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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會名字裡有個索字的都會被我喜歡吧。Orz

  今年寒假的漫畫是海賊王,我一直到最近才搞懂海賊王和One Piece是同一部作品。知道海賊王已經很久了,但是因為不習慣畫風所以一直沒有看。這幾天一口氣看到三十六集(似乎已經快出四十集了吧,那家店的三七到三九大概是被借走了),畫風再不習慣大概也習慣了。

  老實地說,開頭還是少年漫畫的一貫模式,偶爾讓我不耐煩但又方便的灑熱血劇情──雖然後來比較不那麼「淺」了(我不知道該用什麼形容詞),但仔細回想仍然是灑熱血。

  喔,管他的,灑熱血就灑熱血,看得高興就好。

  或許和年代也有關係,海賊王後頭(劇情)畫得比前頭好。前面可能因為重點是要找伙伴的關係,所以故事就淺了些,感覺像是短篇故事串在一起一般。到後頭魯夫的船員大多數到齊後(雖然現在還在找船工,後面要找什麼還不知道),故事也集中了些,可以大放長篇故事了,我也比較容易融入劇情了。

  喜歡的角色是索隆,還有索隆和香吉士吵/打架的所有片段(所以香吉士也順便吧)。原因不是因為他強,也不是因為他冷靜,而是因為他的站姿。(茶)

  現在我才發現我會因為一個漫畫角色的姿勢而喜歡他,索隆是一,獵人中的凱特是一(這個角色真的完全只因為那一格的站姿而喜歡他)。索隆,當然,我可以再補充些特質,像是他有能力,耐砍耐摔,懂得適時逞強──唔,逞強也是種藝術,索隆的逞強真讓我痛快──還有他的細心。

  這個角色特別之處在於,他不像是細心的人。哪,拿著三把刀砍人的戰士怎麼看都不像是細心的人,但是偏偏他是。雖然我沒特別注意,但很多時候船一停,大家衝下船時,就是他最後負責放錨;當所有人衝進大浴池時只有他在一邊替小喬巴刷背;連駱駝都掛在牆上偷看隔壁女浴時,據說(因為我沒特別觀察其他人)只有索隆的臉沒有掛在上面;還有,大伙兒一窩蜂熱血讓羅賓加入團隊時,只有索隆靜靜放話他仍然不相信她。

  當然,我也喜歡他的強,一刀解決海王類的畫面,與浴血面對敵人的狠勁。有能力的角色總是特別討我喜歡,索隆的強當然不例外。至於和香吉士的爭吵那是不能不說的賞心悅目,兩人在33集打火爆鬥球時是吵架的經典橋段(我知道這種劇情已經快變成老梗了,可是這兩人吵起來打起來都讓我忍不住想笑啊)(再補充一點好了,看到這裡時我忍不住猜測,這兩個人大概是非正常向同人中的王道配對...不過我沒看同人,所以老實說我也不知情)。

  照理我應該也會喜歡香吉士的,但是他的形象一碰到女性就崩壞了,所以基本上還是索隆居上。對魯夫、娜美和喬巴我沒特別喜歡,至於騙人布(我知道有些人很喜歡他)我不予置評。要是他沒有做道具和射擊的能力,或許會被我屏棄吧;幸好他還有些能力。

  所以還是索隆啊,他一出場我就看上他了(這是因為他的耳環,我喜歡戴單邊耳環的人XD),直到後來才不得不承認這是我喜歡的角色。

  唔,雖然這麼說,如果哪個人能力三級跳,我是有可能變心的。


  話說到這,突然想到在看海賊王時的想法:能力的強弱距離很模糊。很多時候輸贏只在你怎麼運用,如何靈機一動,甚至只是那天對手運氣不好,剛好生病受傷跌了跤。打個比方,我從來就不覺得魯夫的能力強,但他偏就能打到現在。在海賊王這部作品裡,我學會不把強者當強者,因為永遠有個變動的因素,稱之運氣也無不可──很有趣,別的漫畫在這一點上還沒有給我這麼強烈的感覺過。

