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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試閱活動,簡單來說就是送樣書到家,看書的人(像是我)負責寫心得的活動。心得可以參與選拔,前幾名有獎金與獎品。參加票選的網友也有機會得獎(真聰明),有人想碰運氣的,下面網址可以去投投票。(不過我得提醒一番,有些人的心得會提到書中後段的劇情,小心中獎。)
  對我而言,反正打從我看過幾篇心得後就決定放棄得獎的機會(只有前兩名才有獎金,我還有自知之明,再說我實在不想認真寫這篇),所以這篇網誌還是照過去寫讀後感的方式寫便罷。(上次我認真寫心得是多久前的事了?無盡的夜?)

  活動網址:http://historian.chinatimes.com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老實說,大塊這次的宣傳做得還真不錯,我們後面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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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看完這本書。

  從翻閱前幾章開始,這本書在我心目中就是奇妙的圖書館宣傳小說──我的意思是,看看裡面的角色,醒著的時間有一大部份都在圖書館裡渡過。找資料、做研究、休息發呆都在圖書館。到任何一個地方,不是先跑圖書館就是檔案館,身邊不是研究者就是館員,生活中除了圖書館就是圖書,這個可不能說我是職業病,它真的就是充滿了隱誨圖書館宣傳的小說。(←明明就是職業病......)

  我最想說的已經說完了,所以讓我們回到原本的讀後感來。故事大概是這樣的:女孩的父親因緣際會得到一本不應屬於這時代的書,書中唯一的文字讓他開始了對卓九勒(一般譯作德古拉,吸血鬼德古拉)的調查,卻赫然發現他的指導教授羅熙過去也曾遇過同樣的事情、進行過同樣的調查。女孩偶然翻到了父親過去的資料,父親因此極不樂意地開始述說過去那段歷程,他談到了就在他開始研究卓九勒後,羅熙教授神秘失蹤了。而就在此後不久,女孩的父親也消失在她生命中。(接下來我好像應該接:於是,一段神秘的追尋就此展開......)

  這應當是一本懸疑小說,故事的主軸就存在於女孩閱讀父親的手稿與信件,以及自己出發尋找父親的過程。問題是,父親的手稿裡又有手稿,手稿中還有信件與手稿與資料,再加上一堆信中信與地圖或冊子──雖然聽起來複雜,不過看起來還頂有趣的(或許有人會受不了吧)。這場對卓九勒的研究上溯好幾代,橫跨許多國家,裡頭對各地景色的描寫幾乎可當作一篇遊記──雖然以故事本身來說,可能會讓部份習慣緊湊情節的讀者感到多餘。

  以故事本身來說,作者是有功力吸引讀者看下去的。她(說真的,我有點受不了現在只要看到作者是女性、角色也是女性,就直接冠「寫得很細膩」的言論)在故事中追尋吸血鬼與被吸血鬼追逐上,其實寫得很緊湊。讓我們說白話點,如果拿掉大段大段塞入的歷史知識與景色描寫,它可以是一本篇幅削剪一半以上、讓人拿起來就放不下的小說。如果在父親對女兒說吸血鬼的故事時,真的有吸血鬼隨同在附近聆聽呢?如果任何一個研究者只要專注於卓九勒研究,身邊人就會出事、死亡、失蹤呢?不可否認作者的確有抓住讀者心態的功力,你很難說拿掉那些景色描寫與歷史考據到底是好是壞(我想,接受的人會變多,著迷的人會變少),不過那必然會成為一篇冒險小說──事實上現在回想起來它的骨幹的確是一篇冒險小說,雖然這種說法和書名很不搭──無庸置疑。

  由於故事本身上跨好幾代,所以書中的圖書館滿是古色古香的舊時代味道。我已經很久沒看到小說中提到圖書館員時,說到請館員幫忙查資料這回事了,因此看這本書格外感到溫暖(這我就承認是職業病了)。即便不談時代問題(書中的圖書館還在卡片目錄時代),其實角色這樣的研究習慣與身份的關係或許更大一些。看看吧,書中父親是正在寫博士論文的研究生,他的指導教授不用說也是學者,國外遇到的不是研討會參與者,就是學術圈中的人。他們會使用圖書館作為找資料的第一方向是理所當然的,這和現代大學生奉Google為神是一樣的行為模式。即便是主角,那個年輕女孩,她跟著父親長大,經過了那麼長時間的耳濡目染,自然也會學到一樣的研究方法,有事沒事盡往圖書館跑。

  我喜歡書中對歷史學家的詮釋,我想讀歷史的人應該會喜歡書中部份對歷史學家精神的說法。這些部份看起來,像是我高中歷史老師(也是導師)會對我們說的話。書名取得貼切,但是涉及劇情,容我晚些再提。

  若要從嚴格的角度來看,書中角色在辦事邏輯上實在有些缺漏──這麼說吧,有些圈子實不需繞得那麼大,有更簡單些的方式可以解決(我和路那一致認同這點)。不過基於我只看過一遍,不好批評太多(天曉得是不是我沒看懂),再者,不搞得神秘點、緊張些,這本書的賣點也削去一大半了。據說《歷史學家》甫出版便大賣,我衷心盼望那些讀者不致在翻閱後失望。這是本故事本身很吸引人的小說,但不是那種大多數人都能一翻就停不下來的通俗輕小說,至少,在前半部份的景色描述會很明顯地拖慢整體節奏(我可不是說那部份寫得不好。不過話又說回來,作者節奏寫得太緊湊又會被我嫌,寫得緩一些又要被我唸著叫大家三思而後行),後半部份的故事線則清楚多了,不過不幸我看到歷史考據時從沒有「來吧,把它們搞清楚吧」的氣魄,所以這些段落給我看是可惜了。

  這本書的宣傳的確做得不錯,很聰明,利用現在遍佈網路世界的Blog個人發佈平台求得讀者心得,代價只是一百本試閱樣書(雖然裝訂得還頂漂亮的,可是大概發樣書當時翻譯與校對尚未完成,從三百多頁起我就看錯字看到我的神經嚴重抽痛),另外又提供總共三萬多的獎金與獎品,讓這些讀者認真(真的很認真,認真到我慚愧)地寫出漂亮的心得。即便回收心得數僅有一半,就算五十篇好了,你看網路上哪兒找一本書甫出版就有五十篇認真心得的?再加上這些Blog本身通常已有定量讀者,這些讀者對部落格主的信任也較他人為多;更不提大塊尚提供對心得投票的讀者抽獎獎品(獎品當然是這本書),更能吸引讀者群大量閱讀這些心得,就算只讀個十篇,想不被洗腦(無貶意)都很難。

  這招聰不聰明?當然聰明。

  我無意參與名次爭取(我受不了不能寫自己想寫的話。這樣可不是自由多了?),但是基於當初參加活動,形同已經同意後續過程,所以不在時限內寫出心得於我良心過不去──這麼說並不是我不喜歡這本書,事實上作者在氣氛營造上很熟練。只不過我是個很懶的人,看其他人心得看久了,更懶了,太多人寫過的書籍心得我本就會想避開,所以若未參與這次活動,這篇(顯然廢話和離題很多的)文章更可能會變成對Munkustrap的歌功頌德(←這是偏心),或是留在草稿區好幾天未發出的海之魅惑讀後感,或是對已逼近截稿的創作的哀號,總之不會是《歷史學家》的心得。

  顯然我還是有良心存在的。

  以上,該寫的與想寫的東西到此結束。以下是涉及本書劇情但又不說不快的想法,基於本書無所謂兇手與謎團,我不反白,僅改作灰色字體。會介意的朋友請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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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頭提到了書名,那就讓我們繼續從書名下去。這書名定得好,在書中即使你看到真正讀歷史的人沒那麼多,人類學家、沙士比亞研究者,但骨子裡看起來,他們探究歷史事件的態度,其實每一個都是歷史學家──喔,瞧我又在廢話什麼。我只是想說,最後卓九勒自居歷史學家這一招下得太好了,光是想到它,我便忍不住想笑。

  卓九勒的個人圖書館更好,我看到這兒當真笑了出來。卓九勒是個聰明人(聰明吸血鬼?先別挑我語病),他瞭解該找什麼樣的人才為他做事。他的收藏不是普通館員所能編目(至少也要專門圖書館館員,但我聽過醫學、藝術,就是沒聽過歷史圖書館),通多國語言又精熟歷史文獻的羅熙教授是個好人選,至少就書中少部份透過他的眼所觀察到的館藏狀況,羅熙是個可以很快分析出卓九勒的分類原則的人。這對他的工作,不啻為一項極佳助力。

  書名取得好。卓九勒喜歡書,熱愛書,卻生在書籍不那麼暢行的古代,『我知道我不可能進天堂。為了永久保存我的歷史,我就作了歷史學家。』

  好個歷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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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愉快地淋了一天雨,跑銀行回來衣服濕得隨便擠就是一灘水。回家騎車傾盆大雨隨著車速撞在身上,痛到麻,麻到有種不知名的快感。看到身邊女孩手忙腳亂地拉著輕便雨衣更是讓人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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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昨天我上來談《異常》,我會不停地說我有多麼喜歡它;但那是昨天,當我看到一半時──那時我喜歡它到一邊沖澡,一邊想著該怎麼在雜記上說我喜歡它。而現在我已看完它,所以我要收回那句還未說出的話。

  即便如此,我仍願意說我喜歡它的部份,至少是前半。那些句子讓我感到痛快。

  這是一本推理界中的書,我這麼說的意思是,它絕對不是推理小說,可是我卻是從各推理討論板和推研社員的口中聽到《異常》這本書的存在。大部份廣告詞與心得,幾乎都著眼在它多麼冰冷、黑暗、殘酷、真實又令人心寒等等(反正這種形容在現在的小說中愈來愈多見,說兩句後面就可以接一堆),可是因為它厚,妹子一邊看又一邊說她看不下去,所以我想把它排到我更有餘裕時再讀,以免拖慢了其他書的進度。

  直到前幾次因為暑訓開會,暨大友社的小芳(一個認真又正直的人,我的想法常和她意外地相近)推薦我一定要看它,我才將它插隊排進來。事實是它讀起來很快(或許是因為前半很合我的胃口),我只花不到兩天打工的空閒時間就看完了。

  這本書在說四個女人的故事,一個外貌平凡的姐姐,一個漂亮得不像人的妹妹,以及兩個姐姐的同學,美鶴與和惠。誰的戲份多一點,很難說。或許是那個姐姐,至少前半部份幾乎都是她,結尾也是她。我說看得痛快的部份,還是她。

  如果我可以這麼大言不慚地說,我會說這本書才應該叫做《惡意》,而不是東野圭吾那本讓我覺得癢又搔不著的作家與盜用的故事(抱歉了,我並不是討厭那本書,只是不喜歡它的書名)。書中的姐姐對其妹妹怪物般的美貌感到恐懼──是了,妹妹百合子很美,的確很美(每次說到漂亮女孩,都讓我想到百年孤寂中的光頭美女),美到一種不正常的地步。

  我不說故事大綱,因為沒必要,也因為我不想讓沒看過的人被我影響。這本書故事怎樣根本不重要,對我來說──只是對我來說──光是看前半部份姐姐的毒舌、憤世嫉俗和那陣陣的惡意,就足以讓我感到痛快。

