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件蠢事。(咦?我好像不是第一次說這句話了?)
在笨板看到有人說他買了7-11新商品,可可含量99%的巧克力,原本以為應該很好吃,高興地買了以後發現很苦。接著又有人回應他不信邪,「苦才是男人味阿」,結果買來又狠狠地被苦到猛灌飲料。
所以我......當然很好奇地就準備去買了。囧
出聲一呼,正在廚房準備晚餐的母親和妹妹顯然也都很想嘗試(這是家族性嗎),妹換了套衣服就準備和我出門。我們家前不著村後不著店,所以得騎車出去才有7-11,就在咱兩人安全帽戴上,我推車出去時──下雨了。(汗)
一整天說有颱風又不下雨,好死不死我前腳才踏出門後腳雨就來了。這也就算了,我很清涼地套著無袖短褲與涼鞋,再加上騎車的速度,呃,很痛,雨打在身上會痛啊。Orz(後座的妹還有人幫她擋雨......)
到了7-11,我拿了傳說中的99%和旁邊的86%巧克力,妹拿了母親要買的白醋一起結帳,踏出門外迅速上車回家。就在此時,雨又變得更大了。(那種傳說中的傾盆大雨,不用騎車,打在身上就很痛的那種;妹竟然縮身藏在我後面說『借我躲一下』...囧,還真方便嘛?)
濕答答地回家,巧克力對我來說不會苦到吃不下去,事實上很香。不過因為我本身比較不怕苦(母親和妹妹都說苦),所以或許一般人還是難接受這種口味吧。我記得那時架子上還有牌子寫著『建議搭配飲料食用』,可是這不就像咖啡加糖一樣奇怪嘛(←對我來說)。我個人還頂喜歡這種味道的,一般巧克力總是太甜,嚐嚐可以,多吃就會膩了。這是頂有趣的新產品。
為了一塊巧克力冒雨騎車出門去買,唔,有點衝動但還不算什麼。問題是我們回來後三分鐘雨就停了。(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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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她堅持以前沒練過空手道,我還真以為國小搞笑的「初戀情人」出現了。連名字的字都一樣,外型和我印象中也有些類似。不過已經那麼久了,真要巧合到出現在同一個大學還彼此碰到面這種地步,說來也滿好玩的。XD
- Jul 14 Fri 2006 20:33
雜記:99%巧克力
- Jul 13 Thu 2006 21:07
雜記:柔道
昨天柔道自由練習記事,嫌無趣請自行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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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柔道前把指甲剪短,在道場看到指甲刀又手癢,再修得更短一點。結果是,很好,這次真的沒折到指甲了,但是指尖沒東西保護,磨腫了(事實上小指還破皮了,可是我懷疑這跟柔道沒關係)。現在右手末三指的指尖感覺仍然怪怪的,左手皮肉沒有原因地痛起來(今天中午打字時才發現),看不到瘀青,但是它腫起來了,也痛起來了。
因為我二年級下學期才入社,所以很多同輩早就練了兩年了,不知道該怎麼稱呼,所以先我入社的,在這裡暫且全用學長姐稱呼,比較好分辨。昨天第一個帶我練的學姐A先做了十個過肩連技,所以輪到我時,我也很順地跟著做過肩。結果就是昨天有一半以上的時間我都在練過肩:練習→拉學長A看動作→評語加矯正→練習→拉路人學長B看動作→評語加矯正→練習。
學姐A說我動作很順(你知道,好學長姐總要為學弟妹建立信心XD,雖然這其實不算稱讚,同樣的詞在另一個學長口中是缺點),所以體重僅在第一量級的她(柔道以體重分量級)除了拉學長來看動作,也決定幫我找更重的人給我摔。因此下一個摔的是七十幾公斤的學長。(攤手)
學長太高(或者說我沒摔過身高和我相差較遠的人,感覺很不踏實),但是還是摔過去了。再換個學長也摔過去了。從旁邊人的表情看來,似乎體重較重的人比較難摔,可是試幾次後,我發現體重輕的人對我來說反而比較難摔(囧)。量級高的人除了破勢時較費力(其實我覺得我根本沒破到勢),整個後續動作都比輕的人還容易。休息時我想了一會兒,或許是因為碰到較重的對象時,我身體會自動蹲低,所以對方就會輕鬆地從我背上滾過去了。(反過來說也可以:兩個學長都比我高,所以我不用蹲低就很低了...XD)
為什麼說「做得順」是缺點呢?學姐找學長過來看時,他說,就是做得太順了,缺少爆發力。看起來像是老師在示範時的動作,少一個時間點把人『碰』一聲摔下去的爆發力,實際上場時,對手很可能會在我還沒摔下去前,從旁邊滑開。學長說了很多,但其實他說到「爆發力」時我就知道問題在哪了,只是知道問題在哪,不見得就代表做得到(汗)。(不然我一天到晚看這小說不滿意、看那小說不滿意的,自己怎麼從沒寫一篇滿意的出來?)
