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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就簡單說吧。

  每次我看到兩爬板有人討論自家寵物吃活體的狀況時──好比「我家的龜只把蝦的頭咬掉就縮回去睡覺了怎麼辦」,或是哪隻蛇又吃了什麼老鼠讓主人看得很開心;再想到偶爾有些虐待/濫殺兩爬寵物的新聞被轉過來時引起的眾人憤怒、大指不人道的場景,我總是覺得有那麼一點奇怪。

  不是同情那些小雞、蝦子、老鼠、魚,我知道牠們是飼料。只是同樣都是生命,難道只有我覺得這樣兩極化的態度不太合理嗎?

  我沒有要批評的意思,真的沒有。我只是好奇而已。對我而言,一隻飼料魚被巴西龜吃掉,和一隻巴西龜生病死掉,都是兩條命;但前者會招來人類歡欣喜樂地說他家的龜很健康、抓魚動作好敏捷,後者的結果是一篇滿是難過的文章,並引來許多人的推文安慰,甚至集合板友和獸醫系同學,試圖從一場解剖以找出病因。

  都是生命啊。兩種狀況裡,我都可以看到那條線被剪刀剪斷的樣子,我都可以看到那抹光芒被捻熄的畫面。都是死去的生命啊,難道只有我覺得奇怪嗎。


  好吧,我就不要那麼隨便、冷血地談這些東西好了,我們來談感情。
  我和那些板友不同之處,大概是我無法理解面對寵物的憐惜之心吧。死了一隻飼料和死了一隻寵物當然不能並提,就像死了一個人和死了一隻老鼠一樣不能並提。死了一個人會引起軒然大波,會有一堆人調查還可以寫成一本/很多本書,會讓許多人流淚難過哀泣,同聲唾罵殺人兇手;但是死了一隻老鼠呢?即使這是一個孩子最心愛的寵物鼠?

  除去個體對生命體的感情,難道不都是生命嗎?一個樣的、想活下去的生命體?
  所以我只是對寵物沒有感情?

  唔,我不適合當一個會投注感情的人類。但是兩爬類和貓狗等等寵物其實差別很大,你可以很容易和貓狗(至少是狗)培養感情,但是兩爬類──龜、守宮、蛇等等──為何也會引來同樣的感情?在我看來其實都只是人類單方面的投注罷了,為何這些生命和那些生命就會得到完全不同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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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不想談感情,只不過覺得應該會有人從那個角度去思考、提出意見,所以我就拉出來談了一點。但是我不是想談這個,我只是很單純地想談人類同樣面對這兩種生命時截然不同的態度。

  嗯,我是不是開始言不及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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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斥此類議題請自行跳過)

  其實我想說這件事情已經很久了,但是我不知道該怎麼下標題,再說Blog不方便之處就是它太過公開──我不會對於談論這些東西(衛生綿/綿條)感到不自在,可是Blog就像是個發散性媒介一樣,主動提出這些,感覺多少還是有點奇怪。

  大概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儘可能不談論什麼性別議題或兩性平等這種東西吧。(除了之前一篇對某演說的抱怨之外,我應該沒在這埋怨過這件事才對)

  那麼為什麼現在又要提了呢?因為我發現很多人的觀念實在讓我覺得不得不導正一下,最可怕的是男性女性都一樣。當然,女性的身體理論上女性最清楚,所以大部份女性覺得理所當然的事情,對某些男性來說卻從未聽聞過,甚至令男性感到驚訝也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有些東西,唔,女孩子發現男孩子會不瞭解到那種程度,應該也感到很驚訝......下面會舉例子,大家就知道了。

  所以,這篇會談一些我聽來的實際笑話(?),還有一些女性生理期的狀況。
  對這些東西感冒的人請自行跳過,我想應該有人不喜歡看到這種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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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目前我聽過自覺最扯的事情來說,竟然有男性認為女孩子的月經像電視廣告上一樣是「藍色的水」──當場我不知道該笑還是該訝異(好吧,後來看下面一堆人跟著驚訝地說「我也不知道,原來是流紅色的血嗎?」我還是笑了)。

  是血啊,是血啊,除了血之外時不時還有剝落組織流出來啊。所以有時我不太能理解為什麼大部份人認為女孩子會怕血。每個月都得處理一次,而且有些人量大得像血崩一樣(明明就是個瘦弱的女孩子,卻被逼得得去買給孕婦用的衛生綿(很少人看過吧,請想像小型尿布),這種失血法她怎麼能活過去我真是好奇),其實仔細想想,這樣怎麼還會有那麼多女孩子怕血呢?

  除了覺得月經是藍色的水之外,我也聽說過有人認為女性月經一個月只會來一天,一天完就結束了──啊,真是這樣的話很多女孩子會很感動吧(嘆)。當然,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一樣,但是大多都得默默放血流個好幾天才能過去。

  另外一種位於極端的想法是認為女孩子生理期一次就是半個月、十五天。咳,那麼女性理論上薪資應該要比較高一點才是,衛生綿是很花錢的。(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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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話前面說完了(應該說它們本來是笑話,但是被我一說就不像笑話了)。
  應該滿多人都知道女孩子在生理期身體會很不舒服,好比傳說中的生理痛、不能吃冰的等等。通常說到這裡,接下來就會有人感嘆男孩子要多體諒女孩子,點點點、點點點。

  雖然我不太能體會,但是我也是會體諒的。(茶)

  生理痛是怎麼回事呢?說明白點就是痛,痛到極點甚至得去打針吃藥。
  這和身體好不好完全沒關係,就像有些人就是長得高,有些人就是長不高一樣;我曾遇過女同學平日是個運動健將,但是生理期一到整個人就虛脫成一隻病貓。下課就昏睡,甚至有時實在受不了得請假回家休息,根本坐不住──當然這是比較極端的例子,但是就我所聽聞,大部份女孩子生理期總是多少會不舒服的。

  麻煩之處在於,除非是在女校或是女性工作環境,不然你很難大聲說「我月經來了,所以今天我不舒服」。你生病了可以大聲說、發燒也可以大聲說、熬夜沒睡即使只是為了玩遊戲還是可以大聲說,但是女孩子大聲說她月經來了總是令人側目。所以她即使很不舒服,也沒辦法直接表達出來。

  喔,前面我說錯了,麻煩不只在於不能表達出來,麻煩在於一個月都得重新經歷一次。

  前面我說我不太能體會,是因為我根本就沒有生理痛。(汗)
  女性生理期通常得忌口,不吃冰的、不吃涼的,還得把自己包得暖暖的──讓身體暖和點通常能緩合經期不舒服的狀況,雖然只是輕微緩和,不過有總比沒有好──但是我只有把身體熬得太虛時才會想多穿點(因為我想睡。人想睡時總是怕冷);我從不忌口,事實上我反而愛在生理期吃冰,一方面是因為我叛逆,認為胃和子宮離那麼遠根本就沒差;另一方面,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想吃冰。

  以前我的生理期和平常的日子根本就沒有差別,我不會貧血,不會不舒服,不會想睡也不會痛;一直到上了大學,才開始有些不一樣。

  怎麼個不一樣呢?當我身體狀況比平常差時(好吧,說具體點,我又猛熬夜時),生理期一到我就會有發燒時的輕微症狀出現:我會想睡,我沒辦法坐(發燒時我會腰酸背痛),我發熱。但是也僅只於此,而且通常最多只有兩天。大部份時候生理期對我毫無影響。這就是為什麼我說我能體諒每個月都得虛脫好幾天的女孩,卻無法體會那種可怕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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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都說這麼多了,那麼這邊就補充以前的雜記好了。我之所以會在柔道社差點暈倒,除了我連續熬好幾天夜、那天沒吃午晚餐又連上十個小時的課之外,最大的原因還是我才去捐了血、生理期就跟著來。連續大失血的結果,我幾乎覺得我成了人乾。(倒)

