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書展回來的路上,看到橋旁有家賣安全帽的店,便繞去把我的安全帽換個鏡片。

  拿下安全帽仔細一看,我的鏡片已經沒有一處完好,佈滿著擦痕,兩邊還有兩塊明顯特別大力的擦傷痕跡──呃,沒錯,剛好右邊跌倒一次、左邊摔車一次。看到這些痕跡,連忙低頭瞧了瞧車子,果不其然車上也有摔車的痕跡,只不過即使是摔得比較重的左邊也還算淺,大約是銀色本來就不怕擦傷。

  安全帽的鏡片一旦磨損,騎車若拉下鏡片就變得很危險。平日還好,但若是在太陽直曬或是晚上時,燈光和日光照下來會被鏡片上的擦痕暈成一片,從鏡片後看出去,像是一片光網一般擋住視線。這種時候只能把鏡片拉起來。但是騎車時雙眼前方沒有鏡片擋著,風直灌而入又會讓眼睛很不舒服(呃,一方面是因為車速有時有點快,另一方面是我大多挑郊外不塞車的小路走,風沒有阻擋就颳得肆無忌憚)。樹林環河道路有一段沙子很多、卡車多、風也不甘示弱,走到這段被沙子打到也不過痛罷了(比起雨滴還算好得多,大雨打在身上真是痛到想哭),最大的問題還是在眼睛幾乎睜不開。

  所以今天就去換鏡片了,剛好透明的鏡片沒了,所以乾脆換個有遮陽效果的鏡片。晚上拉下鏡片大概很危險,不過比起太陽直射的危險性,我還是裝下去了(反正也沒別的選擇,透明的沒貨了),畢竟晚上可以把鏡片拉起來,但太陽直射可不能把眼睛閉起來。

  從家中到學校剛好有一段路是東西向的,而且方向剛好配合我的時間,早上往東騎,下午往西騎。也就是說當我夏天騎這段路,早上直曬,下午也直曬,有時光線強烈到只能以地上影子判斷前方狀況,每次騎車都覺得「陽光」得不得了。這個鏡片最大的好處大概就在這段路上吧。

--

  說到騎車,突然想到了某次緊急煞車的經驗──沒摔車,但後輪打滑。

  我不會說這是我和對方各錯一半,我只願意放寬到我40%責任,對方60%。而我那40%,毫無疑問是我車速過快(好吧,還有我騎進內側車道。不過那是因為對方搶我原本的外側車道Orz)

  那時我是直行車,對方是隔壁的對向來車。他開到安全島中段缺口時左轉,想迴轉到我這個方向的車道,而我正好也騎到那邊。我看他轉到的是由內側數來第二條車道(剛好是我騎的這條)所以我就往左偏,想從內側車道繞到他前面去。

  那時路面很空,內側車道整條完全沒有車子,外側反倒有很多機車。由於我的車速快,所以當時從左繞(走內側車道)反而會比從右繞(外側車道)還要安全。

  因此我稍微帶一點煞車,讓對方轉過去後才往左偏打算繞過去。

  事情就發生在此時,對方明明轉到第二車道了,卻偏偏在此時突然往左想轉進最內側的第一車道。那時我的車身已經進到他行李箱左側,而且我的車速比他快,突然看到前方一公尺的地方出現障礙,我猛拉煞車(錯誤示範,小孩子乖不要學,不過那時我也沒別的選擇Orz)──這種車速想在這種距離下煞住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但我唯一能做的也只有拉煞車而已。接著我就聽到一陣刺耳的煞車聲,同時感到後輪抓不住地而打滑,身體因此而懸空(我不想說笑話,但當時真的有飛起來的感覺)。那時唯一想到的是,若我飛起來,那我的車一定會直接衝撞對方的車,所以重心一壓,煞車微放,硬是回到車子上。對方大概是聽到那陣緊急煞車聲了,所以連忙S形又轉回去他的車道。

  在下一個紅燈我們都停下來時,我感到背後冷汗直冒。我被嚇到了,但與其說是被打滑嚇到,還不如說是被那陣緊急煞車又打滑的聲音嚇到。這種聲音我太常聽到了,就在我家門外那個大彎,十次有六次隨之而來的是轟的衝撞聲和玻璃碎片的聲音。

