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標題有點驚悚。XD

  我懷疑我得了暴食症──這樣的說法比較誇張,不過我吃東西的方式真是嚴重暴增(和以前比起來)。最離譜的是我一餐可以吃下以前三餐的量,這樣根本就不正常。固然每個人的飯量本來就不一樣,可是拿自己比較總是沒錯,我現在真能一餐吃三餐的量。

  這樣的狀況其實有好一陣子了,至少超過一個月,只是我一直忘了記下來罷了。體重倒沒增加(事實上它下降了,而且手錶腕帶也鬆了Orz),只是這樣的狀況讓我很不自在。我並不餓,但是偏能這家買完換那家、家裡吃完換學校、學校吃完再換家裡。我也會不吃東西,像是早餐吃了三頓的量,午餐和晚餐就不吃了──不是刻意去餓而不敢吃,而是就算不吃也沒什麼關係;或是午餐忘了/太忙而沒吃,晚餐剛好要練習而不打算吃,諸如此類。

  但是總結來看,我吃東西的時候還是比不吃的時候多。

  今天早上起來啃了個麵包,晚一些又吃了快一盒的炒飯,中午上火車前吃了一碗7-11咖哩飯,晚上社課前再啃了一條十二吋的subway(雖然是蔬菜堡,不過還是一整條)。這算是我這陣子正常的食量。要是再離譜些,可能還可以早上再加上幾片吐司,下午來個甜點,晚上再加上去社課前順路買的刈包之類的。有時一頓早餐就是五片吐司和n顆橘子,而這還可能是前菜,因為一兩個小時候我會再來找第二頓早餐。

  總之是一種很離譜的狀況,給我媽知道一定會語重心長碎碎唸。

  是可以說開始練柔道後因為活動量增加,食量也增加這種話,可是我清楚得很這樣的食量根本不是每週多兩次晚間運動就能抵消的。當然這也不會是冬天的緣故,因為天冷我只是更不想吃東西(所以現在狀況真的很反常),再說在食量暴增的那段時間,天氣根本還沒冷起來。

  最近每次買吃的都很困擾,我覺得我現在的狀況接近母親年輕時那段食量大增的時間:半條吐司當零嘴、一餐三四十顆自包大水餃之類的。不過人家那時是在長啊,青春期嘛。而我,老大不小也二十歲了,要唬我現在開始長,我自己都不相信。囧(母親說她那時很胖很胖,但也不過53而已。我只要再胖個幾公斤就可以超過她最胖時十公斤了)

  我知道現在的狀況離真正的暴食症還差得遠,可是這種狀況就是不正常。老實說,我相當疑惑這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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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檢索,查東西,學者研究一堆,事實上和我以前說圖資分類編目一樣永遠在追逐一個不可能的(以我現在的概念看來是不可能的)目標。檢索結果是好是壞,要看每個使用者不同的特質,要看當時不同的情境。今天同樣要查推理小說史,可能我要的是一篇敘述,從古至今;可能他要的是一段簡史一張表,查出哪一年有什麼事;可能你要的是其內容的轉變,想看到推理的本質到底如何緩緩滾動至今日。同一個結果(link)對我是完美且適當的東西,對他可能是垃圾。

  即使做個人化,也無法應付情境的變換。難道不能今天我用這個詞是為了這個目的,另外一天我用這個詞其實要的是別的東西嗎?系統不停發展進化,試圖逼近所謂完美,然而不可控變項太多,你牽扯到人就永遠不可能十全十美。

  所以系統一直改,一直變,一直進化,一直追趕。

  而我時不時就會突然看到這些未來的無力感。這不是第一次了,讀圖資以來老是這樣,事實上讀心理也一樣,但它畢竟是一門學問,雖然可以應用,但本質上還是一門學問;而圖資則是試圖去解決一些東西。

  我想是我看得太快太遠,而系統設計則是一步一步走,一次只看前面那一步,一次只走前面那一步。這樣事情會容易許多,總比我這種眺望一下就說:「唉,不可能,你放棄吧。」這樣要好多了。


  老師上課說了一個簡單又有趣的實驗:『有人做了一個實驗,把搜尋的輸入欄(Query box)做大一點和縮小一點。光是這樣,就發現使用者填入的搜尋詞彙量有差別。大概是看到欄位比較長,使用者就會有種要把它填滿的衝動吧。』

