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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經太久沒有看小說了,幾乎要忘記過去看小說當興趣的時光。

  這讓人痛苦。

  我似乎未曾在雜記上說過,又或許曾經提過幾句:我已經看不下小說很久了。而那曾經是我的興趣,曾經是我在睡覺在廁所在走路在通勤,甚至在上課的桌面下都無法停止偷偷閱讀小說的興趣。但是,或許不用計算,我都能隨口說出在近兩年來我讀過的新小說恐怕還不出兩本。兩本!這在以前甚至比我一天看的新小說數量還要少!

  數量不是一切,但是我的確拿不起新書來閱讀(當然我說的書都是小說)。即使我知道那小說大家都說好看,是我信任的人也推薦的小說,但是我仍然害怕,仍然恐懼於翻開新的小說,新的、不知道內容在講什麼的故事。

  這是在有一天我突然驚醒,發現我積了很多小說卻一直沒有看,發現我根本不是沒時間,發現我即使空了一天,即使要看書,我仍會跳過沒看過的新書轉而拿早就知道內容的舊小說時,突然了解──根本不是沒時間。根本不是我過去用了大概半年還一年的藉口。我就是看不下去了,就是沒辦法了,就是沒辦法了。

  從我不太寫部落格,差不多那時開始,我也看不下新的小說了。


  最近到了暑假,這半年我開始拿回看小說的興趣,慢慢地,一點一滴地,先從過去看過的小說開始看起。基地,功夫,打噴嚏、霍爾的移動城堡(摩法師豪爾系列一:魔幻城堡)、舞城王太郎、殺手系列、池袋西口公園系列,還有恩田陸。一本一本,像斷了腳的人重新學習走路一般,重覆看了又看那些輕鬆的愉快的不用大腦的,最重要的是,過去喜歡的小說。

  但是半年過去,我仍然看不下去新的小說。
  我幾乎害怕起那個過去的自己再也不會回來,書櫃裡的書再也進不到我腦袋。

  但又能怎麼樣呢。


-
  罷罷,來說一點恩田陸,雖然嚴格來說我不算她的書迷,但好歹也看了好幾本、收了好幾本,好歹我也算欣賞她。

  《第六個小夜子》

 「請看向那邊的教室,你看到什麼嗎?許多尺寸相同的桌椅,一整排方形的空房間,這些房間是做什麼用的?」
 「沒錯,它們是容器,是裝什麼的容器?」
 「裝人的容器。」

  先從故事開始說起。「小夜子」是這所高中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的傳統,是每年都會出現的、隱匿的角色。每一屆被選上的小夜子都要保住自己是小夜子的秘密,每三年,當屆的小夜子會在校慶籌辦演出。這是很奇妙的、只在學生之間流傳的傳說。

  而今年是第六個小夜子年,今年進來了一個轉學生沙世子(SAYOKO),讀音正好和「小夜子」一樣。她聰明又漂亮,十項全能又親切,但是身上總帶著好像知道些什麼事的神秘。
  然後當然,故事裡的今年不會太順利。

 「真是不可思議,為什麼大家都要欺負轉學生呢?」
 「或許這就像是為了融入新環境的必經儀式。說來說去,『異物』出現才是大家集體欺負對方的主因吧。因為不了解,因為對方和自己經歷過的時空不同──未知的東西往往會成為人害怕的對象──的確,電視連續劇裡出現的『謎樣轉學生』往往都不安好心、另有目的才會轉學。於是,欺負、刺探、讓對方臣服、使自己產生抗體,都是為了把對方變成自己的一份子。」

  我看了恩田陸幾本書後,又回來看第一本《第六個小夜子》。恩田陸說故事的能力無可質疑,相隔幾年沒寫心得的我既沒能力也懶得再重覆些過去的話語,但是對於恩田陸的故事本身的流暢倒是不用懷疑的。

  我想講的是,恩田陸處理校園的一些方法。

  在看《第六個小夜子》時,對於其中校園耳語傳說的那些片段我止不住地感到熟悉,翻了一下我想起了原來是她的另一本書《球形季節》。我想經歷過國高中甚至大學的學生,或多或少都聽過一些校園傳說,那些經過口耳相傳的、沒道理的,或者是過去發生過的事情引發的一些傳說、禁忌,或是鬼故事(呃,像是板中圖書館前石獅子摸了會考不好大學、某間頂樓教室OOXX、某棟樓前面會看到自殺女學生的鬼魂之類的)。

  這些耳語謠言的力量構成了《球形季節》的主軸,也在《第六個小夜子》中出現。基於《第六個小夜子》是她的第一部(得獎)作品,以及她在書中的部份敘述,我想或許可以猜測恩田陸對於這些言語力量看得很重。

  事實是怎樣我不論,但是恩田陸在描述這些耳語波動能量的筆法,實在掌握得很好。她會讓你覺得這些校園傳說並不只是傳說而已了,那些言語,已經融入校園,融入一磚一瓦,融入一樹一草,融入師生職員,融入成為潛藏在整間學校底下的基石,融入成為從校門開始的一絲絲濃密的氛圍。

  因此,恩田陸筆下的校園並不是光亮無瑕的。沒錯,校園仍然青春,但是那種年輕中並不是完美而沒有陰影的。恩田陸將一絲一絲的話語織入那些光潔的青春裡,她寫入了沉重,增加了厚度,壓沉了快樂,最後再以些許的非現實包裝。

  是的,非現實。畢竟人家剛開始入圍的可是奇幻小說獎,雖然現在很多都是推理界的讀者在看她。

  當作家試圖將沉重帶入小說中,其實很容易引起部份讀者的反感(←像我這種不喜歡用大腦也不喜歡看悲劇的傢伙)。恩田陸另一絕,至少在這系列的小說裡,便是她用非現實的綢緞包裝那份沉重的本領。那氛圍依舊存在,事實也仍然是事實,所有隱約的埋在歡樂校園下的複雜的沉重,用幾絲非現實的味道,就將或許本來會引我反感的沉重氛圍提到另一層不致採到我痛處的高度。

  然而故事依究在,什麼都沒有消去。只是很奇妙地調和了。

 「大家來來去去,」「做著同樣的事情,」「卻沒有一個人,」「注意到,」「我的存在。」
 「我一直都在這裡,」「一直在看著大家。」

  我不想先將故事中段(其實也不算雷)的雷先講出來,但是恩田陸有些時候對於氣氛的掌握實在相當漂亮──特別漂亮在於她的故事都在青春陽光的校園中。

  當用推理小說的角度去看時──畢竟我一開始當它是推理小說──勉強要指出的失誤是一些未解釋的小環節;但是回頭看看這本來入圍的是奇幻小說獎,那也就合情合理了。對於角色,以及一些其他的小細節,就當作沒看到吧,就當作讓腦袋休息時看了一場電影吧。或許因為是第一部小說讓整體架構(特別是某些角色)有些矛盾與細節上的不完整,不過《第六個小夜子》可以說已經將恩田陸的寫作風格作了概述,身為讀者也看得高興,這樣就很好了吧。

  等我有錢的時候(明年書展?T_T)應該會把她的書補齊吧。我想如果是她的書就算是新的我也看得下去。

  說來奇怪,雖然我不懂我看不下新小說的原因是什麼,但是對於系列作品,或是部份已經知道的作家,就可以看下去了。當然一些輕小說也可以,如果用大腦的程度不會又讓我害怕的話。

  或許我應該把恩田陸在家裡我有的書都看完再來寫這篇。不過這樣壓力太大了,算了,想到什麼寫什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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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把刀的殺手系列第四本。

  九把刀的書我很久沒追了,特別是新一期出的(大概是我上大學以後吧),唯一一個例外大概就是殺手,不過為什麼會是殺手我也不知道,因為我也說不上特別喜歡。

  九把刀的書大致兩種風格,一種是認真,一種是不認真。認真的那邊,十本有九本我會想收;不認真的那邊,就算喜歡也很難收,畢竟家裡有小孩(?)。我欣賞九把刀那種能將人拖進故事的風格,欣賞他幾篇不錯的作品裡能將結局凝聚到爆發的力量。九把刀是個會說故事的人,毫無疑問;即使到今天我不會再向人推薦九把刀(因為他夠有名了,太有名通常只會帶來壞結果),即使我已經不再熱衷於他所有的新故事,即使我已經不再一篇篇一本本追著他,但是我還是欣賞九把刀,他的個性,還有當然,他的故事。

  還有,我發現身邊和我一樣喜歡九把刀的人愈來愈少了。大概是他變得太有名,所以沒看過的人去看他的書之後往往不屑一顧之類。(老兄,書要會挑,也不要認為一本書就代表一個作家。我就絕對不會推樓下的房客這麼普通的變態殺人分屍故事...九把刀的故事力量不是在這裡。)