  我怕這個聲音。這次這個聲音就在我身下發出,太近了,所以我被嚇到了。

  在紅燈停下時,我記得我好像要回頭瞪那輛車,但是有沒有這麼做我就忘了。大概沒有吧,我想我只是透過後照鏡看他而已。

  事情就是這樣,現在來說為什麼我堅持對方錯得比較多。第一,那個路段禁止左轉啊,禁止左轉當然就禁止迴轉啊。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哪有人迴轉不止轉180度,還轉270度的?Orz

  開車有一大禁忌是隨意變換車道,特別是轉彎時,迴轉則更是危險。當你轉彎是轉到某一車道,絕對不可以短時間內變換到別的車道,因為這對直行車來說很危險(再說直行車本來就擁有路權,轉彎車應該要讓直行車的)。這次的事件,對方已經不只是短時間內變換車道,他根本是在我面前畫了一個圓Orz,他是以很大的角度切入內側車道的。

  照理開車轉彎時要轉進最接近自己的車道,所以一般右轉時通常是先轉入外側車道,再打方向燈轉進內側(不過要視外側機車而定,我單純說沒車時);迴轉時,則要轉近對向的內側車道。他轉到第二車道我本來就覺得很奇怪,但沒有多想。可是轉到第二車道馬上又垂直想轉進第一車道──還不看後照鏡──就真的嚇到(就在他左邊的)我了。

  寫到這抬頭一望上方,我的話好像還頂多的。(默)

  正是因為那次打滑(我還是要說,煞車聲比較可怕),再加上後來摔車,所以現在我騎車的速度變慢了。我沒辦法再毫不在乎地催油門,因為一旦車速加快,那種『會打滑』的恐懼感就自己冒出來。我會自動低估輪胎的抓地力,也不敢在轉彎時車速太快或壓得太低。

  總而言之,我學乖了,恭喜我吧。不知道這陣恐懼會維持到什麼時候。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走在路上翻開《給法官的一封信》,突然覺得手裡的書好新。好新,還用說,這是新書嘛;可是下一步我卻想到,不知道上次翻開一本自己的舊書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我看書的習慣改變了,因為有太多的書要看。我身邊的書愈堆愈多,愈來愈新,書總是看完便放在一邊,再也沒有那種看了又看、看得又舊又熟悉的書了。要看的書那麼多,哪來這個時間?

  所以書愈多,卻愈新。我好像有很多書,坐在書櫃前的地上仰頭一望,卻覺得沒有一本是「我的」書。即使都已看過。更遑論許多買了卻一直擱置在一旁,連看都沒看過的書了。


  我對書的態度與大多數的愛書人不同:我不介意我的書變舊。不小心的污損我不會在乎,因為我(與我妹)常在吃飯時讀書──我還曾經一邊洗澡一邊看,結果不小心把整本書給掉進澡盆裡過。我唯二在乎的,是把書折頁或劃線注記,特別是劃線注記,鉛筆我還可以容忍(近幾年有時我會拿鉛筆圈改錯字,但也止於很輕很淡地寫),原子筆與螢光筆我就無法不在乎了。

  或許可以說,我不在乎不經意間留下的痕跡,但很在乎刻意做下的註記,折頁、劃線、筆記等,個人主觀而留下的痕跡。

  我聽過一些愛惜書本的人談他們對待書的方式,除了盡量避免髒污外,還有些人會在看書前洗手,或是要求借書的朋友不要把書本打開超過120度這樣的堅持。我不會這樣。

  因為對我而言,書就是要拿來讀,讀了就是會變舊的。一本書該有它的年歲,該有它的歷史。在乎那一點東西,根本就不能讀得盡興。如硬是要保護它像保護一個嬰幼兒般,這兒碰著不行,那兒污損又心痛,那麼這本書永遠都不會是我的書,因為我會擔心翻書的手指太髒,擔心桌面髒,擔心灰塵擔心水──怎麼著,書到底是要拿來供奉著還是要拿來看的?