  痛快,這就是為什麼我昨天滿腦子「老天在上,我多麼愛這本書」的吶喊,抱著書笑了好一會兒才入睡。(我甚至捨不得太早看完它,後來證實我多慮了,因為前面和後面不甚相同,容我後面再提。)我多麼喜歡那些冷硬的語氣啊,『家母一定很孤獨吧。可是,我毫無所感。受不了孤獨的人只好去死。』以及姐姐那些毫無憐憫的惡意行動,刻意要將他人導向毀滅──『這樣才好玩。我親手替她製造了逃離的絕佳機會,又親手加以破壞,因此我高興得暗自竊笑。是的,只要看到和惠,我就會覺得自己彷彿是操縱愚蠢人類的上帝。』

  我應該感到討厭的,我應該對姐姐如此惡意的破壞心態感到討厭的,但事實是大部份時候我只感到痛快。不僅如此,連漂亮妹妹百合子冷靜像敘述一件事實般,說出所有人都看出她美到像件物品般願意任人操弄時,我也感到痛快。有趣的是她並不自暴自棄,也不像終於認清現實的語氣,而是如同捷運車廂內的廣播一樣說出事實,沒有任何情緒,就只是說出事實。『如果說我的處境很痛苦,那倒也不至於,我來到世上本來就是為了當別人的玩具。』『我很早就開始訓練自己,和別人在一起時要壓抑自己的主體性。』以及這句,精準,殘酷而冷靜:『我早已發現,我的臉,美得足以流露出我欠缺意志力。』

  多麼痛快,怎能讓我不用痛快形容?多麼痛快。

  正是從腦中出現「痛快」兩個字時,我發覺我多麼喜歡這本書。我當然不完全認同裡面角色的行為,但那不代表我不能喜歡。我喜歡裡頭角色說話或手記中的語氣,就連可笑的自以為是也讓我覺得有趣。不管是裡面女人的無知、愚蠢、自視不明、瘋狂、墮落還是步向毀滅,通通不脫離一個讓我喜愛的因子:痛快。(你知道,我可是讀者,這個身份毫無道理地就是可以旁觀並且對角色指指點點。)


  接著我要說為什麼撤回「我喜歡這本書」的句子,因為前面提到的部份都在書的前半。過了一半,殺人兇手出現,是個中國四川人,也附了一份自白書說他與他妹妹偷渡來日本的整個故事。我對窮苦的中國人故事不感興趣,他和他妹妹的故事更是──容我這麼說──平凡到了連續劇的程度。順暢、易讀、吸引人,但就是不吸引我,抱歉。

  前半部份吸引我的因素一旦被抽離,《異常》對我來說就只是普通的小說。所以無論如何我得收回原本我說喜歡它的話。我是喜歡它,但真能讓我毫不保留這麼說的只有前半本書。(我知道有人說它黑暗到讓人心痛、對人性的描寫讓人看不下去之類的,可是你知道,我向來不吃這套。只能說請大家自己評估了。)

  接下來灰色字的部份會提到我個人的想法以及書本的劇情,甚至結尾,沒看過的人最好跳過,以免影響閱讀樂趣。我不想讓我的觀點影響到別人。對書中角色的解讀正是這本書的樂趣之一,請不要被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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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以為是、嫉妒心、好勝心,這幾個詞足以解釋我看書中女人的心理。我想這麼說已經很久了,虧得我真容忍到現在才說。美鶴是個聰明的人,她所說的話,是整本書中最不偏頗的。只要有人發表她對別人的想法,必然就會掺雜自己的意見,多少就有些不公。姐姐對妹妹是如此,姐姐對和惠,對美鶴;妹妹對姐姐,和惠對妹妹,和惠對姐姐,諸如此類。多少就是有些不公,即使一邊看一邊覺得痛快而笑著,我也清楚地知道,並且擱置在天平的一邊待估量。可是只有美鶴,她說的話我很少覺得會出差錯。

  她長大後對姐姐的一席話最是漂亮,漂亮得我不知道該如何寫下。(這要看整本書才能體會,就算寫下來也沒用;當然要說我懶也未嘗不可。)

  書中角色,每一個都為她們的行為說了理由,一些一般人不那麼認為的理由。為什麼要當妓女,為什麼要不認輸,為什麼要加入宗教團體。每一個人都為她們的行為好好地說了一番理由──因為她就是要男人,因為她要確認自己存在,因為她想得到認同,因為她需要努力的目標。她們如此急切地走著,跑著;她們寫著,說著,記錄著;她們觀察著,敵視著;她們努力地等待著一切毀滅。

  於是你看到每個人的面貌在別人口中都換了一次──不一直都是這樣嗎?這不是第一本如此寫的小說了,沒什麼特別的,甚至一點也不令人震驚,可是我就是覺得應該提一下這點。我甚至不敢在開頭提。

  讓我回到現實,我得說這本小說的結尾不夠力。不是它的結尾不好(我得強調我並不討厭,甚至欣賞作者安排姐姐步上後塵),只是以它的鋪陳,或許可以做得更震撼。但是並沒做到。張的故事在我看來多餘,故事性足夠,但是沒有存在的意義(甚至,如果容許我這樣胡亂批評,我會說它格格不入)。張的妹妹是個可以存在的角色,可是張本身的存在並沒有意義,他的故事味道不夠俐落,太過虛軟,不像是前半本書的基調。浪費篇幅,沖緩了原本我對《異常》的喜愛。(對不起,這邊明顯是我的個人偏見,只是不說不快,請見諒。)

  這本小說有什麼故事?根本沒什麼故事。但是老天在上,它多麼令人喜愛。
  唔,至少目前為止它還頂討我喜歡,這樣突若其來的衝動通常也退得很快,咱們等著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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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野夏生似乎是個有名的作家,因為她這樣的冷硬風格而聞名。
  我會去找她的其他作品來看看,希望不至讓我馬上失望了。XD

  我相信《異常》有很多可說的,但是那些可以討論的深刻話題尚輪不到我(好吧,我承認我沒興趣),我只在乎它讓我看得痛快,啊,如此就夠了,收買我很容易的。

  以下摘錄部份句子作記錄,請自行跳過:

「我已經不想加油了,因為我們一開始就注定要輸掉這場戰鬥。」(指職場上女性)

「我不認為這樣的想法很悲觀。」百合子歪著頭。「幹了二十幾年的妓女,我已經看清男人的真面目了。不,與其說是男人的真面目,或許該說是我們妓女的真面目,男人其實憎恨出賣身體的女人。而且,出賣身體的女人也憎恨買她的男人。所以,當彼此的恨意沸騰時就會互相殘殺。我一直在等那天的來臨,到時候我會毫不抵抗地受死。」

「就算活得好,只要身為女人,就沒有任何意義。」

「怪物就是有這種力量,讓除了她自己之外的人全都變得毫無價值。」

「附帶一提,我活到這麼大,幾乎從來沒有煩惱過,這點至今仍然一樣。因為我在煩惱之前就已經做出結論,按照結論採取行動了。您說人就是因為無法輕易做出結論才會煩惱?要做出結論,其實是很簡單的呀。一個經常思索怎樣才符合自己身份能耐的人,根本不會產生什麼煩惱。如果日光不夠進行光合作用,那棵植物就只好枯死。倘若不想遭受被犧牲的命運,就得剷除遮光的高大植物,或是讓自己變成不靠光合作用也能生存的植物。」

「不需要的東西都是垃圾。」

  忘了說書中多次提到「怪物」,這個詞快變成書中的中心思想了。唔,這篇太長,改天想到再說吧。我累了,兩個小時前就想睡覺,硬是要把這篇寫完。我懶得重看,有錯誤請見諒,明天再說,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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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看到傳說中的筆戰重現江湖了,還發生在認識的人身上。改天再來說好了。XD

--(以上和以下無關)

  《謊話連篇》,參加試閱活動拿到的試閱本,直到拿到手才發現是小魯出版的,所以這本書會是什麼樣子,多少也有個底──大概是青少年或兒童讀物(其實我對小魯出版社的印象一直不錯,只是它的書我實在沒看過幾本)。原本看介紹時,我還奢望著會看到讓我嘆為觀止的謊話(整本書讓人驚嘆連連感動萬分之類的),看到出版社後我倒不這麼想了,畢竟不是成人的故事。只是,什麼樣的書既能拿說謊為主軸,同時又是給青少年看的書呢?

  這本書由三個主要角色和一家二手(傢俱)店所構成。一對母女經營著這家店,老是處在倒閉邊緣,直到有一天,謎一般的MMC伯克夏死皮賴臉地闖入要求當不支薪的店員為止。伯克夏極愛看書,他為每一個客人都編一段眼前二手貨的故事,老鐘、寫字盒、瓷盤、鍵琴、雨傘架、鏡子、木箱等等。故事類型隨他當時在看的書籍改變。這通常能激起客人的感動並買下商品。因此,這本書就是由十一個伯克夏的小故事串成的書。

  簡單來說,頗有一千零一夜的味道。

  唔,問我那些小故事好不好,很難說,它們篇幅不長,所以故事簡單(好比其中一篇一點也不恐怖的搞笑恐怖小說);它們簡單,所以在類型創作上有些走得很刻版(好比其中一篇有自大偵探和聰明助手的推理小說)。這些小短篇故事本身很有兒童文學的味道,沒有什麼太嚴重的黑暗,簡單而明確,感動人心或充滿溫情,壞人通通沒好下場(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些小故事有一些還不錯,但是這裡先不談。對我來說,比較有趣的是整本書的骨幹,伯克夏與那對母女的故事,或說伯克夏自己的故事。

  書名《謊話連篇》(A Pack of Lies)到底指書中的什麼是謊話?你可以很簡單地說:喔,必定是伯克夏說的小故事,他讓客人以為那些貨品真有那麼一段可嘆而令人憐惜的過往(事實上那對母女的確為此良心不安過,不過東西都賣出去了還能怎樣?)但若真要這麼輕鬆,這本書的作者大概也不會拿到小飛俠續集的執筆權了。

  書名指的到底是什麼謊話?(噗,我喜歡別人寫的句子:「還是書名本身就是謊話?」)其實在整本書看完後,這變成很有趣的問題(宣傳文案說,小心,這本書裡沒一句真話。)先說了當然就不好玩了,反正這本書在書店應該就能翻完,只不過還沒出版就是了。有興趣的再自己去翻吧。

  因為是試閱活動,寄回心得就有小禮物,還有三十個名額可以拿到書,問題是限字數一百五到兩百五,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寫才能不違背良心又讓出版社喜歡。苦惱之餘,想想還是來這兒寫一下讀後感,從中挖一些句子加油添醋交出去好了。

  拿人手軟,試閱整本都送到你手上了,不幫忙說些話似乎不太好。再說,這本書的結尾雖不是沒遇過,但配上書名的感覺卻很有趣。寫些不算謊話的小推薦應當無傷大雅。XD

  讓我想看看怎麼寫......『一本清新可愛的小說』?唔。

  對了,書中的伯克夏先生是個很可愛的人,我幾乎要喜歡上他了(聰明又一副痞樣的人總是特別討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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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工廠蓋起來了,現在看來至少五層樓吧。
  家裡的鐘和外面施工的機器一樣吵。我要去找說明書了來重新設定了。(奇怪,是不是有一本小說也說到一個很吵的老鐘?還是我把《謊話連篇》裡老鐘的故事弄混了?)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巴石立花園街謀殺案,這本書裡的一些段落展示出白羅的特質、有趣之處,所以摘錄。
  「你知道嗎,白羅,我有時會私下盼望你犯下一樁謀殺案呢!」
  「親愛的傑派!」
  「真的,我很想看看你會怎麼佈局。」
  「我親愛的老兄,如果真讓我搞一場謀殺,你根本不會有機會看到我是怎麼佈局的!你甚至可能不知道發生了謀殺案咧。」
  傑派開懷大笑。
  「你真是個狂妄自大的魔鬼,不是嗎?」他寵縱地說道。  -p6