  以上說法索隆不算數,因為我對索隆偏心,所以索隆就是一個強字。(茶)(←徹底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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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是聽別人在談到心理治療時推薦這本小說,因而從總圖借來看的。後頭還有幾個人預約,所以事實上我逾期還書。沒辦法,我來得及還書的時間都不會去學校。

  說是說這本書是心理治療,但是看完最感嘆(?)的東西和心理治療沒什麼關係(其實我也對心理治療沒太大興趣),我感興趣的是書中提到的一些想法。這本書虛構了尼采的故事,假設當時尼采與一位醫生見面(書中也提到了年輕的弗洛依德),這位醫生受一名女子的委託,希望能在尼采不知情的狀況下替他『治癒絕望』。簡單來說,尼采透露出來的求死意志令那名女子擔憂,但是她又確切地明白尼采的個性,因此希望這名醫生能假借要醫治尼采的生理疾病,在不知不覺中治好他自殺的傾向。

  我想這本書中吸引我的想法很可能就是尼采曾提出的論點,不過我從未接觸過尼采的書──我總覺得我一定看不懂──所以也只是猜測,作者大概是利用這個故事,輕輕地把尼采的觀點以精簡的方式放進去了吧。

  剛開始時,這位醫生與尼采談話的內容有些實在不得不掃過去,因為有些談思想的句子實在拗口,但總之不會影響故事的進行。不過漸漸地,我發現有些書中的觀點正好觸動了以前我以前的想法。我得說,這讓我吃驚。

  『永遠沒有人做任何事情是完全為了他人。所有的行動都是自我中心的,所有的服務都是利己的,所有的愛都是自私的。』
  『你似乎對這項評論感到驚訝?或許,你所想到的是那些你喜愛的東西。挖深一點,你會發現你不愛它們:你愛的是,這種愛戀在你身體裡所產生的愉悅感受!你愛的是慾望,不是慾望的對象。』

  喔喔,就是這個讓我吃驚。

  我很驚訝竟然有人也曾這麼說過,原來我不是憤世嫉俗的人,這種想法早就有人提出來了。

  那是在2002年(用雜記查日期真好用)我讀少年小樹之歌時想到的,因為書中談到了情感,而我想到了朋友,想到了利用,想到了所謂喜歡與親近,最後結論是『朋友是拿來利用的』『人們喜歡的只不過是喜歡的感覺』──假設今天我喜歡某甲,那麼我或許喜歡的是『他帶給我的愉悅感』,因為我喜歡看他出現,喜歡聽他說話,喜歡他的一舉手一投足,追根究柢,我喜歡的是他整個人的存在所帶給我的快樂。

  我利用這個人,我說我喜歡他(或我自以為我喜歡他)實際上也只是喜歡他帶給我的愉悅,而不是這個人。

  不談喜歡,談幫助人也是一樣的(事實上當初我想的好像就是這件事),今天我幫助人不是因為我好心,只是因為我喜歡『我幫了人』的感覺,那讓我感到愉快。那些什麼了不起的自我犧牲也是一樣,捐贈,到貧窮的地方幫助那裡的孩子,一切的動機都是因為這個人享受『幫助人看人對他微笑』的感覺勝過自我犧牲的痛苦;或者是他想讓自己不再為這些貧窮或痛苦的事難過。

  老天,這些話被我說起來可真難聽,可是當時我真的是這樣想的。(←標準的想太多)

  這就是為什麼我在看到《當尼采哭泣》中的那段話時會那麼訝異的原因了。

  唔,我不會說我那時的想法是錯的,因為我的確不覺得那有錯(不過或許別人做事時不會想那麼多),只是我現在不會這麼想罷了。或許是我已經習慣了輕鬆點的思考。『我們對慾望比對慾望的對象要愛得多。』那又如何呢?反正結果是一樣的。把情感分得這麼精細並不會影響表現出來的結果,就像不管會不會推導公式都不影響如何運用並計算。