  再說,我一直覺得我的書就是要留下我的痕跡。一本書太新,就不是我的書了。

  當然,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原則,就像我不能忍受原子筆在書中劃記一樣,總也有人不能忍受書受到任何污損。所以我和人借書總提心吊膽──特別當那書很新時──因為那不是我的書,我不能當作我的書來對待。我甚至會拿張紙當書籤夾在書頁中!天曉得我對我自己的書從不做這麻煩事,封面內折頁一夾便是了。書籤是種累贅,更不用說書套,這東西還會妨礙我拿封面內折頁當書籤。現下架子上有書套的書,大多是近期內不會再看的,並且還是破到封面都快掉下來的書。可能我一時間懶得貼膠帶,才不得不拿多出來的書套保護一下。

  我自己借人書時也是同樣的想法。除非不熟悉對方閱讀習慣時,我會說聲「不要折頁不要劃線」,此外我都不太在乎。閱讀是種享受,我不想讓人讀書時還戰戰兢兢地,擔心碰壞了我的書會讓我不高興。同樣的原因,我幾乎從不催討我借出去的書,特別是當我喜歡那本書、希望和別人分享時(當然有更多時候是我借出去就忘了)。我常常想著借出去好久的書,會打算重新去買一本就好了。唯一會阻攔我的還是同樣的原因:那是我的書。

  我寧可買一本新的送人,並把舊的拿回來。因為那是我的書,我的舊書,是我只要輕撫、細看,就可以辨認出來的書。很愛惜書本整潔的人大概不容易體會,我認我的舊書就像認一個老朋友一般,即使不寫名字,我也可以看著它的面容而辨識出來。會保護書的人的書都像是新書,我是絕對認不出一本新書的。我翻著我的舊書,可以很輕易地閱讀,因為書頁早已被翻得柔順馴服,可以乖順妥當地停在我要它翻開的書頁上;新書,沒一個可行,當我雙手不得閒時只得拿手邊的東西壓住它,若是別人的書,大概連壓都不敢壓,只得恭敬地放一邊去,另外拿本自己的書擺在自己面前讀。

  所以我喜歡我的舊書,那才是我的書。

  所以我身邊的書愈來愈多,真正屬於我的書卻愈來愈少了。

--

  我會尊重不同人對書的態度,不管是極度嚴謹,或是輕鬆隨意。畢竟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原則,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喜好。

  別人的書,當然是主人最大;我的書,可得照我的方式來養。

--

  明兒個上國際書展瞧瞧吧?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唔,我突然想學抽煙。

  剛看完康薇爾的《南方之星》,這是我下午在看時想到的。或許以前我曾經想過,但大概也只是想過就算了,而今天下午,想學抽煙的念頭一直在我腦中繞啊繞的。

  與其說是想抽,不如說是想要「會抽煙」。我只是想要會抽煙而已,就像我媽堅持女孩子一定要會喝酒──我說過我媽幾乎灌不醉嗎?年輕時她的酒量是頂驚人的,當然現在沒辦法隨便烈酒就灌幾瓶下去了。母親一直認為女孩子要會喝酒,不見得要常喝,但要會喝,要有足夠的酒量不怕被人灌醉。

  母親說要會喝酒明顯是為了安全上的考量,我想要會抽煙就沒那麼光明正大了。我是個在國小時就說未來的對象如果會抽煙,絕對會被我踢出家門的人。我討厭煙,非常不喜歡。不過也僅止於主觀上的不喜歡,因為我還是可以容忍它。唔,我可以在一個充滿二手煙的密閉室內沒有問題,只要我想的話,我可以表現得好像完全不在意;而如果有人看到我在聞到煙味時會咳嗽(我好像常這麼做),十之八九我是故意的。(茶)

  那麼為什麼會想抽煙呢?

  可以說是為了好奇心吧,不過這不是主因。我想了好一會兒,想不到一個正當理由為什麼我想抽煙,只覺得若未來在必要的時候(?),別人遞根煙過來我可以不要拒絕,談事情會方便得多。感覺像是當雙方都會抽煙時,可以很快拉近原本的距離,並建立一種「我們其實一樣」的親和感吧。

  有時候談話間一些小動作和詞彙的選擇可以改變很多事,所以如果我會的東西、瞭解的東西多了,就更能處理這些細微的小地方。一聲『我不抽煙』聽起來沒什麼,但當對方準備要抽時,那就是一種拒絕和一種隔閡;若是在那時能夠點一點頭,說聲謝謝並借火點煙,狀況就會不知不覺間流暢些,吧?