  人類真是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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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姆指和膝蓋內側的傷一直不嚴重又一直不好起來,只要拉到它或是使用過度(像是動得太厲害),走路也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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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爺爺死了,凌晨兩點三十五分,我正在msn上和資心小組討論有如燃眉之急的上台報告。

  爸爸打電話回來,醫生說爺爺兩個小時內會走。我說過爺爺肺癌第四期嗎?大概沒說過吧。兩點半多,一通簡訊傳給母親,我只聽到寂靜夜晚中的簡訊聲,猜測時間到了。我轉頭看看門口,又回過頭來繼續討論。

  在父親第一次打電話回來時,我隨便地在個板上po了一句爺爺快死了,正好招來柔道社一個學長(好吧其實是隊長)的關心。他說我是不是很想立刻趕過去,又問我知不知道在哪裡。我說我不知道。至於是不是想趕過去──父親、叔叔、伯伯和奶奶都在那裡了──我一時間反而不知道怎麼回答。

  當然無論如何我不可能說過去就過去,手邊有一份相當緊急且進度落後的報告,而且當時凌晨兩點,我不管怎樣都不可能趕過去。但是我想過去嗎?

  這麼說吧,我很想過去看爺爺,可是我不想處在一群親戚家人當中。我想看爺爺,但是我不想面對其他人。

  不,與其說我想看爺爺,還不如說是我想去給爺爺看。

  爺爺很喜歡我,不知道為什麼,小時候我讓他很生氣又很無奈,但是他就是很喜歡我。我知道他很想看我,他一定很想在死前看看我,可是說不定他並不想讓我看到他──很奇怪,就是這樣。我說了爺爺是軍人,他絕對不想讓別人看到他軟弱的一面。他也不想讓人擔心,他更不想麻煩別人,他老是在過年吃完飯後把我們早早趕回去,因為怕我們偏僻的家中沒人我們會擔心。第一次看到他得坐輪椅,上下車要由父親抱,我痛得像拿顆石頭往骨頭上砸。

  爺爺一定想看看我,但是或許他並不想讓我看到他。

  「唔可以告別吧最少…」隊長說。

  簡訊聲從遠遠的房間響起,我心跳了兩下,仍然照常和組員討論,可是隊長那句話我又想到了,突然之間我意識到爺爺或許不在了──我不知道那是什麼聲音,但是猜得到──就算要告別也來不及了(雖然告別聽起來很沒意義)。msn上的資心報告總是搞不定,打字讓我疲累。我想我得對爺爺告別,所以一邊討論,一邊眼淚掉得滴滴答答,因為來不及了,只有幾分鐘,沒有就是沒有,我不在場就是不在,爺爺走了不會再回來,就算再回來,回到這個身體我還寧可他在天上飄。我一手抓了面紙一邊在視窗間切換,想想這樣腦袋太亂,實在太浪費時間,眼淚也就不掉了。

  所以我回頭把資心告一段落,三點多去睡覺。爺爺好遠,愈來愈遠;報告很近,愈來愈近。一次只能解決一件事情,逃避的方法當然就是睡覺。

  我睡得可愉快呢,爺爺倒是再也不用起來了。才快要過年,沒有爺爺的年夜飯了。

  爺爺一路好走,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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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天去柔道社遊,出門前趕得相當辛苦。多趕呢?看我連個訊息也沒留在這兒就知道了。XD

  這個週末不在家,為了星期一要做的上台報告,我非得在出門前把我的部份搞定不可。所以九點出門,我到八點五十分才把該寄的東西都寄出去。而事實上我在九點出門也不是為了去社遊,而是去練唱,因為練唱兩週才一次,所以我把社遊第一天下午的行程略去,自己直接到羅東,晚上才和他們集合。

  所以現在來說社遊。(雖然現在有很多作業有如燃眉之急,可是今天我打算偷懶放鬆到我想做再開始做)

  為了方便起見,以下我可能會直接用社上的稱呼(雖然不是社裡的應該不知道我在說什麼,而這裡的確沒有社上的人XD),或許會加上一些解釋,不過我可不期望這樣就能讓大家記得社員們。