  姑且不論為什麼會用「寵縱地」這個奇怪的詞,但白羅自信自大的口吻真是看了讓人忍不住要會心一笑。這和自大是不同的,白羅可是清楚他的能力。(其他會爆雷的就先不提)

  接下來是一個竊盜案,白羅請當事者演練一次當時他聽到女僕尖叫聲後的舉動。
  「然後卡萊爾先生回到這裡,五到十分鐘後他聽到一聲尖叫。請繼續,卡萊爾先生。你聽到尖叫就衝進了大廳,啊哈,可能您再照做一遍我們比較容易了解。」
  卡萊爾先生有點不自然地站起來。
  「我在這裏尖叫。」白羅熱情地說。
  他張開嘴發出一聲顫抖的尖叫。梅爾菲勳爵掉過頭去忍住笑,卡萊爾先生看起來非常尷尬。
  「走吧!前進!」白羅叫道。 -p123

  我忍不住笑了。XD(雖然他耍寶有一部份是故意的,通常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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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出國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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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腦袋頂空的,所以來寫心得。奇怪的是,大部份人都是有什麼想法,才會寫心得(不管是書、電影、漫畫還是什麼作品),可是我有時候卻是腦袋裡什麼都沒有,空成一團,所以才寫心得。而且最糟糕的是愈寫愈空,寫到後來腦袋裡空得像剛剛失憶一樣。

  總之今天輪到超‧殺人事件,這本以諷刺搞笑作家/推理作家為目的的小說。

  事情是這樣的──讓我記一些雜事,不然腦袋太空沒辦法做事──前幾天早上和路那姐出門,和別人開了一場名為會議的閒聊。對方請我們喝丹提,這大概是我期末考後第一次喝咖啡(有種既熟悉又可怕的感覺),心中一陣模糊的喀啦聲,好像閒逛的日子過去了一般(明明前一輪打工排班才剛排完)。開完會,我們吃了遲來的兩點多午餐,接著路上買了一頂七九元安全帽就騎到誠品信義店看書去了。

  逛了一圈後,拿了前陣子似乎大家都在看的《超‧殺人事件》。我曾想過買這本書,因為我對嘲諷的文字一直都很感興趣(對不起,可是我真喜歡看人毒舌),只不過一方面不是所有人的評價都很好,另一方面東野圭吾的書沒一本是我喜歡到想買下來的,我不想在這本書上冒險(還有我錢花得夠多了),所以它就被我屏除在書單之外。既然這天都逛到書店看書了,那麼就順便拿它起來看。

  然而今天我其實不想談這本書。喔,它有幾篇很有趣,像是超長篇殺人事件、超理科殺人事件(這兩篇我都忍不住笑出來了),甚至最後的超讀書機器殺人事件還可以給人省思(當然用這個詞有些誇張,這得看你從什麼角度來看它)。不過我真正好奇的,其實是作者本身寫這些諷刺文字的心態。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身邊喜歡諷刺題材的小說/文章突然變多了。不是那麼明目張膽地說(這些暫且撇到一邊去),而是你從他的文字就可以嗅到那股辛辣味。諷刺媒體,諷刺社會,諷刺扭曲的現代世界。

  不總是有人在批評這些嗎?大概是這樣,所以拿來丟到文章裡,掩飾一下,就可以寫出一篇有趣又看似深沉的東西。諷刺其他事物的人總是立於不敗之地,因為一開始他就先站到山上去,俯視一切,從鼻中哼出一聲冷笑,大筆一揮,讓那些標靶蓋上滑稽的小丑色彩。他拉動線(反正是他的創作,你知道,造物要讓什麼顯得可笑,它們就得可笑),讓那些木偶可笑地隨著音樂扭動,取悅所有觀眾。

  這聽來很好玩,因為能嘲笑其他人事物本來就很好玩。不過當這種作者變多時,就開始讓人厭煩──這還是其次,重點在於那些作者的功力,有時還不夠玩弄這種嘲諷文字。於是讀者(我)看起文章來,總覺得文字再怎麼刺人也笑不出來。或許是寫得太直接(老祖宗說含蓄也是一種美),或許是罵得太過頭(光顧著攻擊是會暴露自己缺點的),總之就是有種味道掌握不住。諷刺是種藝術──在我心中──不是遊戲,特別當你把它公諸於世,而不是只寫在自己的地盤玩玩就好時。能力不足、文筆生嫩的諷刺,像是女孩穿了性感的衣服卻又要遮東遮西一樣蹩腳。(對不起,這麼說有點太過了,不過我找不到更適合的詞。)

  我不知道,說不定這其實是我自己的問題,因為已經很久沒有一篇諷刺文章/小說讓我稱好了。但是「不覺得好」不代表它糟糕,而我上面說的,就是真的──容許我這麼說──糟糕的諷刺小說。我不會指名道姓地批評(搞不好只是我太挑,而其他人看得很高興;隨便傷人名聲不太好),但是有一句話仍然適用: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親愛的作者們,你們可以寫很多東西,去累積,去磨練,等到那支筆利得令人心寒時再玩這把戲。我願意在那時好好捧書欣賞一番,但不是現在。太過稚嫩的筆法不適合拿來挖苦其他人事物,你們不會被反咬,但是讀者們也不全是天真小孩,他們看得出來。總有些世故的、看多了的、聰明的、犀利的讀者──還有像我只是挑剔的讀者──他們看得出來。

  這只陷你們於不利之地。這種作者應該聰明到懂得隱身幕後指揮一切,然而不夠熟練的功力,會讓讀者審視的目光反而集中在作者身上。那可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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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腦疑似快當了,剛剛我的舊注音ㄅ半變成ㄅㄅ了,所以先到此為止。
  弟從圖書館借了一些書回來,大半都是我沒看過的。所以我就很沒良心地從他那又轉借過來看了。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幾年前看大逃殺時,我說我可能是在同學背後捅他一刀的人。現在我不會這麼說,因為我發現要讓我自己相信沒有別的選擇本身就很困難,換句話說,我會覺得總有機會找到別的路。

  不過不可否認地,我還是最有機會害死朋友的人,因為朋友們會相信我。至於良心是怎麼回事,很難說,因為我有可能一個衝動就犧牲自己保護他人,也可能心血來潮早上起來就把所有身邊的人的脖子割斷(題外話,其實我一直很好奇拿刀子割活人的脖子是什麼感覺)。我說過我善變。(攤手)

  今天早上以線上看免費的方式把漂流教室看完──好吧,還是大概說一下故事:一個國小在經歷了一場地震後,飄流到疑似異世界的地方。校內師生看校外是一片荒蕪沙漠,社會上眾人看學校所在地則只剩一個巨大空洞。主角是個小學六年級的學生,十集漫畫則是在說整個學校怎麼在這個怪異的世界生存下來、試圖回到原本世界的故事。

  之前大逃殺小說出版,一堆人(一堆廣告詞)拿它和蒼蠅王比較,我不太能認同。相較之下,漂流教室和蒼蠅王類似之處比大逃殺要多得多。大逃殺有個致命傷在於:人們「必須」自相殘殺,而且時限極短。這讓很多故事都沒辦法寫出來,反而被壓制住了。打個比方,像是社會組織、宗教信仰、派系爭權甚至階級抗爭,這些東西在大逃殺中都不可能出現,但是它們在蒼蠅王和漂流教室中多少都出現了一些。

  (容我再說一句,我實在不能理解為什麼讀者群會一致贊同大逃殺描寫了什麼人性黑暗面。殺戮不是人性黑暗面,人性黑暗面也不只是殺戮,至少在我心中是這樣。殺幾個人就叫著「好黑暗好黑暗」應該是年紀偏小的讀者,或是沒讀過類似書籍的人容易出現的反應。這沒什麼不好,可是為什麼那麼多人都這麼說呢?為什麼好像所有人都同意大逃殺就是寫人性黑暗面呢?這就是我不能理解的地方了。)(總之,我只要看到人強調大逃殺「就是對人性黑暗面的描寫非常深刻」之類的句子,就不知道該怎麼有禮貌地回應了。)

  喔,離題離了真遠,讓我們回來漂流教室。

  這部漫畫是標準的溫情漫畫(我知道它被歸類在恐怖漫畫,不過這個晚點再說)。既然今天早上才看完,那麼先說說我對它架構的想法。我猜作者一開始並沒有對故事的一些分支/事件有太多完整的構想,故事的走向是作者想到什麼,覺得適合,就加入什麼。作者很隨性,隨性寫故事的壞處是沒辦法在前頭埋伏筆,而且很可能會造成段落與段落之間有種切斷的感覺(也就是,你會感覺到中間打出字幕:第四集:恐怖的怪蟲。像這樣的感覺)。不過故事倒也發展得還算完善,該收拾的東西都有收拾乾淨,不會太過突兀或空虛。(我不知道別人對結尾的想法如何,不過我還頂喜歡的。雖然沒什麼特別,但就是不討厭。)

  另外,角色設定的部份,我總覺得作者根本沒有設定(攤手)。這有個好處,因為角色都是小學生,所以這讓他們的性格不至於被僵化──事實上正因為角色是小學生,所以很多他們的行為,包括被煽動成暴民,我都能夠原諒──不過還是有部份角色討人喜歡,像是天才兒童我猛(通常聰明的角色我都會喜歡)。衝動又脾氣暴躁的大友當然被排除在喜歡的角色之外,不過看到結尾,倒還可以原諒他。

  人一批又一批的死,但是由於主角不死定律,所以每多死一批我腦中只剩下「啊,剩下的資源更多了,活的人可以活更久了」的想法。接著宗教信仰出現,隨之而起的爭執自然也出現(我可以說每次看到「那是我們的神!」這句話就想笑嗎?不過因為是小學生,所以倒不會引起我的反感,只是覺得有趣罷了)(老實說,獨眼教神像還不難看,不知道小鬼們為什麼說它噁心)接著得說是作者聰明了,畢竟這個故事本來就是非現實,所以怪物的出現也就理所當然。這部漫畫中出現非現實情節,大概是它和其他作品比較不同之處。

  主角小翔,是個領導人物。不過十集漫畫都給他領導也太累了一些,所以中間至少出現三次以上的領導爭奪戰。讓我在此離題一下(其實我本來是想說離題的,但不知怎麼已經寫那麼多了才寫到),直到現在我才發現這類故事最讓我厭惡的,不是天災,而是人禍。某種程度上,天災能加強人類彼此之間的連結,而人禍則是個麻煩的變因。我指的是:不信任、爭權奪利、背叛與謠言、多數暴力,以及其他怎麼寫都不會少的麻煩人際變故。

  我討厭這些。

  孤島作品吸引我的,是它讓人們不得不暫時靠自己本身的力量試圖生存。在這種環境中,每一個人都可能展現出現實社會裡所無法展現的能力,不只是實際的求生行動,還包括了精神力。然而事實上,很多作品裡只要是一群人被迫與世隔絕,人際問題就出來了。拿漂流教室來說,只要有一個與小翔對立的領導者出現,就必然會出現「叫眾人選邊站」的情節。這不是什麼壞事,但是問題偏偏就不讓你這麼輕易解決,接踵而來的是謠言中傷、敵視,甚至是嘲笑、逼迫、暴力。

