十幾年養成的贖罪方式(我不說「消除」罪惡感,因為事實上只有加深)、十幾年養成的思考模式,很難說改就改。不過我的確有在改了。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我在考慮要不要陷入「我真沒用」、「我是廢物」的自怨自艾情緒中。   不過不管怎麼說,我還是忍不住覺得我──換個中性一點的詞好了──很糟糕。至少現在我想得到的事情似乎都顯示我很糟糕。 --   換另一個傷口在劇烈發癢了。感謝老天,它要好了。晚上睡覺得包起來,以免我抓到自己痛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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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alf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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