總之,綜合至少三個學長看我動作的反應和評語後,我的過肩顯然「乍看沒什麼問題,但是明明就有問題,偏偏又很難說」的狀況。
我話太多了。其實我還要說寢技很可怕──被拿來作示範真是可怕,過程中我很擔心下一秒我就脖子斷掉、手腳脫臼、昏倒之類的。Orz
還有,勒頸一樣很癢。(←請學姐教,卻忍不住在手碰到頸子時一邊笑一邊縮的人)
我完全無法控制......猶記以前有位學姐(忘了是誰)在寢技自由對練開始不到十五秒就很無奈地蹲到一邊對我說:你怕癢喔?(←這次是肚子,肚子比脖子還麻煩,因為脖子我可以名正言順地伸手保護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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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電影開始了,先到此為止。結論就是柔道很難學。(溜)
- Jul 12 Wed 2006 17:07
孤島求生(轉文)
之前社心Blog上寫的東西,現在轉過來擺著。那時沒什麽多想,現在多想也想不出什麼,僅此作為記錄罷了。
--(以下轉錄)
May 7, 2006
孤島求生 / 培kerryting
從小,自漢聲《守著孤島的女孩》開始,我第一次接觸了孤島求生的題材。接著我看了《紙牌的秘密》、《蒼蠅王》,一直到長大跟著大家看《大逃殺》,前陣子拿著比較的心態看了《手斧男孩》,最近又看了影集《LOST檔案》。或許中間還看了什麼孤島求生題材的作品,不過現在一時也想不起來了。(是了,如果還要拿推理小說出來說的話,暴風雨山莊類型有一半以上約莫都算是孤島,只是不用求生罷了)
這種孤島求生作品大概又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只有一個人流落到孤島,像《守著孤島的女孩》(富家女孩離家出走到自家荒島上)、《紙牌的秘密》(老水手剛開始算是,後來就不算了)、《手斧男孩》(男孩所乘小飛機出事,只剩他落在荒漠中央);另外一類則是一群人被放到無人島上,像是《大逃殺》(政府掌控)、《蒼蠅王》(飛機失事)、《LOST檔案》(飛機失事),以及推理小說中的暴風雨山莊類型,也都是被孤立的一群人(不同的是通常都配有一個未知的殺人魔,以及每天一具或以上的屍體等等)。
前者那種單獨一人流落孤島的作品,這裡先不說。先說後者:一群人因為事故、人為或奇妙的力量(?)被孤立在荒島或等義的地區的作品。
昨天又跟著看了LOST第二季,於是發覺其實很多這樣的孤島題材都有一些固定的角色存在。好比,一定會有至少一個領導者出現,他可能冷靜,有某種令人信服的特質,或是他本來就是這個團隊的領導者。不用幾天,該領導者身旁可能就會出現一個比較親近(但不見得有什麼能力)的角色;另外,也會有幾個有特殊專長的人出現,好比有人懂得尋找食物,以及其他因地制宜而出現的人物;還會有一些人默默扛起某些日常工作,像是看顧傷者病患、幫大家洗衣服煮飯等等。當然,那種完全不能接受現實,逃避現況的角色也是有的,有時也會有那種根本不願意和大家一起相處的人物。除此之外自然是那些所謂的『眾人』了,如果要埋伏筆,這會是一個好地方。
如果不看劇情,單純看角色間的互動,那麼很多狀況其實讀者/觀眾都可以預料到。好比如果領導者有兩個人,而這兩個人分別有兩批順服他們的人時,接下來如果無法有適當的權力劃分(工作劃分),那麼很容易就會起衝突(蒼蠅王是個明顯的例子)。而如果起了衝突,必然就會有人想居中協調,問題是這個中介者如果能力不夠,反而會變成炮灰,即使能力夠了,若是運氣不好(或換個角度說,作者不想讓故事那麼快結束),也會被大家給氣走(『好!你們繼續吵好了,大家一起等死吧!』某某人終於發飆轉身離去──諸如此類的東西。其實不難想像吧?)。
這類故事還有一種變化:當有外在危機──特別是立即而切身的危機時──緊繃的場面很容易就會火爆起來。大逃殺是個好例子,不過也算是個例外,因為它的遊戲規則是所有人在一定時間內得把島上的同伴殺光,時間到,只要有一個以上的人還活著,就會全部被殺──這個遊戲規則要求只能有一個生存者/勝利者。這個很明顯的是一個立即而切身的危機,這也是這部作品和其他作品不同之處(雖然就個人而言,原著小說在對角色的描寫尚不如改編漫畫,電影當然更不如了,角色們許多出場只有一面之緣,下一秒就被殺了)。即使在這種狀況下,也可以發展出小群落的集合體沒錯,但是當然也崩潰得很快,因為懷疑這種東西只要滲入了,就很難抹除,特別當殺人武器再介入之後。我是想舉例,不過為免爆了劇情給還沒看的人,所以這裡就先跳過好了。
