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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翻開《給法官的一封信》,突然覺得手裡的書好新。好新,還用說,這是新書嘛;可是下一步我卻想到,不知道上次翻開一本自己的舊書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我看書的習慣改變了,因為有太多的書要看。我身邊的書愈堆愈多,愈來愈新,書總是看完便放在一邊,再也沒有那種看了又看、看得又舊又熟悉的書了。要看的書那麼多,哪來這個時間?

  所以書愈多,卻愈新。我好像有很多書,坐在書櫃前的地上仰頭一望,卻覺得沒有一本是「我的」書。即使都已看過。更遑論許多買了卻一直擱置在一旁,連看都沒看過的書了。


  我對書的態度與大多數的愛書人不同:我不介意我的書變舊。不小心的污損我不會在乎,因為我(與我妹)常在吃飯時讀書──我還曾經一邊洗澡一邊看,結果不小心把整本書給掉進澡盆裡過。我唯二在乎的,是把書折頁或劃線注記,特別是劃線注記,鉛筆我還可以容忍(近幾年有時我會拿鉛筆圈改錯字,但也止於很輕很淡地寫),原子筆與螢光筆我就無法不在乎了。

  或許可以說,我不在乎不經意間留下的痕跡,但很在乎刻意做下的註記,折頁、劃線、筆記等,個人主觀而留下的痕跡。

  我聽過一些愛惜書本的人談他們對待書的方式,除了盡量避免髒污外,還有些人會在看書前洗手,或是要求借書的朋友不要把書本打開超過120度這樣的堅持。我不會這樣。

  因為對我而言,書就是要拿來讀,讀了就是會變舊的。一本書該有它的年歲,該有它的歷史。在乎那一點東西,根本就不能讀得盡興。如硬是要保護它像保護一個嬰幼兒般,這兒碰著不行,那兒污損又心痛,那麼這本書永遠都不會是我的書,因為我會擔心翻書的手指太髒,擔心桌面髒,擔心灰塵擔心水──怎麼著,書到底是要拿來供奉著還是要拿來看的?

  再說,我一直覺得我的書就是要留下我的痕跡。一本書太新,就不是我的書了。

  當然,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原則,就像我不能忍受原子筆在書中劃記一樣,總也有人不能忍受書受到任何污損。所以我和人借書總提心吊膽──特別當那書很新時──因為那不是我的書,我不能當作我的書來對待。我甚至會拿張紙當書籤夾在書頁中!天曉得我對我自己的書從不做這麻煩事,封面內折頁一夾便是了。書籤是種累贅,更不用說書套,這東西還會妨礙我拿封面內折頁當書籤。現下架子上有書套的書,大多是近期內不會再看的,並且還是破到封面都快掉下來的書。可能我一時間懶得貼膠帶,才不得不拿多出來的書套保護一下。

  我自己借人書時也是同樣的想法。除非不熟悉對方閱讀習慣時,我會說聲「不要折頁不要劃線」,此外我都不太在乎。閱讀是種享受,我不想讓人讀書時還戰戰兢兢地,擔心碰壞了我的書會讓我不高興。同樣的原因,我幾乎從不催討我借出去的書,特別是當我喜歡那本書、希望和別人分享時(當然有更多時候是我借出去就忘了)。我常常想著借出去好久的書,會打算重新去買一本就好了。唯一會阻攔我的還是同樣的原因:那是我的書。

  我寧可買一本新的送人,並把舊的拿回來。因為那是我的書,我的舊書,是我只要輕撫、細看,就可以辨認出來的書。很愛惜書本整潔的人大概不容易體會,我認我的舊書就像認一個老朋友一般,即使不寫名字,我也可以看著它的面容而辨識出來。會保護書的人的書都像是新書,我是絕對認不出一本新書的。我翻著我的舊書,可以很輕易地閱讀,因為書頁早已被翻得柔順馴服,可以乖順妥當地停在我要它翻開的書頁上;新書,沒一個可行,當我雙手不得閒時只得拿手邊的東西壓住它,若是別人的書,大概連壓都不敢壓,只得恭敬地放一邊去,另外拿本自己的書擺在自己面前讀。

  所以我喜歡我的舊書,那才是我的書。

  所以我身邊的書愈來愈多,真正屬於我的書卻愈來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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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會尊重不同人對書的態度,不管是極度嚴謹,或是輕鬆隨意。畢竟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原則,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喜好。

  別人的書,當然是主人最大;我的書,可得照我的方式來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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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兒個上國際書展瞧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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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