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文:板友盃排球賽(與我的弱點?) [想法, 記事] — 以羅 @ 10:43 pm )


  板中校友盃排球賽,原本這週沒打算回家的,臨時想去幫忙,所以還是回家了。

  有多臨時呢?星期五下午五點鐘打工完才決定的,五點半就離開宿舍了。幫什麼忙呢?呃,當然還是司儀,負責講「大會報告」。我也沒什麼忙好幫的。

  從去年到今年,感覺大家的隊名愈取愈鮮了。「女大砲男放砲隊」、「能打進複賽就好」隊、「男未娶女未嫁隊」、「”XD”隊」、「火大了起來」隊,而且名字取得愈怪似乎打得愈後面,於是我只得很嚴肅地重複唸這些很搞笑的隊名,一直唸到決賽。(『你怎麼唸那些隊名唸得那麼冷靜啊?我們在下面聽得快笑死了…』高中同班同學如是說。)

  五點多結束後,七點又趕去合唱教學會議。十點回到家,有點累,星期一前還要弄出另一份圖資奇幻書展的文案(其實我根本不是系學會的,也不是工作人員)。



  「我的弱點就是,當事情只剩我能夠處理時,只要再加一點人情,我就會心軟/硬著頭皮接下來。」「哪,我可以甩頭走人,可是我不忍心。」

  之前說到合唱指揮時,本來要發又沒發的雜記前幾句話。很糟的弱點,光是這點就可以把我揮發殆盡,像乾死在車輪痕裡面的小魚。不同的是我就算變成乾,只要加水還是會膨回來活蹦亂跳,如此罷了。

  接著我就會不小心跳進另一條車輪痕裡讓自己再乾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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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關於維基(圖書館員與圖書館學) [記事] — 以羅 @ 8:44 am )


  好像有說過維基百科(wikipedia),不過沒有認真說過。這裡我也不打算認真說,因為要出門了。

  但是,Orz,維基上對圖書館員(圖書館管理員)那什麼解釋啊,一看就知道不是讀圖資的人寫的,或至少是剛開始讀圖資的人寫的,而且看那用詞,很可能還是大陸人寫的。我真是…Orz 假日我決定要來重寫這個條目,首先是先去圖書館借本圖書館學導論回來,因為大一時老師沒用課本,也不抄筆記。

  雖然這個條目比之前看到推理小說的條目好得多,但是仍然激起了我重寫的衝動。(我說過之前看到推理小說的條目時,腦袋裡某根筋啪吱一聲斷掉,結果花了四天重寫嗎?最後因為寫太多,乾脆光明正大地把條目移到正體中文下去了。)

  嘎,這什麼圖書館員的解釋?

  ….不,其實沒那麼糟,只是看到一塊漂亮的大蛋糕只被挖一小團鮮奶油出來展示時,那種奇妙的不服氣感。



  我想我得說明,以上都是情緒性詞句,我沒有冒犯的意味。要知道,批評總是比較容易。
  這樣子用兩行字解釋一個職業,或許沒什麼不好,因為會激起有在接觸的人的衝動。我想是個性問題,要我寫個什麼條目,我會拿來當報告寫,至少拿來當半個報告寫,查資料什麼是不能少的。

  圖書館學的條目也是一樣,雖然字很多。或許是兩岸的重點不同吧,可是如果有說到歷史延革,沒說圖書館學五律或是新五律仍讓我覺得好像少了什麼一般。雖然在學科上那並不重要,可是在精神上是很重要的(純粹我自己認為),那是圖書館(員)的基礎服務精神,其他東西很多都是方法,是實際應用。

  …還有,我覺得五律唸起來也很好玩。(踹)(其實我根本就不記得…)

  為了避免誤導,我得強調,圖書館學五律是個很舊的東西了。:p

  精神與技術應用,這兩種層面是不同的,都很重要,都該提到。雖然比例上我仍偏向技術應用應該多很多,但是即使只有五行字也罷,我仍覺得應該提一下。



  別認真看這篇,我會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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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翹了微乙買背包 [記事] — 以羅 @ 9:58 pm )


  我今天翹了微乙。

  喔,該死的。(抱歉)