  再補充另一篇雜記,真正的沒錢不是沒錢買東西吃,而是生理期到了卻發現衛生綿剛好用完,身上好死不死正好沒錢。(這個對女孩子來說,才是沒錢的極致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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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本來是想說衛生綿條的,但是這篇太長了,以後再說。(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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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篇本來是為了想賺免費書、為了串聯那些活動blog而發的。

  除了偶爾在寫心得時提過一兩句,事實上我從沒在雜記談過這個問題:什麼樣的小說會吸引我?我又為什麼會看上某本小說?──哪,我以前曾想過這件事,因為我自己也很好奇什麼樣的小說文案會讓我忍不住買下。但是想想我看的書也沒多到哪去,所以就擱下這個主題沒有寫了。

  我看很多小說,以類型來分則是推理小說最多(推研社也不能混假的嘛...),但是事實上我從沒有特別喜歡哪種類型的小說。我看武俠、科幻、推理、奇幻等等,連傳說中的文學小說也要摸一下才高興。我喜歡很多小說,但是到現在為止,我最想看的──不管是什麼類別──仍是筆法交錯的那種觸感。那種帶點囈語的、嘲諷的,那種懶洋洋看世間的感覺。

  我也喜歡看情感深刻的,深刻到扭曲或不正常的小說。我喜歡那種整本小說矇上一層灰藍顏色的感覺──殘酷、譏嘲、無所謂。

  我還特別喜歡小說裡有一種若有似無的牽連,那種有一天你突然醒悟了故事在寫什麼的感覺。

  不過以上被我提出的東西都很難表達,都是那種一個不小心就會全盤皆錯的寫法。瞧,你寫深刻的感情很容易變成濫情、你寫交錯的筆法很容易變成錯亂、你寫嘲諷的語氣很容易變成自大。這些東西都不好寫,所以如果寫好了,也就特別彌足珍貴。(我說過我是Atwood的書迷,其實我想說的感覺就是《末世男女》或《使女的故事》那樣的東西──雖然也有不少人批過她的書、雖然我也不否認那些批評。不過喜歡和理性判斷是無法並提的呀。)


  說是這樣說,但不代表我只會喜歡這種小說(一天到晚看同一種書會很累吧)。應該說,我現在只想到這種感覺罷了。為了串聯費太多腦力不合實際效益,我看我還是乖乖地去面對期中考好了。Orz

  以後哪天被刺激到再來談這個話題。對串聯抽獎拿免費書有興趣的朋友,咱雜記首頁右邊往下拉,有兩個Logo在那納涼,請自行去參觀領回家。(話說,我直到最近才體會到,沒錢買東西吃還不是真正的沒錢啊...)(←請別再問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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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三篇雜記是有點多...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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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看書。

  我感到我的十指因為這陣慾望抽痛著,想抓住什麼卻只能感覺到自己慘黃的皮膚,用力握拳卻什麼都空空如也。

  那陣渴望直鑽進我腦中攪擾著,沒有衣物覆蓋的手臂泛起一陣疙瘩,顫癢著卻怎麼搔也抓不到癢處,無法克制。我緊壓著自己,幾乎發起抖來,不得不加件軟暖的外衣,隨即後背便感到一陣涼一陣燙。腦中那股燥熱竄下來。像隻融進血中的蟲子一般嘻鬧攪亂我的身體感官。

  我覺得我的四肢極度多餘,卻不知道該怎麼把它們卸除。關節轉動靈活一如上了油的機械零件,卻怎麼動都有那種不協調感。我的手臂一面冰涼一面火燙,紅色的抓痕還留在上頭,白色的皮屑則漸漸散去。我無法抓起書,我的頭腦脹熱難受,一邊克制著我打開任何一本書,一邊尖叫著想紓緩那股慾望。我的一部份被撕裂吞食吃乾抹淨,有什麼東西正舔著牙齒對我咧嘴而笑。

  我打開書,讀一小段再闔上,想看書的慾望卻燒得更烈。

  我感到痛,卻不知道是哪裡痛;我全身發癢,卻怎麼樣也撓不到癢處。我發冷,抱著自己卻克制不了顫抖。書放在那兒引得我全身燥熱,卻沒有任何辦法緩解。

  我想看書。我盯著那些書,渴望得我的十指指尖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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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為什麼我整天都沒有專心看微積分的關係,明天小考就讓它去,當然沒關係,問題是下星期是期中考,現在不看只是讓我期中考讀得更沒效率而已。

  但是我想看書,太多新的書在我手邊,像是蘿蕾萊女妖在霧中唱著歌,款款對船隻招手。我想著它們想得頭都痛了,十指張闔卻無法將它們拿起,途勞無功地想忽視這些書,但是卻忍不住一想到它們就感到一陣可怕的搔癢與刺痛。

  我甚至會把身體縮成一團看能不能擺脫這種感覺,但是既然我都這麼說了,當然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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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只證實了一件事,得不到的果然是最好的。

  回頭一看,我覺得我把自己寫得像毒癮發作一般...Orz
  (以上所述幾乎都是真的,只是語氣誇大了些罷了...)

  發洩完畢,讀微乙去。(其實微積分是個好東西,但是我喜不喜歡一樣東西不代表我擅不擅長它...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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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哼哼,兵來將擋,水來土淹,咱們走著瞧是誰該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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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實說,十點左右剛回宿舍時,面對心統SAS、館發、書展、社心等等和明天要考的微乙擠在一起時,我真有股衝動來這兒貼一句:「我真沒用真沒用真沒用。(大哭)」

  我沒辦法照顧好每一件事,我沒辦法投注心力,因為我根本沒那麼多心力投注。

  我做不到,我真沒用;從我回來看到MSN上心統同組同學問我作業進度的話時,這些句子一直繞在我腦中──我沒用,我沒用。



  啊,不過雜記友人們看這些話都看得煩了吧。

  於是我突然發現我真正沒用之處不是我沒時間、不是我這個人根本不行(雖然是事實);而是我竟然隨隨便便任這些東西宰割、被動地挨打也不加反抗。

  難怪我說少了什麼東西,難怪我說怎地我變得這麼虛。是態度上的問題,我只是忘了過去我怎麼面對這些事情而已。

  現在我想起來了。

  書展是吧?微乙是吧?館發社心研方心統德文普心柔道社刊,還有什麼一起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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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哼哼哼,也不過是社團和課業而已,這樣就想叫我倒,還早得很。咱們走著瞧。

  還早得很,咱們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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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學著成熟點。

  當一個人累癱了卻癡癡等著一台宿舍裡的洗衣機──有人衣服洗完就忘了一個小時沒拿出來──最後當決定自己拿出來時發現被人插隊(因為我已經把衣服放在旁邊排隊了)先洗了起來,唔,我心情當然好不到哪裡去,特別現在已經快要一點,我卻必須在早上出門前把又重又厚的柔道服洗好烘乾(一般估計為兩個小時以上),才來得及明晚趕場用。

  回來坐在椅子前,實在不得不覺得自己竟為這種事情不高興,實在不成熟得很。

  我該成熟點,以往我不會因為這些小事情不高興的。我想,或許我只是想睡覺,或許只是以前我有很多時間可以慢慢耗;但是熬夜又如何?如果我不能把脾氣和睡眠時間分開,如果我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那麼擺明了我就是不夠成熟。

  和之前捷運事件一樣。我該到什麼時候才能自由控制情緒呢?什麼時候才能學著成熟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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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其實本來不是要說這件事的,本來我想來不著痕跡地稱讚自己似乎比以前進步了些(顯然上面那段話在自掌嘴巴),不過當脾氣起來後,頓時覺得我實在還太嫩了些。

  我本來想說的是,現在手邊的工作量其實不比高二低潮期輕到哪裡去。但是我已經可以不用自暴自棄,也不會瀕臨崩潰,同樣可以著手處理這片雜亂。

  當然,處理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只是我發現,現在我已經可以用常態面對以前幾乎讓我崩潰的壓力。以前我把那陣子的情緒失控歸因到我嚴重睡眠不足,但現在我何嘗又睡眠充足了?我仍然可以大笑處理這些混成一團的工作,不管是不是反而把它們弄得更糟。(這個和能力有關係,不過反正我不是個多麼有能力的人,這我倒頂有自知之明的)