  所以我不再這麼想,不管怎麼說,這些想法對我沒有太多的好處,搞不好還會讓人認為我憤世嫉俗。(茶)


  下面這段話是書中醫生的秘書對他說的話,那個秘書提到了以前一個害怕離開房間的案例(非完整節錄):
  『──那時她突然中斷了療程。當你告訴我這件事的時候,我說過你一定感覺到有多麼的挫折,領著她到如此接近痊癒的地方,然後她放棄了。』
  『然後你說了些很棒的話。你說生命悠遠,病人時常有漫常的治療過程。你說他們可能從一位醫生那裡學到某些事情,把它們聽進心裡面,並且在未來的某一天,會準備好接受更多的治療。』

  其實我也想過這個,但是我沒有想得那麼認真,我是在和學弟妹談指考時提到的。


  書中有些地方讓我笑,因為我看到了《紙牌的秘密》的引用痕跡:

『你必然瞭解,上帝無疑是我們的創造,而我們所有人現在一起殺死了他。』
(↑漢斯的祖母說過的話)

『就像一場超大型擲骰子遊戲,一場存在的擲骰子遊戲。所有可能的狀態必然已經出現過,現今的狀態一定是項重覆。』
(↑說不完的故事中也提過,在古帝王之城。)

  我早該想到會看到已經看過的東西,畢竟喬斯坦賈德是教哲學的。

  其他還有些我想引的句子,不過暫時就不談些什麼了,單純做個記錄。

  『他只有幾天或幾星期可活了!跟他說抉擇又有什麼意義?』『如果他不知道他即將死去,你的病人又從何決定要如何面對死亡呢?』

  『把自己洩露給他人是背叛的序曲,而背叛令人噁心。』

  『服從他人比支配自己要容易得多。』

  『生命是場沒有正確答案的考試。如果我能從頭再來一遍,我想我會做完全一樣的事情,犯下同樣的錯誤。』

  『感謝上帝,因為祂死了──那並不意謂著存在沒有目的!死亡的來臨──那並不意謂著生命沒有價值。』

  『責任、禮節、忠實、無私、親切──這些都是哄人入睡的麻醉品,人睡得是如此深沉,如果醒得過來的話,人只不過是到了生命的盡頭而已。在那時,人不過是得知了,他永遠不曾真正地活著過。』

  『從最後那場催眠看來,約瑟夫一直都知道他會被一切取代──萬物不會因為他而停止,它們會自己找到替代。貝莎的新醫生、護士伊娃‧伯格的新生活』

  『事實是,我被自由給嚇壞了』

  『每個人都必須決定,他可以承受多少真理』

  『生活快樂的關鍵,在於先去選擇必要的東西,然後去熱愛所選擇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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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會因為書中的一點點特別意境(我懷疑這個詞使用的準確性)而被收買。

  《美索不達米亞驚魂》中,偵探準備解開兇手與謎團前書中這麼寫了:

  我不知道他會說什麼── 一定是富於戲劇性的話吧,他就是那樣的人。
  但是,我萬萬沒料到他竟用一句阿拉伯話開場。
  可是,事實就是如此。
  他一個字一個字慢慢的說出來──而且語氣充滿虔誠與敬畏──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比斯米拉希‧阿‧拉曼‧阿‧拉希姆。」
  然後,他用英語翻譯出來:
  「祈求大慈大悲的阿拉保祐!」

  此章到這裡結束。

  我還記得第一次看到這種用法讓我感到做作,我一點都感受不到作者(Christie)想表達的氣氛,雖然我猜得到她想說什麼。但是不久前重看這本書時,讀到這段,突然感到好像一股熱水從腳趾把我全身包起來。

