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一項訊息讓我心情不怎麼好。我告訴自己:你不需要和別人比,這不是比賽,這沒意義。可是沒辦法,對不起,有時候你就是受不了在一些沒意義的東西上看見別人超過你。真的很沒意義,有多麼沒意義呢?就像有時坐在車上會數路邊有幾個藍色招牌一樣沒意義。

  喔,過去我和我妹常玩個無聊的遊戲。因為我們坐車時,總是一個左邊一個右邊,所以我們就比賽哪邊數到比較多檳榔攤。如果是選舉期,咱就一人選一個候選人,比看看誰選的人在路邊插了比較多旗子。我們還會玩別的,像是選一部作品,兩人輪流,比賽誰能說出比較多專有名詞或人名。好比選了哈利波特,我說葛萊芬多,她說史萊哲林,我說港口鑰,就這樣玩下去。這個遊戲的前身是說植物名稱或花名──總之就是限定一個範圍,誰先說不下去,誰就輸了。不過事實上我們很少真正玩完一次過。

  就像這麼無聊的遊戲一樣沒意義。好了,廢話完心情也好一點了,我想我今天大概過得太無聊了吧。我開始認真考慮帶筆電坐櫃台了。想我今天來學校的路上滿腦子是昨天推研聊天的內容,可是現在偷空溜上來了(明明中午就不是工作時間),一邊打字腦中一邊又空白著像什麼似的。


  昨晚聚餐扯到了莫言的檀香刑,我才想起似乎沒說過我曾看過一張照片──如果我說過請略過它,我懶得翻文──在國中年少輕狂時(?),每個班都配有一台電腦。學校的好意我們能體會,但是孩子要是聽話就不叫孩子了,所以班上人什麼網站都上。有一次幾個同學連上了一個放奇怪照片的網站,起了一陣騷動,幾個女孩子叫著「好噁心」要男孩子把視窗關掉。這時,當然是我湊上去的時候(喂),所以我看到了那張照片。

  照片不大,我也不是在寫故事,不會詳細描述它,但怕血腥的或可跳過。

  裡面有一個裸體的女人,一根削尖了的、直徑可能超過十五公分的長木棒從她下體插入(好吧,圖片的附註文字指明了是從陰部,不過反正我也看不出來),再從口中穿出。木棒尾端被敲入土中,她擺著半蹲般的姿勢,像烤肉串一樣被串在上頭。那是個外國女人,細皮嫩肉金頭髮,嘴巴大開著,染血的深紅色尖木棒從她口中穿出。那女人因為被丈夫捉姦而得如此下場。

  我沒受到什麼震撼,我的震撼大概在小時候看蠟像恐怖片時都用光了。但我想或許是這張照片讓我在看檀香刑時不像大多數喜愛它的讀者一樣感到痛楚。(我有說過檀香刑這名字好聽嗎?書中這麼說過,而我忍不住點頭。這真是個好聽的名字。)檀香刑這本書讓我印象深刻的不是刑罰也不是痛,就像大逃殺我也看不到什麼人性黑暗面;檀香刑讓我記得的是角色和他們說話的語言。瘋狂的、歡愉的、自我作賤的、驕傲的,還有那些我忘了的。

  喔,得回去坐櫃台了,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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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