  高二低潮期我到底碰到哪些事情?音樂劇、歐元報告,還有什麼?我懶得翻雜記。但是那些東西在現在看來實在微不足道──不,這樣說倒有些不公正了,因為那時似乎正是因為貓劇劇本改不出來才讓我嚴重焦慮,現在我可沒有這種問題。

  想把所有事情都做好是不可能的,一個人只能當一個人用。總有些事情要犧牲,就像有時也要狠心推人一把才能令自己活命。我錯在想把所有的時間都放在手上的工作,我錯在想把每一件事情做好,我錯在想拿時間填補我不足的能力──這在一兩件事情上是可行的,但是當事情數量增加,這種想法根本是天方夜譚。

  我錯在我明明知道這一切,卻還是無可避免地想把每一件事做好。
  我錯在沒辦法說:對不起,我就是沒用。然後一臉欠扁地把我的工作放給它爛。
  我錯在我該知道自己的極限在哪裡,但我總是認為人應該沒有極限。

  我真的進步了嗎?


  嗯,結果本來想偷偷稱讚自己的,說著說著又罵起自己來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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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 20 Mon 2006 08:39
  • 耳洞

我想打耳洞,不是打兩個耳垂左右各一個,而是打一排耳洞,並且只打一邊的耳朵。

  (人在忙錄時總會想一些奇怪的事情,所以別太在意這篇。)

  不過我做蠢事之前總得預設條件。條件我也想好了(我昨天大概是忙過頭了,腦袋過熱,才會想到這種東西),但是事情還沒做到前是不能說出口的,所以我不會在這裡說。不過總之我已經想好了。

  雖然主要條件是重點,但還有一個附加條件:不管怎麼樣都等到爺爺去世以後再說。雖然爺爺不是多麼老古板的人,雖然爺爺已經看不清人,我還是不想讓爺爺看我穿了一排耳洞的樣子。反正我永遠會是爺爺的乖孩子,讀好學校,聰明乖巧,大概就是這樣的乖孩子。如果爺爺再活十年,我就十年不穿。反正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啊,不過光是主要條件的達成至少也是一年以後的事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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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 17 Fri 2006 22:32
  • 氣味

我想認真來說些什麼聽起來很有意義的東西,把之前的文章給抹掉,像是說圖資人在我心中又是如何如何等等。但是沒辦法,我還是想說氣味,我喜歡的氣味。

  本來標題想定為「味道」,但是擔心和舌頭嘗到的味道搞混,所以只好捨棄了。

  為什麼要說這個東西呢?其實我只是想說,我很喜歡捷運進站前的味道。我一直想說這句話,卻一直找不到時間說。捷運進站前,十有八九車道旁會湧出一股味道,我說不上那是什麼味道,因為我從沒聞過其他可以拿來比喻的東西,唯一接近的大概就是電器用品之類吧。它不香也不臭,但總之我就是很喜歡這個味道。

  我也喜歡加油站的汽油味,從小就喜歡,每次到加油站加油時總偷偷地把車窗搖下來聞。直到有一天同車的人(我忘了是誰)說了一句:「每次加油時聞到汽油味就頭暈想吐」讓我正準備搖下車窗的手馬上停止,從此不敢做這種事。

  我小時候還喜歡強力膠的味道(事實上現在也喜歡,但是現在家中不用強力膠,聞不到了),每次爺爺在黏什麼東西時,我總要在旁邊跟著,只為了多聞一下。雖然十有八九會被爺爺趕開,據說是因為強力膠的氣味對身體不好。(真的假的?)

  最近因為在系辦打工,常常得幫沒水的白板筆加墨水,所以──沒錯,我又喜歡上白板筆墨水的味道。Orz 對我而言,這和強力膠的味道是同一類型的東西。於是某天下午我看似很認真地把所有堆積著沒人管的舊白板筆加了墨水,紅的綠的黑的藍的。你道我是真的認真?沒那回事,除了沒事找事做之外,其實我的重點還是可以趁沒人注意時偷偷湊到墨水瓶邊嗅上那麼一口。

  名著《香水》對氣味的描寫做得很好(沒看過的可以去看看,反正不厚),但是現實中真正會吸引我的,大多是帶有刺激味的味道。這種味道無法用文字形容,不過我總是感覺得出來。(在《香水》裡可以洋洋灑灑寫上一大篇文字讓人忍不住沉醉其中,但是那畢竟不是真的味道)

  當然有些味道不需要刺激性,也讓我喜歡。像是嬰兒身上的奶香味,像是某種嬰兒油,像是雪芙蘭還是什麼的乳霜。這三種東西也都被我歸在一塊兒,都是那種很軟、讓人懷念的味道。


  我得老實承認,我雖然厭惡煙味,但是我曾經因為聞到父親身旁的煙味而感到安心。
  實際上發生在什麼狀況下,其實我已經記不清楚了,我只知道那時我感到害怕。

  我怕鬼(似乎不只說過一次了),我妹也怕,唯一不同的是我不會表現得那麼明顯──我不會大叫、不會跳起來猛拍自己的心臟,但是害怕是不會因為沒有表現出來就減輕的。我怕鬼,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時我正處在這種害怕之中。說不定是因為我去看了鬼故事,也說不定我看了驚悚片甚至鬼片。夜深人靜那當兒,這種恐懼從我每一吋接觸到空氣的肌膚往上爬。我聽不到人聲,燈光顯得昏暗,每一道門看起來都有東西會爬進來。我打開房門往外走,突然間一陣很淡很舊的煙味鑽進鼻內──我說過我對煙味很敏感嗎?有一陣子我連煙味是大約多久前抽的都分辨得出來──就在我聞到煙味時,我就放鬆了。

  因為這是我熟悉的味道。和我父親有沒有關係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這是我從小就熟悉(雖然厭惡)的味道。於是我知道這是我熟悉的地方,我知道這是父親跑到外頭抽煙後再進來時留下的味道,我知道父親正在樓下忙著,我知道其他家人正在房內睡著。


  人對外界的感官往往會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好比我聽到伍佰和周杰倫的歌時,會想到國中的班級;同理,我聞到某些味道也會想到從前。不見得能那麼精確地指出「啊,就是在那個時候......」但是總能想起過去的某個時段。

  再說就離題了,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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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願意自暴自棄,但是,喔,我真是個沒用的人。
  讓我一次說完吧:我是個什麼事都做不好的人。不管別人怎麼想,我自己看到的就是如此。這可真是糟糕。

  好了,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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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爺爺會死吧,會死吧。這兩天腦中總是繞著這件事,總想像下一通電話就是家裡通知我爺爺剛剛過世。事實上我並不真的覺得爺爺的狀況糟到有生命危險,我只是覺得爺爺可能一生起氣,就把自己身上的管子拔掉了也不一定。

  如果是我,搞不好真的就會這麼做。在我完全找不到康復的希望時。

  我一邊想著爺爺死了我會怎麼面對,一邊卻又覺得爺爺還可以活很久。因為爺爺其實身體狀況一直都不差,固定有勞動的時間,會剪報、寫寫書法、看電視。我一直覺得爺爺比我還聰明,他甚至知道我這屆多元入學的每一件事情。

  要不是那場該死的車禍。(抱歉,讓我罵一下)

  該死的,該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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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寫雜記有一種強化情緒的作用。

  比如說,當我憤怒時,我會更憤怒;當我難過時,我會更難過;當我快樂時,我會更快樂── 一般狀態下都是如此;那些一邊寫雜記反而一邊冷靜下來的,這裡先不算數(一次談兩件事太累了)。

  我以前就有這種感覺,但是在寫上一篇到醫院看爺爺時(偷偷一提,那時正在社心課堂中),我明明只寫了短短幾句話,在送出後卻突然感到眼淚湧上來。

  上課上到一半能哭出來,很蠢吧?所以我當然乖乖地讓自己靜下來了。那時我並不真的難過,也沒有「鼻頭一酸」,但卻很奇怪地感到眼淚湧上眼框。(由於現在正在看從各種角度討論哭泣的書籍,所以忍不住深思了一會兒生理變化與情緒引發的課題──不過這裡就先不提了)

  為什麼會這樣?在寫雜記之前,我幾乎沒有一丁點兒難過之情(事實上,我根本就不想想我爺爺的事),就算有人打電話來跟我說我爺爺死了,大概也不會讓我難過;但是只因為我寫了一篇才短短幾行的雜記,卻能把我的情緒引至幾乎流淚的程度呢?