  我知道在這種環境中人們的精神層面會變得比較脆弱(奇怪,為什麼不是變得比較強韌呢?這種人的存在也很合理啊),可是每次看到這種小鼻子小眼睛(原諒我這麼說)的心態出現,總是讓我不高興。什麼小團體啦、排擠之類的。

  好吧,或許是我不會處理這些東西,所以我才會不喜歡。我討厭誤會,如果今天被誤會的人是我,我會不知所措。如果我是領導人物卻又讓人誤會,這更令我沮喪。(然而領導人物總是會讓人誤會)

  嘖,廢話太多,總之這是一部講溫情的漫畫(我想它應該還不構成恐怖,或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因為裡面的怪物其實並不會嚇到我,我唯一害怕的是乾屍瞪大的眼睛),像是母親寧可讓人當成瘋子也要保護孩子,穿越時空的對談以及其他。這作品雖然放在恐怖漫畫一類,不過我看到比較多的反而是這些溫情戲。(其他常見的情節如吃人肉、動私刑,因為畫風的關係倒讓人覺得還好。事實上我一直在想他們怎麼不吃人肉,從第一集想到第十集。)(再離題一下,我覺得大逃殺漫畫之所以讓人害怕,倒不完全是故事特別,而是畫風細,且特別喜歡加強描繪暴力血腥的場景。)

  不合理的部份就跳過吧,像是我到現在還不太能理解為什麼手臂受外力拉扯不是從關節脫臼,而是從骨頭中間扯斷(搞不好真是這樣也不一定,我的手沒斷過,不知道。)

  總之它是一部溫情漫畫。(←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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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看完漂流教室,接著看人魔電影後半段,發覺難得有一個殺人魔不讓我感到做作。(事實上,我頂喜歡他殺人時的表情。微笑,失神,空洞,享受。唔,真奇怪,竟然不讓我感到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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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google.com/,Google新開的Book Search。甚至可以在網路上讀到內頁(在出版社和作者同意的狀況下,當然只有幾頁而已。不過這已經很有趣了),首先嘛,當然拿Atwood的書來測試,第一本就是使女的故事

  再來是博客來,它開了外文書專區。我聽人形容:『大概是將Amazon全部搬過來了』,所以或許書種很齊吧。因此我去查了Edge Chronicles第六集《Vox》,果然查到了,然而平裝版要六百多,精裝版要四百多,唔。如果我暑假很閒應該會買吧,可惜並不是,所以,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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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童《妻妾成群》,三個中篇小說構成,最後一篇好像是同名小說。和我看莫言的原因一樣,不過看完不知去做什麼事,就忘了它,直到前幾天偶然瞄到開兒童讀物課的老師辦公室中的《紅瓦房》,這才讓我想起蘇童的書。
  那時我曾隨手記下一些要寫的話,其中我說,光看文字的話,莫言比蘇童易讀。但是回想起來我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說,因為最後一篇我總記得讀得很順。好吧,以下把當初寫的給搬出來好了。反正過了這麼久,也沒什麼好補充了。最後一篇妻妾成群給我的印象比較深一些,前面兩篇除了片段的記憶,大多忘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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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童的故事看完總讓我感到,清涼。

  我想了很久,想了很久為什麼我不說悲哀,而要用這麼一個簡直無辜的詞來形容。(說悲哀也沒錯,不過用這個詞會讓我覺得好笑,它──不像是書中的重點。)

  後來我想到了,因為蘇童的故事到最後總是乾乾淨淨地,一個也不剩。該被解決的解決了,該死的死了,該瘋的瘋了,那群纏在一起的線,剪啊燒的一個結也不剩了。

  瞧瞧,多麼乾淨,怎麼不能說清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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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斯坦‧賈德的書。除了作者之外,書名是另一個讓我把它借出來的原因。馬戲團的女兒,聽起來多麼像一個──故事。

  這本書的書名和內容相關性不高。書中主角「我」從小就是一個想像力極度豐富的孩子,他的幻想多得會滿出腦袋,但是他不喜歡創作,於是長大後他開始販賣他的幻想。那些東西包裝之後成了大綱,充作各作家瓶頸時的破解器具,當然,是在檯面下進行的交易。「馬戲團的女兒」是他曾經說過的一個故事,在這本書中也扮演了某種關鍵地位。

  不過因為我太早看出作者想寫什麼,所以。(攤手)
  某種程度上這是可惜,像是看推理小說又太早猜出兇手一般。

  這本書除了主角自己在「工作」與生活上的故事,另外一部份就是他的幻想添些血肉變成的極短篇小說。在作者的生活上,賈德穿插了他的過去、他的孩童時期,不過卻用一種諷刺的語句寫作。他讓主角自己述說,但是那種語氣聽起來像在說電視連續劇的劇情,而不是他自己的創傷與家庭(甚至其中一部份的確用第三人稱來說,主角把他的過去當成一個短篇故事,然後再一攤手,說那個男孩真的記不得太多)。

  另外還有主角腦中的那些幻想與小說,喔,這本書我大概看這些地方就值得了。那些幻想與那些編造出來的故事、那些大綱與那些取悅女孩的小說。巨大的西洋棋、漂亮的女孩與連續殺人魔、懺悔、孿生兄弟、野獸般高智力失心症孩童、病毒與父親與女兒、季禮和他的小米人。

  當然,還有馬戲團的女兒。不過我已經說得太多了。一個作家的書看久了,就會發現相似之處。好比在這本書裡賈德不知道第幾次提出上帝之死,幸而他沒再強調。這本書不是那麼完整的一個故事,所以或許不明顯(你知道,這樣聽起來它像是某種拼湊品,但是這種殘缺的感覺反而讓這本書特別。至於這樣好不好,那可是見仁見智);但若是看其他比較完整的小說──寫給孩童的小說──你會看到其中大量的相似處。學期中看《依麗莎白的秘密》時感覺特別明顯。有趣的是小時候怎麼看也沒這種感覺。

  書背寫了這本書是成人童話,唔,的確有這個味道;至少它不是孩童的童話。不過說它是「對於生命不斷地探索與省思」就有些太過了,或許是寫文案的人不知道該怎麼結尾了。書裡的短篇故事風格各異,有許多是那種某一天你會突然想起來的劇情,你覺得它暗喻些什麼,但又摸不清。不過僅此而已。

  我承認曾有那麼幾秒我想把主角的幾個大綱拿來寫故事,但是暫時還是算了,或許得等我對文字的掌控能力好一點再說。喔,對了,我剛剛翻到主角的名字,叫作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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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掙扎,昨晚去看的X-men三連發先放一邊,那寫起來我必會毫不控制地罵起第三集糟踏了我的(我的?)Mystique。事情總有個先來後到,咱們先記一下週四考微乙前看完的《失控的陪審團》。(雖然考試是很重要,但是因為它到期了...)

  「一樁大大的陰謀。」
  「謝謝誇獎,費奇。出自於你的口中,這是不折不扣的恭維。」


  失控的陪審團,這本書結尾緊湊(我只有說結尾而已),筆法平實穩當。完全在耍心機的一本書。

  作者John Grisham好像頂有名的,之前圖資顧書展時就遇到有他的書迷前來買他的原文書(我說過今年主題明明就是奇幻嗎?)。至於《失控的陪審團》的電影,因著它的名聲,我曾跟著電視台看過,但是看了開頭就被叫走了──我似乎看了一堆電影,但是都只看過片段。

  陪審團制度中,法官只是輔助角色,真正做出案件裁決的是陪審團。在這本書裡故事的主軸正是外界力量對陪審團的操弄,那種神不知鬼不覺的操弄、檯面下的交易、隱藏身份以及耍弄他人,諸如此類的東西。

  所以我才說這是在耍心機的一本書。至少這是這本書的氣氛,特別到了結尾,你實在忍不住要讚嘆這招耍得夠狠。

  「和一般年輕的情人不同,他們之間很少流露青年特有的那些熱烈感情。有時偶然流露,那也幾乎總是來自尼可拉斯。他有時會發點兒小脾氣,而她卻總是平心靜氣。這倒不是說馬莉是個冷冰冰的人,她只是精於算計而已。他從未見她哭過,唯一的例外是看完一場他討厭的電影後,她曾經流過淚。他們之間也從未發生過激烈的爭吵,即使偶爾拌拌嘴,在她的訓斥之後,他也會馬上把火熄滅。她討厭浪費感情,絕不會噘起嘴巴生氣,也從不嘰嘰咕咕埋怨個不停。他若有這種表現,她會立刻叫他打住。」--P412

  這段出現在書中那一個部份,其實有點突兀,但是卻將這兩人的角色相處寫得很清晰。

  當然我欣賞的是馬莉,聰明而冷靜。雖然不表示在現實中我會願意和這樣的人有親密關係,但是我的確欣賞她,瞧瞧這句:「她討厭浪費感情」。

  以下有此書劇情與結尾,但這本書沒有所謂兇手,所以我不反白,只把字體改成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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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本書中,馬莉和混進陪審團中的尼可拉斯是一對搭檔,也是情人。他們真正的目的在這本書中算是唯一一個謎團(事實上看完到現在我還不能很確定我是不是懂了)。我欣賞馬莉的態度,她的父母都因為菸草上癮而喪生,然而在這場對菸草公司的法庭戰中她並沒有因為仇恨心態失去理智,反而穩穩當當地挖走了一大筆錢,操控股票,狠賺一筆,再笑著把那筆錢還給費奇。

  如果她真的恨過菸草公司,如果她真的把錯誤怪到菸草公司頭上,那麼她表現出來的理智、自我克制與公事公辦的態度真令我讚嘆。然而事實上在我看來,她並不「恨」菸草公司,她只對他們展現出一種惡作劇般的玩弄心態。沒有任何保證,沒有任何憑據,她卻讓對方老滑頭親手(並心甘情願、迫不及待地)奉上大量鈔票,接著再灑脫地一走了之。

  啊,聰明的女孩。

  至於她的伴,尼可拉斯,他在陪審團中操弄其他人的手段在我看來算是厲害的了。我本來一直期待他能發揮他迷人的特質(?)還是什麼東西的,但是到後來他的光芒(在我眼中)都被親愛的馬莉給蓋掉了(特別當你發現馬莉對全局的操控比他強時)。是個可惜的角色,不過有了馬莉就夠了。

  他們倆本來可以成為不錯的搭擋,但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回想起來尼可拉斯在中後期其實比馬莉弱勢些(也就是說馬莉似乎能力比他強些)。這也沒什麼不好,我只不過對搭檔式的劇情特別感興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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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書要看完才有趣。不過雖然它似乎是John Grisham作品中頂有名的一本著作,但是看完了這本我倒沒特別迷上他的作品。

  唔,現在我想看電影怎麼演了。現在回憶起來,電影中的尼可拉斯比馬莉給我的印象要深得多,真是可惜。或許暑假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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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莫言,看完《檀香刑》到現在腦中還是他那一串貓腔的咪嗚咪嗚聲。

  因為覺得自己看的書太偏了,幾乎完全無視中文創作的存在,萬一看翻譯語句看得太習慣就不好了;再來,我一直覺得以中文為母語的創作,在文字使用上總是精煉濃厚許多(這是無來由的刻版印象),而且我不想每次聽人說中文作家時總是一問三不知──好吧,前面那串原因都不管,其實重點是我好奇,我好奇怎麼樣的作品能讓人讚嘆如此,所以某天我借了莫言的《檀香刑》。