  我突然感受到作者想寫的氣氛,這就像我重讀《無盡的夜》時,裡頭Black的詩句(以前也讓我感到做作)一樣讓我有種被熱水包起來的感覺。在《無盡的夜》我很明確地知道這是因為我已經看過結局,但是在《美索不達米亞驚魂》,我卻會猜這是因為我在別本書中看過類似的用法──《說不完的故事》中,那從室內讀去的、顛倒過來的書店名稱。

  有趣的是,兩種類似的用法在兩本書中都是用來開啟另一個世界:一個是重頭說另一個故事,一個是重新說出真實而悲哀的故事。我想是因為這個類似點,才會在讀到Christie這段時讓我感到一陣,啊,我不會說暖意,反倒更像是冷暖交加的感覺。


  書中有個角色在結尾解謎時讓我喜歡他。那時白羅正在說出他之前在思考這件案件時,為每個人所想出的可能殺人動機。這時輪到了這個角色。

  「我可以說,在所有團員之中,就個性與能力而言,奧莫特先生最適合圓滿的完成一個殺人任務,不但手法會十分聰明,時間也能計劃得非常準確。」
  奧莫特先生這才把眼光從自己的靴尖上抬起來。
  「謝謝你。」他說。
  他的聲音只含著一點點的興味。

  我看我可以把我喜歡的角色特質列個表出來了,輕而易舉地列。
  我果然是個可以很容易被收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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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把BR的十一到十五集漫畫看完了。

  我說過小說根本不在乎角色,小說在乎的是寫這個遊戲;漫畫可不是這麼回事,漫畫相反地盡其所能寫角色。BR漫畫會吸引人,很大的重點(我猜)是在它把人物的裡裡外外都翻出來寫了。

  很多作品能讓大眾耐人尋味,是因為裡頭的角色耐人尋味,你可以從書中揣摹出某個角色的細節、內心、過去、個性與遇事的反應等等。而BR漫畫幫你省了這道手續,它直接把一切都攤在你的面前給你看。每次相馬光子以一個壞掉的布娃娃出現時,總是讓我震懾──我想相馬光子是很適合拿來作為我這麼說BR漫畫的一個例子。我曾經想說說這個角色,但名字才打出來,我就發現我沒什麼好說的了,因為我想說的一切漫畫中都已經幫我說了,沒有什麼是我可以自己從漫畫中「挖」出來的。再怎麼提,也不過是重複漫畫中說過的句子罷了。

  但卻不是相馬這個角色膚淺,不是,只是漫畫將這個角色的所有面相都翻出來赤裸裸地展露給你看了。而麻煩的是,它說得不但詳細又不偏頗,我實在挖不出其他的想法。一個角色太複雜也是很麻煩的一件事。

  另一個例子是桐山和雄。桐山和相馬是其中兩個很明顯的例子。讀者因為漫畫毫不保留(並一再重複地)描寫著角色的內心深處,因而能夠很快地對角色產生認同感,同時也產生一種『啊,我瞭解他/她!』的感覺。喏,當你覺得你瞭解什麼時,你對那樣東西的感情就會開始產生變化。這種狀況放在這裡,結果就是你會開始喜歡上BR與它的角色。

  我只是想說這個而已,關於裡面角色的心得應該收斂一點,畢竟就像上面所言,這部漫畫因而感染力較強,其實本質上也不過故事而已,不該花太多時間。(而且好像該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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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不住說一聲,剛剛一位網友突然很驚訝地跟我道歉,原來他一直認為我是男的。我看到這句子後大笑。接著產生了一些很有趣的對話,明天想到再截上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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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雖然我知道我已經不那麼喜歡哈利波特(我得說哈利在第五集的不成熟實在是一大主因),不過JK羅琳的確很會說故事。

  今天早上把HP6看完,因為原本就沒打算要寫心得,所以這裡就跳過。這仍然不是特別快樂的一本書,但是哈利比起榮恩來說(以及比起第五集來說)成熟多了,既然讓我不高興的人不是主角,我就可以放心繼續看。至於誰死了的問題,反正之前謠言一堆甚囂塵上,該想的不該想的我都想過了,所以也沒造成什麼震驚。