  這些小事晚點還沒睡再說,回到殺手。
  九把刀的殺手,從短篇走向長篇,到今天第四本,又回來了,我記憶中的九把刀。

  這本大概是殺手系列中的異質吧,殺手的成份少很多,女主角反而才是主角。書末訪談說到這樣安排是因為殺手個性問題云云,暫且不論,不過這樣的確毫無疑問地把九把刀帶回來了(或至少說,九把刀最初始吸引我的特質)──只有一部份,不過的確帶回來了。因為這變成一個人的故事,一個完整的、單純的,能讓九把刀自由揮灑的故事。

  『一個援交妹跟一個殺手同居,有什麼明天可言?每一部電影每一本小說每一本漫畫都不會為這種圬垢組合設下好的終點,沒理由也沒資格。』

  女主角小恩,單純的援交妹;男主角鐵塊,單純的殺手。

  我好奇我可以講多少而不破壞這本書的閱讀樂趣,基於接下來又要開始講角色,所以想看書的還是跳過好了。(不過有重要劇情的我會先說,這倒可以放心)




擦乾臉。
她想哭。
卻沒有辦法流出眼淚。
她用手指挖起自己的眼睛,沒有辦法。
將整張臉埋進膝蓋裡,還是沒有辦法。

就是哭不出來。


  鐵塊毫無疑問是個單純的人,小恩倒是一點都不單純。她遇到太多事,多到想不世故都沒辦法,可是她的希望一直都很簡單,簡單到很單純。

  我在看殺手四,有幾個小地方讓我被觸動,其中一個,就是小恩的哭。

  那種很想哭,但是哭不出來的感受。

  我想也有可能是自己有過類似的經驗,所以總是覺得很痛。在九把刀筆下小恩的描述又是如此單純而直接,是那樣赤裸裸的痛苦放在你眼前。在這本書中寫了很多小恩的哭,大哭或不哭,忍著不哭或哭不出來。我討厭看女角色哭是因為千遍一律,久了就膩;可是小恩的哭,每一次都痛。就像她的愉悅,每一次都不須掩飾,永遠是單純像結晶似的快樂。

  我必須老實承認的是,從開頭到上一段為止,大約是一個多月前(也就是過年前)寫的東西。再來我就寫不出來了,也就讓它卡在那裡。我想是太久沒寫,所以愈來愈不習慣,但是今天我決定還是要將這篇東西送出來,即使我一個新字也沒加。


  小恩的單純,從頭到尾貫穿整本書。從開始,到結束,到她在書中最後一次哭,最後一滴淚。小恩的角度畫出了鐵塊,鐵塊的角色推出了小恩,如果沒有交集,這兩個人從來不會改變,可是他們遇到了,感謝老天,於是有了一段單純透明而可愛的戀情(如果你稱它為戀情)。

  我不再說下去了,因為書不在手邊,也因為九把刀最近很倒楣(我想或許我又會開一篇來寫這件抄襲的事,不過我會保證我寫的東西和這次抄襲事件一點兒關聯也沒有,唯一能說的就是九把刀很倒楣罷了)(有趣的是今天回頭來看一個多月前寫的這篇文章,我發現我看到『他夠有名了,太有名通常只會帶來壞結果』時忍不住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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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塔系列第三本,理所當然還是試閱心得,真不好意思。XD(下一次寫心得應該就是自己想寫了...?像是Atwood的新書之類。因為我實在不特別喜歡那本,所以應該可以很輕鬆地寫出心得吧)


  『這裡一定曾經有數以千計的人,』艾迪說道。『男人,女人,兒童。』
  『對。』蘇珊娜平靜的聲音連自己聽來都覺得既遙遠又奇怪。『他們有很多的時間,而且全都用在彼此殘殺上了。』


  黑塔系列看到第三本,原本我擔心我會寫不出心得,畢竟是同一個作者、同一系列的書(就像Christie我大概也寫到一個瓶頸了吧?XD)。不過事實是──令我意外地──黑塔到目前為止的三本書風格都不盡相同,總是在新的書裡可以找到另一個吸引我的元素。

  到了第三本,羅蘭的世界變得更加清晰。我實在不得不說,我很喜歡這種未來與過去交錯的荒廢科幻味,雖然黑塔似乎被歸在奇幻類。那些舊時代的機器、毀壞的金屬,一切都給我那種錯亂的孤寂的頹廢感。未來與過去與另一個世界的交錯,是這本書最吸引我的氛圍。幸運的是,第三本仍保存著第二本《三張預言牌》中緊湊的情節安排,但卻又能加入死寂不安的氣氛。

  直到現在,我最欣賞的大概就是這本了。我能挑到這套書試閱實在很幸運。


  『近日來,記憶退化得很快,似乎只有最近的過去才存在。』

  我認真地想讓這篇成為我寫過最短的心得...XD 其實寫到這裡,未讀可入的心得就差不多了。以下有牽扯到些微我覺得無關緊要的小部份劇情,很在意的人自己覺得該跳過就跳過吧。

  我實在忍不住要說:主角羅蘭的微妙刻劃實在是太有趣了。

  羅蘭,在書中一直是近乎古板、嚴肅的認真印象。也因此,當他的角色產生變化時,只要有一點點,就足以讓人吃驚。以這本書來說,是讓我笑得不可扼止──老天在上,羅蘭那句靜靜的『我操。』真是讓我笑到停不下來。『「你說什麼?」 「我說我操,」羅蘭平靜地說道,「要是你聽不懂,我可以再說白一點。不,答案是不。」

  諸如此類令我大笑的描述,後邊還有一串。太妙了羅蘭,親愛的舊時代紳士,槍客,你竟然能流暢地罵出一整串話,我實在是不得不敬佩你,即使你是在玩心理戰。XDDDD

  這樣的角色是很容易變得無趣的,我要老實說,而且每個角色都一樣,不只羅蘭。可是史蒂芬金偏巧能讓角色有如真實認識的人一般變化──每經過一點事情,又認識了一點他或她。我只提羅蘭,是因為他真是國慶假日昏昏沉沉中振奮我心的、變化最有趣的角色。

  最後一點,就是那台機器的設定了(其實我還是把這邊算作未讀可入,所以我就不明說了)。我總覺得有股熟悉味:那機器其實是反過來的史芬克斯吧。真有你的。(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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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無可自拔地愛上舞城王太郎。

  第一次看舞城的作品,是他最有名(似乎也是國內第一本出版)的《煙、土或食物》。看完當時沒什麼感覺,可是某一天重新翻閱突然就愛上了,毫無道理。那本至今仍是我心中舞城的第一名,或許也是因為這樣,我不管如何就是無法寫出它的心得。然而現在還有一個小時才上課,被雨困在系館我不得不找些事來做。我想寫舞城,又寫不出煙土或食物的心得,只好拿《黑暗中的孩子》開刀了。

  除了手邊剛好帶著它之外,當然也是因為這本書有我可以批評的地方。

  雖然未讀可入,不過不想被他人心得影響的,請自行跳出。


  『某種真相,只能用謊言來敘述。』

  舞城的小說會被歸在推理小說中,實在是讓人叫絕的一件事。因為它有所有推理小說給大眾印象中該有的元素,可是卻用一種極其不合常理、誇張諷刺的角度將它們擠在一起。也就是說,如果你認真地想將舞城的書拿來當推理小說看,除了撕書與破口大罵「這什麼爛東西」之外,實在很難想像會有別的反應。《煙、土或食物》裡那暗號是什麼鬼解法?《世界以密室為本》裡的密室又是在搞笑什麼?《黑暗中的孩子》那兇手又見鬼的算什麼東西?舞城相當刻意地使用推理元素,暗號、密室、連續殺人等,但是湊在一起就是不對勁,就是不對,就是有一種化妝舞會似的誇大可笑。會認真將舞城的書當作本格(正統)推理來看的讀者,絕對會陷入一種不是覺得憤怒就是覺得離譜的情緒中。

  不會有人對舞城的「推理小說」感到滿意。

  不過這無所謂,因為也不會有人將舞城的小說當作推理小說來看。

  從翻開第一頁開始,絕對不會。

  舞城書中充斥著暴力、色情、瘋狂與一切邊緣化的不正常情緒,像是某種壓力袋不小心被打開一樣,藉著大量疊字與誇張的狀聲詞炸裂圍欄而出。如果《煙、土或食物》是以文字的「速度感」作招牌,那麼在《黑暗中的孩子》裡,就容我為它安上「異常的瘋狂」作為形容。

  當一切形諸於文字,從小老師們總教我們該修飾,於是那些稜角將轉為圓滑而溫順的文章。然而這個過程在舞城來說顯然是另外一回事,他的「修飾」,是將這些稜角磨成更銳利的尖刺。所以他的文字擁有一種爆炸般的衝擊性,擁有一種撕裂皮肉貫穿大腦的力量,不管當時他在描述的是什麼樣的主題,暴力、色情或瘋狂。