  講這種話好像說今天我偷改考卷分數一樣讓我有罪惡感,即使我今天為了這個決定感到許久沒有出現的興奮之情。但是做是一回事,說出來又是另一回事。

  我不是因為不想上微乙而翹課──當然,有一小部份是;不過主因是我覺得翹了和去上課並沒有差別,老師說的我幾乎從沒聽懂過。直到現在我仍然覺得,到目前為止這學期的微乙我都是自修來的。

  老師的教學方式和我磁場不合,雖然每次看到老師和他衣服上的粉筆灰總是很有親切感,但是無法理解並不是多一些親切感就能改善的。幸好我有微乙助教群可以問,幸好我有同學去年的課本(因為,老實說,現用的課本我也看不懂。同學的課本雖然很白,但是內容好理解太多了)。

  而今日我的精神狀況不佳,處於精神好但隨時睡著的狀態。去上微乙只會更聽不懂,更讓我不舒服,更耗精神因而更想睡。兩相考慮之下,回宿舍補眠顯然是個更符合經濟效益的好主意,因為反正上了課回來還是從頭來過。於是我決定翹課。

  ……說了一長串,回到翹課兩個字還是很有罪惡感啊…(抱頭)

  anyway, 陰錯陽差之下,我逛到學校對面買了新背包──能撐重不會破、防水、容量大口袋多──來替換掉這學期被原文書的精裝邊給磨破了的舊背包。我有針,而如果我有黑線,我會把它補起來;但是我手邊只有拿來縫烏龜布偶(*注)用的咖啡色線。再加上這個會漏水的舊背包實在不適合喜歡淋雨的主人,所以我決定放棄它了。

  花了錢,罪惡感更重了…Orz

  結果很高興地帶著新背包回宿舍,很高興地又翻出Synesthesia參考書籍寫雜記,寫完從八點出去散步到九點才回來洗澡。我好混,好混啊…(倒)



注:烏龜布偶:預備送友人的玩偶(小烏,就是你的XD),不過預計到寒假才會開始有進度。(踹)
  我好像只要送一個朋友禮物,接著就會一串地送給相同範圍內的朋友,雖然相隔很可能是幾年。
  柚子要布偶嗎?(毆飛)(別理我,我神智不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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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Synesthesia 與 X-men 中的 Mutant [想法] — 以羅 @ 7:38 pm )


  之前普心報告,我選了Synesthesia作我的題目。這份作業其實很自由,老師只希望大家能對日常生活中感到困惑的現象提出疑問並找答案,而我是選我想做的議題罷了,這是從課本上一個小角落看來的詞:Synesthesia。

  什麼是Synesthesia呢?簡單來說,就是當我接收到一種感覺刺激時,會同時激發另外一種特定的感覺。好比說,我聽到音樂時眼前會看到顏色。人類一切感官都可能互相結合而形成Synesthesia,嗅覺、視覺、味覺、觸覺、聽覺等等,已知有一百多種。在已知的Synesthesia中,比例最高的是看到文字的同時會看到顏色(字色);也就是當一般人看到的只是簡單的白紙黑字時,這種Synesthete會看到各種不同顏色的字,並且字和顏色間是對應好的,像是R是綠色,A是藍色,或是其他說不出名字的顏色。

  Synesthesia不是今天的重點,重點是我在做這份報告時,實在忍不住驚訝它和X-men中的Mutant(變種人)有多麼相似。

  1. Synaesthesia is involuntary but elicited:
  原發性Synaesthesia是一種近似於天賦的能力,它不受意識控制,也不能隨意屏棄。Synaesthetes不能自行決定「喔,我不想要這種能力!」便去除它,就像一個人不能決定他不要視力,除非他把自己弄瞎。同樣地,Synaesthesia也不能由自主意志來操控其所擁有的能力內涵。一個會在看文字的同時看到顏色的人,他不能讓自己擁有本來所沒有的知覺結合能力,好比同時聽到聲音;他也不能讓固定看到的字色改變,像是把字母P在腦中的顏色從黃色變成紅色。


  上面是報告中的一小段,引用的原文是近代重開Synesthesia研究的開拓者R. E. Cytowic定下五個特質的第一點,不過這五個特質我並不全都認同就是了(搞不好只是我誤會他的意思,反正在這裡不是重點)。