  當然這都只是我這樣想罷了。啊,我也想試毒品,這就單純只是好奇了。


  說到抽煙借火,還記得德文老師和我們說了個真實的笑話。

  她說這是她同事──也是一個德文老師──碰到的狀況,那時那位老師正在教德文,談到其中一種對話情境:一個人要點煙時發覺身上沒帶火,所以和身邊的人借火想點煙,對方搖搖頭說了一句:leider nicht.

  leider是「可惜」的意思,讀音近於「賴打」;nicht是「沒有」的意思。

  那時那個德文老師就問全班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全班同聲一氣地大聲回答:「沒有賴打!」(香港人似乎不熟台語?賴打是打火機的意思)

  我們德文老師轉述完這件事時,我一時間還反應不過來,只覺得:咦,沒錯啊,不就是沒有打火機嘛?直到旁人開始大笑,我才會意過來這是德文不是台語。Orz

--

  昨兒個晚上坐在桌前看書,只覺得身上一直打顫,很不舒服。過了好一會兒才知道原來是因為太冷了──那時我穿著短袖,而宿舍因為有抽風機的關係,本來就「透風」良好,更遑論我就坐在窗旁。一想到那時冷得要死,發起抖來怎麼坐都不對勁,卻竟然沒想到這種反應是因為我「冷」,總覺得好笑。

  今晚大概也涼,早些睡去,以免半夜冷醒了又睡不著了。一、兩點到四、五點的氣溫大多已降到我沒辦法入睡的狀況,昨天還沒上一點就冷醒了。等會兒看些書,還是趁著晚上沒那麼冷時早點先睡吧。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昨晚九點硬是賴在床上睡著了,今天凌晨一點多爬起來洗澡,然後窩在床上把金庸《碧血劍》下冊看完了。何必這麼辛苦呢?因為妹正在看這本書,明明看過了,卻固執硬是堅持今天要還她,因為『我不喜歡書看一半嘛。』

  那我看一半怎麼辦?自己看得太慢(而且明明已經看過),三、四天看不完一本書還要死佔著這本,真不知道在堅持什麼。今兒個打算去宿舍住個幾天,我懶得通勤,所以只得硬是在今天出門前看了。

  結果還好不上四點就看完了,一時不知道該去睡還是該來寫,想到裡面的女主角,終於忍不住要來說一聲:這本書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主因在於裡面的女人一個比一個討厭。特別是女主角青青。

  (我...我又要罵人了,請自行避開..Orz)

  這女人有什麼好我是看不出來(我是認真的,她連天真爛漫都不算),小家子氣又狠心,不辨輕重緩急,大事當頭萬敵環伺還要和人鬧彆扭,只因她嫌男主角袁承志多看了女孩子一眼。袁某身邊一群女孩個個都不能多笑一下,以免惹到青青,就是冷眼相待,酸話連篇,再不然還要離家出走(偏偏又會離家到敵人邊)。

  袁某人整本書有半本都在討好不知道為什麼生氣的青青,或是收拾她一氣之下捅出的簍子。

  其他女人不管有沒有此心,也要表示得似乎對袁某人完全沒心(抓個人來結婚或是出家),然後青青知道誤會了才來個『心中更是慚愧』。這女人動不動就要問袁某人『你說,她是不是漂亮?』說是也不對,說不是又睜眼說瞎話,再加上只要一個女人跑出來,就要憤恨或傷心地說『你一定要她不要我』再轉身離開,連我這個旁觀人都看得煩了。

  其實,她一出場便讓我不滿,因為袁某人當時初出江湖,待人有禮又謙恭,那時遇到了的爭執本憑他謙遜的態度便可化解,偏巧這女人在旁邊要以話相激(那些話連我聽了都想一巴掌打過去,自以為是、驕傲無禮又狠毒),激得眾人打了起來再躲在袁某人旁邊。這個,我可以因為她的身世原諒,當作她因為生長環境而不得不保護自己所以偏激,反正後來這種場面也少了。