  這次社遊幾乎都是騎車跑不同地方,我當然是騎車的那個,載著的是一個小小的女生──因為有男朋友,所以她希望給女孩子載,而社上可以載人的女生不多。第一天晚上跑了羅東夜市,不過重點理所當然是晚上大家熬通宵,這點不管在什麼社團都一樣。晚上回民宿,大家唱了幾首卡拉OK,放沖天炮和其他夜市買的炮來玩,放了民宿老闆送的天燈三個(飛好高)。直到真正的晚上開始(十二點吧),人群開始散開,回房間的回房間鬧,嘴砲談八卦的到一邊,打牌的佔據中間長桌,另外角落還有一群人就開酒喝起來了,所以我就跑到那邊去了。(喂)

  這種時候你就看出來哪些人不能喝酒,主辦人小竹一開始在社員個板上看到要帶酒去,就很好奇地說她要喝,結果一杯調酒下去(威士忌、萊姆汁和可樂,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酒量其實很少...)整個臉通紅不說,整個人也high起來神智不清了。所以她硬抓在手上的第二杯就被我搶來倒在我杯子裡再加酒喝掉(我不喜歡喝太甜),不是我要喝,是她真的已經醉了。囧(後面一堆把她架走的人都可以證明這點)

  小向也是一杯就臉紅,不過至少很清醒,倒是被爆了不少之前喝醉的趣事。

  晚上十二點以後,民宿老闆要去休息,所以就把冰櫃鎖上了。不幸酒喝完了,大家只能看著冰櫃裡的酒瞪眼。結果社長和另一個新生冒雨出去買酒──唔,此話暫且不提。總之一直到兩點多,突然原本趴在桌上睡覺的阿基拉吐了。事後問她,才知道她以前也曾喝啤酒就吐,不過她並沒有醉,所以這大概是體質問題。於是這個晚上就在我清理嘔吐物、洗桌巾擦地板之下渡過了,一直到三點多才去睡。

  我定了六點十五的鬧鐘,想早點起來把晾在椅子上的桌巾放回去,再把民宿客廳全部收拾好以回復原樣,沒想到我在六點就自然醒,而手機剛好沒電。我把乾了的桌巾撲回,玻璃下的照片也放回去,桌椅垃圾收收排排,七點左右一兩個人起來了,我們太閒就出去騎腳踏車,騎到沒路了,照張相,才回來,玩兩場牌後剛好吃早餐。

  這天大家當然都會賴床,不過由於本來就考量到這點,所以行程有彈性,排很鬆,最後出發已經十點多(我們這寢拍照玩瘋了,真的)。於是就去了運動公園和傳藝中心,中間一度鬧出多次迷路的插曲,不過總之是全部到該到的地方了。由於這些都是參觀和玩的行程,也就不多說。我沒帶相機,否則傳藝中心裡的建築還真特別,應該拍些照片才對。

  下午就回家,之前主辦人為了節省大家的交通費,全部定區間車(電車)。但是這樣大家在到火車站後還要等一個多小時才有車(當然不會真的呆呆等一個多小時,不過總是一段原本可以節省的時間)。因為我想早點回家,所以還是和少部份人去換成比較近的自強號,提前大家一個小時多回家了。

  以上是部份詳細但重點好像都很簡略的社遊記,我要去洗澡休息,晚上再開會討論作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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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聲的小說,我第一次看這本書是在國小。

  第一次看這本書時我並不特別喜歡──當然不討厭它,只是也不特別喜歡。我不喜歡朱小梅在書中的個性,至少在結尾之前都不太喜歡。這本小說的主角朱小梅出生在一個類似貧民窟的芭蕉鎮,上那兒的芭蕉鎮小學。她一直認為自己比其他人還要優秀,認為自己只是被這個家庭和這個出生給拖住了。事實上,由於她努力要表現自己,她在學校的表現的確比其他同學要好一些;只是這種情況在艾麗絲來了以後,就完全改變了。

  『她穿著一條水藍色的裙子,和一件奶油色的襯衫,整套衣服沒有一絲皺痕或是鬆脫的線頭......淡金色的長髮用金銀彩釉髮夾束在腦後。耳朵上是兩朵鈕扣般大的、細緻的金玫瑰......兩道濃密的睫毛,輕輕偎在那雙深藍色的大眼睛上。她真是我一生之中所見過最美麗、最優雅、最高貴的人了。』