  『屍體並不可怕,哈利,就跟黑暗並不可怕是同樣的道理。』『當我們看到死亡或是黑暗時,我們真正恐懼的是那種未知的感覺,就只是這樣而已。』

  書中鄧不利多說過這樣的話,剛好是我想過的問題。我怕鬼,國小四、五年級是尖峰期,所以那時我一直在想為什麼我會怕鬼、屍體這類的東西──我是說,這些東西並不會害到我,那麼我的恐懼必然有個來由。那時的我得出什麼結論我已經忘了,我只記得大學後我得出的結論是:因為這些東西和我們所熟習的一切太過相像,卻又有什麼不一樣。那種造成扭曲感的怪異之處才讓人害怕。因為,它們「應該」要是正常的。這個,之前的雜記說過了。

  不過書中那段話說得倒也沒錯,我也會對未知感到恐懼。一次我去參加某個普心課要求的測驗,要我們回顧以前的重大(心理)創傷,我唯一記得符合題目列出項目的,只有不知道國小還是幼稚園時我鄰居失火的狀況。那時是深夜,我睡得好好的突然被一堆跑步聲和呼喊聲吵醒,睜開眼我跑出去,看到父親跑過,母親正在大聲說話,他們都沒有理我。

  於是我感到害怕,因為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年紀小也不懂得問(問了搞不好也沒人理),只知道一定發生了很可怕的事,因為外面在吵,爸媽也從沒在我面前顯得那麼緊張過。很可怕的事發生了,而我只能站在那兒(抱著枕頭?)害怕地看父母緊張地拿東西,什麼都不知道,甚至連發生什麼事都不知道。

  那時只要告訴我是什麼狀況,我就不會怕了。做普心施測時我有點訝異地回想起這點。我害怕的是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就是因為不知道,所以如果下一秒發生什麼,我也無法掌控狀況。

  後來如何呢?在父母帶我下樓梯時,我終於知道是鄰居失火了。鄰居失火干我們什麼事?我吞下這個疑問(好吧,小孩子不會用這種句子。我那時想的是:鄰居失火我們幹嘛要跑?),大家一起到室外。那時人聲雜沓,救火車灌著那棟亮得像火炬一樣的屋子,火從每個窗戶裡噴出來,很吵;黑煙在火的旁邊還看得見,竄上一樣黑的天空裡就消失了。

  直到後來,我憋著這個疑問不知道憋了多久,才忍不住問了母親我們幹嘛要跑。她告訴我,因為很可能會燒到我們的房子。「喔。」我回答。不過我還是不懂,因為我們家明明就不在隔壁。不過,或許是我記錯了,又或許那邊房子舊到燒過去也不為奇吧。

  回原題,是因為這件事我才想到,未知反而讓人恐懼,因為我沒辦法準備、也不能防禦一切可能發生的嚴重後果,那讓我無助。

  雖然如此,我還是覺得我怕鬼並不是因為未知,而是我自己想出來的那種解釋,它們不「正常」,但它們應該要「正常」的。


  唔,離題離得遠了,再繞回來HP6好了。這本書的確有個地方讓我感動,雖然我感動的點和別人不太一樣。

  『現在仔細一想,我們家一半的人都欠你一命呢。』衛斯理先生慢條斯理說道。『好吧,哈利,我只能說,第一次坐上霍格華茲列車那天,榮恩選擇跟你同一個車廂,是衛斯理一家人的福氣。』

  這種由選擇牽扯到命運的東西總特別讓我感到愉快。我喜歡回想他們十一歲初登上列車時的童稚模樣。那是個簡單的選擇,但衛斯理說得不錯。


  (…雖然不想煞風景,但若榮恩和哈利那時不坐同一車廂,衛斯理家大概也沒那麼多危險。(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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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醫生的翻譯員 [書籍] — 以羅 @ 3:44 am )