同樣的狀況在LOST上也會出現,當謎一般的「其他人」被預測到今晚就要出現時,恐懼明顯植入這個群體。比較不同的是,在這部影集裡較多著墨在那些「領導階層」上(借用一下劇中Charlie的話)。你會看到那幾個原本是所有人的支柱的人著慌、不知道該怎麼辦,但是在所有人面前仍用平和的語氣安慰大家(到底有多少人相信是另一個問題)。從LOST第二季開始,這些領導的角色──醫生Jack、自稱箱子公司員工但沒人相信的Locke等等,很多都面臨到比第一季更大的壓力,角色形象(在我心中)都開始改變了,好比落淚、失控大吼。除了領導階層,有些主要角色也變了,出現退縮、狂暴等等情緒。或許是這些角色會影響到眾人,那種不安感流竄得很明顯,即使沒有人真正開口說話。
(離題說一下,LOST第二季前幾集出現很明顯的Skinner's Box...雖然只是推論,因為從沒有證實大家不按時輸入密碼會怎樣,好比世界爆炸地球毀滅,或什麼事都沒有一切只是個玩笑。但是就是沒人敢去試看看~XDD)(沒人敢當下這個責任啊)
昨天看LOST時,有一股衝動想認真列出這類孤島作品的固定模式,好比一定會有哪些角色、又會出現那些劇情,再附上不同作品鐘的對照劇情或角色等等。雖然開頭有提過一些,不過那都只是隨性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並沒有做過什麼前置作業或研究。或許改天該再換個角度重新認真看那些書。不過,大概得等到暑假了......(遙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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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離題來推理小說中的暴風雨山莊。暴風雨山莊模式,簡單來說就是一群人被困在與外界隔絕的地區,可能是在孤島,可能是山莊,可能因為坍坊,也可能是因為暴風雪,總之「暴風雨山莊」只是一種總稱。這類作品很多,比較有名的大概是Christie的《一個都不留》(舊譯:童謠兇殺案/十個小矮人/十個小黑人等等),綾十行人的《殺人十角館》就是向Christie這本作品的致敬作(話說綾十的館系列中,除了人形館外其實都是暴風雨山莊),例子要舉舉不完,就算不談小說,金田一裡也有一大堆,柯南有時也來湊一角。
這種東西的模式就更明確了,特別是一個接一個死的狀況。通常來說,會有一個神探(某種程度上是領導者),會有在看到第一具屍體時尖叫著衝回房間,死都不肯出來的人(通常隔天死的就是她──我沒有性別歧視,只不過這種角色通常被安排成女性)。而一開始大家都會要求所有人在一起,要離開也要三兩成行;但是到晚上就會有人累了,若有心高氣傲的角色,頭一甩就回房去了。隨著時間進行,人愈來愈少(屍體愈來愈多),大家就會開始嚴重的猜忌,壓力到一定程度就會有人暴走(這個人暴走完大概也會死),這個暴走的人把大家不敢說的話都說出來後──特別是又有人死了之後──大家就會散開不願再聚在一起,決定回自己房間比較安全。
當然,中間還會有至少一次的不在場證明調查,會由領導者或神探領頭(這兩個角色不見得是同一個人),但是最常見的狀況是大家都拿不出不在場證明。這種調查和要大家聚在一起的要求一樣,隨著時間增長、壓力增加,願意遵從的人只會愈來愈少。最後不了了之或是作鳥獸散都是常見的狀況。畢竟,第一,領導者對群眾的要求並沒有強制性;第二,眾人彼此間的不信任感隨著時間增加,因為兇手終有一刻被發現不會是外來者,只可能是自己的夥伴;第三,眾人累了,不管是壓力還是身體都一樣。