  但是這女人小心眼又自私的程度,實在令我無話可說。

  不說青青了,雖然她是這本書我最討厭的一個重點。這本書的角色安排差點兒讓我以為袁某人要建後宮,漂亮女人一個一個來,英雄人物偏生只他一個,其他角色都不重要。我只知道很多人武功比不上他,知道他心腸好又正直,但是除此之外他有什麼統馭眾人的能力我就不知道了。他沒讀什麼書(小時候的模樣還要討喜得多),只知道一些戰場事,不懂帶兵之法,唯一的好處是眾人信服於他的為人與武功,但他身邊沒見著幾個給他出主意的軍師型人物,也不見他身為統率曾發下什麼命令。這個角色竟安排成盟主(或是類似身份)到現在我仍不知道為什麼。

  此外他的心態我也摸不透(糟糕,這樣好像罵得很兇),他想殺昏庸的皇帝和關外滿清皇太極,想讓李自成能反叛成功,但是他在窗外看到皇帝遇著刺客竟馬上衝進去幫忙抵擋(是我看漏了什麼情節嗎?我一直以為我看錯了),幫皇帝擋過這一波刺客後,沒多久再進攻宮內準備砍皇帝...(Orz,我真的不懂)

  唔,總之我是不喜歡這本書,是我的偏見。

  不過如果整本書看不到一個喜歡的角色,真的很難去喜歡這本書。五毒教教主還算不惹我厭,但也說不上喜歡,大概是書中重要女性角色中最不排斥的一個吧。Orz

  是偏見、是偏見,別在意,個人喜好不同,若有得罪請見諒。(錯字勿怪,我想先回去睡一下再出門,晚些再改)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其實可以跳過)

  我得在我對一切膩了之前搞定,或者說我得在我對我的系膩了之前唸完。

  喔,我膩了。這個寒假我對很多事情都膩了,特別是我的系所,圖資心理都一樣。我無法想像繼續讀研究所,我根本沒這種熱情。

  之前我曾說過我不會在圖資這塊領域繼續往上讀,因為我要的東西,大學教育就已經夠了,我只是想要「接觸」與「熟悉」,不是想要「精熟」或「鑽研」,除非我在大學四年中學到了什麼我特別感興趣的領域;而心理,我從來就不想走最熱門的臨床或諮商,因為我自知我沒有耐心,碰到習慣性自怨自艾的人就想說話諷刺他,走這塊根本是自虐;至於心理的其他領域,和圖資一樣我還沒有對某一方面特別感興趣。

  我對大學科系膩了,我不知道該學什麼,這次期末好像只是在應付考試,如此就讓我幾乎筋疲力竭。為了應付考試!好個大學生墮落得如此!

  接下來幾天一樣去系辦打工,我坐在那兒一個小時拿一百多,卻不知道所為何物;今日下午拿著《人骨拼圖》卻不知道看這書有什麼用──『社課呀!』我告訴自己,突然覺得這些書都是一樣的,管他推理犯罪奇幻間諜小說,和那些我有些喜歡有些討厭的世界文學名著都沒什麼差別。我得到什麼?感動?深思?這些有什麼好處,還是我只是在浪費時間?

  我竟然把看書當作義務!我對自己厭惡地撇了撇嘴。

  然後我記起我對學校膩了,記起我對好多事情膩了。太多書在我身邊卻沒有看,太多資源在我身邊卻沒有利用,太多東西讓我惦記卻來不及學;而我竟對我現在的環境膩了。

  我聽起來像在抱怨嗎?不,我沒有,只是我膩了,就像有天起床突然覺得身邊的一切灰暗煩人得討厭,就像走在路上感到太多東西黏著我的腳像是想把我拖入泥淖。一切顯得那麼的......喔,那麼的灰暗,我可以看見開學後我忙忙碌碌,但是那些目標對現在的我卻顯得可笑。

  我可以開電腦玩世紀帝國玩大富翁,可以開PS2玩三國無雙,我可以聽歌可以騎車出去借漫畫,可以現在躺下睡覺明天又過著沒有內容的一天。但事情還是不會改變。

  糟糕的是我不確定這是不是短期的狀況,因為我在期末考前就對課本裡的知識反感了。我不知道那有什麼用。當然,本來這些就沒什麼用,我從一開始、從高中就知道;但是在這個期末,『這沒有用』卻像個魔咒不停對我陰惻惻地笑,讓我煩躁。