  於是我想到以前當我描述我憤怒時,愈寫總會愈憤怒;我也想到本來只打算寥寥數語談些小事情時,愈寫腦中愈是一團熱,最後竟洋洋灑灑寫了一大篇;這些都是差不多的意思。

  我想我現在或許知道答案了。因為當我必須用文字來表達抽象的情緒或概念時,一定得將那情緒不停放大到某種程度,放大到我可以用冰冷僵硬、一塊一塊的文字去描述它,放大到它自己形成迴音,愈繞愈撞愈大愈強。於是我終於可以寫出文字了,但是那種情緒也已經放浪到超過原本的界線了,它繞回來衝進我自己的腦子、塞進鼻腔與耳朵,濃得像股苦澀的藥味般從舌尖染上暈開。

  我將自己的情緒放大,讓它超過原本拉起的界線,最後卻有那麼幾次它衝過了我可以控制的警戒線。於是那時我的眼淚湧了上來,於是我憤怒,於是我難過,於是我發現這些原本雲淡風清的東西像焦黑的油塊黏上了我的皮膚與眼睛。


  以後爺爺死了我絕對不會蠢到在第一時間來寫雜記。
  不過這也很難說,搞不好我會鬆了一口氣,為爺爺解脫了而高興。


  我的爺爺是軍人,是人生中的戰士;要他像廢了一般躺在床上任人擺弄,我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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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分組作業。
  對不起,我知道它有它的好處,但是我就是不喜歡。我很不理性地討厭分組作業。

  我並不討厭和別人一起作事,但是我討厭要為了分組報告挪時間出來討論、把原本就很擠的時間再擠一點出來,為了配合別人。我也很討厭無法掌控狀況的感覺,我不喜歡明明自己的份已經做好,卻仍然擔心最後結果不知道會怎樣的感覺。當然,我很希望能夠把自己的份做好就好,我也希望大家分工能分得完美,但是事實往往不是如此。

  我不喜歡分組作業還有個最重要的原因,因為很多分組作業其實我自己就可以一手包辦──我不能了解刻意要分數人一組一起作業的意義在哪裡,我以為分組最重要的就是分工,但是如果根本不需要分工,又為何一定要分呢?

  好吧,我可以自我安慰是老師沒辦法改那麼多份作業,但是僅此而已。除此之外,分組作業完全是,累贅。(我一定要用逗號強調這兩個字Orz)

  我最早意識到我從分組中學到的能力,就是怎麼把明明只要一個人就可以做好的事,硬是累贅地分成五個人份;其次,就是怎麼在不騙人的狀況下,把報告末尾分工情形寫得合情合理、條序井然、分配公平。

  或許我學到了別的東西而我現在沒有意識到,但是我仍然不高興。至少現在不高興。

  我並不是莫名其妙地討厭分組作業,當一份作業很重時,我也會希望能夠有其他人一組、一起分工。但是到目前為止的經驗,所有我碰過的分組作業中,有一半以上其實都很簡單、根本不需要分組。每次碰到這種作業卻硬要和別人一起做,總讓我不高興。我可以分出三到五份看來均等的工作(我說了這是我第一個學到的事),但是心底仍然忍不住感到這是種浪費,忍不住覺得這根本沒意義。

  我不喜歡做沒意義的事。

  對不起,我的確毫不理性地排斥分組報告。以後我清醒點會來反駁自己說過的話,但今天不行,作業還沒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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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在看館發(館藏發展)的一篇原文文章。忍不住抱怨一下(又是抱怨,對不起):我實在不喜歡看人指名道姓、長篇大論一點一點地批評其他學者的論點...Orz 雖然這個人說的內容我可以認同,但是語氣我不太能認同。

  那種幾乎帶著責罵的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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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能很輕易地陷入自怨自艾,因為當放棄面對很多事情時,自己好像不會那麼難過。口頭抱怨總是容易的,能默默把事情做好的人才真的是了不起,不過我好像做不到。(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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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目前為止,我最討厭處理的食物就是蔥油餅。
  我喜歡吃蔥油餅,蔥油餅也很容易處理,變化也多,我唯一討厭它的是它讓我的手沾上油煙味。

  有一天,我做在電腦前看文章,總覺得渾身不對勁。過了好一會兒才理解到我手上有那股油煙味,而我總會用手靠著頭。那股味道當你站在瓦斯爐前時顯得沒什麼,雖然不討喜,但也不特別令人厭惡;可是當它黏在你的手上時就不一樣了。它死黏著不去,要是味道可以具像化,那看起來大概是灰糊糊、黃膩膩的黏液狀東西,無論如何總甩脫不掉。

  終於我決定起身去洗手,我還選了香到平時不想用的洗手乳,抹遍了手指後開水沖掉。

  結果它還是黏在那裡。我幾欲作嘔。

  就是這次經驗讓我對煎蔥油餅的印象很差,每次煎完總得洗好久的手,只差沒拿刷子來刷過一遍,甚至洗手後再去洗碗,才能擺脫這股味道。

  煎東西總會讓手沾上油煙味,但其中還是以蔥油餅為甚。我煎過年糕,但是年糕的油煙味比蔥油餅輕得多,蔥油餅即使只放那麼一丁點兒油也讓我感到噁心。

  說著說著,那股味道又竄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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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很認真地覺得,我是個會被利用的人。啊,沒錯,我曾說過完全顛倒的話。但是那是指一般狀況下。

  我說過我很容易懷疑,很容易不相信他人,也很自我主義,但那是一般狀況下。

  換句話說,正是因為我常懷疑,所以如果今天我相信別人,我也很容易相信到底。這就是為什麼我說我很容易被利用。當我決定相信一個人時,即使聽說他做出了什麼嚴重的事──就好比殺人吧(反正推理小說裡常出現)──我大概也會在權衡之下決定「相信」或是「不相信」。當然,一開始我會在「不確定」這段時間擺蕩很久,我會搜集當時的狀況和證言;但是只要當事人看著我,告訴我一句「我沒有做」,我很可能就會決定相信他。

  唔,我要強調一點:是我決定相信他,而不是我相信他。

  但無論如何這總是個缺點(是吧?)。除非我有證據(不管是實質的還是心理上的),我不會和別人辯論;我可能會說出我的想法,但除非必要,我不會想說服別人。

  其實我要說的不是這個,但是這只能說到這裡。


  我也曾經想過如果有傳聞我做出了什麼嚴重的事,有多少人會不顧可怕的傳聞而相信我?我會主動為我相信的人找藉口,但別人會嗎?一個人可以毫無懷疑地相信別人到什麼地步?

