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文:閃亮標籤 [想法] — 以羅 @ 7:41 pm )


  有一個小孩很喜歡一隻狗,他總是拿著吃的東西給牠,逗牠玩,但是那隻狗總是對他不理不睬。某天,小孩照慣例拿了個肉包子給小狗,小狗異外溫馴地從他手中啣過,甚至還用鼻子輕輕碰了碰小孩的手、也搖了兩下尾巴。小孩驚喜萬分。

  耶?你以為我要說故事嗎?沒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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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想件很有趣的事,很早以前就這麼想了,但是升大二後因為身份而變得格外明顯。

  唔,我讀第一學府,我書卷,我雙修,我還做社團社長,同時幾乎又接任校友合唱的指揮(名義上)。不說身份的話,我很少拒絕別人希望我幫忙的工作,我脾氣不大,不冷漠,愛看書,有禮貌,(至少看起來)容易相處又有想法。

  別人會怎麼看這個人,別人會怎麼看我?鼻子摸都不用摸也猜得出來別人覺得我是怎樣的學生。

  好像很了不起是吧?如果這個人是別人,或許我會這麼覺得。
 
 
 
  不過我自卑。(茶)
  我在想,看到外面那麼多閃亮標籤後,有多少人會這樣想過我?
  想到這裡時我總有種惡作劇的快感。(?)
 
 
 
  如果我是開頭說的那個孩子,轉頭回家後,我就會開始懷疑那隻狗是不是只是特別喜歡吃肉包,或是我手上沾了牠喜歡的味道,或是牠搖尾巴是為了趕蚊子。我甚至會懷疑那不是同一隻狗。我會想盡一切可能,最後悲慘地下結論:喔不,牠還是很討厭我。

  有自信的人會自然散發一股迷人的氣質,我遇過幾個。我可以裝作我有自信,特別是當我身兼某種身份、代表某個團體時。因為那時我不是我自己,我是,呃,圖資系學生、推研社幹部、家中長女,S部部長,還有天曉得我代表哪些團體;總之不是我。既然不是我,我當然不用自卑。

  但是,小丑褪下了妝總是感到悲傷而不快樂──算了,我不要再引述這些奇怪的話了…Orz

  反正就是這樣。



  我對Atwood又興起了一陣熱愛讓我想重看《末世男女》,但是還有好多書也在排隊。

  當然,還有更多的報告和考試也在排隊,不過這個就不用提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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