  所以我膩了,但大學還有三年半,甚至更多。

  我得在哪天忍不住翻桌前唸完,或是找到什麼東西讓我重新啟動熱情。

--

  認真思考,以上那團話中的情緒性語氣全部來自:一)天氣,二)寒假,三)金庸。

  我不喜歡陰天,最近只有接近中午才有陽光出現;我不喜歡腦中太空,但寒假讓我不想動腦筋;至於金庸,只是讓我覺得那些悲歡離愁如此快速(還是我該把書看得慢一點?),前一本書中的悲哀和憤怒,到了下一本書就像過眼雲煙,任你怎麼歡樂與哀愁也不過爾爾。

  所有情緒性又誇大的語氣都來自以上三點,整篇雜記只有一個重點:我膩了。

  我要陽光,氣溫十度也沒關係,但請給我陽光。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又是三國無雙,嫌無聊請自己跳過)

  忍不住要說,昨天玩三國無雙時我(自覺)做了件了不起的事。

  話說最近又對三國無雙膩了(膩了很多次了吧?),只是因為老爹說凌統的攻擊速度很快,聽起來正合我意,所以偶爾打一場無雙想把凌統練好罷了。那天家中沒人,剩我一個窩在窗邊陽光下蜷在被子裡看金庸,閒暇時想到要去打一場凌統的無雙。

  由於是想要練角色,所以當初把難度調難,昨天遇到的關卡又是赤壁之戰──簡單解釋就是敵軍(魏)多得像螞蟻一樣捻不完的一場戰役。正殺得性起時,主將孫權竟被兵給砍死了。這在赤壁之戰是常發生的事,偏巧凌統的攻擊範圍不大,保護自己沒問題,卻很難保護主將,反倒會把敵軍全部引到主將身邊;可是不在主將旁又顧不到主將,孫權很快就會死,也不用玩了。

  怎麼辦呢?

  只要主將不死我就不用擔心了,但給電腦操控是必死無疑──如果有第二個玩家(2P)是孫權就好了,但是家中又沒人。

  怎麼辦呢?

  我到廚房拿了一條橡皮筋,重開戰役,讓孫權加入2P。我異想天開地要同時操控兩個角色,反正2P只要忙著逃就好了。所以我讓孫權配上絕影蹬(解釋:這匹馬的特色是玩家騎在上面,不管敵人怎麼打都不會被打下來),帶上最強的護衛武將,再配上加強護衛武將的道具。

  然後用橡皮筋把操控方向的搖桿輕輕固定往斜上方,讓孫權騎著馬繞著柱子轉圈圈。我專心打1P凌統,偶爾注意一下孫權有沒有撞到牆被卡住就好。

  結果我就這樣打贏了。╮( ̄▽ ̄)╭

  衝去殺敵軍大將的路上我還繞到孫權旁邊偷看一下,結果看到三個武將追著他繞圈圈。到我打完了他們還在繞圈圈(三國無雙版的旋轉木馬...)

  而且這樣打完孫權竟然還殺了136個人(都是被馬撞死的吧?),一邊撞人一邊還可以吃包子補命,旋轉木馬轉得不亦樂乎,血連三分之一都沒丟掉過(反觀我的凌統隨時處在紅血狀態)。

  啊,我真聰明。(←踹)

--

  凌統的攻擊速度真的頂快,集氣攻擊也快,壞處就是攻擊範圍小,初期攻擊力也弱。
  我會喜歡的武將,得攻擊範圍大,攻擊速度快,跑得快。攻擊力我不會太在乎,因為那可以慢慢練。如果可以的話,我還希望無雙要夠強,因為(根據經驗)我永遠在紅血瀕死狀態,打帶跑殺武將是我的常態,無雙太弱就玩完了呀...(茶)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

該不會名字裡有個索字的都會被我喜歡吧。Orz

  今年寒假的漫畫是海賊王,我一直到最近才搞懂海賊王和One Piece是同一部作品。知道海賊王已經很久了,但是因為不習慣畫風所以一直沒有看。這幾天一口氣看到三十六集(似乎已經快出四十集了吧,那家店的三七到三九大概是被借走了),畫風再不習慣大概也習慣了。