離題到此結束。顯然當狀況愈明確,眾人的行為也愈容易被預測。這大概就是艾西莫夫《基地》中所提的心理史學吧。(不過哪天這種科學被人發明了,我還真得好好膜拜一番。太神奇了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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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如果有人對這篇裡提到的任何作品有興趣,回應提一下,我可以大概介紹介紹.....(笑)
kerryting at 無名小站 於 09:37 PM 發表
--(以上轉錄)
- Jul 11 Tue 2006 19:33
雜記06/07/11
知道我有多熱嗎?我熱到都綁辮子了。Orz
昨天是躁熱,或許是雷雨前的悶熱讓我不舒服(而且顯然整間辦公室只有我覺得熱,我老是趁影印時以三十公分的距離面對裝在中間的冷氣吹),不過綁辮子並沒有讓事情好到哪兒去,因為髮尾高低差太多。而今天熱,是因為打掃。這下子不綁辮子不行了,否則一低頭,那把頭髮就從各種角度纏上我的脖子,那感覺實在像圍著圍巾待在蒸氣室裡一樣可怕。
可怕,不管是那種熱還是髮絲纏上脖子的感覺都一樣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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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估量到暑假要打工,很多事情可能都不能實現。普心和社心可能無法仔細看完一次了,我要再想想該怎麼安排。先把其他事情挪一挪吧,好比這個週末要交出來的專欄主題和大綱。囧 (親愛的克氏,雖然我是跟你比較熟一些,但是你實在是很難搞定,不管是名氣還是作品量。總之這可真是讓我猶豫......)
我決定社刊創作到九月中之後再煩惱了,反正那時開始還有半個月。九月中的稿比較緊急一點......(倒)
- Jul 11 Tue 2006 14:04
蘇童《妻妾成群》/一些網路圖書消息
,Google新開的Book Search。甚至可以在網路上讀到內頁(在出版社和作者同意的狀況下,當然只有幾頁而已。不過這已經很有趣了),首先嘛,當然拿Atwood的書來測試,第一本就是使女的故事。
再來是博客來,它開了外文書專區。我聽人形容:『大概是將Amazon全部搬過來了』,所以或許書種很齊吧。因此我去查了Edge Chronicles第六集《Vox》,果然查到了,然而平裝版要六百多,精裝版要四百多,唔。如果我暑假很閒應該會買吧,可惜並不是,所以,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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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童《妻妾成群》,三個中篇小說構成,最後一篇好像是同名小說。和我看莫言的原因一樣,不過看完不知去做什麼事,就忘了它,直到前幾天偶然瞄到開兒童讀物課的老師辦公室中的《紅瓦房》,這才讓我想起蘇童的書。
那時我曾隨手記下一些要寫的話,其中我說,光看文字的話,莫言比蘇童易讀。但是回想起來我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說,因為最後一篇我總記得讀得很順。好吧,以下把當初寫的給搬出來好了。反正過了這麼久,也沒什麼好補充了。最後一篇妻妾成群給我的印象比較深一些,前面兩篇除了片段的記憶,大多忘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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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童的故事看完總讓我感到,清涼。
我想了很久,想了很久為什麼我不說悲哀,而要用這麼一個簡直無辜的詞來形容。(說悲哀也沒錯,不過用這個詞會讓我覺得好笑,它──不像是書中的重點。)
後來我想到了,因為蘇童的故事到最後總是乾乾淨淨地,一個也不剩。該被解決的解決了,該死的死了,該瘋的瘋了,那群纏在一起的線,剪啊燒的一個結也不剩了。
瞧瞧,多麼乾淨,怎麼不能說清涼?
