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克氏的書當真爆血了,從研習營為蚊子抓狂起,我就預言總有一天我會把蚊子夾到內頁而爆血留屍在書上,現在,因為走在路上看書時發現右手停著一隻蚊子,左手拿著克氏《池邊的幻影》就砸下去。唔,真的爆血了。(野蚊子果然好打,和家蚊比起來毫無警覺性可言)

--
  昨天在集訓中心床上滾來滾去,把史蒂芬金的《惡夢工廠I》看完了。由於這是短篇小說集,史蒂芬金名牌幾乎是掛定了驚悚與恐怖小說,所以我很理所當然地會聯想到國內(似乎很盛行的)短篇驚悚小說──更正確地說,是極短篇驚悚小說。

  我知道這樣隨便地劃分不是好事,這麼說好了,「以我過去看過的部份來說」(這樣總不會偏頗了),這些短篇小說的模式大多很像。是那種你第一次看會被嚇到(說不定還會著迷),第二次看、第三次看、第N次看時,就會發現你很快能抓出作者寫這些小說的邏輯。

  換句話說,你就再也感受不到那種第一次被嚇到的感覺。

  讓我這麼說好了,就像是推理小說中的敘述性詭計短篇一樣(讓我解釋一下敘述性詭計,簡單來說,就是作者在文字上稍微玩弄一些技巧,讓讀者想錯方向。也可以說是一種以並未真正騙人為基礎的謊話技巧)──事實上,我所指的那些短篇驚悚十有八九玩的都是這一招,只是作者們或許並不知道這種技巧已經可以擴充並延伸成為推理小說中的一種奇妙類型,那是種若非讓人嘆為觀止,就是一不小心就會讓讀者想撕書的方式。

  雖然讀過這類短篇驚悚的人或許知道我在說什麼,只是我想我還是說得太模糊,所以讓我隨便舉個極短的例子好了(我不想用這種廢文佔版面......):
--
『  她墊起腳,從門後拿下圍裙穿在身上,雙手繞到頸後攏起頭髮綁了起來,再將圍裙在身後綁了一個鬆鬆的蝴蝶結。她轉開收音機,隨著音樂哼起那首老歌,嘴角拉起一抹幸福的微笑──晚餐時間快到了,她將擺好一桌豐富的美食,再與友人快樂消磨一個晚上。
  冰箱裡一片雜亂,撇了撇嘴角,她想著晚點得把廚房整個清理過才是,隨後取出需要使用的食材,在流理台邊擺開一串花花綠綠瓶瓶罐罐。她用沉重的菜刀處理大塊的肉類,同時放了兩、三鍋水到瓦斯爐上燒著。洗菜、挑菜、切菜,零零總總地處理著準備熬湯的材料。喏,湯總是比較花時間的,得先處理,其他料理就簡單多了。
  友人是刻意來陪她的,因為她先生老是不在家,她愈來愈鬱鬱寡歡,朋友們決定替她消解憂煩。「工作嘛,你們知道的,他很忙。」她總是說這些話,但是她知道她先生到底上哪去了,她知道了很久,只是她不願爭吵,所以她永遠等他回來。「總是這樣的,男人玩膩了就會回家。」她看著鏡子笑著安慰自己。
  湯滾了,她拿起杓子嚐味道,滿意地笑了笑就把鍋蓋蓋上,轉成小火,回頭處理其他料理。現在開始炒菜時間也差不多了。事實上,是有些趕,或許廚房得等晚上或明天再收拾了。
  半個小時後,三兩好友按了門鈴,她連忙擦乾雙手跑去開門。「坐一下,」她說,「我才剛炒好菜,等我端出來。」朋友們笑著要她別忙,轉身拿出個蛋糕說要給她驚喜。「你最喜歡的黑森林蛋糕喔!」她們笑著說。
  她眼中閃過歡樂的光芒,高興地笑著接過來,準備先放到一旁,待飯後再一起好好品嚐。她從雜亂的流理台上清出一塊空位先放著,再連忙把菜給端出去,跑了兩三趟,全部擺置完後,她才想到該回來將蛋糕放到冰箱。
  廚房真是亂成一團,她可不讓她朋友進來。用食指勾起蛋糕上的蝴蝶結,打開冰箱,一旋身便輕巧地把蛋糕放了進去。沒想到一不小心把裡頭的東西給碰掉了。
  嘖了一聲,她彎腰撿起那顆眼珠放回冰箱。她丈夫漂亮的眼珠。啊,反正他剩下的肢體也不多了,人類的肉還真難處理,比豬肉難多了。她對那顆殘餘驚慌表情的頭笑了笑,伸手順了順他的頭髮,然後關上冰箱門。
  吃晚飯的時間到了。』