  在此之前,讀者的角度所看到的都是朱小梅希望逃離芭蕉鎮、朱小梅看不起其他人以及她對她家庭學校生活的描述,但是完美的艾麗絲來了之後,朱小梅的重點很快地轉移到這個從芭蕉鎮以外來的聰明女孩。『艾麗絲的一切是那麼令我震撼,使我急著想讓她知道,在芭蕉鎮小學裡,至少有一個人和她一樣,是滿園叢生的雜草中,高高挺立的花朵。』

  作者將朱小梅對艾麗絲心態的轉變寫得很詳細又很迅速。由於這本書是第一人稱寫就,所以所有觀點都由朱小梅出發,正好切合了朱小梅極度在乎自己、將所有焦點放在自己身上的個性──這是這本書讓我欣賞的其中一個點:作者利用第一人稱視點,將朱小梅自我主義的特質描寫得淋漓盡致。

  甚至朱小梅為了讓自己高人一等,她還有個說謊的壞習慣。只是書中從不明確地說「朱小梅說謊」,作者只是讓朱小梅一直說話、一直說話,讀者看到她能流暢地搬出那麼多顯然與事實相反的謊話,總也一邊想笑,一邊為她捏一把冷汗:因為她實在不太會說謊,老是讓自己自相矛盾。不過顯然朱小梅的細胞裡並不存在尷尬因子,她總是那麼怡然自得地──出口成謊。

  『但是,當我在鏡前檢視自己的容貌時,卻忍不住想到艾麗絲。我忽然非常希望自己長得像她,談吐像她,衣服像她,儀態像她......還有......我希望她願意讓我做她最好的朋友──即使我討厭她。』


  一直發展到故事最後,芭蕉鎮小學舉辦了例行的野營,活動結束的最後一晚,每組學生都要上台表演一齣自己編的戲劇。我想故事就不用說得太多(要不是因為兒讀老師沒看過這本,我也不打算說那麼多),我想說的只是,在最後的結尾,作者很完美地把所有人都聚在一起,把所有心結解開。之前班上有個同學說她看這本書哭了好幾次,那必定不是難過,而是高興的感動。小孩子這樣的嫉妒,與說來簡單又頂微妙的人際關係要怎麼解決,其實應該很簡單,即使不是作者的大家也能編出許多似乎完善的和解辦法;但或許是我的成見,應該很少再有人能像作者蘿冰‧克蘭一樣能寫出這樣面面俱到的結尾。我指的結尾可不只是如何把故事解決而已,還包括了她用來收尾的方式──可真是符合朱小梅充滿喜感的誇大性格。


  (以下有可能影響閱讀樂趣,請自行考慮跳過)(不過這本不是推理小說就是了XD)


  我喜歡這本書,但這不代表我喜歡朱小梅。我想這是因為朱小梅這個角色其實直到結尾都沒改變。朱小梅有很多正常人會有的情緒,而且因為她是小孩,所以她也毫不掩飾地表達出來。小說的結尾,朱小梅還是沒有一點改變。事實上,她的自我中心和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的感覺之所以會消失,只是因為她看到了艾麗絲脆弱的一面,只是因為艾麗絲先釋出好意,只是因為她遇著困難而其他人來幫她──所以朱小梅才變得不那麼咄咄逼人,所以朱小梅才對艾麗絲轉趨溫和。

  朱小梅有太多機會可以看到許多人的好,只是她太少看別人,卻花太多時間看自己。只有到最後這一刻,她才發現很多人不是只有她討厭的那一面。

  她有著很強的自尊心,她對自己要求很高,這讓她普通而平常的生活變得很難過。之所以會說不怎麼喜歡朱小梅,也只是因為她最後仍是被動地「先」接受到他人的好意,「才」小小地釋放自己的善意。不過,或許轉變都是這麼來的也不一定。

  最後錄一小段和這本書的故事其實無關,但是由我們讀來還頂有趣的句子:『圖書館員是很容易對你著迷的──要是他知道你也認識其他圖書館員的話。我猜想,那是因為他們老跟書本守在一塊兒,而忘了世界上還有其他東西。』(我可沒說我同意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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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一本了,等會兒排成word,再把不該出現的東西修掉就可以去睡一下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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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曠野迷蹤》、《沉默到頂》,兩本小魯的書,當然是為了兒讀才借,但是兩本都還不錯,所以寫。