  『你給我記住,某些特定事物,只會無止盡地越變越糟糕,而且沒有所謂最糟狀況、盡頭或底線,只會越來越糟越來越糟,不斷持續惡化。』

  讓我們回到《黑暗中的孩子》(←這位同學你也拖太久了吧)。這本書是暴力奈津川家族裡第三個孩子,三郎的故事。時間上則延續了《煙、土或食物》中的連續主婦毆打活埋事件,奈津川家的媽媽還是處在昏迷狀態,四郎仍然留在國內,此時三郎意外地發現了爪哇克多拉神的案件似乎有模仿犯出現,於是故事接著展開。

  其實說故事大綱對舞城的書來說根本就是沒意義的事情。畢竟我可以看完他一整本書後完全忘記故事在講什麼,仍然很愉悅享受他的作品。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舞城的小說本身便是切截分裂得相當嚴重的拼湊成品。以這點來說,黑暗中的孩子比煙土或食物要強烈/嚴重多了。有趣的是這點從來就不防礙閱讀舞城,他的文字風格讓這樣破裂的故事主體顯得毫無不妥之處,唯一的問題只是你得多花心思才能回憶他的某本書在寫什麼東西。每一段故事間的跳躍相當理所當然,也或許是因為他異於常人的強烈文字讓段落與段落間顯得更不連貫。

  或許,由於舞城丟出的每一段故事都太過猛烈,所以不用這種方法反而會讓讀者很快疲乏吧。

  不管是什麼原因,在舞城這兩本小說中一直都有著故事段落切截明顯的拼湊風格。不只每一段故事間不一定有相關,甚至該段故事從整本書來看,可能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性。讓我從小地方舉個例:《黑暗中的孩子》前三十頁,相當迅速而分明地塞進了五片故事段落。每個段落看起來都特色明顯風格強烈,讓你能流暢地讀下去,讚嘆著甚至不想停下來;但若你能仔細重看並思考,這五個段落所講的重點就算全部抽離,也不會影響這本書理論上要講的推理故事。

  就像舞城寫推理所用的推理元素一樣沒有必要,我想就算說那是垃圾搞不好舞城仍會很高興地承認。然而事實是,這些「垃圾」不管被抽掉哪一塊,對舞城作品的魅力絕對是一大打擊。

  舞城作品的價值,正存在於這些小段落所建構出的瘋狂角色與世界。


  『某天晚上,由理緒鑽進被子裡握著我右手食指,突然把全身重量壓在那根手指上「啪嘰!」給折斷了。我慘叫一聲跳起來推開由理緒。摔下床撞到頭的由理緒哈哈笑著,邊笑邊落著淚。「哈哈,對不起,三郎,哈哈哈!對不起!」』

  前面說過,《黑暗中的孩子》對我來說重點在於異常的瘋狂。「瘋狂」其實貫穿了舞城這系列下所有和奈津川相關的一切,不過在這本書中尤其明顯。舞城用極度異常到近乎崩裂的方式來描寫三郎與由里緒之間逐漸變質的情感,你可以感受到散發惡臭的噁心黏液慢慢分泌、開始溢出的畫面。故事中角色的情緒相當強烈,也因此當一切往極端的一方變質時,也格外讓人感到寒冷。

  除了對「瘋狂」變本加厲的描述之外,《黑暗中的孩子》利用了身為推理作家的三郎的身份,對小說寫作也花了不少篇幅討論(更正確地說,應該是碎碎唸)。就像推理小說作家在初期寫作總愛談推理小說一樣,舞城不同的只是他改談所謂故事與小說。三郎這樣小說家的身份一直到最後仍牽扯到結尾的撰寫──這就是我不得不批評的部份了。從一開頭我就說,會寫這本書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有可以批評的地方,我想說的就是舞城對這本書結尾的處理方式。

  我寫心得通常會盡量避開太情緒化或個人偏好的用詞,但是這裡我實在要說,《黑暗中的孩子》的結尾實在是這本書的敗筆(好吧我承認這真的只是個人喜好)。就算是撕掉最後幾張紙留個開放式結局,雖然虛了點,也會比目前的處理方式要更讓我喜歡一些。反正舞城本來就不走正道。可是我喜歡他就是喜歡他即使歪著寫仍然存在著的那種力道,然而那力道在這結尾的處理下,突然像煙一樣散掉飄掉了。我實在無法喜歡這樣的結尾,即使重看覺得好像沒那麼糟糕了,仍然無法喜歡。

  我想我知道舞城要這麼寫的原因,畢竟他老兄很早就提到小說只是某種謊言,所以某種程度上他(或三郎)是刻意在最後擺了讀者一道──因為本來是說未讀可入的,所以我也不說太多──然而可惜的是,這樣的處理除了給讀者一個回馬槍、且又恰到好處地把三郎某種懦弱的心態(容我這樣說)表現出來,但是就是少了舞城最吸引我的那股文字力道。少了這股力道,無論如何我就是無法喜歡。


  『為什麼愛這種東西能夠反過來孕育出那麼慘烈的暴力呢?愛不應該是更祥和更滿溢慈悲的東西嗎?為什麼愛有時候也能在殘酷傷害對方中成立呢?』

  最後一點我想提的(好久沒打那麼多字也累了),就是舞城所謂溫情的那一面。

  雖然我沒有特別去看別人寫的心得,但是總覺得似乎大家不太會提這個。看完舞城三本書,特別是《黑暗中的孩子》,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想笑:舞城的作品其實還滿溫情的。

  他把那股溫情藏在暴力中,藏在一道又一道的刀痕與虐待與瘋狂下。特別的是,他強調的不是愛情與友情,而是難以處理的親情。奈津川家族的設定會讓人覺得無論如何也不該談親情,但是舞城偏偏就塞進去了,還妝點得恰到好處,不致邁入濫情的那條街。

  舞城的小說,其實一直是感情相當強烈的作品。極端的情緒、家人間的羈絆與矛盾,或許舞城就只是想將所有應該放在內心克制的一切一股腦地倒出來吧?


  『由同情轉為傷人,這是人類惡意的典型表現法之一。大概是面對觸犯禁忌的事,人類特別容易疲乏吧?大概是人類的善良有一定限度吧?譬如,兩個禮拜左右還可以為對方悲傷,但是,超過那個時間就會厭煩了,開始埋怨對方害自己悲傷。』

  很難說我會不會想推薦舞城,只能說若我要推,一定是從《煙、土或食物》開始。我記得我在看《黑暗中的孩子》時曾忍不住說:我絕對不會推這本書。可是事實上我還是頂喜歡它的。不會把這本書推給一般人,是因為裡面的瘋狂太過強烈。那是舞城,舞城與他的小說。總之不適合沒看過他作品的人直接閱讀,更遑論它對我來說有致命的缺陷(當然只是個人偏好,說不定有人喜歡)。

  我仍然喜歡《黑暗中的孩子》,事實上我想它大概是三本書中最黑暗的一本也不一定,至少《世界以密室為本》結尾是那樣溫暖和平,甚至《煙、土或食物》比起《黑暗中的孩子》實在是光明到某種極點。但是它仍然是舞城,毫無疑問,壓倒性的力量,徹底的毀滅。

  不過無論如何請不要從這本書開始看,買本《煙、土或食物》吧。(←你心得掛那個標題到底是幹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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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去參加試閱活動了。這次是史蒂芬金的黑塔系列前兩本:《最後的槍客》《三張預言牌》。

  說真的,太久沒寫讀書心得,我想我已經忘了過去怎麼寫了。翻了一下,上次寫是快半年前的事,而且還是因為試閱才寫。以前一個月有三篇的,現在三個月都沒一篇。或許趁此機會抓一點感覺回來也好。(抓得回來嗎?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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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蒂芬金是以驚悚小說聞名的。雖然社上雷斯里很喜歡他,不過我還是一直沒怎麼注意。會選他的書來試閱,單純只是因為我想要看「小說」,我想看一些不見得多麼有華麗文筆,不一定有什麼深刻內涵,但是能讓我看「故事」看得很愉快的小說。

  所以由此可見史蒂芬金就這樣被我歸在這類作家裡頭。XD(不過我得老實說,我似乎從沒認真看過他的任何一本小說,只有因為社課看過一些短篇罷了。)

  黑塔系列是史蒂芬金所嘗試的奇幻作品,這次試閱為前兩部曲,最後的槍客與三張預言牌。內容主要是講槍客羅蘭追尋黑塔的故事。書中的世界和現實世界有一些重疊的地方,類似現實世界中的過去──中世紀氣息,或是未來──毀滅後的第二文明。書中的世界和現實世界也有一些交錯的地方,有如某種因為死亡而連結的過渡通道。