  這個故事簡單來說,就是以清末德國人修建膠濟鐵路為背景(其實看到這句就不像是我會選來看的書),寫一個市井小民被以酷刑(檀香刑)處死的小說。看完稍微查了一下別人寫的讀後感,絕大多數都強調這本小說的「痛」與「殘酷」,也有人建議若是不習慣莫言的文字,最好第一本別看他的《檀香刑》──不過我已經看了。

  因為以前虐殺的文字看得多,理所當然,書中對酷刑的描寫並不會讓我看不下去,也不真的讓我感到痛,所以我對那些形容這本書看來多麼「痛」的讀後感是有點遲疑的。至於「殘酷」這個詞,本來我也想把它和「痛」一起丟到一邊去,不過現在坐下來想一想,這倒可以換個角度來看──不是這刑罰讓我感到殘酷,而是莫言的文字讓我感到殘酷。

  小說中的視點隨著一章一章不停地轉變,媚娘、趙甲、小甲、錢丁,每個人說話的方式都不同。不只慣用語句俗雅相差甚大,看事情的眼光當然也完全不一樣。媚娘的笑語和趙甲的嗜血完全是兩個調子,小甲的癲狂與錢丁的穩重也絕不可能錯認。媚娘呵媚娘,說到她總讓我忍不住停頓一下。

  莫言寫角色,很厲害,特別是他的媚娘──至少在我眼中是這樣。要把一個角色寫得動人而吸引讀者,不難,只要簡化描寫的面向就可以輕鬆許多;但要把一個角色寫得複雜還能動人心絃,這就不是什麼容易的事了。莫言並不真的寫什麼角色,相反地,他讓角色說話。他讓媚娘在秋千架上狂傲俯視那些為她美貌如癡如狂的小伙子們,他讓媚娘喪失心智般想救回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要救的爹爹,他讓媚娘冷眼看盡她身邊的污濁現世,他也讓媚娘嘲罵自己如何像狗一般下賤地為錢丁瘋狂。哪,如果沒有媚娘這樣清醒地譏笑並貶低自己,她對錢丁的癡狂就會讓我厭煩;如果沒有媚娘對世間自我放逐般的嘲諷,她的放蕩根本不值得一晒。

  『你在衙裏要死了,俺在衙外也要死了。你在衙內死有多種的原因俺不過是你死的原因之一,俺在衙外死了卻完全是因為你。俺死你活著你會哭俺三天,你死了俺活著俺會哭你一輩子;你死了其實俺也就死了。這樣不公平的買賣俺也要做,俺是你養的一條小狗,只要你打一個呼哨俺就會跑到你的眼前,俺在你眼前搖尾巴、打滾、啃你的靴子。俺知道你愛俺如饞貓愛著一搖青花魚;俺愛你似小鳥愛著一棵樹。俺愛你愛得沒臉沒皮,為了你俺不顧廉恥;俺沒有志氣,沒有出息;俺管不住自己的腿,更管不住自己的心。為了你俺刀山敢上火海敢闖,哪裏還在乎人家蜚短流長。』

  其實隨意打了一段文字出來後,發覺《扶桑》在類似的文字運用上比莫言要狠(暑假或有空再把之前MSN Space的東西移過來好了)。嚴歌苓很能在一段短短的文字中寫出溫厚的殘忍,而莫言的東西,則不能只引用一段話就想說出他的角色。

  唔,媚娘一直讓我想到污泥中的蓮花,不同的是她並不是出污泥而不染,她早就染髒了自己;她一邊任腐敗黑臭的泥巴爬上自己身子,一邊大笑看著水面映照出自己的模樣。

  好吧,不說媚娘。既然不說媚娘了那其他角色也先別提。這本書莫言自己說是用聲音寫成的一本書,『也許,這部小說更適合在廣場上由一個嗓音嘶啞的人來高聲朗誦,在他的周圍圍繞著聽眾......』老實地說,在看到這段話時我沒什麼同感──叫我怎麼想像媚娘的自述由一個嗓音嘶啞的人來朗誦?不過若暫且不論角色,靜心想想,莫言所說的話或許有他的意思在。這本書用那種看戲的筆法、旁觀的語調來寫這些情慾庸利、痛苦掙扎的角色,讓人在廣場上高聲朗誦,或許另有一番無法光用想像得知的感染力在內。『這是一種用耳朵的閱讀,是一種全身心的參與。』啊,總之,那是另一塊層面了。

  故事中的受刑者孫丙,是高密縣中(或說天下也無妨)演唱貓腔的高手,在小說裡每個章節開頭都是一段貓腔的詞,直到接近末尾時,隨著貓腔的歷史漸漸出現,每章開頭貓腔的詞中突然出現大量咪嗚咪嗚的貓叫狀聲。唔,這沒什麼我知道,可是當這段只擺在開頭的詞與故事內容結合成一團混亂而瘋狂的咪嗚咪嗚聲時,就像某種慶典到了最高潮──是的,那在油中滾得油亮亮沉甸甸的檀木橛子就等著那天好插入人體,就像前奏終於到了末尾,慶典終於到了高潮一般,眾鄉民幾近瘋狂地隨著台上演員的貓腔捏唱出各色不同的咪嗚咪嗚聲,演著,泣著,舞著,哭號著,小貓皮戴在頭上隨著台上歌者起舞。蜂湧人潮在雨中推擠碰撞狂熱叫著,德國兵舉起洋槍對著要衝向受刑中孫丙的群眾──

  ──唔,就像慶典的最高潮一般。我不知道貓腔聽來如何,但是我耳邊似乎還繞著最後那段絕唱。以及群眾們伴著貓腔學貓叫的咪嗚咪嗚聲。各色不同的,恰到好處的。咪嗚咪嗚。

  喔,我是想說我不喜歡這本書的(我想說:「我不喜歡這本書但這毫無疑問是本好書」,這句話夠熟了吧?),不過寫到這兒我已經不確定我是否喜歡它了。莫言的書我還會找來看,至少有名的幾本都會看過。啊,我真好奇他怎麼寫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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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不熬夜,我累了,想睡。再說今天熬了明天就沒得熬,明天才是重頭戲呢。
  話說今天奇幻期末社員大會,竟然是去上學年末推研期末社員大會的同一家店,真不知道算不算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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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沒發出來的雜記中挖到的,不知道多久前的東西。草草將結尾隨便補完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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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了《三個六月天》。原本打算這本書看完我會有很多話來這兒說,不過現在腦中一片空白──因為人名我記不起來,而這本書最重要的大概就是角色們與他們的感情(如果連角色都搞不清,想要有什麼沉重的心得大概也不是什麼易事)。舉個例子:這本書是由一短篇、一中篇、一短篇的架構組成的書,而方才看完後,我隨手又翻到開頭,赫然發覺我根本沒注意到結尾篇的重要角色也是開頭的重要角色(只是年齡變了),頓時覺得,啊,我還是得重看一次吧。(嘆)

  不過,短時間內(一年、兩年?)我都不可能再回頭看這本書。所以還是擠出點什麼比較好。這兒已經太久都充斥著沒意義的記事了,總該平衡一下。

  先大概說一下內容,沒興趣就自己跳過。
  前面說過,這是由一個短篇(64頁)、一個中篇(232頁)、再一個短篇(99頁)所組成的小說,三篇的主角都不一樣,寫的卻是彼此都有著關係的一群人。第一篇是新近喪妻而去旅遊的老爸爸保羅的故事,用著現在與過去的筆法交錯寫著這趟旅遊遇到的人,與過去他的妻子和家庭。第二篇寫的是保羅過世後,他的長子──是個男同性戀(個人覺得是雙性戀)──費諾的故事,奇怪的是重心雖然在他離家到紐約經歷的轉變與感情歷程,卻沒讓我感覺那種灰沉混亂的情慾生活。第三篇,寫芬恩的故事,一個過去曾在那趟旅遊中遇到保羅(也吸引了保羅)的女藝術家,當然她那時很年輕,現在已經很多事都不一樣了,包括她和費諾的情人(床伴?)牽扯在一起的奇妙混亂。

  要在這麼短的段落裡硬是把故事講完,還真麻煩。可是我就是想說角色,這本書的角色實在是太多了,像別本隨便就跳過去會變得一團混亂,不稍微提一下大綱似乎還是怪怪的。

  老爸爸保羅是個忠誠的好人(至少在我的印象中是如此),而他娶到了一個精力充沛又有能力的妻子。或許是因為她太過熱得發亮,所以一直到她死,我才看到保羅這個角色;就像一直到老爸爸保羅死了,我才看到脫離青春期的費諾一般。保羅總是試圖要挽回什麼,他的生活、他的妻子、他的決定權、他的自我等等。但是他做到了多少,很難說,因為他身邊的家人在某種程度上都是他的拌腳石。

  接著是費諾。喔,費諾,這個角色多麼可愛。
  現在我回頭去翻了翻開頭,才發覺真正從頭到尾都出現的角色只有費諾,保羅的長子,過於早熟又離家到美國紐約去的角色。

  費諾自己的故事在中段,花了兩百多頁的篇幅在寫他與他的情人、床伴,以及他和他父母手足相處的故事(或者說難以相處的故事)(我想我還沒說他的情人和他的床伴是不同人)。同性戀似乎是近幾年常見的小說題材,而我自己因為並沒有刻意去找這類小說,所以看過的很少。但是一般說到小說裡的同性戀題材會想到什麼呢?灰暗、掙扎、遊走在墮落與現實之間、痛苦、誤解、世人的眼光、那種毀滅性而難以回頭的愛。老實說,我真不知道現在小說寫些什麼,我只知道在我的印象中,這種題材大多和上面那些詞有類似的感覺。(喔,是了,這裡可不談BL,它不乏好作品,但BL和我說的同性戀小說不太一樣,雖然總有人弄錯。)

  但是這本書呢?瞧瞧,多麼雲淡風輕。從小就成熟孤立異於其他孩子的費諾,後來離家到了紐約過自己的生活。因緣際會下他完全沒有頭緒地就與同性有了性行為(當然,要說得白話點,也可以說他路上碰到了男女通吃魅力十足又有經驗的傢伙,結果就模模糊糊地被,咳),接著他又認識了圈子裡的某些人,也遇上了他的情人。他的經歷──我還沒提他家人對他又如何變了、舊愛如何被搶、新歡怎麼死亡──怎麼看都難以脫離前面講的那串灰暗掙扎痛苦的成份,不是嗎?