  在寫上面那段時,我很努力地不要寫成Mutant的介紹──這感覺實在是太像了。

  Mutant,X-men中的變種人,擁有各種奇異的能力──或說是天賦。他們的能力大多在青春期被激發(這是目前我看到兩者間唯一不同的地方。Synesthesia絕大多數是天生的,雖然很多人直到青春期或以後才知道自己和其他人的確不同),他們不能控制自己得到的能力,不能說我不想要雷射眼而想要操控天氣的能力;當然他們也不能隨意將能力屏除,說不要就不要。

  Synesthesia和家族遺傳的相關性很高,常見Synesthesia家族出現;Mutant則被判斷是基因突變還是隱性基因什麼的(來源大多是父方)。

  看,他們都無法克制能力、無法決定能力,他們都和遺傳有密切相關,他們對當代人來說都還是一團謎。他們可能恐懼於自己的能力(Synesthesia有些與痛覺結合,有些與令人不舒服的無名顏色結合,有些則覺得自己看到或聽到了幻覺並認為自己瘋了),他們可能喜歡自己的能力(文獻中常提及以前有名的藝術家──詩人、畫家、音樂家或小說家──很可能是Synesthetes),但無論如何他們無法甩脫這些東西,喜不喜歡、是否造成痛苦都一樣。

  真要認真去討論它們本質上不同之處的話,Synesthesia近似於被動的接收方,Mutant的能力雖說是各式各樣沒有限制,但在電影中看到的,大多是可以展現出來的能力──穿牆、隔空移動物品、身體自動修復等等。Synesthesia的天賦則只有Synesthete才知道,外人只能靠他們的轉述才能得知那些能力的內容是什麼。

  如果在電影中,Synesthesia毫無疑問會是Mutant中的一支──不,搞不好是處於Mutant和Non-mutant的中介族群,因為他們的地位太曖昧了,似乎兩邊站都不是問題。

  在電影裡有太多驚人又迷人的特異能力,Synesthesia過於內化,比較起來實在不算什麼;但是在現代、在現實生活中,Synesthesia總是讓我覺得他們像是真實版的Mutant,那種每隔千萬年,生物體總要來上一次的跳躍式進化。

  雖然目前的研究結果,Syneshesia的來源沒那麼夢幻──這裡就不提了,打字好累。不過既然還沒人敢拍胸脯保證Synesthesia的原因從何而來,那麼報告之餘,偶爾幻想一番也頂有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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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慢跑與慢跑鞋 [記事] — 以羅 @ 8:05 am )


  昨晚八點多倒下去,午夜十二點醒來,接著晚上處於清醒狀態(我很想說我在看書,雖然這是事實,但在實際效率上要我這麼說實在很心虛)到四點四十五分,鞋子一穿就出去慢跑。

  慢跑。

  唔,聽起來還頂了不起的,凌晨四點多出去慢跑。不過事實上只是因為我忍受不了體力的衰退罷了。

  很快我發現,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雙鞋的緣故,我的脛骨下端極酸──並不是肌肉酸痛,因為我大約只跑了二十步就開始酸了。那是種酸到難以忍受的感覺。撐了七、八分鐘後,我停了下來,不是因為體力不行了,而是因為太酸而受不了了。

  這是雙新鞋子,當初買了也沒想到會拿來慢跑。就算有想到,因為我根本就篤定我是三分鐘熱度,要我去特地買雙慢跑鞋,還真不是普通地掙扎。

  換句話說,這是很普通的球鞋罷了(別和我計較鞋子的專有名詞,我不懂)。但是,因為以往也都是一雙球鞋跑天下,這次買鞋時也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隨意挑了一雙型還算合我意的便罷,也理所當然地認為它可以應付我會碰到的狀況。但是今天開始跑步後五分鐘,我開始感到我錯了;跑完後(事實上只過了二十分鐘),我徹底地感到我錯了。

  這雙鞋子不是設計不佳,就是根本不能拿來跑步。我幾乎不喘,心跳也沒加快太多,稍微流了一些汗,我只散步個五分鐘左右就差不多回復到未跑步前的狀態了──小腿也很快就不酸了,即使之前酸到我懷疑它會斷掉。依此我判斷這不是體能上的問題,因為我並沒有真正跑到步;而是新鞋子的問題。

  回來洗過澡,六點左右,我開始找慢跑鞋的資訊。哪,我是個窮學生,但是那股悶在心裡想跑步的慾望(?)讓我真的考慮起買雙慢跑鞋──我從來沒穿過這樣不能跑步的鞋子,真是一次感到不愉快的經驗。