  我想有些話必須擺在前頭,第一部《最後的槍客》對當時的我,有一種無趣的煩悶。我說了我是因為想看故事而選史蒂芬金,我想要不動大腦地沉在那些精彩刺激、好萊屋式的故事裡,但是不幸地第一部無法滿足我當時的目標(也或許只是因為那時我想睡覺)。我是不討厭它,也不至於看到睡著,但是我也沒有看小說那種沉入其中的感覺。直到第二部《三張預言牌》才出現改變。

  看完了好幾天,現在回想,第一部最後的槍客其實並不「無趣」,而是可惜在那時的我覺得「不完整」。史蒂芬金架構了那樣一個世界,死亡與荒漠與殘破的現實世界片段,他在氣氛的描述上是很成功的,但或許是因為他只把它設定為第一部,設定為某種序曲似的存在,所以如果讀者無法融入(無法了解),便會使很多內容雖然寫得漂亮,卻會讓讀者沒有共鳴,無法感受。

  不過這種狀況因為第二部而改變。我得老實說,這次試閱一次給兩本是聰明的決定。

  第二部,作者開始揮灑他說故事的能力。劇情相較於第一部,變得緊湊而吸引人。

  (在這裡容我插個話。對這本書我不得不抱怨,它把人格分裂(正式來說是解離性人格,不過人格分裂比較通用)譯成完全錯誤的精神分裂,兩種完全不同的症狀又被混淆,實在是不倫不類。不曉得是否原文就把這兩個詞弄錯了,大眾誤解已經夠多,連小說翻譯也要來上這麼一筆,真是看得我很想拿筆從頭畫叉到尾。)

  總之第二部《三張預言牌》,完全滿足當時我不想動大腦只想看故事的願望。史蒂芬金對故事的行進安排得相當漂亮,主角羅蘭的世界與現實世界的接軌恰好可以抓住讀者的眼光。直到第二部看完了,我又回頭看第一部。不曉得是此時期末考完睡得比較多了,還是因為是第二次看的關係,我發現原本被我叫悶的第一部變得比故事性較強的第二部更耐看。(稍微離題一下,看了一些最近的作品後,突然能看到文筆成熟、不會彆彆扭扭的小說,真是舒服。有名氣有經驗的作家還是有品質保證。而這,原本是作家最基本應該具備的能力。或許是現在書都出得太多太快了吧。)

  今天剛好在公車上和路那姐聊到這次試閱,那時我講了幾句話,大概就是我對黑塔前兩部的想法吧。總而言之,看的時候似乎第二部比第一部精采,可是看完以後我發現我比較喜歡第一部。『好像對外在世界視而不見,而是沉溺於荒涼的夢境地獄裡;那些夢境失去了控制,掙脫惡臭撲鼻的潛意識沼澤,傾巢而出。』這段是羅蘭在鎮上第一次看到活死人的描述,重讀時,我突然發現這段文字和這本書的味道有些莫名的相似。從書名你就看得出來,「最後的」槍客,羅蘭有種絕望的強韌,走在偶爾浮現殘破文明的荒漠,追尋早就不被當一回事的黑塔。羅蘭的掙扎與對黑塔追尋的執著構成這本書的主軸,他的世界比現實要虛幻些,遭遇卻又比現實要殘忍些。

  我想這本書會吸引我回味的,反而不是當初拉回我的目光的第二部,而是第一部中偶爾出現那現實世界的碎片,和那種違和感帶來的氣味。毒品與鬼草,死亡與復活,以及那個健康的男孩,那個一天天遺忘過去、一天天再度走向死亡的男孩。很難說這本書的故事吸引我,但是以耐看性來說,它對我而言的確是勝於第二部。

  本想重看一次再來寫心得的,無奈現在跳出許多事情得處理,沒法說要重看就重看,只略翻了第一部(好吧,Atwood在我手邊也是另一個原因)。感謝皇冠李小姐體諒學生剛好才期末考完,讓我們多延了一週寫心得(雖然一週前就已經看完了,但是要寫心得又是另一回事XD)。黑塔好像有七部吧,希望能繼續看下去。:p

  突然發現,結果上大學到現在,還是沒看過史蒂芬金的任何一部驚悚小說。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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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了很久,很心虛的吸血鬼心得。

  其實很早就看完這本書了──比原本預料的還要通順好讀(這真的讓我訝異了一下),所以雖然那時在寒訓,還是沒兩天就看完了。可是過年放假就懶了下來,反而不常待在電腦前,當然更少有機會寫一篇心得了。

  照慣例還是要說一下,這是一個試閱活動,出版社(大塊)送書給讀者,讀者讀了以後寫心得貼在Blog上的活動(而事實上我已經超過期限了)。雖然如此,我還是照自己的想法來寫,或許客氣些便是。XD


  吸血鬼在許多作品中一直出現,各式各樣的設定與身份。大蒜、十字架、聖水或陽光,吸血鬼怎樣會死、怎樣會沒事,幾乎十本作品就有十種不同的細微設定──事實上為此我還在看刀鋒戰士時和小四的弟弟解釋一番(看電影好像也被我看得很忙碌)。而《卓九勒伯爵》(又譯德古拉)大概算是第一本正式把吸血鬼從鄉野奇談化為一部小說的作品(咦,應該是這樣沒錯吧?錯了請糾正我一下,我趕快改。XD),基於現在吸血鬼已經被寫到爛(容我這樣說)的狀況下,我其實是抱著看熱鬧的心態來讀這本小說的。

  這樣說好像有點欠扁,算了。

  不過整體來說,感覺倒是出乎意料外的通順易讀。當然在用字遣詞上是有點不屬於這個時代,這應該是翻譯時照著原文的味道來翻的,不過就整個故事和架構來看,仍是相當容易閱讀。

  到底幹嘛我一直強調容易閱讀...大概是我用看《歷史學家》的心態來看這本書吧。Orz 同樣是用一篇篇書信日記串成的《卓九勒伯爵》,僅僅是用此作視點轉換(第一人稱轉換),一篇和另一篇記錄間完全不會有任何連接不起來的狀況。即使這群人馬分成兩路進行,彼此跳躍的文字記錄仍然很清楚,不會錯亂。

  這本書大致上可以看出現在吸血鬼設定的原型,故事本身很規矩地進行,還算是容易抓住讀者目光。可惜的是驚悚刺激的感覺在現在或許已經不那麼明顯了,畢竟吸血鬼題材已經發展到某種枯竭的程度(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想要創新些什麼能夠刺激讀者的,大約不是很容易,更不提這本書屬於這麼早期的作品,所以想拿吸血鬼當賣點好嚇人,是有些不恰當。不過它的情節進行順暢,雖然掺雜許多舊時代的語句(?),仍不會影響到故事進行。事實上,書中描述被吸血女子隨著日子的變化,即使現在看來仍然相當漂亮而吸引人。

  除卻「吸血鬼經典」這個特點外,《卓九勒伯爵》這本書比較讓我注意的反倒是那種舊時代的氣息和語句,當然還有角色的描述。像是那個時代男性自恃的紳士風度,以及女性的柔弱與被保護的習性,現在看來都很新鮮。即使是「堅強的女性」,表現堅強的方式放在現代來看,還是讓我忍不住想抱著書笑著打滾。『親愛的老公若知道我一個早上哭了兩次......他會擔心死。我要裝作堅強的樣子,掉淚的時候,絕不讓他看見。我想這是我們可憐女人要學會的一件事......』

  當然還有一群男人擔心女人受到驚嚇,決心要保護女性的紳士氣度(其實只要想想剛開始男人自己被嚇到幾乎精神錯亂,就會覺得還滿有趣的)。這個和什麼性別意識沒什麼關係,單純只是看到時代隔閡形成的觀念差距覺得頂好玩罷了。大概是因為覺得太有趣了,所以有什麼淒美的感情看起來也不淒美了,男人對感情的禮讓和紳士態度,在這本書中簡直到了一種不可思議的程度。

  這本書雖然厚,雖然時代較久遠,不過故事的流動順暢,鋪陳的氣息古老,可以看出它被推為吸血鬼經典是有它的原因(好吧,說不定最大的原因只是因為它是第一本XD)。有興趣的可以去書店翻看看,真合胃口了再買──喔,我要順便推一下插畫。這插畫風格很特別,不知怎麼地我還頂喜歡的,毫無道理。

  現在書出太多,買書都要計較一番才是。:p

  最後再記一句話:絕望有它鎮定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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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訓間抽空拿這本書當作清醒的某種媒介,於是把它看完了。

  之所以說是清醒的媒介,是因為《機率遊戲》這本書若能用一句話來概括,它大概就是那種精采刺激沒冷場的小說。一般來說這類小說很容易一不小心就流於通俗娛樂,讓人雖然應該看得放不下手,心裡又忍不住要喊:「啊又是這種電影小說。」不過這本書裡頭又掺進了一些專業領域中的東西好讓人分神,不至於會有類似的通俗小說中常見的所謂「精采刺激」而感到疲勞。

  大致來講大概就是這樣的小說。(那到底是什麼樣的小說...)