  我可以相信到把自己的命給送掉(以推理小說的模式思考,當你相信的人是兇手時就有趣了),只要我決定「我相信」。我還是會想到其他的可能性,好比事情真的如傳聞一般,好比我相信的這個人的確做了什麼糟糕的事,所以即使出了事,我也不會太訝異:「啊,我竟然被騙了!」我大概只會嘆一口氣:「果然是這樣...」然後忍不住感到疲憊。

  只要別人告訴我他沒有,我就會相信他,這種個性真不好。
  我想或許是我自己不喜歡說謊(不喜歡不代表不會),所以才會把這種個性投射到別人身上吧。(唔,會說謊不代表擅長說謊,我還滿容易被我媽抓包的)

  對大部份我身邊的朋友,我會做到「中立」──不管事情鬧得多大,我都不會認為「絕對有」或「絕對沒有」。雖然很可能只要對方和我說一句話我就破功了。

  我還是主觀認定,被我認為是朋友的人,會對我說謊的人不多。改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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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MP3壞了很久了,但是因為住宿舍少有騎車的時候,平時走路有書看就好了,所以一直擱置不理。直到寒假偶爾要來往學校和家裡,路途實在無聊到我會恍神又浪費時間,因此決定買一個新的MP3。錢雖然已經轉帳出去了,今天還是趁打工偷閒在ptt上查了一下資料,想瞭解一下其他有經驗的人怎麼談MP3的選擇和好壞。

  結果我偶然逛到了耳機板,精華區一查,發覺有一整串的討論文在痛批他人騎機車戴耳機。


  唔,不同群落有不同群落的規矩,或說是不成文的規定,外人不小心誤犯了往往引起大聲責罰、眾夫所指;好比現在網路上對注音文的撻伐(想想如果討論區中出現嚴重注音文、火星文的後果),又好比推理小說的心得直接把兇手和重要謎底揭露,諸如此類的東西。

  一個不瞭解這個群落文化的人,如果不經觀察就直接說話,很容易就犯了這個群落中的某項嚴重禁忌。而這項禁忌對這個群落的人是理所當然的。很多時候,一個外人如果犯了禁忌,招來的就是不留情面的嘲笑責罵,好像覺得這個人是故意的一樣。


  我看到這個討論串的起頭,是一個人描述他使用耳機的場地狀況,並請人推薦適合的機種,接著下面的推文(應該說噓文)和回文就出現許多指責之聲。討論之風一起,有人就提供自己的狀況,說只戴一耳應該比較不危險。接著就有人回了:「祝你早日撞死。」

  單一案例看不出來,畢竟看這個ID在此議題中反彈都很大,說話都很毒。但是討論串愈來愈多後,「騎車可戴耳機」和「騎車不可戴耳機」兩派板友衝突起來,「不可戴」的板友回覆就愈來愈難聽:『那你就先去自殺好了,以免連累別人』『白目』『狡辯』『記得出事往左邊倒,讓車子攆過去』『跟白癡說道理是沒有用的』,等等。

  我可以理解為什麼「不可戴」派的板友會如此憤怒,因為他們認為這些騎士如果因為分心或沒聽到車輛的聲音而出事了,害到的不只是自己,還有路人和其他車子。他們認為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所以他們大罵騎士要死自己死,不要拖人下水,所以他們憤怒。

  但是這是不是有點太過了?

  當有人提出其他層面的考量時,諸如只戴一耳、音量不大只聽到節奏就好、不戴隔絕外界的耳塞式耳機時,往下看一整片都在漫罵;當有人強調他行車習慣良好、不闖黃燈並保持時速40,50上下時,往下一看還是一整片文不對題、叫人去死的漫罵。

  我不是要說騎車戴耳機是正確的,我要說的是,這群似乎內文看都不看、只要瞥見有贊同可戴耳機意味的詞語就噓文、就罵人的人們,真讓我火大。

  我知道這兩邊對同一件事的嚴重度感受不同,是來自於他們看事情的角度就不同──對「不可戴」這邊來說,他們單純只看「騎車戴耳機」和「不戴耳機」的比較,而這的確可能增加危險性;對「可戴」這邊來說,騎車的變數太多,時速增加十公里可能比戴耳機要危險,更何況普通音量的音樂對一些人來說根本沒影響,不會分心也不會聽不到車子接近的聲音,用這種罪大惡極的口氣制止實在有些過火。喏,兩邊的角度不同,當然會吵起來。

  但我仍然為那些尖酸諷刺至極的口吻感到不悅。我仍為這些人只要看到「可戴」派的口氣出現,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祝人早日被撞死的獨斷回覆而不悅。仔細看討論串,中間不乏人說出讓我贊同的話,有些段落說得很中肯,卻只因為這個人認為「可以戴耳機」,其他所有的前提和折衷的方法、我贊同的某些論點全部都被一腳踢翻,回應中滿滿是「要死早點去死,不要害人」這種難聽的話語。

  成見是多麼可怕的東西,可以矇蔽一個人原本的眼光到這種地步。我不會為兩派人物吵架而生氣,我甚至不是為那些極為難聽的回應生氣。我看到的是,每個人只要判斷對方不在自己的陣營中,霹靂啪啦就是一陣不分青紅皂白的痛罵,不管對方說了什麼,也不管是不是有值得肯定(即使不贊同)的言論。

  我還是會騎車戴耳機,或許會再調小聲一點,或許會學人只戴一耳,但是我還是會聽音樂。我可以被認真的解釋說服,但無法被漫罵說服。我看到有人提出我贊同的「可戴耳機」的論點,但除了漫罵之外沒看到可以讓我贊同的反方回應。所有人只是大罵,譏笑,好像不值得認真看,好像認定別人是故意來鬧場。好像全世界都該認同他們的觀點,不認同是他們自己有問題。

  我也擔心或許我已經被成見給矇蔽,或許早在第一時間看見毫無意義的惡毒回應時,成見就已經鑽到我心裡拔不掉了,或許這就是為什麼我無法被說服。哪,成見是種多麼可怕的東西。搞不好我只是自以為公正地批評著別人,跑了五十步大笑跑了一百步的兵罷了。


  就我自己而言,我是認同騎車戴耳機「很可能」會造成危險的人──只不過在我心中那危險沒有誇張到必須用這種語氣批評責難。我平時聽耳機的聲音都還可以聽到身後車輛接近的聲音(事實上沒帶耳機又沒拉下安全帽鏡片時,反而身邊什麼聲音都聽不到,只有風聲),而且因為耳機音量不大,我不太會分心(老實說沒有音樂時我會分心,因為我想睡)。我贊同騎車戴耳機很可能造成危險,但我不認為有這麼罪大惡極到必須用這種難聽的話來回應,畢竟容易被影響的人多數會自己警覺不該聽音樂,而且會開得很大聲的人也是少數。

  不知道該怎麼說,我覺得人們的交流方式真是火爆,特別當他們自認為是對的時候。我或許有我自己的成見,但我會聽一段認真回應我的話,如果他說得沒錯,我卻還是不贊同(這種時候應該不多),我會兩手一攤說:我們磁場不合。

  但我不會叫對方去死,我也不會看都不看內容就譏笑對方。今天這些人只因為他們認為「會害到別人」就可以這樣說話嗎?我無法贊同這點,因為危害性太小。如果是酒駕或蛇行,而且對方還玩世不恭地隨意回覆,我或許會認同;但只是騎車戴耳機(而且對方以理性的口吻強調只戴一耳、強調調小聲),就能以高高在上的立場大罵對方,鄙視著像看著噁心的公害一般──

  ──我實在覺得有些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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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翻開《給法官的一封信》,突然覺得手裡的書好新。好新,還用說,這是新書嘛;可是下一步我卻想到,不知道上次翻開一本自己的舊書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我看書的習慣改變了,因為有太多的書要看。我身邊的書愈堆愈多,愈來愈新,書總是看完便放在一邊,再也沒有那種看了又看、看得又舊又熟悉的書了。要看的書那麼多,哪來這個時間?