  唔,其實兩天前我也跑過,同樣的狀況也出現了,只是我把它歸為體力太差所致(因此更加深我要把體力拉回來的想法)。但今天真的沒什麼跑到,兩對脛骨卻酸得像在尖叫抗議一般,這個實在不像是因為體力太差。

  但是,不管怎麼說還是很貴呀…Orz
  而且我有預感一開始花錢,我就會接著去買德文字典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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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潘妮洛普──Atwood [書籍] — 以羅 @ 6:27 pm )


  《潘妮洛普》,Atwood的這本神話改寫故事和她之前三本書的風格幾乎可說完全不同。

  這是《奧迪塞》裡的一個故事,潘妮洛普在神話中是一個忠誠的妻子,是美女海倫的表妹。她的丈夫,奧迪修斯,在為了搶回海倫而發起的特洛伊戰爭後就沒有回來(如果你記得那隻肚子裡藏著軍隊的木馬的話,那似乎正是奧迪修斯想出來的主意)。等丈夫等得望眼欲穿的潘妮洛普,在二十年後終於不得不在眾人的催促下答應改嫁他人,條件是那個人要能用他丈夫才拉得開的巨大神弓,射穿十二把戰斧,就像他丈夫曾做過的一樣。想當然爾,人們連弓都拉不開,更不用說射出箭了。

  就在此時,一個乞丐站出來,拉開弓,搭上箭,一箭就成功做到了潘妮洛普開下的條件。潘妮洛普仔細看了看這個又髒又臭的乞丐,發現這正是她失蹤了二十年的丈夫。故事到此告一段落。

  而Atwood改寫了這個神話,我說不上我是不是喜歡她的這本書。這本書的文字平實,故事簡單,少了一些她前三本書的魅力。不過從她以潘妮洛普為第一人稱的描述方式,以及她寫那十二個潘妮洛普心腹女僕的方法,仍然看得出Atwood的重心在哪。果不其然,看完書後我翻到前頭的序,Atwood自承這兩組人馬的確最常盤據著她的思緒。『因此,我決定來說說潘妮洛普和那十二名被吊死的女僕的故事。』

  潘妮洛普是個聰明的女人,Atwood書中不停地這樣說。從她的角度看外界的一切,帶著某種近乎天真的辛辣感(←誇張詞)──或許可以說這是Atwood常常不自覺透露出的筆調。《末世男女》的雪人,《使女的故事》的「我」,《盲眼刺客》的「我」和「她」。那不是諷刺,也不是故做天真,只是在說一件事而已,但那種味道卻是Atwood獨有的味道,就像卜洛克的書也會有卜洛克的味道,即使是完全不同的系列──雅賊、譚納、馬修史卡德都好──那種卜洛克的味道都一樣。

  要看這本書,可以先看Atwood自己寫的序,因為她大概談到了潘妮洛普的故事,也說到了她在這本小說裡視點轉換的架構,因而不至於摸不著頭腦、不知道現在狀況是如何。

  那十二名女僕在我的回憶中留下了較大的印象──嬌笑著、打鬧著,或是吊成一串十二個無生命的軀體晃盪著,或是陰魂不散地在陰間也要跟隨害死她們的奧迪修斯。這十二個女僕是悲劇人物,是潘妮洛普的心腹與安慰,是誤會與陰謀堆積下的忠誠犧牲者。

  ……狡滑的奧迪修斯!……你這男人真是走運,娶了個這麼賢慧出色的妻子!你那完美的潘妮洛普,伊卡里思王的女兒,真是忠貞不貳!瞧她多麼忠誠,守著她年少時對丈夫的回憶。……不朽的神明必將譜出美妙的歌曲,在終歸一死的世人耳邊,讚揚為夫守節的潘妮洛普。  ──《奧迪塞》卷二十四


  ……他拾起一條從搖著藍槳的船上拿來的纜索,一頭牢牢綁在門廊的圓柱上,另一頭高高甩過牢房,這樣她們的腳才不會著地。好比掉進陷阱裡的長翼鶇鳥或鴿子……女僕的頭緊緊吊成一排,脖子上綁著繩索,這是她們最悲慘的下場。她們的腳抖動了幾下,但很快就不動了。  ──《奧迪塞》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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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搬Blog第一篇:宿舍網管奇遇 [記事] — 以羅 @ 8:35 pm )