  《曠野迷蹤》,談生命與死亡的青少年小說。故事內容很難寫,大致上是一個男孩基特搬到他祖先的故鄉後,遇上另一個奇怪的男孩艾司庫的故事。艾司庫喜歡召集一些孩子玩「死亡」的遊戲,他從基特搬來就開始注意他,主動接觸他;基特發現自己不知不覺會受他的吸引,最後也跟著去玩了那個遊戲。

  後面當然還發生了一串事,不過說真的,我不覺得講這本書的故事有什麼好玩的。

  這本書的筆觸完全不像少年小說,它對於心靈、故事、虛實交錯與時間推移展現得很細膩。基特是個喜歡寫作的孩子,他喜歡把他爺爺講的故事寫下來。他最後寫的那篇虛構故事穿插在小說中,為這本書融進了一些不同的味道。

  艾司庫這個角色很容易吸引讀者的目光,他很突出,很特別。然而不管怎麼說基特才是主角──他的個性,我看完好久,回頭再想過才感覺到:這是個很容易受氣氛環境影響的孩子。

  整個故事中的掙扎與痛苦,都奠基於他的這個特質而成立。毋寧這樣說:艾司庫負責創造詭譎的氣氛,而基特負責全盤接收、昇華提煉後,再將那種精細的黑暗、沉滯的不安騷動陳列在你面前。看看,基特從一開始會受艾司庫的影響,到後來甚至受他自己的作品影響。銀孩兒、過去的幻影幽靈、故事裡痛苦地要她的孩兒的母親,基特難以好好入眠,他過得愈來愈不安穩,逐漸消失的爺爺和令人不安的艾司庫佔據了他的心思,一點一點地挖去他原本乖孩子般規律的好寶寶生活。

  『他們的身形飄忽不定、若隱若現。但我看到他們洞大的眼睛,黑色的皮膚,聽到他們高八度的竊笑聲,我知道他們和我在一起,這些古老礦坑的小孩。』『我把視線投向荒原,眨眨眼,又看見他們,飄忽瘦小的身形在我視線邊緣出現,我聽見他們的竊笑,他們的耳語。』

  這是在說那些遠古的、瘦骨嶙峋的礦坑孩子。基特從某次「死亡」後就不停會看到這些孩子。

  那只是其中一個例子罷了。你可以說他天生就有這樣的感應力(那些祖先一脈留下血統什麼的,畢竟這是這故事的基調),不過我更喜歡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本小說:基特是個很容易受氣氛環境影響的孩子。基於他的這個特質,整個故事才能如此順暢地帶出那些騷動不安的生與死。

  作者在書中寫了很多面向,彼此間卻不會混亂。光明漂亮的部份並不讓人覺得天真,死亡卻顯得飄忽而如此接近。這些孩子太早走進死亡。

  直到現在看到封面,基特他爺爺那粗啞的嗓子所唱出的古老礦歌似乎還在耳邊──『當我年輕力壯好兒郎,嘿,嗨,我好採......』


  《沉默到頂》。特別版少年推理小說。XD

  主角是個叫作康諾的少年,這是他與他的朋友布藍威的故事。有一天,布藍威的妹妹摔到了地上,狀況很嚴重,保母薇薇安尖叫著要布藍威打電話叫救護車,可是就在電話接通的那一剎那,布藍威突然不會說話了。就從那一刻開始,布藍威就再也無法開口說話。這也就是這本書為什麼叫作沉默到頂。

  然而,事情開始出狀況,小寶寶的情況相當不好,漂亮的保母薇薇安──英國來的互惠學生──則說應該是布藍威把孩子摔到地上的,當時所有狀況都指向這個結論,然而事實是這些只來自於薇薇安一個人的證詞,另一個在場的布藍威卻無法開口說話來為自己辯白。身為布藍威的朋友,康諾決定相信他,他要找出事實的真相。

  看得很過癮的一本青少年小說,聰明的小孩,聰明的姐姐瑪格列特。

  布藍威不能說話,即使能說話也有些東西說不出來。當你在看這本書,你看到的是單方面證人的證詞,接著慢慢才帶出一些不對勁之處──某些矛盾,某些會引起你注意、也會引起書中角色注意的小地方。