  但偏偏就是沒有(要是有,我也看不下去)。費諾的故事看起來就像我早上起床買早餐回來吃一樣普通。

  作者的筆法不像在寫作,反而像在繪畫。她會抽出某個畫面或某個角色的沉思場景,慢慢著色,把那段時間拉得長長的像塊布匹展示開來,再輕輕躍過它。所以這本小說是有故事,但是參雜在故事間更多的是近似獨白的場景切割,至少和別的小說比起來是這樣的。

  換句話說,這個故事進行得不快。不過它就是有某些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的原因,讓我能很順地一直看下去(雖然看完就忘了大半,嘆)。這本書借出去了,或許暑假沒事會再翻翻吧。

  在暑期翻這本書還頂有感覺的,「三個六月天」,光看書名就覺得很熱。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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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我的個性難道不正是會在這種時候找這種書來看的人嗎?(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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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訴你我有多想抽菸,我都哭了;沒錯,我真的哭了。不只一次,而是好幾次。我神經質得不得了,幾乎不能好好工作,我也藏不住這種感覺。過一陣子我就發抖;旁人說他們看不出來,但我就是感覺得到。』

  這是書中引述一個戒菸者說的話。
  你覺得這看起來像什麼?是的,像毒品戒斷時期的狀況,只是似乎沒有那麼激烈罷了。

  『對藥物的依賴到了極端,不只是喪失了自主權,而是整個自我都沒有了。只要是深度上癮,所有的毒蟲都變成一個樣了。』

  (容我此段離題)
  我剛好看完《三腳入侵》,三腳四部曲的前傳。回頭讀到之前夾了紙的這段話赫然發覺竟是如此相像。在三腳世界裡,那個主角男孩子看到他的親戚帶了頭冠,不再酗酒,整個人溫和有禮時,他的反應──容我這麼形容──像看到裝上那個親戚殼子的機器人一般。當所有人都變得如此相像,因而完全沒有衝突,到底是不是好事?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和平?在《三腳入侵》裡對此極度質疑,在《說不完的故事》裡,異思卡爾人相似而產生的融和感與專一的愛分開,但是僅此而已,沒有再說下去了。(反正這本書在說的是角色成長,沒有好壞)

  回原題。
  一個人一旦只剩下一種慾望──在這本書裡是抽菸或吸毒──他就會開始轉化,因為他的生命只剩下「那個」慾望。要說得更明確些,這個慾望連基本生理需求都能佔據,好比吃東西。是的,對菸的需求到強烈之處,甚至可以不顧已經空盪的荷包而把僅存的錢拿去買菸,我遇過這種人,書中也提過這種人。書中還舉了別的例子,在過去某段煙草缺乏時期,文質彬彬又優雅的紳士癮君子會不顧一切地當街蹲下,撿別人抽過的菸屁股品嚐。

  所以菸和毒品多麼相像,只不過菸是合法化的物質罷了。

  書中也分析了尼古丁的作用,在這裡就順便提一下。可信度多少我不知道,畢竟我沒研究。據書中說,尼古丁是一種到現在還是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東西(1993年的書),因為一個癮君子會在想要提神時來上一根,也會在想要放鬆時來上一根;會在心情好時來上一根,也可能在沮喪或憤怒時來上一根。我喜歡作者對這種狀況的解釋:尼古丁是一種讓人回復到中庸地帶的物品。所以當你累了時,尼古丁會給你精神;當你過於亢奮時,尼古丁能讓你感到緩和。

  當然事情沒這麼簡單,不過我只會記得我想記的部份。我喜歡這種想法:尼古丁是種幫助人們走回正常狀態的藥品。它甚至能讓癮君子在煩悶、長時間工作時的專注力比一般人還要強上...數倍?數十倍?我忘了。總之是經歷數十個小時,那專注力還能有如剛開始一般。聽起來很棒,是不?而且統計上似乎在工作時抽菸的比例總是佔大宗,它的確能提高(或至少維持)長時間的工作效率,甚至是靈感。

  只除了它會上癮之外。前面的實驗我還少說了一個部份,癮君子在沒有菸、沒有尼古丁的狀況下參與同一個實驗,結果比一般人還要差很多。他們有菸很好,沒菸卻完全不行了。

  菸和毒品或許還有一個差異,人們大多是為了享樂而吸毒,卻似乎是因為工作而抽菸。現在如何我就不清楚了,不過這似乎還頂符合一般刻版印象,就像人很少為了工作而喝酒,大多是喝咖啡一般。

  『我們都可能作一些自我毀滅的事,部份原因來自我們承受的壓力;過度飲酒雖屬病態,但對飲者卻是有意義的舉動,他們可以藉此應付他們的生活。在面對無聊、沮喪、焦慮、家庭煩惱等種種人生當中不可避免的困惱時,有些人會讓自己忙碌,有的人變得麻木,另有些人則可能把自己灌醉。』

  我也喜歡這段話。
  (容我離題說一句,到現在我還是記著紙牌的秘密裡,那男孩是怎麼冷眼旁觀父親為了過去而醉酒。他說,在他看來,父親的回憶在酒精的刺激下反而更為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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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了我還是不知道人們是為了什麼而去吸菸──當然想要有一個明確的答案是不太可能的,不過我真的想要知道,因為我實在不能體會(總不是所有人都跟我一樣好奇吧?)
  或許等我上癮了可以感覺得出來吧,但這樣代價可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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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是說不再買菸,但是今天發覺白當有點澀,尊爵溫和、微甜卻又淡,這讓我想再買包白大衛來比較看看。唔,我能體會為什麼別人說這兩包菸像吸管了,連我自己也得吸大口點才有感覺。(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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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心Blog上轉來的,因為老師推薦而去看的一本書,談一個女性畫家很有勇氣地為自慰矯正污穢的名聲。她這件事公開在世人面前,希望眾人皆能享受,並帶領團隊像辦營隊一般詳細地介紹與實地操作。

  唔,我並不怎麼喜歡這本書,她的興趣和我的興趣實在不一樣。只不過,看書時冒出了一個想法讓我覺得實在很有趣,所以還是轉過來了。(好歹也是書,雖然我想說的完全不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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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慰》,因為老師課堂上提到,所以我借了這本書來看。
  事實上,我已經看完很久了,但實在沒什麼心得,所以一直都沒提到它。

  怎麼說沒心得呢?唔,我很佩服她的勇氣,但是她喜歡的東西和我喜歡的不是同一種東西。我的癮頭在書、在小說,小說擺在桌前卻因為期中考而不能看,會讓我的癮頭嚴重發作。她的娛樂,在......唔,在書名裡。

  且讓我回到《Sex for One》,在這本書的字裡行間我總探到一絲莫名熟悉的氣息,一直過了很久很久(這本書是我的床頭書,因為老實說我沒勇氣在大庭廣眾下攤開如此豐富而精細的光裸人體與男女性私處的圖畫觀看),我每天睡前看一點,有時累癱了倒頭就睡,前前後後看了大概有一個多星期才把它看完。

  直到快看完前,我才終於補捉到那絲熟悉的氣息是什麼。那是宗教般的狂熱信仰。

  喔,宗教般的狂熱信仰,從我這麼發現之後,這股念頭就再也離不開。作者的口吻和語氣,作者的行動與熱切,每一字每一句讀來都像是對著某種宗教的狂熱信仰與單純的崇敬。我沒有任何貶意,只是這個發現讓我忍不住想會心一笑。回頭想想書中所寫的一切吧,難道不像是某種儀式與崇敬?作者帶領著「信徒」尋找回對於自身喜悅的掌控、作者周遊各州「感化」那些人們、作者試圖讓眾人看到她極度崇信並急於分享世間的「神」........

  這實在讓我不得不露出微笑。不是嘲笑,當然不是。不過看看性與宗教竟能連在一塊兒、竟能讓我感到如此相似,實在讓我忍不住想會心一笑。

--(以上轉錄)

  老天,到現在想到作者書中的語氣,我仍然想笑,為這兩者間格格不入卻又如此融洽的氣氛而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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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說要寫讀後感...但是我本來就盡量不寫國內作家的讀後感(因為若是國外的作品,不管我怎麼寫也不擔心傷害到原作的心啊Orz),所以要寫這篇感覺還是有些不自在。

  不,是很不自在。所以我決定儘可能假裝原作看不到這篇。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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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為了消耗掉做訪問賺來的誠品禮卷,我走進誠品,看到九歌新企劃的「小說 .com」新人新小說。簡單來說就是為了培養新人而企劃出的新書系,現在出了兩本:《妖獸都市》和《線索》。

  掙扎了很久,我買了《線索》。我說過我是個會被文案吸引的人,這本書的文案看來正是我喜歡的小說感覺,所以我萬分遺憾地放下另一本書(雖然看來也很喜歡,但是我已經一窮二白了),拿著《線索》去結帳。

  下幾篇雜記有一篇標題是「我想看書」,引發我那種毒癮發作般的焦慮就是這本書(的文案)。事實上我想到了Atwood,當我想看Atwood時也會有同樣的症狀出現,不同的只是這本書我還沒看過,所以想看的心情也就更重(呃,星期四要考微積分呀)。

  也因此,我是抱著期待新人作的心情來看這本書的,以下抱著成見與偏見請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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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本書是由三篇關係微妙的短篇小說集合而成的書,我不喜歡短篇小說,真正吸引我的是這句話:『看似迥異無關,卻又遙相呼應。』(我就是個會被微妙關係吸引的人...)

  在三篇短篇小說中,個人最不喜歡的是第一篇。唔,我相信很多人不能認同,因為就我所見滿多人都說這本書一打開就闔不起來(我也不認同這點,要闔起書還不容易?)。我不喜歡這篇是有原因的,首先,我最怕看悲情與誤會造成的悲劇,而這篇正有些這種味道;其次,這篇很倒楣地正是第一篇,只有故事,目的是為後面兩篇佈線,因此理所當然地沒有可以讓人驚喘一口氣大呼過癮的收線情節。

  這是為什麼我不喜歡第一篇,明顯的偏見。不過第一篇的寫作筆法帶著夢境的感覺頂合我意。還有一點我想說的:那重複描寫男主角咳嗽的句子──『咳嗽,他突然開始咳嗽,劇烈地咳嗽,他蹲下身子,低頭乾嘔,額頭上冒出的汗順著頭髮滴到了地上。』──總讓我想到古龍筆下的李尋歡。喔,我不得不說我喜歡這種筆法,雖然小李飛刀實在悲情到我不想重看。

  直到後面兩篇短篇,收線的文字出現,我漸漸欣賞起這本書。甚至在最後闔起書時,(結尾先不論)我實在忍不住想說一聲過癮──啊,我多麼喜歡慢慢把前面的線都收起來的故事。角色似乎纏在一起,這一篇的甲隱隱連上那一篇的乙,那一篇的丙又淡淡牽連到這一篇的丁;真實黏上虛假,過去連上未來。估且不論這本書如何,光是這樣交錯的筆法就讓我看得過癮。

  這樣的處理方式通常只有兩種後果,一個是大成功,一個是大失敗。換句話說,這是一種冒險的處理方法,對於新手來說很容易會造成窘困難進的局面,或是牽成一團結絞不開也摸不清(拿個別的東西來打個比方吧:初次寫小說的人誰敢用百年孤寂的筆法來寫?大概就是這樣的感覺)。

  我想這本書在這種運用方式上算是在成功邊緣。因為它寫得淡,也寫得清楚,讓大部份讀者都能很快地接受並讚嘆。換句話說,它的確試著用這種方法去寫,但是卻聰明地將它大眾化了。

  作者大概有些話試著要說、有些想法試著要表達,在看到第二篇時我忍不住這麼覺得。我高興的是,第二篇末尾的那些言論本應讓我感到濫情難當,但是並沒有──當然我不確定是我太嫩、書看得太少或是怎樣,不過總之我就是喜歡。

  當作者試著想批評或嚴肅地表達什麼時,如果不成功(或至少在我身上不成功),大多會被我批得很慘。我其實有些懷疑若這本不標榜著新人小說,會不會我看完反而大加批評,不過現在要說這個也太晚了一些,都已經看完也讚嘆完了。(乾笑) 唔,結論大概是這樣:我並不像我以為地熱愛這本書,但是我剛看完時的確覺得過癮,我的確欣賞這個作者。我也期待作者未來進步後所出的新作。