  故事大綱,簡單來講就是主角在經過某些意外的刺激後,無意間激發自己預知未來事件的潛能。這件事情被某些秘密機構發現後,無所不用其極地想利用這個實驗體開發出人類這種特異功能,所以主角開始一邊與那些人對抗,一邊保護自己和身邊的人,一邊試圖搞懂到底這一切只是藥物試驗造成的家族性精神分裂幻覺,或是真實存在的事件。

  書中掺雜了機率統計的概念、某些好像很有名但跟我沒什麼關係的數學歷史或定理,還有當你想要刺激時不可少的動作片畫面,以及間諜特務等等好像很專業的武器與任務執行小知識。

  書背有一句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的書評,我覺得拿來描寫這本書還頂恰當(至少和我的感覺差不多):「以尖端科技為內餡,動作場景為糖衣,包裹出一部佈局縝密、情節緊湊的驚悚小說。」(這是驚悚小說嗎?算了)

  「下棋就像人生,大衛。」他父親說道:「每顆棋子都有它的功能。有些很脆弱,有些很強壯;有些在剛開始時不可一世,有些卻在結束時變得舉足輕重。你必須用到所有的棋子才能獲勝,就像人生一樣,是不計分數的,你可以輸掉十顆棋子但仍然贏得比賽,這就是下棋的精髓──你永遠有反敗為勝的機會,致勝法門就是隨時掌握棋盤上的狀況,並在對方出手前先發制人。」
  「你是說預測未來嗎?」凱恩問。
  「預測未來是不可能的事,但如果你對當下情況有足夠的了解,那就可以掌控未來。」
  其實看書名和前面的故事大綱,大致就可以構想出這部小說會如何進行。拿預測未來和機率來炒冷飯怎麼能炒得起來?我闔上書後想了一會兒,大概就是前面提到的,作者加了一些好像很專業的東西進去。

  作者亞當‧弗爾本身是學統計的,所以書中會出現數學知識其實相當正常(或許對一個不想認真了解的讀者來說,這些知識有些過多。不過基本上都算在可以愉快地看下去的份量中)。另外又由於主角是個普通人,所以作者也安插了個非正常人來幫助他逃離那一切追補。該名探員(或說是特務,或說是殺手)看待事物的方式可以說是屬於另一層世界的目光。書中隨筆提到的專業訓練和槍械名詞等等,也算是為這本小說添了一些新奇的地方。

  沒了這兩項添加物,這本小說大概就像沒了任何宗教知識的達文西密碼一樣無趣吧──這麼說或許並不公平,其實我並不喜歡達文西密碼,不過我還算喜歡這本書,至少以娛樂休閒的角度來看是如此。

  不管怎麼說,它至少好幾次在我想與床舖掙扎奮鬥時把我給叫起床了。

  至於角色,這本書我沒想到什麼好說的,所以也就不提了。有閒可以翻看看,單純從娛樂角度來看這是本還不錯的小說。

  腦袋有點空盪盪的,大概是凌晨一點多就醒來的結果。先去看地獄新娘去,這篇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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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寫兒讀作業寫得那麼趕,再加上我覺得過去寫過的那本《灰姑娘逃婚記》其實很適合,所以考慮拿這本書充作其中一篇。另外兩篇或許寫《默默》和《基地》吧。
  總之是過去在MSN Space的文章,現在順便轉過來。看看日期好像是前年的東西了。

--(以下轉錄)

11月5日
《灰姑娘逃婚記》(Just Ella)
  好吧,我真的來寫了。或許我只是找藉口在逃避作業,總之我是有些良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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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妃,沒有人能夠阻止那些謠言的,人們都寧可相信有守護仙女以及......以及......呃,只要你祈求,神明即會主持公道──也不願意認為是妳掌控了自己的命運。」

──《灰姑娘逃婚記》



  灰姑娘艾拉,一個登上枝頭變鳳凰的麻雀。

  灰姑娘的故事大家都知道──被繼母繼姐虐待、遇到守護仙女、穿著被變出來的禮服和玻璃鞋,坐著南瓜馬車去參加舞會,回來時掉了一隻鞋,後來被王子找到,從此和王子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幸福快樂的日子。

  再看看書名吧,《灰姑娘逃婚記》。好書名,這下子會發生什麼我們全都曉得了。

  經典童話是許多人幼時的良伴,灰姑娘、白雪公主、睡美人,孩子或多或少都看過。但是當孩子長大了呢?這些『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開始變了質。人們認清那是童話,某種偏離了現實的完美、幸福、單純的故事,有著音樂、花園、漂亮又陷於苦難中的公主,與解救她們的王子。

  正是因為它們太過完美又太過出名,許多已經不是孩子的青少年與成人總是忍不住在它們頭上動土。就不說這本書了,許多同人小說也為它們動過手腳,其他也有不少近代出版的書本在它們完美表面下塞進了許多腐臭生蛆的爛肉、扭曲殘酷的現實。

  ──好啦,又不是在寫作業,這些廢話我掰不下去了。

  原本我以為它是寫灰姑娘進宮後發覺一切不如她所想的那麼美好,過多的拘束讓她忍不住逃離之類──說真的,這些我也可以寫上一大串──不過作者倒是獨具巧思地把童話本身也改編了。在這裡稍微離題一下,就我所見,這些經典童話的翻版之作有兩大類,一種是改寫童話本身,這個比較常見;另一種在比例上則少了些,也就是續寫童話之後的故事。《灰姑娘逃婚記》就書名與整個故事來看,是屬於後者,也就是續寫《灰姑娘》這個故事。不過作者聰明地用穿插的方式將整個童話也改寫了。

  於是灰姑娘這個傳說即使在艾拉自己耳中聽來,也實在可笑。作者為灰姑娘的傳說造出了合理的真實狀況,並且幾近諷刺地將原版的傳說也插進了書中。我想書中的某段話正可作為這本書的重點之一:

  然而,只要想到那一晚的事,我心中就湧起一股興奮之情。不僅是因為我遇到了王子並且墜入情網,從此開始踏上幸福美滿之途,還因為是我自己讓一切成真的。我辦到了每個人都說我辦不到的事,我完全靠自己改變了我的人生。擁有一個守護仙女,只會毀了我所有的成就。

  這本書以灰姑娘艾拉為第一人稱,從她的觀點來寫一切。或許從上面那段話可以看出部份她的個性:艾拉是個獨立而堅強的女子,會靠自己的力量為自己的生命找到出路。除此之外,她天生有著叛逆的性格──這正是這整個故事的前因與後果。

  『妳必須知道,我們女性的天職就是受人保護,遠離一切的不愉快,如此一來,我們的心靈、我們的靈魂──以及我們的秀眉──才不至於因憂慮愁苦而受到污染。女人生來就是要像花朵一般,為世界提供顏色與美麗,我們把麻煩事都留給男人去處理。』




  以下略微牽涉角色設定,可能影響部份閱讀樂趣。




  然而我欣賞的是這本書大剌剌地指出艾拉犯了一個錯:她以為她陷入了情網。她以為她愛上了王子,但有一天她發覺那些心跳加速、那湧上面頰的潮紅、那背脊上的顫慄都只是一種幻象。她發覺她想到王子、面對王子時再也經歷不到這種感受,於是一切宮中的束縛都顯得可笑而沒有意義。

  接著她發現了原來王子也不愛她。

  喔,王子,就來談談王子吧,這個俊帥、迷人、優雅又完美的生物。

  「王妃。」他說道。他的嗓音低沉渾厚,恰恰符合世俗期盼,完美絕倫,一如他身上散發出來的氣質。

  作者在這個角色的改寫上毫不留情。他空洞,麻木不仁,是個有著漂亮外表、完美氣質的殼子。他有一堆智囊團,教他如何表現出一個王子該有的尊貴優雅。他的一切都有人替他打點,該說什麼話,該走哪步路,沒有一件事是他自己下的決定。他像個電腦螢幕,忙著替別人展露他們灌給他的東西,接收到什麼,就展現出什麼,沒有自己的思想。

  所以,一旦事情超過別人幫他想好對策的安全範圍,他就不知所措了。因為沒有人教過他怎麼面對那種狀況。於是我們看到他像個三歲小孩(這可是書中用的詞),扭曲著臉發脾氣,因為眼前的事情和別人告訴他的不一樣。

  因此,他也不知道怎麼面對決心將牌攤在桌面上的灰姑娘艾拉。

  王子怒火激增,他的目光在房間裡四下狂掃。「妳必須聽我的!」他強調道,「身為這個國家的王子,我命令妳在我回來之前都必須待在那張長椅上。」
  我開始邁步走向門口,王子則是一臉的目瞪口呆,彷彿從來沒有人違抗過他的命令。

