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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法想像身為人類怎麼能對另一個人類下跪。
幸而這個時代已經不興這套了,下跪似乎是電視中才看得到的東西。
--(以上和以下完全不相關)
上學期末,我從室友B處抓了一些Linkin Park的歌。我聽過他們的名字,又在閒聊時聽得室友B似乎很喜歡他們的歌,所以一時興起(或者說是因為好奇心)就請B傳給我聽聽。經過龜速傳完後,我戴上耳機,戒慎恐懼地(因為這不是我聽音樂的類型)按下播放。
然後我發現我喜歡他們的歌。Orz
這些歌都是會被我歸入「很吵的音樂」的類型。我一直都受不了噪音,這點我妹和我一樣──題外話一下,妹果然是個容易結仇的人,以後再說──正因為如此,類似這種「很吵的音樂」不會在我涉獵範圍之內,就像一個覺得女高音在鬼叫的人通常不會去聽歌劇一樣。(我承認以前我也覺得女高音在鬼叫)
所以為什麼會喜歡Linkin Park,我也不知道。唯一麻煩的是這些歌不能在客廳放,因為會吵到家人,只能在房間開。幸而我房間位於家中角落,障礙物又多,門一關外頭幾乎聽不見裡面在做什麼;又幸好之前把沒什麼人在聽的桌上型小音響搬到我房間,陽春喇叭和音響等級果然有差別,聽音樂已經變成回家的享受之一。
不過我持續聽久了耳朵一樣會痛,這就沒辦法了,反正我耳朵本來就不好。
有一天我大概會去看他們的歌詞吧。但我現在更想做的事是把金庸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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