--
  就是這樣的東西(不知不覺竟然還是寫了那麼長),對於習慣這類極短篇小說的人來說,這是老套到極致的一種故事:妻子殺了外遇的丈夫再煮了當料理。光是這個我就看過至少四、五篇,當然,這還有很多變化,不過我就不說了。(既然是自己寫的東西,我實在忍不住批一下,一般女性應該是隨手煮飯隨手收,像女主角這樣,煮完飯就亂成一團的習性,實在不怎麼好。不過我懶得修了。)

  為什麼說它有敘述性詭計的味道?拿上面那篇為例(先別批它,我只是寫來舉例而已),作者早就應該說而沒說的,就是女角處理的食材與冰箱內容。作者把那些不正常的東西(人屍)當作日常事物而隨便略去,直到最後才說妻子拿來當食材的是丈夫的屍體。瞧,理論上沒有騙人沒錯,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那是「以並未真正騙人為基礎的謊話技巧」。如果運用得當(請先別管這篇例子),文筆熟練(...我說請先別管這篇例子),又遇上從未接觸此類型的讀者,結果往往是皆大歡喜,讀者驚喜與驚嚇交加,作者暗自偷笑得意。

  這種東西隨手可以寫上一大堆,通常不外乎分屍報復、鬼魂靈異之類的題材。太過濫行,以至於我早已對它們厭倦。即便真有人寫得好,你再看下去,十有八九若該作者的作品愈來愈多,你會喜歡的作品數量便愈來愈少。那好像是一種通則似地,同一個作者能玩出的變化就是不多。如果作者有他自己的風格便罷,但是在這種形式下,由於模式太過固定,所以實在難玩出花樣。(我想總有人能另闢蹊徑,但或許是我看的不多,追一個作者也追不久,所以我所看到的總是剛開始讓人驚喜,接下來就愈來愈僵化,或是水平極度不穩定。)

  這種東西愈玩只會愈窄,但是它是很好入門的模式,因為簡單,所以易學,只是要先抱好被某些讀者搖頭笑一笑丟一邊的心理準備。

  國內短篇驚悚還有什麼是夠特別,又能吸引讀者的呢?我不知道,因為膩了,所以很久沒再看這些東西了。前幾天會借史蒂芬金,純粹是覺得有名的作家應當看一看罷了。(說真的,對國中的我來說,克氏怎麼會被人稱呼為舉世聞名的作家我實在很難想像。我根本沒聽過她的名字啊(喂))我不會對史蒂芬金的東西著迷,但是他寫作能力和國內一些寫手相比的確純熟許多──說真的,看到一半,我就跳出讀者的角色了。國內寫手很多習於描寫小地方、小東西、小氣氛,對整個故事的文字駕馭能力便比不上真正作家了。因此,常常只能吸引小眾──雖然死忠,還是小眾──的讀者支持。

  嘖,瞧我有什麼立場道別人的是非。以上請當我作胡言亂語,若有惹人不高興的地方,請回頭看看上面那篇例子,笑一笑「也不過如此」就氣消了吧。(說真的,上面那篇例子還真把我整篇批過的所有錯誤全犯光了。)

--
  暑訓第四天,明天星期五後就可以休息一個週末。右腳起水泡,左腳小腿拉到,手上出現不明瘀傷。其實我還頂享受全身肌肉酸痛的感覺,除了這會讓我有些行動不便、起床時全身喀啦喀拉響之外。X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