  兩點睡到兩點四十多分起來,泡了咖啡開包餅乾,食而無味地把它們吞下去。昨天除了晚餐外沒吃什麼,總是反胃。今天嘛,這個時間我還是不餓,但是早上起來應該吃點東西,所以我就照慣例吃了。這好像某種儀式,在告訴我:喏,我醒來了。

  接著我把前幾天借的《醫生的翻譯員》看完。鐘芭‧拉希莉(Jhumpa Lahiri)的書,是短篇故事集。我看到別人極推她的書才借來看的。不過麼,看完的感想倒只是覺得還好。或許她寫得不錯,但總之不是令我著迷的作家。

  所以這篇算是為記錄而寫的,沒什麼意義。

  裡面有篇同名短篇,就叫「醫生的翻譯員」。這算是感覺還不錯的一篇,它讓我覺得可笑又有些溫馨。醫生的翻譯員在某些天會兼職作司機與導遊,有一天他碰上了觀光客一家人,結果因為那年輕太太對司機的原職(醫生的翻譯員)產生興趣並給予肯定,司機在心中就暗起了戀慕之心,而年輕太太似乎也對他有好感。

  後面故事跳過。主角是那個司機導遊,但是在我心中比較重要的是那位漫不經心的年輕太太。唔,事情似乎要發生了,萬種感情作者都蘊釀好了,但是一陣風吹過,所有的事情又被弭平,像是前面的一切都是司機的自作多情。那位年輕太太實在讓我想大笑,雖然她沒做什麼,但是在心態上,她在這個故事中實在是個很可愛的人。

  搞不好司機也會這麼認為。

  這本書,我花了一些時間才適應裡面角色所來自的地方。對我而言,外國人名總是讓人直接想到美國、英國、法國之類的地區,但是在這本書中,角色是來自印度等第三世界。婦女穿著莎麗,在額上點紅點,人們用手抓飯吃;我總是看到這些情節才想起他們不是那些歐洲人。

  寫到這裡,我在想,搞不好未來有一天我想起了其中一篇故事,我會發覺我喜歡鐘芭‧拉希莉的書。她的書不讓我驚豔,但是夠細膩。她寫故事,寫人物心情,寫轉變,但是那些角色顯得那麼沉默,日常生活顯得那麼冷漠。那些印度的人們在西方文化(大部份是美國文化)之下,安靜地隨著轉動。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境遇,完全不同。但是現在回想起來,他們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竟然只有沉默。

  當然,還有些別的。那些隱隱流竄在底下的,那些憤怒的,那些悲傷的,那些麻木的,那些失落的,那些愉悅的,和那些無以名狀的東西。

  我想我知道為什麼有些人們喜歡她的書的原因了。哪天看過她的《同名之人》,再來想我到底喜不喜歡她。

  等吧,書還多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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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馬爾他之鷹》中的山姆‧史貝德 [想法] — 以羅 @ 1:43 pm )


  對不起,喔,對不起。

–(以上和以下完全不相關的分隔線)

  看完漢密特的《馬爾他之鷹》,再回來看錢德勒的東西,實在覺得錢德勒書中的女孩子真是好運氣,碰到相信她們的人。漢密特的山姆‧史貝德(偵探角色)對人完全不信任,男的女的都一樣。也因此我後來看到錢德勒書中女孩時,常常為她們捏一把冷汗,因為我總是有錯覺以為她們在漢密特的書中、以為她們正面對山姆‧史貝德──她們的態度很可能下一秒就會被山姆‧史貝德狠狠嘲諷羞辱。不過當然,錢德勒書中的偵探不會做這種事。

  然而漢密特書中的女孩即使比錢德勒書中的要表現得柔弱無助(甚至我想說,卑躬屈膝),下場也只是被山姆‧史貝德毫不留情面地奚落、諷刺、質疑罷了。山姆‧史貝德根本就沒什麼同情憐憫之心,更不用說紳士氣節。