  所以書愈多,卻愈新。我好像有很多書,坐在書櫃前的地上仰頭一望,卻覺得沒有一本是「我的」書。即使都已看過。更遑論許多買了卻一直擱置在一旁,連看都沒看過的書了。


  我對書的態度與大多數的愛書人不同:我不介意我的書變舊。不小心的污損我不會在乎,因為我(與我妹)常在吃飯時讀書──我還曾經一邊洗澡一邊看,結果不小心把整本書給掉進澡盆裡過。我唯二在乎的,是把書折頁或劃線注記,特別是劃線注記,鉛筆我還可以容忍(近幾年有時我會拿鉛筆圈改錯字,但也止於很輕很淡地寫),原子筆與螢光筆我就無法不在乎了。

  或許可以說,我不在乎不經意間留下的痕跡,但很在乎刻意做下的註記,折頁、劃線、筆記等,個人主觀而留下的痕跡。

  我聽過一些愛惜書本的人談他們對待書的方式,除了盡量避免髒污外,還有些人會在看書前洗手,或是要求借書的朋友不要把書本打開超過120度這樣的堅持。我不會這樣。

  因為對我而言,書就是要拿來讀,讀了就是會變舊的。一本書該有它的年歲,該有它的歷史。在乎那一點東西,根本就不能讀得盡興。如硬是要保護它像保護一個嬰幼兒般,這兒碰著不行,那兒污損又心痛,那麼這本書永遠都不會是我的書,因為我會擔心翻書的手指太髒,擔心桌面髒,擔心灰塵擔心水──怎麼著,書到底是要拿來供奉著還是要拿來看的?

  再說,我一直覺得我的書就是要留下我的痕跡。一本書太新,就不是我的書了。

  當然,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原則,就像我不能忍受原子筆在書中劃記一樣,總也有人不能忍受書受到任何污損。所以我和人借書總提心吊膽──特別當那書很新時──因為那不是我的書,我不能當作我的書來對待。我甚至會拿張紙當書籤夾在書頁中!天曉得我對我自己的書從不做這麻煩事,封面內折頁一夾便是了。書籤是種累贅,更不用說書套,這東西還會妨礙我拿封面內折頁當書籤。現下架子上有書套的書,大多是近期內不會再看的,並且還是破到封面都快掉下來的書。可能我一時間懶得貼膠帶,才不得不拿多出來的書套保護一下。

  我自己借人書時也是同樣的想法。除非不熟悉對方閱讀習慣時,我會說聲「不要折頁不要劃線」,此外我都不太在乎。閱讀是種享受,我不想讓人讀書時還戰戰兢兢地,擔心碰壞了我的書會讓我不高興。同樣的原因,我幾乎從不催討我借出去的書,特別是當我喜歡那本書、希望和別人分享時(當然有更多時候是我借出去就忘了)。我常常想著借出去好久的書,會打算重新去買一本就好了。唯一會阻攔我的還是同樣的原因:那是我的書。

  我寧可買一本新的送人,並把舊的拿回來。因為那是我的書,我的舊書,是我只要輕撫、細看,就可以辨認出來的書。很愛惜書本整潔的人大概不容易體會,我認我的舊書就像認一個老朋友一般,即使不寫名字,我也可以看著它的面容而辨識出來。會保護書的人的書都像是新書,我是絕對認不出一本新書的。我翻著我的舊書,可以很輕易地閱讀,因為書頁早已被翻得柔順馴服,可以乖順妥當地停在我要它翻開的書頁上;新書,沒一個可行,當我雙手不得閒時只得拿手邊的東西壓住它,若是別人的書,大概連壓都不敢壓,只得恭敬地放一邊去,另外拿本自己的書擺在自己面前讀。

  所以我喜歡我的舊書,那才是我的書。

  所以我身邊的書愈來愈多,真正屬於我的書卻愈來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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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會尊重不同人對書的態度,不管是極度嚴謹,或是輕鬆隨意。畢竟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原則,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喜好。

  別人的書,當然是主人最大;我的書,可得照我的方式來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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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兒個上國際書展瞧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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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我突然想學抽煙。

  剛看完康薇爾的《南方之星》,這是我下午在看時想到的。或許以前我曾經想過,但大概也只是想過就算了,而今天下午,想學抽煙的念頭一直在我腦中繞啊繞的。

  與其說是想抽,不如說是想要「會抽煙」。我只是想要會抽煙而已,就像我媽堅持女孩子一定要會喝酒──我說過我媽幾乎灌不醉嗎?年輕時她的酒量是頂驚人的,當然現在沒辦法隨便烈酒就灌幾瓶下去了。母親一直認為女孩子要會喝酒,不見得要常喝,但要會喝,要有足夠的酒量不怕被人灌醉。

  母親說要會喝酒明顯是為了安全上的考量,我想要會抽煙就沒那麼光明正大了。我是個在國小時就說未來的對象如果會抽煙,絕對會被我踢出家門的人。我討厭煙,非常不喜歡。不過也僅止於主觀上的不喜歡,因為我還是可以容忍它。唔,我可以在一個充滿二手煙的密閉室內沒有問題,只要我想的話,我可以表現得好像完全不在意;而如果有人看到我在聞到煙味時會咳嗽(我好像常這麼做),十之八九我是故意的。(茶)

  那麼為什麼會想抽煙呢?

  可以說是為了好奇心吧,不過這不是主因。我想了好一會兒,想不到一個正當理由為什麼我想抽煙,只覺得若未來在必要的時候(?),別人遞根煙過來我可以不要拒絕,談事情會方便得多。感覺像是當雙方都會抽煙時,可以很快拉近原本的距離,並建立一種「我們其實一樣」的親和感吧。

  有時候談話間一些小動作和詞彙的選擇可以改變很多事,所以如果我會的東西、瞭解的東西多了,就更能處理這些細微的小地方。一聲『我不抽煙』聽起來沒什麼,但當對方準備要抽時,那就是一種拒絕和一種隔閡;若是在那時能夠點一點頭,說聲謝謝並借火點煙,狀況就會不知不覺間流暢些,吧?

  當然這都只是我這樣想罷了。啊,我也想試毒品,這就單純只是好奇了。


  說到抽煙借火,還記得德文老師和我們說了個真實的笑話。

  她說這是她同事──也是一個德文老師──碰到的狀況,那時那位老師正在教德文,談到其中一種對話情境:一個人要點煙時發覺身上沒帶火,所以和身邊的人借火想點煙,對方搖搖頭說了一句:leider nicht.

  leider是「可惜」的意思,讀音近於「賴打」;nicht是「沒有」的意思。

  那時那個德文老師就問全班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全班同聲一氣地大聲回答:「沒有賴打!」(香港人似乎不熟台語?賴打是打火機的意思)

  我們德文老師轉述完這件事時,我一時間還反應不過來,只覺得:咦,沒錯啊,不就是沒有打火機嘛?直到旁人開始大笑,我才會意過來這是德文不是台語。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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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兒個晚上坐在桌前看書,只覺得身上一直打顫,很不舒服。過了好一會兒才知道原來是因為太冷了──那時我穿著短袖,而宿舍因為有抽風機的關係,本來就「透風」良好,更遑論我就坐在窗旁。一想到那時冷得要死,發起抖來怎麼坐都不對勁,卻竟然沒想到這種反應是因為我「冷」,總覺得好笑。

  今晚大概也涼,早些睡去,以免半夜冷醒了又睡不著了。一、兩點到四、五點的氣溫大多已降到我沒辦法入睡的狀況,昨天還沒上一點就冷醒了。等會兒看些書,還是趁著晚上沒那麼冷時早點先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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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偶然聽到助教們聊天,一句話說得我忍不住想大笑。她們說,圖書館說什麼館藏發展、配置,說什麼圖資界的研究,最後只要加一句「但是礙於經費不足,所以圖書館點點點點...」就好了。

  經費不足,當然會經費不足,有什麼平民大眾會嫌錢太多的?(茶)


  其實讀圖資這麼一年半下來,我一直對圖資界有一種感覺:圖資人會忍不住把眼前的東西理想化。我說的並不是那種什麼都不懂、光會希望所有事情自動變完美的「理想化」,而是明知這團亂幾乎不可能變好,卻仍然看不過去而忍不住想動手一一整理乾淨。