  王子形象的崩毀很有趣,艾拉鄙夷的神色更是大快人心。

  艾拉當初之所以被沖昏了頭,是因為她急於離開她繼母的家,也是因為她急於展現自己。艾拉接著漸漸注意到自己之前的感覺都是一種誤判。這些檢視自己的過去、並解讀自己行為的元素,在這本第一人稱的書中進行得非常自然。艾拉不是個愛情小說裡為愛沖昏頭的小女孩,也不是似乎看透人生的世故女人,她介於兩者之間,更嚴格地說,她在這本書中也進行了態度上的轉換──這種應該很制式無趣的概念,因為這本小說是如此輕鬆易讀,所以說教的意味很淡,感覺起來也不那麼老調重彈。


  總而言之是本輕鬆的小書,故事性也完整,休閒之餘可以看看。


--

  上個週末開始寫,寫到一半懶得寫下去了,今天才又挖出來把它寫完。

  不過文本閱讀分析這項作業,我開始考慮麥克安迪的《默默》了。一切等期中考完再說。

  我還想過《安娜‧卡列妮娜》呢...Orz 當然是因為寫過心得,做起來至少在角色那一題會比較輕鬆。不過其他題就沒輒了,期中考後不可能有時間重看一次,因此作罷。

--(以上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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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聲的小說,我第一次看這本書是在國小。

  第一次看這本書時我並不特別喜歡──當然不討厭它,只是也不特別喜歡。我不喜歡朱小梅在書中的個性,至少在結尾之前都不太喜歡。這本小說的主角朱小梅出生在一個類似貧民窟的芭蕉鎮,上那兒的芭蕉鎮小學。她一直認為自己比其他人還要優秀,認為自己只是被這個家庭和這個出生給拖住了。事實上,由於她努力要表現自己,她在學校的表現的確比其他同學要好一些;只是這種情況在艾麗絲來了以後,就完全改變了。

  『她穿著一條水藍色的裙子,和一件奶油色的襯衫,整套衣服沒有一絲皺痕或是鬆脫的線頭......淡金色的長髮用金銀彩釉髮夾束在腦後。耳朵上是兩朵鈕扣般大的、細緻的金玫瑰......兩道濃密的睫毛,輕輕偎在那雙深藍色的大眼睛上。她真是我一生之中所見過最美麗、最優雅、最高貴的人了。』

  在此之前,讀者的角度所看到的都是朱小梅希望逃離芭蕉鎮、朱小梅看不起其他人以及她對她家庭學校生活的描述,但是完美的艾麗絲來了之後,朱小梅的重點很快地轉移到這個從芭蕉鎮以外來的聰明女孩。『艾麗絲的一切是那麼令我震撼,使我急著想讓她知道,在芭蕉鎮小學裡,至少有一個人和她一樣,是滿園叢生的雜草中,高高挺立的花朵。』

  作者將朱小梅對艾麗絲心態的轉變寫得很詳細又很迅速。由於這本書是第一人稱寫就,所以所有觀點都由朱小梅出發,正好切合了朱小梅極度在乎自己、將所有焦點放在自己身上的個性──這是這本書讓我欣賞的其中一個點:作者利用第一人稱視點,將朱小梅自我主義的特質描寫得淋漓盡致。

  甚至朱小梅為了讓自己高人一等,她還有個說謊的壞習慣。只是書中從不明確地說「朱小梅說謊」,作者只是讓朱小梅一直說話、一直說話,讀者看到她能流暢地搬出那麼多顯然與事實相反的謊話,總也一邊想笑,一邊為她捏一把冷汗:因為她實在不太會說謊,老是讓自己自相矛盾。不過顯然朱小梅的細胞裡並不存在尷尬因子,她總是那麼怡然自得地──出口成謊。

  『但是,當我在鏡前檢視自己的容貌時,卻忍不住想到艾麗絲。我忽然非常希望自己長得像她,談吐像她,衣服像她,儀態像她......還有......我希望她願意讓我做她最好的朋友──即使我討厭她。』


  一直發展到故事最後,芭蕉鎮小學舉辦了例行的野營,活動結束的最後一晚,每組學生都要上台表演一齣自己編的戲劇。我想故事就不用說得太多(要不是因為兒讀老師沒看過這本,我也不打算說那麼多),我想說的只是,在最後的結尾,作者很完美地把所有人都聚在一起,把所有心結解開。之前班上有個同學說她看這本書哭了好幾次,那必定不是難過,而是高興的感動。小孩子這樣的嫉妒,與說來簡單又頂微妙的人際關係要怎麼解決,其實應該很簡單,即使不是作者的大家也能編出許多似乎完善的和解辦法;但或許是我的成見,應該很少再有人能像作者蘿冰‧克蘭一樣能寫出這樣面面俱到的結尾。我指的結尾可不只是如何把故事解決而已,還包括了她用來收尾的方式──可真是符合朱小梅充滿喜感的誇大性格。


  (以下有可能影響閱讀樂趣,請自行考慮跳過)(不過這本不是推理小說就是了XD)


  我喜歡這本書,但這不代表我喜歡朱小梅。我想這是因為朱小梅這個角色其實直到結尾都沒改變。朱小梅有很多正常人會有的情緒,而且因為她是小孩,所以她也毫不掩飾地表達出來。小說的結尾,朱小梅還是沒有一點改變。事實上,她的自我中心和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的感覺之所以會消失,只是因為她看到了艾麗絲脆弱的一面,只是因為艾麗絲先釋出好意,只是因為她遇著困難而其他人來幫她──所以朱小梅才變得不那麼咄咄逼人,所以朱小梅才對艾麗絲轉趨溫和。

  朱小梅有太多機會可以看到許多人的好,只是她太少看別人,卻花太多時間看自己。只有到最後這一刻,她才發現很多人不是只有她討厭的那一面。

  她有著很強的自尊心,她對自己要求很高,這讓她普通而平常的生活變得很難過。之所以會說不怎麼喜歡朱小梅,也只是因為她最後仍是被動地「先」接受到他人的好意,「才」小小地釋放自己的善意。不過,或許轉變都是這麼來的也不一定。

  最後錄一小段和這本書的故事其實無關,但是由我們讀來還頂有趣的句子:『圖書館員是很容易對你著迷的──要是他知道你也認識其他圖書館員的話。我猜想,那是因為他們老跟書本守在一塊兒,而忘了世界上還有其他東西。』(我可沒說我同意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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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一本了,等會兒排成word,再把不該出現的東西修掉就可以去睡一下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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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曠野迷蹤》、《沉默到頂》,兩本小魯的書,當然是為了兒讀才借,但是兩本都還不錯,所以寫。

  《曠野迷蹤》,談生命與死亡的青少年小說。故事內容很難寫,大致上是一個男孩基特搬到他祖先的故鄉後,遇上另一個奇怪的男孩艾司庫的故事。艾司庫喜歡召集一些孩子玩「死亡」的遊戲,他從基特搬來就開始注意他,主動接觸他;基特發現自己不知不覺會受他的吸引,最後也跟著去玩了那個遊戲。

  後面當然還發生了一串事,不過說真的,我不覺得講這本書的故事有什麼好玩的。

  這本書的筆觸完全不像少年小說,它對於心靈、故事、虛實交錯與時間推移展現得很細膩。基特是個喜歡寫作的孩子,他喜歡把他爺爺講的故事寫下來。他最後寫的那篇虛構故事穿插在小說中,為這本書融進了一些不同的味道。

  艾司庫這個角色很容易吸引讀者的目光,他很突出,很特別。然而不管怎麼說基特才是主角──他的個性,我看完好久,回頭再想過才感覺到:這是個很容易受氣氛環境影響的孩子。

  整個故事中的掙扎與痛苦,都奠基於他的這個特質而成立。毋寧這樣說:艾司庫負責創造詭譎的氣氛,而基特負責全盤接收、昇華提煉後,再將那種精細的黑暗、沉滯的不安騷動陳列在你面前。看看,基特從一開始會受艾司庫的影響,到後來甚至受他自己的作品影響。銀孩兒、過去的幻影幽靈、故事裡痛苦地要她的孩兒的母親,基特難以好好入眠,他過得愈來愈不安穩,逐漸消失的爺爺和令人不安的艾司庫佔據了他的心思,一點一點地挖去他原本乖孩子般規律的好寶寶生活。

  『他們的身形飄忽不定、若隱若現。但我看到他們洞大的眼睛,黑色的皮膚,聽到他們高八度的竊笑聲,我知道他們和我在一起,這些古老礦坑的小孩。』『我把視線投向荒原,眨眨眼,又看見他們,飄忽瘦小的身形在我視線邊緣出現,我聽見他們的竊笑,他們的耳語。』

  這是在說那些遠古的、瘦骨嶙峋的礦坑孩子。基特從某次「死亡」後就不停會看到這些孩子。

  那只是其中一個例子罷了。你可以說他天生就有這樣的感應力(那些祖先一脈留下血統什麼的,畢竟這是這故事的基調),不過我更喜歡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本小說:基特是個很容易受氣氛環境影響的孩子。基於他的這個特質,整個故事才能如此順暢地帶出那些騷動不安的生與死。