  我不知道他在別本書中是不是一樣如此,我連他有沒有朋友都不知道。我說的是,真正當作朋友的朋友。

  我從不覺得沒有朋友會怎樣,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此時回想起《馬爾他之鷹》的山姆‧史貝德,我感到悲哀。
  這很奇怪,他不是什麼好人(我不會喜歡這個角色,但還算欣賞他的某些特質),可是現在想到這個人的生命中沒有所謂的朋友,沒有信任,我感到悲哀。

  但是毫無疑問,這是他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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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刺客學徒 [書籍] — 以羅 @ 7:38 am )


  今早在睡了兩個多小時後爬起來看電影,接著洗完衣服,把昨天只剩一點的《刺客學徒》看完。

  買這本書(二手的,當然)已經很久了。不過排了太多書在前頭,一直也輪不到它。我聽說了一些這本書的內容和感想,也知道不少人很迷這套書。但幾乎每個人都說:愈後面讀起來愈悲慘。我想這是為什麼我對它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現在看完第一本了──其實在看到一半時,一邊顧著書展,我一邊考慮是否要買第二冊,只不過仍然作罷──我大概能感覺到別人說的「愈後面愈悲慘」是什麼樣的感覺。唔,我不會買它了,但是我有空時或許會借來看。

  這本書節奏頂適當,沒有沉悶處,但也不是浮誇的電影情節。主角是個王族的私生子,六歲時被送進王宮,引起一陣歷史動盪──他向來為人稱道的父親因此離開皇宮,放棄王位。當然,他自己也不會過著什麼好日子。不是真的多麼悲慘(一味地悲慘其實沒什麼好看的),但也不會多愉快。接下來,主角理所當然要有些過人之處;他也得要有些嫉恨他的人、有幫助他的人、有似乎在他這邊又似乎隨時背叛他的人。有死亡、有剝奪,還有一切因為他的身份和才能所帶來的事件。

  『你以為我幫助你繼續活著是因為我對你特別著迷嗎?不是,是因為你會創造許許多多的可能性。只要你活著,就能給我們更多的選擇;選擇愈多,就愈有可能航向比較平靜的水域。』『你的職責也是如此。你的職責就是活下去,好繼續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嚴格來說這段話並不真的在故事中,只是篇首引言的一部份罷了。

  主角並不是我特別喜歡的人,我仍然一貫地喜歡配角(弄臣,主因是他是弄臣,副因是他角色重又場面少,換句話說他像個謎)。但是我喜歡主角蜚茲小時候抬頭看著打罵、誣辱他的大人的模樣。那種眼神很可貴,特別在小孩子身上。只不過他長大後我就沒注意到這種描述了。有趣的是,我喜歡看小說中的這種小孩,但是若真的給我碰到更會讓我不高興。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在我不常罵人吧,我想是。

  另外我也偶然發現,看小說中的小孩長大似乎總讓我看不膩,但是等小孩長大(或是長到青少年)就很容易讓我厭煩──得看作者。《黃金羅盤》中的萊拉就是一個例子(我不知道譯名的字是什麼,不過是這個音),《默默》中的默默、《說不完的故事》中的培斯提安、《紙牌的秘密》的漢斯還是什麼名字的孩子。這些小孩完全不一樣(或許萊拉和默默有些相似),不過屏除了一切從小吸引我的故事與設定之外,都還有一個共同的特色:他們都是孩子。

  我不知道為什麼,或許以後我就知道了。我並不特別喜歡孩子,我把孩子和其他人看得一樣,只是(據父母說從小學二年級起)我特別會哄小孩罷了,不代表我喜歡小孩。搞不好我把他們看成另一堆人種,和老人一樣得特別小心與逗他們開心。

  完全離題。(茶)

  無論如何,這是可以去讀的小說。它不讓我著迷,要讓我著迷的奇幻小說得在設定上下功夫,但是現在有創意的設定已如鳳毛麟角了──複雜不等於創意。瞄過一些討論區,不少打算寫奇幻的人似乎和我喜好磁場不同,沒辦法。