  正式搬雜記。舊MSN Space上的文章會漸漸搬過來,因為這裡可以設定時間,所以很方便,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搬。(事實上,搬家的契機正是時間的bug搞定了,本來時間不讓我套用GMT+8(臺灣時間),原來只要升級成新版本就可以更改了。)

  版面目前沒時間自己做,所以只是把原始可以套用的版面稍微更動得更適合中文閱讀,如此而已。
  如果哪天突然發現這裡出問題,十之八九是我正在改版面改到出錯(唔,家常便飯),不用在意。



  回原題。昨天我突然發現在宿舍中無法使用office outlook寄信,於是今天趁著宿舍網管時間,請工讀生替我看看是什麼問題。歷經許多困難我們一起克服完畢後(咳),最後網管員離開前瞥了一眼桌上的書架──(嫌對話記錄無聊請跳過)

  『哇,好多書喔!』我好像沒說網管工讀生是個很可愛的女生。
  「呃,哈哈,還好啦…」這個,書架本來就是要擺書的啊,沒有書我會手癢啊。
  『咦?』她突然伸手輕敲《死亡翻譯人》,睜大了眼好像看到煙火的小孩。『這本讚喔!』她笑著比了大姆指。
  「嗯,那本不錯啊!」呃,是我看錯了還是她真的指《死亡翻譯人》?該不會碰到潛藏的推理讀者了吧?
  『啊,我本來有想要買《盲眼刺客》的…』她的目標又轉向角落的愛特伍兩本書(《末世男女》借人了,所以是兩本。)
  「哦?愛特伍現在出了第四本書了,大塊出的《潘妮洛普》,」我指向書堆另一端的新書。
  『潘妮洛普?這不是希臘那個什麼皇后…誒,我不記得了,不過好像是希臘神話裡面的一個皇后?』

  我熊熊覺得眼前的是惦惦吃三碗公的大人物(?),只看到書名就知道在說什麼。換句話說就是我孤陋寡聞Orz,要不是我看過介紹,根本不會記得這個人名。「嗯,大塊出的這個系列,就是在找知名作家改編神話…」

  『咦咦?』她突然又發出了小孩看到天上降下糖果雨的高興聲音,指著《黃蜂窩》,『我有看她的書喔!這本書是新的嗎?』
  「這本是她的另一個系列,」我指著上面的一行小字,「社會直擊檔案,這是個新系列,現在好像出到第二集了。」
  『我跟你說喔,我把她之前那個系列都看完了!』

  我心裡暗驚(喜),難道預感成真了嗎?

  『而且我還是在書店看完的喔!』
  「耶耶?」這下我完全不管矜持(啥?)表現出訝異之色,「你在書店看完她的書?在書店?」
  『對呀,』她咧著嘴笑得開心,『我趁下課就到書店看,一個上午(還是中午?)可以看掉三分之一本,就這樣在書店看完了!』
  「太、太厲害了…」這是肺俯之言,我只在書店看過一本半的派翠西亞‧康薇爾。那種抓著沒上課的時間泡在書店,把康薇爾全集看完的精力,我、我自嘆弗如…(呃,Christie搞不好可以啦,她薄得多也輕快得多;康薇爾,這個…Orz)

  懶得打對話了,簡單來說,她後來看著我的書架又問到卜洛克,很明顯就是「聽過很多次這個名字,但一直沒有實際去接觸」的讀者。於是我大概說了一下卜洛克,最後在她問我該從什麼書看起時,推她去看《八百萬種死法》。這是不是最好看的我不知道,不過這是第一本讓我注意到他的書,也是他頂知名的著作,這樣推應該沒問題。

  她還又問了我一次書名(這次我連書名這麼取的原因也說了),並不是隨意問問而已,似乎就要去找書來看一般。我大概可以想得到她又跑去書店,拼著零散的時間看書的模樣。

  雖然可能對很多人來說沒什麼,但對我來說,可真的是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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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原Blog)


  我很想陷入自怨自艾的情緒中、說自己一事無成、什麼事都做不好、諸如此類的話。哪,我可以說上一大串,只是我在想我到底該不該這麼做。

  理所當然,那樣自怨自艾的情緒會讓我心情不好,這可不是好事;但是不自責一番又會有罪惡感。


  這麼說吧,人有時會去做一些無助於現況的自殘舉動──不是發洩,只是為了紓發罪惡感。我想,或許是因為這些自殘行為(不管是思想上或是實際行動)在某種程度上是「懲罰」了自己,讓自己感到痛苦,於是會有一種渺茫的感覺好像已經贖了罪(別理會這麼宗教用語的詞)。