  作者在書中寫了很多面向,彼此間卻不會混亂。光明漂亮的部份並不讓人覺得天真,死亡卻顯得飄忽而如此接近。這些孩子太早走進死亡。

  直到現在看到封面,基特他爺爺那粗啞的嗓子所唱出的古老礦歌似乎還在耳邊──『當我年輕力壯好兒郎,嘿,嗨,我好採......』


  《沉默到頂》。特別版少年推理小說。XD

  主角是個叫作康諾的少年,這是他與他的朋友布藍威的故事。有一天,布藍威的妹妹摔到了地上,狀況很嚴重,保母薇薇安尖叫著要布藍威打電話叫救護車,可是就在電話接通的那一剎那,布藍威突然不會說話了。就從那一刻開始,布藍威就再也無法開口說話。這也就是這本書為什麼叫作沉默到頂。

  然而,事情開始出狀況,小寶寶的情況相當不好,漂亮的保母薇薇安──英國來的互惠學生──則說應該是布藍威把孩子摔到地上的,當時所有狀況都指向這個結論,然而事實是這些只來自於薇薇安一個人的證詞,另一個在場的布藍威卻無法開口說話來為自己辯白。身為布藍威的朋友,康諾決定相信他,他要找出事實的真相。

  看得很過癮的一本青少年小說,聰明的小孩,聰明的姐姐瑪格列特。

  布藍威不能說話,即使能說話也有些東西說不出來。當你在看這本書,你看到的是單方面證人的證詞,接著慢慢才帶出一些不對勁之處──某些矛盾,某些會引起你注意、也會引起書中角色注意的小地方。

  在發掘真相的過程中,作者緩緩地加入了家庭問題,還滲進了一些友情與愛情的議題。這些東西作者加得很緩慢、很小心,甚至和小寶寶被摔的真相牽連了起來。

  容我離題一下,我喜歡小魯的書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它雖然還是常常處理一些少年小說中會有的老套的東西,但是筆法與手腕總是漂亮得讓我也看得下去。

  《沉默到頂》有著細微而清楚的線索,剛好每一小段都足以引起讀者的好奇心,甚至會讓人有種:「啊,我好像快懂了」的感覺,因此故事少有沉悶之處。它對於親情友情愛情(迷戀)的處理也很恰當,不會流於老套而讓人懶得看下去。謎底並不怎麼「驚人」(嘖,我就是看推理的啊...),但是謎底背後的成因、演變卻隱藏得很剛好(也揭露得很剛好)。

  其實這本書看完,想想它整個去挖掘到底發生什麼事的感覺,和看《惡意》有點異曲同工之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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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耶,寫完三本書的心得了(雖然還要再修改成作業的樣子,但至少算85%完成了),這樣今天就可以去聽社課了,回家只要再寫最後一本《討厭艾麗絲》,最後再把四本都修修就好了。

  我真喜歡兒讀的作業,能寫自己喜歡的書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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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論上兒讀作業昨天要交一份四本書的心得,不過因為實在不想熬夜寫,所以考慮下星期再交。我自己列的書單中有這本書,星期四晚上看完了它,順便寫寫心得。

  記得是在高中的時候,我在圖書館中逛著,想不到要借什麼書,剛好這本書就排在我面前。簡單的書名很容易吸引我的注意,所以封面雖然不怎麼吸引我(該怎麼說,有點卡通化,雖然不討厭,但也不是我喜歡的封面),我還是借了它。

  然後我就認識小魯出版社了。

  高中我抱著不怎麼高的期望──我覺得它封面看起來像少年或兒童看的小說──翻開了這本書,一個小時後闔上它,我忍不住再仔細看了封面:小魯大獎小說,紐伯瑞文學獎,這幾個詞就是因為《洞》我才認識,也因為《洞》讓我連帶對小魯和紐伯瑞印上了很深的好感。

  先大概說一下內容。書如其名,這便是在說一個和「洞」很有關係的故事。主角是個男孩,他無辜地被法院判去綠湖少年管訓營,一個沒有綠樹也沒有湖、極度乾旱灼熱的地方,一個給犯了法的男孩們好好管訓的地方。在那裡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是挖洞,每天都要一個很大很深的洞,只要挖完(還得小心別被曬暈在太陽下),當天就能自由活動──只不過可能也沒剩多少體力可以自由活動了。

  書中文字的風格輕鬆而幽默(其實說幽默只是一種感覺,倒不是真的哪裡特別好笑),是讓人看了很舒服的文字,即使描寫著那酷熱的陽光與惡毒的黃色斑點蟋蜴,讀來也不知怎麼地格外輕快。主角叫做史丹利‧葉納慈(Stanley Yelnats),姓和名剛好拼法完全顛倒,這個名字來自他的祖先,而他的祖先也有故事──「一切都要怪他那又壞又髒又爛的偷豬賊曾曾祖父!」

  這句話在書中出現很多次,是他們家族(家庭)中流傳甚久的傳說,或說是笑話。傳說總是會變質,而書中就用穿插著不同字體的段落,寫出了他曾曾祖父傳說的原始故事。於是史丹利雖然自己在這個時空懵懵懂懂跌跌撞撞,讀者卻在作者帶領下看到了事情的全貌──這作者可真會佈線。

  真會佈線。你看看久遠的過去發生了一些事(喔,那又壞又髒又爛的偷豬賊曾曾祖父),不久之前發生了一些事(瞧瞧史丹利是怎麼掉到綠湖區的,你很難說這個意外有多麼巧合),現在發生了一些事(好個挖洞的工作),於是所有人都湊到了一起,久遠的過去拉出了一條條線,像是蜘蛛細細繞成一張網,這條拉過去,那條牽過來,一絲一絲纏成一團,每一條線都有它的目的,每一個無心的舉動都影響了故事的結尾,於是最後全部回到原點。

  這本書整體結構很完整,少年小說該有的東西都有,讀者會跟著書中角色的步伐走。一切都安排得好好的,沒有一個環節被漏掉。書的封底寫了「這是一個關於罪與罰以及救贖的黑色幽默故事」,或許這還不能精確描寫《洞》的內容,不過算是大致符合它帶出來的感覺了。我喜歡它那種誇張的文字,喜歡它那樣精妙的佈線與收線手法,也喜歡作者能輕鬆地描寫艱苦真實生活。每一絲感情上的掙扎、身份的隔閡、壓迫與瘋狂,竟能寫得童話一般流暢到殘忍。作者偏不把它們寫得如何感人,或許是因為作品年齡層定位,或許是他自己的風格,然而若是你停了下來,那些東西總讓人感受到心底好像有一段隱隱的震撼迴盪。

  以一本青少年小說來看,我相當喜歡這本書,不管每一個細節你想怎麼評斷,它的整體得分都很高。無怪乎愛屋及烏我會連帶喜歡上小魯──即使在當時小魯所有的書中,我明明只看過這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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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讀作業第三本。可能頂多再在這貼個一兩本吧,最喜歡的那本還沒輪到。這本書在作業選的十本書中算是我滿喜歡的一本。色彩強烈,內容處理精簡又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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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魯比魯傻(SA LU BI LU SA)》
作者:鈴木康司 出版:青林國際(2006)

  輸入書目資訊時,看到「譯者」項讓我愣了一會兒:這本書需要譯者?

  事實上,這整本書沒有任何有意義的文字,有的只是無意義而不停重覆、顛倒的音節罷了。書名《傻魯比魯傻》就是一例。這句話有任何意思嗎?沒有,而這種音節文字就是整本書中充斥著的唯一文字。

  我讓這本書極度鮮豔華麗的色調與原始強烈的筆觸給吸引,鈴木康司這本書相當有特色,是在別的作品中看不到的。不,甚至不只是畫面的特色,這本書的主題故事展現、文字的運用(對,雖然沒意義但至少還是文字)都融合成相當完美的一部作品。

  書中在談的是兩個國家或說兩個族群──姑且就稱作「傻魯比」和「比魯傻」好了,雖然我實在不知道這兩個詞是不是代表這兩個國家,不過看起來很像。傻魯比和比魯傻中的族人因為一次狩獵剛好追上並殺了同一隻獵物,憤憤不平下,兩人就回自己族中和他們的王報告對方如何如何不對──當然我不知道他們實際上說了什麼,不過鈴木康司所繪出的豐富肢體語言足以讓讀者猜出他們所說的話。接著,兩個王都生氣了,立刻發動軍隊出戰,最後戰場上屍橫遍野,該逃的也逃了,只剩下一隻禿鷹飛了過來,將原本引發戰爭的那隻獵物抓走,回到自己巢中與牠的同類共進大餐。