- Jul 09 Sun 2006 08:33
雜記:蚊子
我相信我上輩子必定和蚊子結了什麼深仇大恨,好比我因為高利貸追殺他又搶他妻兒之類的事情。不,搞不好我們是世仇,結果他屠殺了我全家,以至於他這輩子轉世為蚊子,而我們仍然是世仇。我如果有個女兒茱麗葉,打死我也不會把她嫁給蚊子羅密歐。
和蚊子相比,蟑螂還可愛些。雖然我還是會殺蟑螂,而且某種程度上,死在我手下的蟑螂比蚊子還可憐些:蚊子可以捏死,啪一聲打死,用書夾死壓死;蟑螂通常沒法死得那麼快,像是溺死,用杯子蓋住直到忘記牠的存在而死,用任何東西困住直到牠變成空殼子,等等。
親愛的、親愛的蚊子,十九年之癢,報仇一輩子不晚。這樑子咱們結定了。
我說過普心期末考試時,半個小時我被叮了快十個包、空手捏死四隻蚊子、兩隻還是三隻爆血,同時我另一隻手還把普心考卷給寫完了嗎?好吧,我忘了我和誰說過了,不過我必定是說過這件事。這就是為什麼我連檢查考卷都懶,匆匆寫完就逃出教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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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想出門了,早上一起床就下雨(老天對我真好,昨天下午睡懶了不想澆花,這下就不會被發現了)。雖然現在太陽又出現,但是已經決定的事我不想改變,下雨是耍宅的好藉口,我要在家賴一天。哼,這可是個遠大的志向。(謎)
晚些來為暑假定一些,呃,計劃?
- Jul 09 Sun 2006 00:24
雜記06/07/08
我怎麼一直忘了說這件事,邊境大冒險第六集原文要出了。Amazon.com寄信通知我,這才知道。雖然中文版還沒個影兒,但是第五集的糟糕校稿讓我對中文也不是那麼期待了。反正有圖就好,搞不好我真會去買原文來看。
--(以下部份流水帳,請自行跳過)
今天推研開會,主要是看一個新出版社「獨步」在七月底要出的一份推理刊物,順便討論些事情。結果大概是從編輯小姐開始,不知怎麼地大家喝起酒來(這家店的啤酒還頂好喝的,其他不知名酒,有些口味偏甜,喝不慣)。最後,這樣一頓午餐從中午十二點吃到下午四點多──還好昨天和家人說我不確定何時回家,雖然今天回家時家中也沒人。
一回家就累了。喝點水,清一清自己身上的沙子──騎車沒穿風衣或外套時,那沙子打在身上還真不是普通的痛──洗臉、洗手,忍著一刀剪掉的衝動把纏成一團的頭髮拉開,繞一繞用夾子夾起。再倒杯冰水,我回到電腦前坐下,但沒一會兒還是去睡了。
昨晚睡得少,十二點多才去睡,早上四點左右又滾一滾起床了。或許這是為什麼我一回家就想睡,雖然我也懷疑酒類有加速疲憊的效果,不過老實說我喝得不多(至少不影響我騎車)。由於太熱,不能開窗的房間又悶燒了一天,所以我癱在理論上應該冰涼的地板上半夢半醒了快一個小時,終於忍不住開了冷氣。我房內的冷氣風口壓得很低,我就躺在風口正下方,任它對著頭直吹,這才真正睡著。
家人玩回家後,我也醒了,但是多少還是有些累。
明天要不要跟板友會唱歌團呢?
其實唱歌團對我的吸引力不大,只是第一,很久沒去唱了,和進電影院的次數有得比;第二,學弟妹新官上任辦的第一個活動,也是辛苦他們了,我想湊個人氣。
可是我也好想在家休息。如果我明天出門,那麼我前前後後就要連續快半個月沒辦法一整天賴在家中。能夠一整天在家裡不用出門,對我來說是很幸福的一件事。過去我還曾經太久沒有一整天能待在家中而不高興過(我想我和我家人在這點上喜好不同,為此數次我慎重而認真地堅持推掉父母原本要帶我們出去逛街,或是他們社團與公司聚餐、遊玩。我想他們搞不好習慣了,只要有得出門都先說他們的大女兒沒空、很忙、不舒服、不在家──我則樂得全家人出門去留我看家。XD)
離題了。總之再看看吧,如果明天不累(沒有又在四點爬起床),不宅(賴在家中的習性沒有又發作),搞不好還是會去。畢竟學弟妹有心,應該給他們一點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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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星期一我會晚點回來,我想去柔道練習。」
「明天是星期天。」
「......」
- Jul 08 Sat 2006 09:16
網路論愛情文
網路上常有文章喜歡談愛情、婚姻、男女朋友。
奇怪怎麼從沒人覺得,其中有兩大論點(常為人所稱道者)其實很矛盾?