  圖書館的基本目的,是資源的收集、組織、保存、利用。資源何其多,資源何其雜,想要制定一套方法能好好地做到上述目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只管其中一項──好比「保存」好了──也就罷了,我可以建個倉庫把東西堆起來,做好溫濕控管,這樣就好。可是事情不是這麼簡單,圖書館不只想要保存資源,它還想收集人類社會中的各式資源,還想組織好這團亂七八糟的東西,甚至還想推廣它們,並讓讀者能用最快速度找到最適合他們的資料。

  這堆東西湊在一起,圖館的任務沉重了起來。圖資人一個個想研發最有效率的方式,分類編目、關鍵字、後設資料、館藏自動化,這種認真的神情讓我忍不住想發笑。喏,他們多麼認真,多麼汲汲營營攪盡腦汁地想把一切整理得有條不紊,但是世界變得這麼快,各種突發奇想的創新與變化一次又一次地把原本的規劃打亂。圖資人默默地堆好撞得亂七八糟的書,繼續推著沉重的推車奮力想趕上一切。

  有種東西叫作80/20原則,這東西想必很多人都有體會,只是不知道有這麼個專有名詞罷了。用館藏來舉例,就是指只要20%的館藏就可以應付80%的人,剩下80%的館藏只會有20%的人需要它。那些流通率不高的資源能隨意丟棄嗎?不行。館藏怎麼選擇?能光進些暢銷書滿足80%的人就好嗎?也不行。

  東西愈來愈多,變革就愈來愈麻煩,愈來愈不可能。

--(我發現我想離題)

  有時我覺得人們被自己的過去給鎖住了,每一步向前都像磁鐵般吸上更多沉重的東西,有些人背得心甘情願,有些人痛苦到想哭,不管怎樣東西還是一樣樣吸附上來。直到想要改變時,直到想走上歧曲小路時,回頭看看那堆愈滾愈多的負擔,愈來愈重的責任,只得嘆口氣說:我沒辦法,我沒辦法說走就走。

  那些能夠說出走就出走的人,在大部份人眼中顯得灑脫──剛好最近看了一些旅遊文學,那種輕裝出遊繞世界的灑脫令人稱羨,我得說,了不起。

  忘了從哪裡看到一種的說法,人長愈大愈需要做更多重要的決定,但同時,也愈失去做重要決定的勇氣。

  我一直有種感覺,當面臨這種關頭時,人們往往把「放棄」的決定看得太了不起,卻沒感覺「不放棄」有時也是很難做的決定。

  卻沒感覺「不放棄」有時也是很難做的決定──我只是想說這個而已。

--

  正幫我的舊電腦灌window XP中,只是為了能夠在那台電腦玩世紀帝國三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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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每次我聽到L跟我談論這些事情(或說訴苦)我就忍不住想寫雜記。

  今天又是同樣的狀況。我聽到的都是已經聽過的事情,L談的仍是同一個人,這裡就叫他G吧(因為匿名所以男女不具)。我承認我多少感到不耐煩,但我知道聽L說話能帶給他(同樣男女不具)多少發洩,與多少訴苦的管道。

  我訝異於一個人可以變得這麼多,訝異於一個人可以如此幼稚,訝異於一個人可以掩著耳朵以為沒聽到就沒關係、摀住眼睛以為沒看到的事情會自動變好,訝異於一個曾經如此一肩扛起一切的人可以變得如此軟弱而不堪一擊。我更訝異於如此清楚明白的一切,那個人竟然能放棄到看不見這些行為終將招致的毀滅性後果。

  我正好在看《當尼采哭泣》這本書(晚點會寫心得吧,我想),我現在體會到書中醫生在一開始治療尼采所遇到的苦處:很多事情我都是從L處得知的,我想幫G忙,我想告訴他些什麼,但是我知道的很多都是我不該知道的,更不用說直接說是L告訴我的了。

  這樣G會發飆,但不是對我發飆,而是對L。我知道很多,但我不能說。

  很多事情不是看不見就不存在,也不是不看它就會消失。那些,喔,嫉妒、自私,以仇報恩,背後說閒話,疑神疑鬼作賊心虛,惱羞成怒破口大罵,還有天曉得什麼勾心鬥角的東西。我厭煩於這些,醜陋,的事物。我厭煩於這些事物環繞在我熟識的人們身上。我厭煩於需要一邊笑著一邊冷冷看著眼前這個人作戲,我厭煩於虛與委蛇地交際,厭煩於我無法當面指著你的臉說你這個混蛋給我滾。

  我不想看到背叛。知道從小信任的人私底下在朋友背後搞什麼鬼讓我煩躁,因為我什麼都不能做。我不能說,因為我不能提到是誰告訴我的。我不是個孩子但也還不是大人,那些權力金錢我不懂,但那些尖酸刻薄的話我聽得懂。

  一個人為了保住自己微薄的利益能把話說得這麼酸,這種丟臉的舉動在我看來很幼稚,但是我甚至無法表達輕蔑。因為G的放手不管讓我不能冒險,有些人再怎麼可笑也不能失去。



  我知道很多事,但我不能說不能談。我看不到因為太多人把事情藏起來。


--

  「你在的時候他就不敢這麼做。」L說。
  「為什麼?」我這樣問,但我大概猜到答案了。
  「因為他怕你。」

  這是第二次我從他人口中聽到別人怕我。第一次是我爸,他這樣說:『我看到你XX時的導師啊,我們一起吃飯(略略略)...他說他那個時候很怕你。』『耶?為什麼?』『不知道啊!』他笑著這麼說。

  我本來以為這是個笑話,但是現在我又聽到了別人這樣說──算了,以後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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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雜記不知道為什麼,從右邊日曆上看來都是寫一天隔一天的。雖然事實上並非如此──有時我是某天寫超過午夜十二點──但是看來總是不順眼,趁今天還沒過完前硬是來補一篇。

  就說冬天的陽光好了。(明明說冬陽比較順,但是又會撞到別人的名字..XD)

  我喜歡在冬天曬太陽。我想,為了那溫度,很多人也都會喜歡在冬天曬太陽。我這個習慣至少在國中就養成了,因為我還記得國中友人笑著說『你好像烏龜呦』的那個畫面。

  這不是什麼奇怪的習慣,只是一般人很少會這麼做而已。我會在冬天的下課時間(還是學生嘛)拿本書到走廊,靠在牆邊曬太陽,看書,曬到上課再進去。

  就這樣而已,一點也不奇怪。我說過這不是什麼奇怪的習慣。

  即使外面寒流來或是有風,再冷,只要有陽光我就會出去曬。有時候沒有書(當然這種機率不大)我就兩手空空靠在牆上曬,曬著曬著會有昏昏欲睡的感覺。如果在很冷的冬天,我幾乎可以聽到手指頭像是冰原解凍融化的聲音。

  冬天裡只有在這種時候,我才會感到熱能從外頭鑽進來,鑽進手指,鑽進衣服,甚至如果我位置選得好的話,從背後已經曬暖的石頭鑽進來。我會感到自己像是乾冷很久的枯木一般,將那些溫和的熱度全部吸進身體來。

  
  『你在幹嘛?』

  『曬太陽。』

  『你好像烏龜呦!』友人笑道,國中高中都有人這麼說過。

--

  當然,這絕對不是我養烏龜的原因。我會養烏龜是因為烏龜不容易死,就像仙人掌一樣。

  所以我也養仙人掌。簡單來說,我很懶,也很三分鐘熱度。我需要一些能夠原諒我時時忘記它們存在的寵物。要我每天關心的東西我會膩──當然,「膩」的階段過了就是「習慣」,習慣去照顧,習慣去關心。可是事實是,通常在我習慣之前,那些東西已經被我養死了。

  所以我需要養一些可以讓我偶爾忘記它們存在的東西,像是烏龜(限定適應力強的巴西龜),像是仙人掌。

  喔,我好像忘了說,仙人掌是我升高三時可愛的學妹送的禮物。現在它因為頭上長出一團又一團的新身體所以變得很奇怪,肚子因為被我忘過一陣子所以還有腰身,旁邊地上曾冒出個直徑兩公厘的小芽,但是我努力照顧之後現在還是變成一團霉菌(這個,難道我應該不要照顧它嗎?)。總而言之,是個很乖的仙人掌。沒有名字,所以就叫仙人掌。

  至於烏龜,毫無疑問是巴西龜。比仙人掌活得要久,但是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養的我已經忘了。只記得牠是第一批買來家中的烏龜當中,屬於我的那隻。我妹也養過烏龜,和我同時買進過一隻長尾龜,掛了;再買一隻巴西龜,也掛了;不死心又買隻假地圖龜,還是掛了,所以我叫她別再殘害生命了(顯然她也放棄她能養活任何一隻烏龜了)。我的烏龜在我小時候曾幫牠取過名字,叫小竹,可是我們家(包括我)從沒用這名字叫牠,所以牠還是叫烏龜。

  去年我幫烏龜換了大一點的缸,也換了比較粗大的石頭當底材,從此覺得這個舉動是自虐,因為換水變得很麻煩,絕非只重了三五倍。可是要我的烏龜長大後還放在小壓克力盒子裡,我不忍心(雖然我看不出牠有長大,但母親某天看到我的烏龜竟然驚叫...)