  老實地說,開頭還是少年漫畫的一貫模式,偶爾讓我不耐煩但又方便的灑熱血劇情──雖然後來比較不那麼「淺」了(我不知道該用什麼形容詞),但仔細回想仍然是灑熱血。

  喔,管他的,灑熱血就灑熱血,看得高興就好。

  或許和年代也有關係,海賊王後頭(劇情)畫得比前頭好。前面可能因為重點是要找伙伴的關係,所以故事就淺了些,感覺像是短篇故事串在一起一般。到後頭魯夫的船員大多數到齊後(雖然現在還在找船工,後面要找什麼還不知道),故事也集中了些,可以大放長篇故事了,我也比較容易融入劇情了。

  喜歡的角色是索隆,還有索隆和香吉士吵/打架的所有片段(所以香吉士也順便吧)。原因不是因為他強,也不是因為他冷靜,而是因為他的站姿。(茶)

  現在我才發現我會因為一個漫畫角色的姿勢而喜歡他,索隆是一,獵人中的凱特是一(這個角色真的完全只因為那一格的站姿而喜歡他)。索隆,當然,我可以再補充些特質,像是他有能力,耐砍耐摔,懂得適時逞強──唔,逞強也是種藝術,索隆的逞強真讓我痛快──還有他的細心。

  這個角色特別之處在於,他不像是細心的人。哪,拿著三把刀砍人的戰士怎麼看都不像是細心的人,但是偏偏他是。雖然我沒特別注意,但很多時候船一停,大家衝下船時,就是他最後負責放錨;當所有人衝進大浴池時只有他在一邊替小喬巴刷背;連駱駝都掛在牆上偷看隔壁女浴時,據說(因為我沒特別觀察其他人)只有索隆的臉沒有掛在上面;還有,大伙兒一窩蜂熱血讓羅賓加入團隊時,只有索隆靜靜放話他仍然不相信她。

  當然,我也喜歡他的強,一刀解決海王類的畫面,與浴血面對敵人的狠勁。有能力的角色總是特別討我喜歡,索隆的強當然不例外。至於和香吉士的爭吵那是不能不說的賞心悅目,兩人在33集打火爆鬥球時是吵架的經典橋段(我知道這種劇情已經快變成老梗了,可是這兩人吵起來打起來都讓我忍不住想笑啊)(再補充一點好了,看到這裡時我忍不住猜測,這兩個人大概是非正常向同人中的王道配對...不過我沒看同人,所以老實說我也不知情)。

  照理我應該也會喜歡香吉士的,但是他的形象一碰到女性就崩壞了,所以基本上還是索隆居上。對魯夫、娜美和喬巴我沒特別喜歡,至於騙人布(我知道有些人很喜歡他)我不予置評。要是他沒有做道具和射擊的能力,或許會被我屏棄吧;幸好他還有些能力。

  所以還是索隆啊,他一出場我就看上他了(這是因為他的耳環,我喜歡戴單邊耳環的人XD),直到後來才不得不承認這是我喜歡的角色。

  唔,雖然這麼說,如果哪個人能力三級跳,我是有可能變心的。


  話說到這,突然想到在看海賊王時的想法:能力的強弱距離很模糊。很多時候輸贏只在你怎麼運用,如何靈機一動,甚至只是那天對手運氣不好,剛好生病受傷跌了跤。打個比方,我從來就不覺得魯夫的能力強,但他偏就能打到現在。在海賊王這部作品裡,我學會不把強者當強者,因為永遠有個變動的因素,稱之運氣也無不可──很有趣,別的漫畫在這一點上還沒有給我這麼強烈的感覺過。

  以上說法索隆不算數,因為我對索隆偏心,所以索隆就是一個強字。(茶)(←徹底偏心)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找到舊時記錄那個夢的文章了,那篇雜記還附帶了去綠島做的另一個夢,不過既然那時因為暈車藥而忘光了,現在當然也不可能想起來。至於下面記的這個夢,仔細一看還頂像恐怖片中的場景,不過我以前很少看恐怖片,所以這些場景打哪來的我也不知道。



  這是個數學老師變成大魔頭的夢(或是說大魔頭穿著數學老師的人皮),不過為了避免誤會,我得說我雖然不喜歡這個老師,但我不會怕他。我不喜歡他是一些人格與習慣上的問題。我也不會怕數學,只是我一直很懶得算題目罷了。這個老師其實是個好人,教得很紮實也很容易懂。