有一種文章是說:女人結婚後在家中變成黃臉婆,男人在外面看到的女人卻總是精心打扮,就別怪男人和婚前態度不同;聰明的女人仍懂得好好打扮,不隨便在婚後鬆懈,不隨便認為邋遢的樣子給先生看到也沒有關係,並輕鬆抓緊男人的心,點點點點。(抱歉,我沒那種文筆,有興趣的請去網路上逛逛,雖然大海撈針不容易,但是針很多,所以機率還是很高。)
第二種文章是說,真正的愛情就是能夠在另一半面前完全放鬆,不擔心給他看到自己剛起床的模樣,不擔心在他面前出醜,不擔心展露自己不擅長的那一面;即使兩人相處時沒有任何言語也不會尷尬,不需要急著展現自己,點點點點。
這兩種文章是我聽過最多的兩個論點,總是有很多人喜歡,奇怪的是怎麼沒人覺得這兩種為眾人所喜歡的文章如此矛盾?
唔,基本上兩種論點我都有贊同的部份,不同的是對我來說,第二種是理想,第一種是現實。所謂愛情真能不顧一切愛到底嗎?我怎麼想都覺得照我的個性,一陣子之後就會對對方膩了──不是討厭,就是膩了,一如我過去對許多著迷的事物膩了一般。
通常我對一件事物膩了之後,過一陣子仍會想起那種迷戀的感覺,但是在那之前總會膩了一次。問題在膩了之後有沒有再堅持下去(用這個詞頂怪的),如果你不理會膩了的感覺,逼自己繼續,那麼你原本喜歡它的感覺「有可能」又會回來,但是在這個時候,通常已經脫離迷戀,會變得更為理智,會看出它的缺點;你一邊批評的同時,原本那種迷戀的成份會變得比較溫和,像是欣賞,或說寵膩,一種你明知它不好卻還是喜歡的心態。或許用個詞來形容:細水長流。
我也可能對一件迷戀的事物膩了兩次以上,但是第二次與第一次的間隔會久得多;如果有第三次,想必會更久,不過我年紀還太輕罷了。(如果間隔反而縮短,那通常我很快就不會喜歡這件事物了。愈來愈容易膩嘛。)
唔,離題。我本來是要說那兩種論點的。不過我一直想提過去那些「迷戀」的經驗,只是找不到時間說,也總是表達不清楚。趁此說一說也好。讓我回到原題:我想我是第一種人,但是我想必冀求第二種關係。我想很多人希望得到的都是第二種關係,其實那就是家人的關係,可是如果是我,很難說我敢不敢,這對我來說有斷層。啊,結婚當然就會很快過渡到第二種,所以我指的是男女朋友的狀況。如果真有這麼一個人的話。(抱歉,其實我是個不相信Mr. & Mrs. Right的那種人。我相信真的有這樣的伴侶,但絕非每個人都有注定的另一半,大概只有少數而已,就像上天的寵兒通常也不多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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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大概期末報告做太多,害得我寫到中途差點兒想畫流程圖出來了。Orz(我是認真的)
中間我提的其實是對事物而非對人的迷戀,像是書、作者、漫畫、音樂、電影,甚至是才藝等等,只不過我覺得或許套用到「人」上頭也頂適用。喜歡是不用分人事物的...(←通常一般人都說:不分階級年齡甚至性別。我這句話範圍似乎也太廣了一些?XD)
- Jul 06 Thu 2006 17:00
雜記06/07/06
每次到便利商店,看到櫃台上的Dunhillh促銷包和Top Leaf那沉穩的暗紅色的新包裝,總是忍不住想買一包回來抽......可是想到抽菸的後續處理動作,我又懶了。Orz
真懷念菸草的味道,唔,不如說除了菸點著以後空燒的二手菸味道之外,我都很懷念。
我想我是那種有一天會心情不好、自暴自棄去狂抽菸的那種人──會不會上癮是另一回事──不過那至少得等到小弟長大,或是我不住家裡就是了。我可不想教壞小孩,也不想帶給別人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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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刊心得來寫第二死罪好了?不過我根本還沒看過這本書,這樣就決定還真是良心不安。雖然沒人規定只能寫喜歡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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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劇又要來台演出了,明年一月中,期末考週前。
