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MP3壞了很久了,但是因為住宿舍少有騎車的時候,平時走路有書看就好了,所以一直擱置不理。直到寒假偶爾要來往學校和家裡,路途實在無聊到我會恍神又浪費時間,因此決定買一個新的MP3。錢雖然已經轉帳出去了,今天還是趁打工偷閒在ptt上查了一下資料,想瞭解一下其他有經驗的人怎麼談MP3的選擇和好壞。

  結果我偶然逛到了耳機板,精華區一查,發覺有一整串的討論文在痛批他人騎機車戴耳機。


  唔,不同群落有不同群落的規矩,或說是不成文的規定,外人不小心誤犯了往往引起大聲責罰、眾夫所指;好比現在網路上對注音文的撻伐(想想如果討論區中出現嚴重注音文、火星文的後果),又好比推理小說的心得直接把兇手和重要謎底揭露,諸如此類的東西。

  一個不瞭解這個群落文化的人,如果不經觀察就直接說話,很容易就犯了這個群落中的某項嚴重禁忌。而這項禁忌對這個群落的人是理所當然的。很多時候,一個外人如果犯了禁忌,招來的就是不留情面的嘲笑責罵,好像覺得這個人是故意的一樣。


  我看到這個討論串的起頭,是一個人描述他使用耳機的場地狀況,並請人推薦適合的機種,接著下面的推文(應該說噓文)和回文就出現許多指責之聲。討論之風一起,有人就提供自己的狀況,說只戴一耳應該比較不危險。接著就有人回了:「祝你早日撞死。」

  單一案例看不出來,畢竟看這個ID在此議題中反彈都很大,說話都很毒。但是討論串愈來愈多後,「騎車可戴耳機」和「騎車不可戴耳機」兩派板友衝突起來,「不可戴」的板友回覆就愈來愈難聽:『那你就先去自殺好了,以免連累別人』『白目』『狡辯』『記得出事往左邊倒,讓車子攆過去』『跟白癡說道理是沒有用的』,等等。

  我可以理解為什麼「不可戴」派的板友會如此憤怒,因為他們認為這些騎士如果因為分心或沒聽到車輛的聲音而出事了,害到的不只是自己,還有路人和其他車子。他們認為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所以他們大罵騎士要死自己死,不要拖人下水,所以他們憤怒。

  但是這是不是有點太過了?

  當有人提出其他層面的考量時,諸如只戴一耳、音量不大只聽到節奏就好、不戴隔絕外界的耳塞式耳機時,往下看一整片都在漫罵;當有人強調他行車習慣良好、不闖黃燈並保持時速40,50上下時,往下一看還是一整片文不對題、叫人去死的漫罵。

  我不是要說騎車戴耳機是正確的,我要說的是,這群似乎內文看都不看、只要瞥見有贊同可戴耳機意味的詞語就噓文、就罵人的人們,真讓我火大。

  我知道這兩邊對同一件事的嚴重度感受不同,是來自於他們看事情的角度就不同──對「不可戴」這邊來說,他們單純只看「騎車戴耳機」和「不戴耳機」的比較,而這的確可能增加危險性;對「可戴」這邊來說,騎車的變數太多,時速增加十公里可能比戴耳機要危險,更何況普通音量的音樂對一些人來說根本沒影響,不會分心也不會聽不到車子接近的聲音,用這種罪大惡極的口氣制止實在有些過火。喏,兩邊的角度不同,當然會吵起來。

  但我仍然為那些尖酸諷刺至極的口吻感到不悅。我仍為這些人只要看到「可戴」派的口氣出現,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祝人早日被撞死的獨斷回覆而不悅。仔細看討論串,中間不乏人說出讓我贊同的話,有些段落說得很中肯,卻只因為這個人認為「可以戴耳機」,其他所有的前提和折衷的方法、我贊同的某些論點全部都被一腳踢翻,回應中滿滿是「要死早點去死,不要害人」這種難聽的話語。

  成見是多麼可怕的東西,可以矇蔽一個人原本的眼光到這種地步。我不會為兩派人物吵架而生氣,我甚至不是為那些極為難聽的回應生氣。我看到的是,每個人只要判斷對方不在自己的陣營中,霹靂啪啦就是一陣不分青紅皂白的痛罵,不管對方說了什麼,也不管是不是有值得肯定(即使不贊同)的言論。

  我還是會騎車戴耳機,或許會再調小聲一點,或許會學人只戴一耳,但是我還是會聽音樂。我可以被認真的解釋說服,但無法被漫罵說服。我看到有人提出我贊同的「可戴耳機」的論點,但除了漫罵之外沒看到可以讓我贊同的反方回應。所有人只是大罵,譏笑,好像不值得認真看,好像認定別人是故意來鬧場。好像全世界都該認同他們的觀點,不認同是他們自己有問題。

  我也擔心或許我已經被成見給矇蔽,或許早在第一時間看見毫無意義的惡毒回應時,成見就已經鑽到我心裡拔不掉了,或許這就是為什麼我無法被說服。哪,成見是種多麼可怕的東西。搞不好我只是自以為公正地批評著別人,跑了五十步大笑跑了一百步的兵罷了。


  就我自己而言,我是認同騎車戴耳機「很可能」會造成危險的人──只不過在我心中那危險沒有誇張到必須用這種語氣批評責難。我平時聽耳機的聲音都還可以聽到身後車輛接近的聲音(事實上沒帶耳機又沒拉下安全帽鏡片時,反而身邊什麼聲音都聽不到,只有風聲),而且因為耳機音量不大,我不太會分心(老實說沒有音樂時我會分心,因為我想睡)。我贊同騎車戴耳機很可能造成危險,但我不認為有這麼罪大惡極到必須用這種難聽的話來回應,畢竟容易被影響的人多數會自己警覺不該聽音樂,而且會開得很大聲的人也是少數。

  不知道該怎麼說,我覺得人們的交流方式真是火爆,特別當他們自認為是對的時候。我或許有我自己的成見,但我會聽一段認真回應我的話,如果他說得沒錯,我卻還是不贊同(這種時候應該不多),我會兩手一攤說:我們磁場不合。

  但我不會叫對方去死,我也不會看都不看內容就譏笑對方。今天這些人只因為他們認為「會害到別人」就可以這樣說話嗎?我無法贊同這點,因為危害性太小。如果是酒駕或蛇行,而且對方還玩世不恭地隨意回覆,我或許會認同;但只是騎車戴耳機(而且對方以理性的口吻強調只戴一耳、強調調小聲),就能以高高在上的立場大罵對方,鄙視著像看著噁心的公害一般──

  ──我實在覺得有些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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