  這位作者的確還有進步空間,因為這本書中有些筆法處理得還是稍微淺了一些。不過說是這麼說,若是今天作者很成熟、很深刻地處理那些東西,是否大眾還能欣賞並讚嘆,我就不敢說了(只能說我應該會很喜歡...)。這還真是個兩難的局面。

  我並不特別推薦這本書,但是它的確有它特別之處。我會推薦有興趣的人去架上翻翻(而且要翻至少就要翻完前兩個短篇再下決定喜不喜歡、要不要買)。雖然我懷疑我會不會重看它,不過我的確還滿欣賞書中的部份想法和筆觸。

  以下引用書中文句。
  『他開始覺得不用煩惱吃住的監獄生活不但不算太糟糕,而且還多了一份明確的期待。這裡所有的人都期待著出獄。比起外面對未來不抱期待的人來說,牢裡的人算是幸運的一群。』

  『觀眾不會在乎真相是什麼,但是他們會覺得自己有知的權利。』
    (↑我得對這句話大呼過癮一番。XD)


  以下引用書中文句,對於未讀過此書的人,可能稍微影響閱讀樂趣(其實我不確定),請自行決定是否閱讀。(不過沒看過小說可能看不懂就是了)
  『我本來是不想說話的,因為不管我做什麼,一切都不會改變。』『但我發現,不管我怎麼想,怎麼做,我都是得在這裡。如果我不說話,不只你們,連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這裡做什麼。』(後略)

  『原來他們全部都聽不到。』『那看不見又不能動的他們,為什麼要拚命喊?他們又聽不到別人的回應。那我為什麼也要拚命喊?雖然我聽得到,但他們根本聽不到我。』

  『我突然希望有個神能夠指引自己,或者有別人來逼迫自己就範,或者自己什麼也不做,把一切交給命運。那麼一切都會簡單許多。』『但是,如此一來,比他們多了行動能力的我,到頭來也還是得把選擇的權利交到別人手上。』(略,再引我乾脆請人寄電子檔給我好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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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這篇我寫得有點尷尬。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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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搜尋一些相關文章,瀏覽了不少平時根本不會看到的網誌。結果我忍不住欣賞起其中一個網誌的配色。這個配色很普通也很簡單,但我看了第一眼就喜歡上了。改天或許來試看看吧,不過這個改天最少要到暑假。

  比較讓我訝異的是,這個配色的確沒什麼特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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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找一個傳說中的(?)角色,我又回去翻了愛麗絲夢遊仙境(愛麗絲漫遊奇境)這本書。最後要找的角色沒找到,倒是莫名其妙地又把這本書看過一次了。我想我不需要多說什麼,因為這是本可愛的書,但是每次看它總讓我覺得莫名其妙,無法理解為什麼這本書會成為流傳多年的經典名著。(小聲說一句,小王子於我也是一樣)

  這和喜不喜歡那本作品沒有關係,讓我納悶的只是,我覺得這樣的作品似乎不是那麼的...經典?我不知道該怎麼說,總之喜不喜歡和覺得它是不是經典是兩回事,就像我能理解《香水》為何會被那麼多人讚頌,但它不見得能擠入我最喜歡的幾本書一樣。

  我離題了,以下引一段在大一資訊科學導論時,老師在第一堂課曾引述過的書中句子(沒錯,老師的確引用Alice in Wonderland,我看到時忍不住精神一振):

  "Cheshire Cat," Alice began, "would you please tell me which way to go from here?"
  "That depends where you want to get to," said the Cat.


  我喜歡這段話,於是期末報告時也引了這段話做結尾(雖然那次報告我覺得很不好)。

  最後引一段昨晚看到忍不住想笑的段落吧。

  死刑執行官的論點是,除非一個人有身體,否則便不能砍頭。(略)
  國王的論點是,任何有頭的東西,都可以砍他的頭,而不需要再多說些什麼。
  皇后的論點是,任何時間、地點、事件或因素,只要她高興,都可以砍掉那個人的頭。(皇后所做的評述引起在場所有人一片嘩然,個個表情嚴肅、心情低落。)


  我得說,這個皇后實在很可愛(但也只有在這個時候可愛)。我喜歡這一段,大概就和國王悄悄說『你們都被赦免了』那段一樣喜歡吧。

  我有種想重寫這個故事的衝動(喂)──奇怪,那麼多人想到去動灰姑娘、人魚公主、白雪公主或睡美人的主意,怎麼沒見人打愛麗絲夢遊仙境的歪腦筋呢?(啊,要說有也是有的,雖然那篇筆法成熟而感染力強,不過是BL...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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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坐下或躺下拿著Atwood的小說不顧一切地看。看到懶了想睡了則倒下就睡,醒了繼續看。怎麼能癡迷到如此地步?

  我看到有人批評Atwood,指她在《末世男女》(Orxy and Crake)裡──呃,那個人是怎麼說的?總之就是說她這種錯亂倒置的筆法用過了頭,使人剛開始總要花一段時間,甚至到最後才能看懂這本小說在說什麼。

  喔,我不否認這點批評,但是我還是喜歡她的書。我喜歡她建構的世界,我喜歡她建構的人。混亂又如何?看過一次不也就有印象了嗎?(當然,我這單純是偏心而說出來的話)

  會突然想到Atwood(特別是她的末世男女),主要是昨天社課看電影時,偶然瞥見一個小配角的身影,他讓我想到末世男女裡的吉米(書中主述者,又叫雪人)。有趣的是這兩個人其實沒什麼相似之處,我到現在仍無法理解為何我會把這兩個人聯想在一起。

  那個人在電影中是個同(雙?)性戀者,只出場一會兒,也沒說太多的話;而書中的吉米有一陣子一天到晚和女人混在一起,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他對同性有興趣。

  或許,他和克雷科(Crake)的感情(或說克雷科對他的感情)頗耐人尋味,但並不是會讓人聯想到愛情的那種耐人尋味。我到現在仍然不懂吉米對克雷科的重要性何在,但是顯然就是很重要。

  他甚至並不特別尊重吉米。我無法理解這兩個人之間是什麼樣的感情,克雷科太過聰明,天資極佳,功成名就,吉米只像個普通路人(但又不太一樣),但是克雷科喜歡他的程度或許高過吉米喜歡克雷科的程度──當然,克雷科的表達方式實在不容易讓一般人理解,但是看過第二(三?)次後,我想克雷科是喜歡吉米的。

  喜歡,或是依賴,在某種程度上。

  而吉米,這個普通人,這個我以為會依賴聰明的克雷科的普通人,反而比我想像中的冷血許多。喔,當然,他喜歡奧麗克絲(Oryx),喜歡得幾近憤怒,但是強烈的情感不代表熱情,愛一個人亦然。吉米,這個應該是普通人的人,卻讓我看到他的冷漠。

  在你以為一個人既軟弱又普通時,卻看到他的冷漠,而且發現他才是活下來的那一個人,這就是吉米。

  不,我不要再寫心得了,或許哪天可以照規矩來好好寫篇心得,但今天其實我只是要說:昨天看到一個同性戀角色竟然讓我聯想到吉米,實在使我很意外。

  但不知怎麼的就這樣寫了一串下來。

  以後再說吧。



  克雷科,喔,克雷科。
  克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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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過一本叫《吉姆‧波坦火車頭大旅行》,不知道和《火車頭大旅行》是不是同一本。

  這是麥克安迪的書,單純只是好奇他的其他作品而借來看的,在這本之前我也看了《馬戲團的故事》。這兩本的年齡層大概都比《默默》和《說不完的故事》要低一些,不過反正我本來就是拿來當兒童讀物看,所以不是很在意。

  既然年齡層低,那麼當然沒什麼特別有感觸的心得要寫。會讓我打上這本書名只因為書中出現了很有趣的人種──曼達勒人。這個國家很明顯地是以中國人為基礎,誇張化、神化、添加一堆有趣的設定而形成的故事情節。剛開始我只因為書中寫曼達勒人有著杏仁狀的眼睛、綁著長長的辮子、有很多很多的小孩而忍不住聯想到過去的中國人(我懷疑那用來數頭髮的金針是針灸的化身),直到我看到筷子的出現,才忍不住會心一笑確認了這個事實。

  麥克安迪並沒有貶意,我想他只是從現實中取材,覺得這樣做很有趣。在書中的曼德勒人吃香草拌百年的蛇蛋、糖煮蚯蚓、樹皮拌果凍、鹽水蜂巢拌蛇皮、螞蟻蛋拌蝸牛膠...etc. 另外,也提到曼德勒人是極度聰明而有學識的民族,一歲時其他孩子都還在包尿步大哭大鬧,曼德勒人的孩子已經會走會站會說話,還懂得很多事情了;當然,年紀大的學者更是博通古今,學識豐富。其他諸如市場的雜耍表演、官僚漫長而費時的公文傳遞與官階打壓、直著寫的文字、米飯的精緻專業、中間有孔的錢幣,很多不是中國的文化,就是以前外國人對東方國家的刻版印象誇張化的結果。由於麥克安迪沒有惡意,所以即使我身為中國文化的後繼者之一,讀起來也覺得實在滑稽有趣,完全沒有被諷刺而不悅的感覺。

  雖然書中有些東西在結尾時仍然沒有解答,但反正這本書原本就刻意留了一些東西讓讀者自己去猜。我唯一想抱怨的未解事件,就是吉姆對上學學習寫字和算數的不好印象一直沒有導正,也一直沒答應要好好學習。我原本以為吉姆「畫」下信後會造成誤會、讓他終於決心好好學寫字,不過這段場面一直沒出現。


  至於另一本《馬戲團的故事》──順便提一下好了,其實我本來只想寫《火》的曼德勒人──大概就是《默默》書中吉吉對默默說的那個故事(或者說是劇中劇):喬安王子與不食人間煙火的愛莉公主,帶回世間影子給公主的魔境卡洛芳,將王子的心打了一個結趕出國土的壞蜘蛛精,這些大略都是吉吉給默默說的故事。不過這本書除此之外就沒什麼特別之處可以介紹了,大概有點類似水之館之於玩偶遊戲吧。不同的是,這個故事在《馬戲團的故事》中也是「故事中的故事」,整本書中的現實場景只有開頭和結尾,中間都是丑角喬喬為小愛莉說的故事而已。開放式結尾的安排恰到好處,不過這就只是個人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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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在舊雜記寫過這本書了,但我現在還要再寫一次。以前寫過的東西這邊或許照樣也要重寫一次,請舊雜記朋友們見諒。這是Agatha Christie的作品,照理我應該寫在推研社板上的,不過發在推研板上會寫得拘束,不能引太多文字佔版面。罷,還是先寫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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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故事是個悲劇。

  書裡的筆調很清楚地告訴你,這會是個悲劇。

『 每個夜晚,每個早晨,
  有人生來多災多難。
  每個早晨,每個夜晚,
  有人生來甜蜜溫暖,
  有人生來甜蜜溫暖,
  有人生來長夜漫漫......』  ──威廉‧布雷克〈純真的卜卦〉


  以一篇公開的心得來說,似乎不可免地得來些內容介紹。不過這本書還能有什麼好介紹的?如此單調直線的故事,我再介紹就不用看了。

  哪,這也不過是個愛情故事,男主角很愛女主角,女主角很愛男主角,如此而已。還要說什麼呢?