  自殘有很多種原因,這裡說罪惡感只是其中一種而已,不是全部。

  割傷自己、亂剪頭髮、搥牆或門板、奮力運動到筋疲力竭,或是上面說的,花很多時間在心底責罵自己、用各種想得到的事情證明自己沒用或懦弱、任由憤怒哀傷自責等負面情緒逼迫自己等等。(當然,同樣的行為可能有不同意義,像是割傷自己可能是「我做給你看!」的賭氣,運動可能只是發洩。所以別反駁我說得太篤定,因為我只是提出某種可能性。)

  上面說的,很多我都做過。(茶)

  不過我沒割傷自己過,因為傷口處理很麻煩,我懶得照顧。頭髮我剪過,不過反正都很長又長得快,怎麼剪都看不出來──我可是會考慮後果的。我也沒搥牆或門板,而是一拳打向地板,結果因為太痛(有興趣可以試試),我忙著想自己真是做了件蠢事,就把原來的事情給拋開了。至於運動,我傾向使用肌力、能在短時間內大量消耗體力(而不是慢跑之類慢慢消耗)的運動,像是伏地挺身、仰臥起坐、倒立之類的動作。當癱在地上滿臉脹紅時,事情也顯得輕飄飄又不重要了。

  至於思想上的懲罰,這正是我剛剛在想要不要去做的事。我可以自責我學得太少、學得不夠、學得不如別人,我可以自責我太過墮落、浪費太多時間在課外的興趣與閱讀,我可以自責太多東西,因為我已經習慣自責。

  有一種人在做錯事情後,看起來毫不在意又欠扁,但心裡極度自責自虐很痛苦,那就是我。至少以前是。我會在做錯事後,至少連續一個星期看到對方都像被針扎到一樣──扎到哪裡,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什麼叫心痛,但我知道有一種近似於刺痛的感覺在我意識到對方、碰觸到類似狀況或詞語時產生。久了,那種感覺轉為悶痛,你已經不知道痛點是什麼了,也不會像被針扎到一樣,你只知道有一種很難受的感覺擴散開來。有沒有見到對方、有沒有遇到類似狀況已經不重要,因為那種感覺愈埋愈深,已經成為你的一部份。於是你會感到早上起來時有種無力、挫敗感,處理日常事務時總覺得自己做過某件很糟糕、害到人的事,睡前很想把一種難受、覺得自己是廢物的感覺拋開──但可能要想很久,才知道這種感覺來自於哪件事情。

  這種感覺久了當然會消失,但是在一定的時間內不會,就算是碰到大好的事情也不會。好比今天有人送我一個想要很久的名家造形鐘、送我一把漂亮的折疊刀、送我一套書,我當然很高興。但是轉個頭想到不久前做錯的事,我會為我剛剛竟然感到愉快而自責,我會不能原諒自己。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這是一種「懲罰」。直到近一、兩年,我才意識到這種「不允許自己感到愉快」的自虐式逼迫,很可能是為了彌補一些罪惡感,畢竟這種贖罪方式對實際狀況完全沒有幫助,真正影響到的人只有我自己。我不會再去多道幾次歉,若對方是特殊人物,我甚至外表看起來像是沒這回事。接著我就會在心底咒罵自己,去打地板或是做其他的事情。

  這是一種會被我稱作幼稚的行為──非理性可以解釋的東西都被我稱作幼稚。於是我漸漸學會拋開負面情緒。因為我沒必要在「對事情沒有任何幫助」的情況下自殘。

  但是那不容易。十幾年養成的贖罪方式(我不說「消除」罪惡感,因為事實上只有加深)、十幾年養成的思考模式,很難說改就改。不過我的確有在改了。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我在考慮要不要陷入「我真沒用」、「我是廢物」的自怨自艾情緒中。


  不過不管怎麼說,我還是忍不住覺得我──換個中性一點的詞好了──很糟糕。至少現在我想得到的事情似乎都顯示我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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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另一個傷口在劇烈發癢了。感謝老天,它要好了。晚上睡覺得包起來,以免我抓到自己痛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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