  總之養寵物是自虐,像我一樣的懶人別做這種事。

  其實我小時候一直在想,哪天烏龜能不能養到和《娃娃看天下》中瑪法達的烏龜一樣在家裡頭跑來跑去。不過小時候實在太天真,巴西龜是澤龜,和瑪法達那隻烏龜差得遠,更不用說跟《默默》那隻根本就不是人養的卡西奧畢亞來比了。


  離題?唔,不離題就不是我了嘛。(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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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該不該在這說這些抱怨。我要說的是這屆心理系的事情。以下可能全是偏頗,請不要太過在意。


  不知道為什麼,我一直有種感覺:這屆大一心理系的排外性很重。

  我從學期初就有這樣的感覺,但這只是一種感覺,我甚至說不出幾件確切的事例來證明這種想法──這就是為什麼我說可能我有很多偏頗不正之處。有時只是一些談話間的語氣問題,我也說不上。所以我一直想說這件事,卻又遲遲沒提,因為隨便把別人一竿子打翻是很糟糕的事,我根本不能保證是不是我太敏感(事實上,我覺得有很高的機率,「就是」我太敏感)。

  直到前幾天我看到台大課程板上有外系生對普心甲的評價與大家的回應後,我想我知道到底是哪裡讓我感冒了。那個外系生對上半學年的普心甲評價很低,他也有提出一些他的想法,像是「有時前一章上很久很詳盡,後一章因為時間不夠就一兩堂課上完」、「跳來跳去會跟不上」、「突然轉話題到她的實驗」之類。我並不是完全贊同這位外系生說的內容,但是每個人的想法不同,他不喜歡的部份可能剛好我不討厭,如此而已。

  我也不是很喜歡這個老師,但這完全只因為我自己的關係(我不喜歡她說話的方式)。這個外系的同學說他不喜歡這門課,也舉出他所覺得不喜歡的地方。結果他被大家批了,用句更精確的詞來說,群起而攻之。顯然許多人覺得這個老師很不錯,這個同學的說法失之偏頗,「都是大學生了課本本來就要自己看,助教不是也說過了嗎?」「上課人數太多,品質本來就很難控制!」

  接著是幾句轟到我的引爆點的話:「基本上...這本來就是針對本系生開的課。妳自己愛來選,那就要適應這種針對本系生的上法。」「大推這篇文章呀!外系生最好是不要來修喔!^^」

  這幾句話沒什麼不對,說真的。但是我──很抱歉──我真的毫無理性地被這幾句話惹火了。是因為我自己也不是本系生吧,就算我要說我是心理本系生也做不到,因為我沒有一丁點兒這樣的歸屬感。從一開學普心甲人數狂爆滿後,該系就傳出本系生優先(當然不包括雙輔修)的聲音,只要說到教學品質因為人數爆多而下降,老師和助教從來也沒說過什麼,但在他們班板上偶爾就是會看到一些「因為外系的如何怎樣」的話。

  我要很誠實地說,他們說這話沒有錯;但我要更誠實的說,這種不經意的(我相信不是故意的)排外性讓我覺得我像是硬要死賴在別人家還吃霸王飯的垃圾(抱歉,用詞不當)。這種狀況讓我無法有太大的認同感,即使明知只是少部份學弟妹這樣說,整體給人的印象就是不太好。

  我很不喜歡那種說「這是專門開給本系生的,外系別來修」的話,在別科上我不在意,在普心甲上我很在意。首先,普心甲不只是心理系的必修(似乎很多心理系學弟妹從沒搞懂這點);其次,我不懂普心甲由本系新生修、和由外系生修有什麼差別。本系新生根本從沒上過心理相關課程,他們才剛入學,他們也是從零學起──外系生也是。我不懂的是本系生覺得他們有什麼優勢,(對不起,我有點發火),難道外系生就比較混、比較學不深入?(我知道我很可能有誤解,不過我的確有這樣的感覺。)

  事實是,就我所知,外系生反而可能比心理系新生還要了解心理學在上什麼。說什麼「上上普心讓外系的打破幻想也好」,其實幾乎不成立(就算外系生對心理學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我也不覺得那比例會比心理本系新生要高到哪裡去),因為外系生大多是舊生,他們甚至有可能已經修過普心丙或其他普心課程,至少我就是,那麼何來外系生不了解心理學之說?

  反倒是本系新生,這些大一新生,對心理學的理解程度有多高讓人質疑。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我對那些話感冒的原因。這門課其實並不是心理系的專業,本系新生修普心甲不會比外系生要有優勢,甚至本系新生也不見得比外系生要了解普心甲在學什麼。那麼,為什麼要一再地(而且不只一個人)說:「這是開給心理系的課,外系的最好不要修。」甚至開玩笑地說「大家快抱怨這門課很差,這樣外系的就不會來修,我們就可以回歸小班有品質的教學啦!」

  我知道這是玩笑,可是再加上前面累積那麼久的言論,我笑不出來,因為我感到我是被一句話「外系的」給踢到一邊去的人。我以為更實際的作法是請心理系回歸以前的狀況,不要只開一班普心甲,而不是說外系的人太多干擾了他們上課品質。(我懷疑小班制品質會比現在好到哪裡去,不說老師了,這是同學用心程度的問題。)

  總之,這些話讓我不舒服,也讓我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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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試著去想如果我系上必修課被外系塞爆導致莫名變成大班教學,我會有什麼感覺?是不是會像心理系的一樣覺得外系的干擾了系上的教學品質?結果我發現我完全沒感覺。老實說,若現在普心甲教學品質低(其實我不覺得),那麼也和大班小班沒關係。我是說,學生都狂翹狂睡,就算大班也變小班了。更何況教得好不好(我覺得)和人數的關係沒有那麼大。

  不過我大概能體會心理系大一生的感覺,畢竟他們會覺得這是他們的領域。

  至於我個人對這個老師的想法,唔,不是很好。我身邊所有的耳語都說這個老師好,但是我沒法感同身受。這個老師是個好人我知道,但是她在教學時有時說話的方式讓我不能喜歡她。這和課程無關,同樣的說話方式若出現在同學身上我也會不喜歡那個同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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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對老師的喜好似乎常和他人不同,高中時全班都很喜歡的一個老師,我也是因為他說話的方式(內容)不合為人師的榜樣而不喜歡他,我不喜歡任何人在背後八卦他人的瑣事;而班上許多人都討厭的英文老師,大家都說他根本沒教什麼內容,我卻很喜歡他以及他自由又不強調文法的教學方式。

  我就是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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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完全偏頗,如果用到任何人的句子或讓任何人不高興,我很抱歉,我只想談論這件「事」,並沒有針對任何「人」──唯一針對到的人大概就是老師了,不過我也說過這完全是個人喜好罷了。被我引用的任何句子只是作個例子,請別在意,如果讓任何人不高興請叫我拿下來,我在此道歉。很對不起,也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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