  《Endless Night》在Christie作品中,算是出場人物極少的作品之一。角色單純,刻劃簡潔而不累贅,是個很容易就能掌握角色、不會在一堆外國人名中混淆的難得作品(很多人都知道,Christie最為入門者所詬病的就是出場人物太多,搞不清)。

  同時,這本也不算是一般印象中的推理小說。Christie的確在氣氛營造上花了極大的篇幅,她認真地一絲絲去鑽出角色的眼神、嘴角與手勢,撕開角色的心理並細細地梳理,但是僅此而已。這本書的故事從開頭就那麼地完美,完美得不像是開頭而像結局。那句話是怎麼說的?『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再加上一個句點,啊,多麼漂亮,你嘆一口氣道,然後把書放下。

  但是Christie沒有這麼寫小說,她打一開始就將那股悲劇感摻在完美的你儂我儂裡頭,那是種像是漂亮花圃中隱隱約約散發出來的腐敗潰爛味道,是種不安感,是種對未來的放棄──因為這會是個悲劇,書中的主角知道這點,你也感受得到。所有人都知道,但仍然不得不看著故事繼續下去。在故事說完前,你無法叫它停止。你覺得有不好的事情將要發生,你覺得有股不安在故事底下流竄,但是會發生什麼事你並不知道。你只能繼續看,故事只能繼續說,像音樂一般淙淙流入你耳中。

  「你為什麼這樣看我,邁克?」
  「怎樣看你?」
  「你看我的樣子好像你愛我……」



以下將提及劇情與謎底,未讀過此書請勿閱讀。
(我不想害人啊。Orz)

已知謎底欲閱讀者,請反白。



  在這本書中,其實是用一個想法貫串一切的:很多人都看透了主角,只有主角自己不知道。他的母親、建築師桑托尼克都一樣,他們都比主角更瞭解他自己,也看得更遠。

  主角的母親是一個冷眼旁觀的角色。我想,Christie把她的這項特質寫得很完美。

  『「就某種角度來說,我怕她,」我說,「她太了解我了。」』是的,她很瞭解自己的兒子,她看他的眼神一直帶著一種評判的意味。她從不真的相信他,而他也知道這一點。至於桑托尼克,他與主角母親的不同之處在於他其實並不特別瞭解主角,只是他總能看透一些平常人看不到的東西。

  所以桑托尼克在死前身體一陣抽搐,用盡全身的力氣大喊:「你這個該死的笨蛋,為什麼不走另一條路?」
  所以主角的母親在書末去探望他時,目光充滿悲哀地說:「我努力過,邁克。我非常努力想確保你不出事。我失敗了。我一直擔心我會失敗。」

  主角回答他母親:「沒關係,媽。這不是你的錯。是我自己選了我要走的路。」

  在已經知道結局的情況下再回來看這本書,你會發現一切必會走向如此無可挽回的結局。你可能會說:這是個悲劇,因為主角並不真正了解他愛愛荔。但事實上這是必然的,在結局以前不管做了什麼事,最終都會導向愛荔死亡。

  這就是主角的個性。他對某些事情會特別執著,所以當他決定要大幹一票時,不管中間有什麼岔路,他都只會看到自己想看的終點與目標。在故事中,主角有太多次機會可以收手,有太多人提醒他放手,但是他沒有。這個悲劇之悲在於一切從開始就無可挽回。不是因為葛莉塔,不是愛荔,和桑托尼克與母親也都沒有關係。

  這不是個一念之差的錯誤,不是;更不是鬼迷了心竅。主角說他選擇了這條路,但不完全是這樣。這在我看來,反而更像是一種──宿命。沒有什麼可以選擇的,因為不管之間發生什麼事,他無論如何都不會放棄並走另一條路。他母親的努力不會起效果,因為他必然要錯上這麼一次。

  但是這次錯誤已賠上了他原本擁有的一切。

  所以故事結束。

  『我的結局就是我的開始,這是大家常說的一句話。』
  『可是,它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而我的故事到底是從哪裡開始的呢?』
  『我得好好想想......』

  他擱下筆,往椅背一靠,或許真的望著天花板就這樣想了起來。但是他永遠想不到的。不是從他遇到愛荔開始,也不是葛莉塔,更不是桑托尼克與那塊吉卜賽莊園。不,吉卜賽莊園其實不重要,葛莉塔也不重要,甚至我想說,他的愛荔根本也不重要。故事早在很久很久之前就開始了。

  邁克想不到的,他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的。

『 Every Night & every Morn
 Some to Misery are Born.
 Every Morn & every Night
 Some are Born to sweet Delight.
 Some are Born to sweet Delight,
 Some are born to Endless Night.』 ──Willian Black, "Auguries of Innoc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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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雜記打著打著,順手拂去電源鍵上的灰塵,結果大概力氣沒控制好,把所有視窗都給關了。只有這種時刻才會回憶起記事本有多好,存檔多快多方便。不過我懶了,所以明天再說。

  方才把九把刀《殺手──風華絕代的正義》看完了。書名長,簡單說就是九把刀殺手系列第二集。

  我好像沒說我去國際書展買了什麼書,除了這本(因為七五折),還有艾西莫夫的基地三本(因為前傳沒特價,所以沒買),另外有一本關於書店的書(因為九九元)。回來的路上順道和人約了拿面交的二手書,一百元還全新的傷心咖啡店之歌。

  以上除了九把刀的殺手外,全部都是一時衝動買的。人生偶爾也要有些衝動。(你的衝動也太多了吧?)基地系列我著眼於「應該是我會欣賞的類型」,大約是買了就算不迷,至少也不會後悔的等級。事實上,這次可以算是為了這套書而去的,不過它的特價和我看來的消息不完全一樣就是了。


  下午趁隙把九把刀的殺手翻完了。以我對九把刀的印象,殺手系列算是他很淡的小說,或許它是短篇也有很大的關係。殺手一和殺手二讓我欣賞的同樣都是結尾,而且是最後一個短篇的結尾。

  九把刀的故事結尾很少讓我失望,除了《等一個人咖啡》之外(還是要說聲,這本書的配角群比故事結尾夠力得多)。殺手系列本身就淡,所以結尾相較於其他長篇也較淡,可是我還是欣賞。

  殺手,本身就是給人寫到爛的主題。和吸血鬼一個樣。所以當初看見九把刀寫殺手,我懷抱著期待的心情想看他能如何讓我耳目一新。結果是,我並不失望,但也並不驚喜。殺手果然已經是個寫爛了的主題。九把刀適合寫熱情,包括熱血和愛情與友誼,他有種本事能寫得讓你感到腦中一陣麻痹的快意──在殺手系列雖然味道淡了,老梗多了,但是他的這個特質仍然在。

  有時候我在想,到底是九把刀故事寫太多了,還是我自己改變了?我很難再感受到從前看九把刀那種一股血往腦子衝的暈眩。但是九把刀還是九把刀,他的作品就算再爛再老梗,那些吸引我的特質總還會有那麼一點兒露出來。或許我該回去看看他原本的作品,不過有些故事我沒有辦法重看,再說,我也沒時間重看。

  話說,九把刀頗為人所知的《樓下的房客》在我心目中也不算他的代表作,大概看這篇文的當時,我就已經對虐殺太熟悉了吧。簡而言之,他的殺手系列並不讓我失望,也不讓我驚喜讚嘆。唯一勉強稱得上失望的,大概是我「應該」要驚喜讚嘆的。

  殺手的故事果然已經寫爛了,不要懷抱太大的期望,大概才能享受故事。對作品的期待太高於享受作品這件事上,是傷害很大的。我一直都知道這點,但我還是無法克制自己不去期待我欣賞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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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九點硬是賴在床上睡著了,今天凌晨一點多爬起來洗澡,然後窩在床上把金庸《碧血劍》下冊看完了。何必這麼辛苦呢?因為妹正在看這本書,明明看過了,卻固執硬是堅持今天要還她,因為『我不喜歡書看一半嘛。』

  那我看一半怎麼辦?自己看得太慢(而且明明已經看過),三、四天看不完一本書還要死佔著這本,真不知道在堅持什麼。今兒個打算去宿舍住個幾天,我懶得通勤,所以只得硬是在今天出門前看了。

  結果還好不上四點就看完了,一時不知道該去睡還是該來寫,想到裡面的女主角,終於忍不住要來說一聲:這本書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主因在於裡面的女人一個比一個討厭。特別是女主角青青。

  (我...我又要罵人了,請自行避開..Orz)

  這女人有什麼好我是看不出來(我是認真的,她連天真爛漫都不算),小家子氣又狠心,不辨輕重緩急,大事當頭萬敵環伺還要和人鬧彆扭,只因她嫌男主角袁承志多看了女孩子一眼。袁某身邊一群女孩個個都不能多笑一下,以免惹到青青,就是冷眼相待,酸話連篇,再不然還要離家出走(偏偏又會離家到敵人邊)。

  袁某人整本書有半本都在討好不知道為什麼生氣的青青,或是收拾她一氣之下捅出的簍子。

  其他女人不管有沒有此心,也要表示得似乎對袁某人完全沒心(抓個人來結婚或是出家),然後青青知道誤會了才來個『心中更是慚愧』。這女人動不動就要問袁某人『你說,她是不是漂亮?』說是也不對,說不是又睜眼說瞎話,再加上只要一個女人跑出來,就要憤恨或傷心地說『你一定要她不要我』再轉身離開,連我這個旁觀人都看得煩了。

  其實,她一出場便讓我不滿,因為袁某人當時初出江湖,待人有禮又謙恭,那時遇到了的爭執本憑他謙遜的態度便可化解,偏巧這女人在旁邊要以話相激(那些話連我聽了都想一巴掌打過去,自以為是、驕傲無禮又狠毒),激得眾人打了起來再躲在袁某人旁邊。這個,我可以因為她的身世原諒,當作她因為生長環境而不得不保護自己所以偏激,反正後來這種場面也少了。

  但是這女人小心眼又自私的程度,實在令我無話可說。

  不說青青了,雖然她是這本書我最討厭的一個重點。這本書的角色安排差點兒讓我以為袁某人要建後宮,漂亮女人一個一個來,英雄人物偏生只他一個,其他角色都不重要。我只知道很多人武功比不上他,知道他心腸好又正直,但是除此之外他有什麼統馭眾人的能力我就不知道了。他沒讀什麼書(小時候的模樣還要討喜得多),只知道一些戰場事,不懂帶兵之法,唯一的好處是眾人信服於他的為人與武功,但他身邊沒見著幾個給他出主意的軍師型人物,也不見他身為統率曾發下什麼命令。這個角色竟安排成盟主(或是類似身份)到現在我仍不知道為什麼。

  此外他的心態我也摸不透(糟糕,這樣好像罵得很兇),他想殺昏庸的皇帝和關外滿清皇太極,想讓李自成能反叛成功,但是他在窗外看到皇帝遇著刺客竟馬上衝進去幫忙抵擋(是我看漏了什麼情節嗎?我一直以為我看錯了),幫皇帝擋過這一波刺客後,沒多久再進攻宮內準備砍皇帝...(Orz,我真的不懂)

  唔,總之我是不喜歡這本書,是我的偏見。

  不過如果整本書看不到一個喜歡的角色,真的很難去喜歡這本書。五毒教教主還算不惹我厭,但也說不上喜歡,大概是書中重要女性角色中最不排斥的一個吧。Orz

  是偏見、是偏見,別在意,個人喜好不同,若有得罪請見諒。(錯字勿怪,我想先回去睡一下再出門,晚些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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