  我又離題。(倒)

  沒關係,我本來就沒打算要說這本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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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潘妮洛普──Atwood [書籍] — 以羅 @ 6:27 pm )


  《潘妮洛普》,Atwood的這本神話改寫故事和她之前三本書的風格幾乎可說完全不同。

  這是《奧迪塞》裡的一個故事,潘妮洛普在神話中是一個忠誠的妻子,是美女海倫的表妹。她的丈夫,奧迪修斯,在為了搶回海倫而發起的特洛伊戰爭後就沒有回來(如果你記得那隻肚子裡藏著軍隊的木馬的話,那似乎正是奧迪修斯想出來的主意)。等丈夫等得望眼欲穿的潘妮洛普,在二十年後終於不得不在眾人的催促下答應改嫁他人,條件是那個人要能用他丈夫才拉得開的巨大神弓,射穿十二把戰斧,就像他丈夫曾做過的一樣。想當然爾,人們連弓都拉不開,更不用說射出箭了。

  就在此時,一個乞丐站出來,拉開弓,搭上箭,一箭就成功做到了潘妮洛普開下的條件。潘妮洛普仔細看了看這個又髒又臭的乞丐,發現這正是她失蹤了二十年的丈夫。故事到此告一段落。

  而Atwood改寫了這個神話,我說不上我是不是喜歡她的這本書。這本書的文字平實,故事簡單,少了一些她前三本書的魅力。不過從她以潘妮洛普為第一人稱的描述方式,以及她寫那十二個潘妮洛普心腹女僕的方法,仍然看得出Atwood的重心在哪。果不其然,看完書後我翻到前頭的序,Atwood自承這兩組人馬的確最常盤據著她的思緒。『因此,我決定來說說潘妮洛普和那十二名被吊死的女僕的故事。』

  潘妮洛普是個聰明的女人,Atwood書中不停地這樣說。從她的角度看外界的一切,帶著某種近乎天真的辛辣感(←誇張詞)──或許可以說這是Atwood常常不自覺透露出的筆調。《末世男女》的雪人,《使女的故事》的「我」,《盲眼刺客》的「我」和「她」。那不是諷刺,也不是故做天真,只是在說一件事而已,但那種味道卻是Atwood獨有的味道,就像卜洛克的書也會有卜洛克的味道,即使是完全不同的系列──雅賊、譚納、馬修史卡德都好──那種卜洛克的味道都一樣。

  要看這本書,可以先看Atwood自己寫的序,因為她大概談到了潘妮洛普的故事,也說到了她在這本小說裡視點轉換的架構,因而不至於摸不著頭腦、不知道現在狀況是如何。

  那十二名女僕在我的回憶中留下了較大的印象──嬌笑著、打鬧著,或是吊成一串十二個無生命的軀體晃盪著,或是陰魂不散地在陰間也要跟隨害死她們的奧迪修斯。這十二個女僕是悲劇人物,是潘妮洛普的心腹與安慰,是誤會與陰謀堆積下的忠誠犧牲者。

  ……狡滑的奧迪修斯!……你這男人真是走運,娶了個這麼賢慧出色的妻子!你那完美的潘妮洛普,伊卡里思王的女兒,真是忠貞不貳!瞧她多麼忠誠,守著她年少時對丈夫的回憶。……不朽的神明必將譜出美妙的歌曲,在終歸一死的世人耳邊,讚揚為夫守節的潘妮洛普。  ──《奧迪塞》卷二十四


  ……他拾起一條從搖著藍槳的船上拿來的纜索,一頭牢牢綁在門廊的圓柱上,另一頭高高甩過牢房,這樣她們的腳才不會著地。好比掉進陷阱裡的長翼鶇鳥或鴿子……女僕的頭緊緊吊成一排,脖子上綁著繩索,這是她們最悲慘的下場。她們的腳抖動了幾下,但很快就不動了。  ──《奧迪塞》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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