  在發掘真相的過程中,作者緩緩地加入了家庭問題,還滲進了一些友情與愛情的議題。這些東西作者加得很緩慢、很小心,甚至和小寶寶被摔的真相牽連了起來。

  容我離題一下,我喜歡小魯的書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它雖然還是常常處理一些少年小說中會有的老套的東西,但是筆法與手腕總是漂亮得讓我也看得下去。

  《沉默到頂》有著細微而清楚的線索,剛好每一小段都足以引起讀者的好奇心,甚至會讓人有種:「啊,我好像快懂了」的感覺,因此故事少有沉悶之處。它對於親情友情愛情(迷戀)的處理也很恰當,不會流於老套而讓人懶得看下去。謎底並不怎麼「驚人」(嘖,我就是看推理的啊...),但是謎底背後的成因、演變卻隱藏得很剛好(也揭露得很剛好)。

  其實這本書看完,想想它整個去挖掘到底發生什麼事的感覺,和看《惡意》有點異曲同工之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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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耶,寫完三本書的心得了(雖然還要再修改成作業的樣子,但至少算85%完成了),這樣今天就可以去聽社課了,回家只要再寫最後一本《討厭艾麗絲》,最後再把四本都修修就好了。

  我真喜歡兒讀的作業,能寫自己喜歡的書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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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有點酸。

  等會兒去小睡一下,要爬起來做問卷排版,早上印出來給組員。
  這次不是心測了,是資心(資訊心理學)的期末作業。明天開始發問卷,我週末要出去柔道社遊,星期一要上台,所以在那之前要回收、輸入、分析完畢好做結論,好刺激。(喂)

  明天(今天)考德文小考還沒看,目前手邊就是問卷一定要搞定,否則全組都會被拖到──為什麼是我做問卷呢,因為我不想發問卷。所以我就說:「之前我做別的作業已經發問卷發到我覺得很尷尬了,所以這次可不可以我不要發問卷,但是我來作問卷和分析?」大家當然說好啊,嘖。

  下午德文小考完要去做老鼠觀察,就是盯著牠看一個小時並記錄動作、為動作取名之類的。好像很有趣,但是時間相當緊,因為其實我下午是滿堂連上五堂課,所以是翹第二堂德文看老鼠的(老鼠觀查要小組兩個人都在場,我們已經橋不出別的時間了,而且現在再不做會趕不上實驗的時間表)。看完老鼠要趕接下來三堂管理學,接著上完課,啊啊,差點忘了,要去做管理學期末作業的訪談。

  訪談大綱還在我這,星期六就排好了,但一直忘了寄給組員,所以得自己去印了。不知道有沒有錄音筆?

以下暫記明天的事情:
  問卷(印55份、寄給大家、兩點組員會起來看);德文小考(有請假準備了);老鼠觀察(好像要先錄一小時的什麼...?);管理學訪談大綱列印;7-11博客來取書最後一天(鹿鳴堂,看看有沒有人能幫我拿好了...);心實學習檔案(週三交還沒做)。

  所以現在去睡的話,三點起來好像睡太少,四點起來又時間不夠,除非早上資檢再翹課(其實我想翹資檢去看物治很久了,膝蓋實在怪怪的),可是又怕會講期末作業相關事情。

  我再想想好了,這可是個冬眠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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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論上兒讀作業昨天要交一份四本書的心得,不過因為實在不想熬夜寫,所以考慮下星期再交。我自己列的書單中有這本書,星期四晚上看完了它,順便寫寫心得。

  記得是在高中的時候,我在圖書館中逛著,想不到要借什麼書,剛好這本書就排在我面前。簡單的書名很容易吸引我的注意,所以封面雖然不怎麼吸引我(該怎麼說,有點卡通化,雖然不討厭,但也不是我喜歡的封面),我還是借了它。

  然後我就認識小魯出版社了。

  高中我抱著不怎麼高的期望──我覺得它封面看起來像少年或兒童看的小說──翻開了這本書,一個小時後闔上它,我忍不住再仔細看了封面:小魯大獎小說,紐伯瑞文學獎,這幾個詞就是因為《洞》我才認識,也因為《洞》讓我連帶對小魯和紐伯瑞印上了很深的好感。