我還不知道要不要去看。唔,聽起來我很迷它嗎?或許並沒有,至少現在沒有,我只是好奇這個團隊會怎麼表現罷了。我對歌詞還算熟悉,不會有聽不懂的困擾;角色裝扮大部份都有定律可以搜尋,所以重要角色也不會找不到。
高中時,貓劇小組長拿著貓劇來台演出的宣傳塞給我,我低頭看了票價──最便宜的,800元。而且那位置可還真是非常外圍。八百元對我來說已經是天價,不能好好欣賞更讓我打消了念頭。我掙扎過一會兒,畢竟那時我對《CATS》的確很入迷,但是仍舊沒有去。即使事後看網路上有人貼的心得讓我忍不住想捶桌子。
那時我以為他們只會來這一次,但沒想到明年他們又要來了。現在的八百元對我來說不是那麼可怕,但仍讓我心痛,更不用說這位置我並不會多麼滿意。昨晚睡前我順道想了這件事,我差點兒要開下條件,決定達成後明年就去看貓劇。不過這條件達成也要幾個月過去了,到時有沒有票都很難說。
再看看吧,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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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兒個打工被人稱讚動作快,前前後後三個人(系辦今天加我也只有四個人),心情想不好都難。其中一個還是個可愛的小女生──好吧,人家年紀其實比我大。Orz
- Jul 05 Wed 2006 22:45
騎車與其他
印象中有人說過,如果我要喝到醉,他就負責請客。XD
我承認我很心動,不過對方是網友,基於網友不見面原則,所以我還是回絕了,唉呀。
這是一次我閃到別人的談話。話說當時我放了暑假,脫離了非人期末(現在回想起來只有這個形容詞可以形容),所以MSN上掛了句:「怎一個爽字了得」。剛好,對方心情不好,被我這個爽字閃到覺得刺眼,訊息丟過來說他正悶得要去買酒喝,於是就聊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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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日子開始,雖然是自由安排,但我還是盡可能塞下許多時間。七月和八月當然都要放進去,九月前半是柔道暑訓,沒法打工,後半剛開學要跑選課加簽,大概也沒辦法,所以我盡量把三個月的時數都塞進去了。早上八點多到下午五點,這種時間剛好是上下班,騎車還真不是普通討人厭。想當初想搬去學校住,很大的原因是我騎車騎到膩了──在非尖鋒時段當然沒有差別,如果在寬一點的道路,就算飆到九十也沒關係(我正努力不要再碰到一百,所以別提醒我這件事);問題就在上下課時間通常就是尖峰時段。我可以很早出門,避開早上,但總不能要我五點二十下課後待到九點半再回家。
那堆車子,那堆臃腫的機車群、笨重的公車、不按牌理出牌的計程車都讓人厭倦,所以我那時才會騎車膩到想搬出去住。當我真為了每天省這兩個小時嗎?喔,是沒錯,但這只是輔助理由之一罷了。最大的原因是我對通勤騎車感到極度厭煩。當然,我可以坐火車和捷運,但除非爸媽接送,否則我還是得騎車出去,更麻煩的是火車站旁根本不可能找到停車位。而,我上下課還要讓父母親接送?老天!(我想我說過我家附近沒有公車了──連計程車一個小時都不見得看得見一輛。)
瞧我離題到哪兒去了。總之這是暑期打工第一天,回家時的交通就開始讓我討厭。萬一下學期沒宿舍,我豈不是要煩一個學年了?不、搞不好再過幾天我就開始碎碎唸要搬出去了也不一定。
當然,我只是口頭說說罷了(你知道,總是想唸個那麼幾句)。錢可是個麻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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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九歌新人新小說的第一批贈書了,讀第一本到中途時,忍不住拿鉛筆改起錯字,畫了兩頁又覺得這樣沒完沒了,所以停止這個幼稚的舉動。目前看過兩本了,奇怪的是明明不同作者,但是那種諷刺表現的味道卻有相似之處。當然,主題不一樣,但是那種味道是真的有一絲相似。在昨天讀的那本又特別明顯──不是我喜歡的那種就是了。
今早看完了蘇童《妻妾成群》,真是清涼的故事。或許改天再來說說。(←又是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