  唔,那年去綠島第一天的記憶完全被暈車藥抹滅了,一直到隔天早上都昏昏沉沉的。看到那篇寫到暈車藥,我才記起了原來我不能碰它,因為會一整天神智不清(這個詞似乎用得有點嚴重)。如果要下藥,我的體質似乎下暈車藥就夠了,連記憶也可以一併抹去。Orz



  雖然搞不好現在暈車藥已經對我起不了作用了,不過這種事還是記著比較好。奇怪,從小身為藥罐子(←家人公認,雖然這好像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怎麼著會獨獨對暈車藥沒輒?



※以下刪修節錄自2003/08/06(三)雜記(好久的事了)







--(以上轉文)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做了個夢,夢到我到補習班面試作老師。
  比高中夢到數學老師身體裡的怪蟲脫皮而出還可怕(晚點來貼這篇好了),因為站在台上的我自己也不會做那些題目。直到檢討到第九題時,才算鬆了一口氣,因為第九題題目很長很長,似乎是古文閱讀題──多長呢?長到考卷一頁寫不完還得寫到下一頁。正是因為題目長,所以我不用馬上作出回應,可以慢慢讀題目。

  接著我就被嚇醒了,晚上三點,原來前一天我把大燈開著就睡著了。搞不好就是因為這樣才會做噩夢。

  我秉持著寒假要睡到死的精神,埋頭下去一路又睡到五點多才起來。

--

  我發覺人的觀念是會變的。變得很多,就像人也會變一樣。

  有些東西是小說中看來的,原來現實生活中也會出現,而且比小說裡還要戲劇化。

  還要戲劇化,還要悲哀。

  因為這是現實。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寒假初在電影台上看的,昨天陪家人又零碎地看了一次。

  這部片其實在前年預備上映時,看到預告片,我就已經對它很感興趣了。直到今年才等到它在電影台播出,仔細一想還真過了一段時間。它,我會說,是一部不錯的娛樂電影。

  機械公敵的背景設置在未來,一個家用機械人通行的時代,主角正好是個對機械人很有意見的警察。直到昨天看完電影後我稍微查了一下這部片,才發覺到原來機械公敵是有原著的,原著正好是艾西莫夫的I, Robot. 也難怪劇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引用艾西莫夫的機械人三大法則──唔,之前談正子人時我附在篇末過,這裡就留原文好了:

1. A robot may not injure a human being or, through inaction, allow a human being to come to harm.

2. A robot must obey orders given it by human beings, except where such orders would conflict with the First Law.

3. A robot must protect its own existence as long as such protection does not conflict with the First or Second Law.


  這部片有動作場景,有可以深思(但又不用太動大腦才能體會)的層面,也有未來的科技畫面與流暢的拍攝──至少我是這麼認為──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這部片是不錯的娛樂電影。因為你看完時不會覺得腦袋很空,但又不是太過嚴肅。機械人的題材常常被拿出來作文章,所以會怎麼發展、想怎麼說教,其實大約看過幾部片就猜得到。機械公敵沒有花太多時間在對人類說教,總是我鬆了一口氣。

  片中我最喜歡的部份,是女主角準備結束Sonny的生命、男主角到廢棄場找線索的那個段落,或者該說那個段落的旁白。我喜歡那時旁白靜靜地重覆剛開始提出過的疑問,同時交錯男主角拿著手電筒照著廢棄場的畫面──那些舊機器人抬頭看向燈光的畫面。仔細回想,旁白沒有說什麼發人深省的話,但是這個段落處理起來,氣氛讓我喜歡,就像小說讀到結尾時,把前頭的線全部收攏在一起的感覺一樣。

  這部片不會沉悶,因為有動作,故事線也很清楚(換句話說是簡單),所以很適合拿來當作娛樂片。有人說它虎頭蛇尾,或許吧,畢竟大眾化電影的要求和小說是不一樣的,再要拍得深,就會有人覺得悶了。喏,我不會說這部片有什麼可以讓我深思的地方,但它的確是部好的娛樂電影。我想我會去找原著來看吧。

kerryt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