  先大概說一下內容。書如其名,這便是在說一個和「洞」很有關係的故事。主角是個男孩,他無辜地被法院判去綠湖少年管訓營,一個沒有綠樹也沒有湖、極度乾旱灼熱的地方,一個給犯了法的男孩們好好管訓的地方。在那裡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是挖洞,每天都要一個很大很深的洞,只要挖完(還得小心別被曬暈在太陽下),當天就能自由活動──只不過可能也沒剩多少體力可以自由活動了。

  書中文字的風格輕鬆而幽默(其實說幽默只是一種感覺,倒不是真的哪裡特別好笑),是讓人看了很舒服的文字,即使描寫著那酷熱的陽光與惡毒的黃色斑點蟋蜴,讀來也不知怎麼地格外輕快。主角叫做史丹利‧葉納慈(Stanley Yelnats),姓和名剛好拼法完全顛倒,這個名字來自他的祖先,而他的祖先也有故事──「一切都要怪他那又壞又髒又爛的偷豬賊曾曾祖父!」

  這句話在書中出現很多次,是他們家族(家庭)中流傳甚久的傳說,或說是笑話。傳說總是會變質,而書中就用穿插著不同字體的段落,寫出了他曾曾祖父傳說的原始故事。於是史丹利雖然自己在這個時空懵懵懂懂跌跌撞撞,讀者卻在作者帶領下看到了事情的全貌──這作者可真會佈線。

  真會佈線。你看看久遠的過去發生了一些事(喔,那又壞又髒又爛的偷豬賊曾曾祖父),不久之前發生了一些事(瞧瞧史丹利是怎麼掉到綠湖區的,你很難說這個意外有多麼巧合),現在發生了一些事(好個挖洞的工作),於是所有人都湊到了一起,久遠的過去拉出了一條條線,像是蜘蛛細細繞成一張網,這條拉過去,那條牽過來,一絲一絲纏成一團,每一條線都有它的目的,每一個無心的舉動都影響了故事的結尾,於是最後全部回到原點。

  這本書整體結構很完整,少年小說該有的東西都有,讀者會跟著書中角色的步伐走。一切都安排得好好的,沒有一個環節被漏掉。書的封底寫了「這是一個關於罪與罰以及救贖的黑色幽默故事」,或許這還不能精確描寫《洞》的內容,不過算是大致符合它帶出來的感覺了。我喜歡它那種誇張的文字,喜歡它那樣精妙的佈線與收線手法,也喜歡作者能輕鬆地描寫艱苦真實生活。每一絲感情上的掙扎、身份的隔閡、壓迫與瘋狂,竟能寫得童話一般流暢到殘忍。作者偏不把它們寫得如何感人,或許是因為作品年齡層定位,或許是他自己的風格,然而若是你停了下來,那些東西總讓人感受到心底好像有一段隱隱的震撼迴盪。

  以一本青少年小說來看,我相當喜歡這本書,不管每一個細節你想怎麼評斷,它的整體得分都很高。無怪乎愛屋及烏我會連帶喜歡上小魯──即使在當時小魯所有的書中,我明明只看過這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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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服後面灑了好些血跡,從位置判斷是和某位老師對練時沾上的。他搶手老是抓我背後的道服,直到終於某次我擋開他的搶手(因為都同一個方向)正偷笑時,冷不防同樣位置又被抓到,然後我就看到他在偷笑了。Orz

  我一直不太會搶手(日文漢字是組手,就是怎麼抓到你好摔的衣服位置),我的經驗是每次老師(不管是哪個老師)抓到了我後頸或背後,我不但難動作,也被摔定了。但是我對搶手不熟悉,一直到最近被老師碎碎唸才發現其實我根本沒認真練過搶手。熟練的話,手的動作很快,假動作或左右手交替互補都很快,還來不及看到就被抓住了,被抓住下一秒就是摔人了──只是通常老師放水放很嚴重罷了。現在我唯一進步的就是在被對方搶手時能稍微牽制,讓對方即使搶到了也不那麼好做。其他就是一些基本的拉開搶手或是適當位置,至於自己主動的搶手,仍然處在一種會被老師碎碎唸的隨遇而安狀況中。(咳)

  據說練轉身技腳的大姆指容易受傷,不管這是真的假的,反正我大姆指已經受傷了。不過我覺得我這也可能是做內割的動作沒做好造成的。管他,有必要時白貼固定一下就沒事了。

  今天在雙園(校外一個我們常去的柔道場)遇到了一個個子不大的老師,特長是完全不需用力就能輕鬆把我摔飛;上次遇到了一個女老師也很類似,不過她的動作更快──也不知道是動作真的快還是被摔的那個社員太輕,總之她空中飛轉了超過三百六十度才落地。那個老師相當不好意思地問她有沒有怎麼樣──「你太輕了啦,不小心就拉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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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看小說寫心得寫一半,很想睡,便去睡了。結果今天沒交作業(主要是老師本來就說遲一兩週沒關係,我不想草草交一篇上去)。請假沒去推研社課,結果反而也沒交作業,倒是好好休息了一下,想了一下。

  不過我想的那些事不重要,先跳過。

  我不喜歡濕答答的天氣,我不喜歡我的腳是濕的,這讓我今天都很不自在。還有,所有人所有新聞都在警告我今天(星期五)氣溫會劇降,所以我特地多穿了件背心出門。

  結果我覺得我被騙了,今天明明和昨天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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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突然發現,我可以和我妹唱屋頂耶。(驚)(←兩個人在家裡唱了一回)

  從國中幫同學上台合唱(音樂課考試,那兩位同學一男一女全要搶著唱男生部份,沒人唱得上女生音,所以我就幫唱...),到現在就再也沒和別人合唱過這首歌了。其實我應該是唱不上去的才對,我長大後聲音就變低了,加上現在又咳嗽又鼻塞又流鼻水的。算了,我也搞不懂我的喉嚨了,就在我決定放給它爛時它突然又迴光返照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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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個星期和妹子去照了新的大頭照,我們家的小孩到現在都還沒換新的身份證。

  妹因為剪了顆會變成爆炸頭的短髮,最近幾次母親帶她出門,常常就被人說:「唉呀,兒子長這麽大啦,真好。」我雖然也剪了短髮,但是還是中規中矩的短髮,沒想到只是洗個澡換件襯衫出門(我覺得照大頭照要穿有領子的衣服比較正式),就被母親說像男孩子。

  回家後去洗臉換衣服,鏡子裡那張臉怎麼看,就是怎麼不對勁。嘖,原來我有眉毛了。出門前母親把我抓去畫眉毛,妹子閒在一旁看電視。我和我妹雖說長得像,就是她有眉毛,我沒眉毛;她脖子長,我沒脖子(某天母親語重心長地跟我說:「我突然發現你真的沒脖子耶。」我答:「對呀,你怎麼把我的脖子都生到妹妹身上?」)

  我出生時除了小耳朵嚇到母親之外,還有一個就是我沒有眉毛──是的,我剛出生頭髮又長又黑到外婆一直稱讚,但是我眉毛就是淡到看不到。從小到大母親想盡辦法要讓我的眉毛長出來,結果青春期前後它真的開始長了,但是它顯然不知道眉毛就應該長在眉毛該長的位置。也就是說,如果我不管它的話,它可以長到我的眼皮上端,眉尾當然也不會有尾巴,而是一片亂長的雜毛。眉頭則是三不管地帶,它老兄根本不屑長在那兒。

  不過至少有眉毛了。

  雖然有眉毛,它還是很淡很亂。平常看慣了,自然不會想去管它,可是拍照時母親就對它很不滿了──我說過母親曾當過美容師嗎?(不好意思她生的兩個女兒都很隨便)。結果在母親幫我畫過眉毛後,我自己怎麼看都覺得這個人有點陌生。洗掉總是正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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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我的頭髮長長了。是那種目測也感覺得出來變長的狀況。這樣看起來是比較順眼一點了,但是如果照這種速度長,再不用兩三週大概型就會整個變了。這就是為什麼過去不剪短髮...

  明天有小考,要討論訪談,還要討論會讓我死很慘的心測作業(因為上一節課為了緊急趕小組報告,幾乎沒聽到課),這三個都還沒準備好,或至少還沒完全準備好。不過或許今晚練習還是會留到十點才回家吧?(從開學到現在,幾乎只有一兩次是我準時一放人就離開的)

  我快被悶死了,又悶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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