  那些無意義的音節文字將整本書蓋上了一層明快的節奏。兩個族群說話的內容雖然無意義,但是音節卻完全顛倒。讓我舉幾個例子,前一頁傻魯比人說:「魔奇 魔奇」,後一頁比魯傻人就說:「奇魔 奇魔」;傻魯比若說:「祖拿卡 傻魯比 比累 魔奇」,比魯傻則說:「奇魔 累比 比魯傻 卡拿祖」──這句大概是整本書中最長的句子了,正是兩個人回去向自己的王告狀時所說的話。兩方人馬所說的話完全不同,但卻明明一模一樣,這本書就在這些快節奏的無意義短音節文字中迅速走向戰爭,隨即兩方皆消亡,讓禿鷹魚翁得利。

  有趣的是如果你重翻這本書,你會發現那隻禿鷹幾乎出現在每一頁中。牠成了這次戰爭始末的見證人。

  在開始我說了這本書根本不須要翻譯,但是重新翻它卻讓我發現那些中文字有時別有趣味。像是將SA翻成「傻」,在你已經知道整本書的主題是「戰爭」後,讀起來不知道該說是會心一笑,或是搖頭無奈。

  我特別欣賞在最後一片死寂的戰場上,一直默默在旁邊看著的禿鷹飛出來抓走死掉的獵物,口中叫著「傻魯比魯傻!傻魯比魯傻!」的畫面。那種感覺,大概沒有從頭看過這本書的人是無法感受到的。因為從一開始,我們讀者就看著兩邊人馬用「傻魯比」和「比魯傻」在說話,因此到最後整片喧囂退去,禿鷹口中叫著「傻魯比魯傻」再飛過一片屍體的荒野,這本一直都是如此熱鬧歡樂的書突然透出一股荒唐淒涼之感。

  鈴木康司那種充滿整個畫面的豐富色彩、原始而有力量的筆調、短音節快節奏的使用,與他對整本書架構的充份掌握,讓這本書對我來說成了一本相當不錯的繪本。他將「戰爭」的主題輕輕涵括在一片熱鬧瘋狂的色彩當中,使許多童書難以避免的教條意味消去,這讓我相當欣賞他的這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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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今天)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在一天之內寫了共一萬字的繪本心得。

  事情是這樣的(懶得看閒話請直接往下拉),因為考試和作業的關係,星期三之後我才空出時間做星期五的這份作業。然而週三晚上偏巧要練柔道到十一點多才能回家,回家後忙著輸入問卷資料直到兩點,所以我就自然而然地一覺到六點。(這真的不是我想要的,可是我聽不到鬧鐘)

  也就是說,我只剩昨天(四)一天,來寫完十本繪本的心得。

  週四上午打工,下午上課,晚上社課,接著又要十點多才能回到家。我不得不利用打工的時間開始寫心得(幸而昨天上午不會很忙),連便當都買好了,打算中午也不離開,這樣一個早上加中午拚下來,寫了四本心得,最長的寫了超過一個半小時,最短的也差不多快要一個小時。字數算一下,每篇都超過一千字(很不幸,我把寫網誌的習慣帶過去了)。也就是說照這樣算下去,平均一篇一小時,一千字,十篇總共就是一萬字。

  身旁工讀生瞥了一眼我的螢幕:「你寫那麼多幹嘛?我當初都隨便趕出來的耶。」
  不是字數多就代表認真啊,親愛的同學,要知道我是連故事大綱一起寫下去的。

  總之我利用下午上完課到晚上社課前的一個小時,又寫完了一本。週四晚上回家就開始挑戰剩下的五本書,一路寫到四點多,中間還發生了找不到書的事件,結果我還是寫完了(是的,你沒看錯,我在找不到書的狀況下仍然寫了兩千多字。)

  雖然我並不喜歡繪本,但是寫了還是寫了,我把比較不那麼濫竽充數的心得稍微刪修、分次貼上來好了(不過因為是心得,所以故事情節也就無所謂爆雷不爆雷了,我是以老師為對象而寫的,而老師幾乎每一本都看過)。其中也有少數是我喜歡的書,但是畢竟是作業,不能完全隨心所欲便是了。

  今天貼兩篇,是同個作者David Wiesner 的作品,第一本書有中譯,《瘋狂星期二》,不過我沒拿到(是說這本書文字少到就算寫的是德文也沒關係);第二本我就不清楚了。他是屬於畫風寫實而字少的那種繪本作家。以這次作業來說,我對他的喜好度在十本書中大概是排在中間的。以下主要是寫書中的故事(抱歉,實在拗不出什麼心得),因為自己看看覺得沒什麼內容,所以就把後半節收起來,想看的再點進去看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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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為什麼,這本書一直讓我想到露絲‧藍黛兒。這毫無道理,西默農的文筆和她明明完全不同。

  好吧,除了這本書一樣是犯罪小說以外。

  《給法官的一封信》是西默農的代表作之一,整本書就是一個已被定罪的(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殺人犯寫給法官的一封信。

  你要看了很久很久,才知道他殺了什麼人。

  這個身為醫生的殺人犯從現在寫回過去,再從過去寫到現在。他閒扯了很多枝微末節,連他自己都說自己廢話太多:『拉拉雜雜的小細節,請原諒。這些都無關緊要。』可是,或許可以這麼說,正是因為這些無關緊要的、散步一般的文字節奏,讓西默農的這本小說變得特別。或者說這是在我看過的犯罪小說中少數如此閒散自在的殺人心理描寫。

  嘖,這麼說好像又不太對。只是或許是因為文字簡單的關係,即便是醫生描寫他多麼急切、多麼難以壓抑的一股衝動,在整本書中感覺起來就像是一滴水滴到乾燥的土壤裡,沒兩秒就消去。那些掺雜其中的痛苦渴望就這樣被其他日常描寫給淹沒了。

  到底醫生殺了誰,又是為什麼,我就不說了。不過仔細想想,有趣的是醫生自己也沒說清楚到底為什麼要這樣做。喏,你可以說醫生瘋了,但是他又顯得那麼理智,西默農行文也如此清晰而簡單,你實在忍不住要去認同他。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是第一人稱寫作,不過這本書是我看過的犯罪小說難得讓我可以很直接地「套進」犯人的角色、覺得一切理所當然的故事。(這可不代表我認同那種心態。我能認同瑞普利系列作中犯罪者逼不得已的掙扎痛苦中,但我卻是站在金魚缸之外看;顛倒來說,我能自然套進西默農筆下這個主角的身體裡,但我可沒說我認同他。)

  醫生開始變得不正常的部份,在很後面才開始展現出來。他的殺人動機完全來自心理層面,和錢財仇恨等等完全扯不上關係。文中並沒有說出什麼心理名詞,大概是因為這樣,即使明知他這個想法不對、那個想法有問題,我仍然覺得一切很自然流暢。

  啊,流暢,真是的,我怎麼沒想到用這個詞。這本小說流暢得像水流過陰暗的水管一樣。裡面的角色,醫生、母親、第二任妻子雅萌黛,還有瑪婷,以第一人稱來說,西默農能用這麼簡單的文字將他們刻劃得如此清楚,實在厲害。我承認我一直覺得第一人稱的小說不好寫,特別在其他角色的刻劃上。

  這本小說用許多零碎而片段的回憶支節開頭,一點一點地撿起過去的線頭,最後繞成一顆完整而鮮豔、生命奔放的毛線團結尾──殺人。『用手!不是很美嗎?它難道不會給您想越過界來的欲望嗎?』

  我欣賞西默農能用如此流暢的文字寫完整本書。真是犯罪小說中的清流──如果「清流」兩個字可以這樣用的話,我很樂意在此使用。

  『他無法了解,我費盡心力,我想證明我是在意識清楚之下預謀殺人。』
  『聽見了嗎,我的法官?預謀殺人。』
  『在意識清楚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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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不知道我到底喜不喜歡這本書,今天看了第三次,結果我更困惑了。

  當初聽眾人一致推薦《銀河便車指南》(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說它是多麼有趣、幽默、令人愛不釋手的經典小書,這讓我對這本書心生好奇而買下閱讀(它打折後不貴嘛)。可是第一次看完的結果和沒看一樣,我並不討厭它,但也不特別喜歡它。書中的打趣文字和輕鬆的諷刺,對我來說剛好在我的笑點邊緣浮浮沉沉──好像很好笑,可是又笑不出來。

  書中某些段落的確讓我想要噴笑(書末馬文那句話真是經典一擊,就算整本書都忘光了我也忘不了這段情節),但是更多的地方,好像看著臉上寫著「我是笑點」的非笑點在我面前跳啊跳,讓我不知道到底該笑不該笑。

  到這裡,聽起來好像我不喜歡這本書。可是那只是我第一次看的反應。前陣子為了帶本輕薄短小的書出門,隨手又挑了這本(說是說笑不出來,可是真的有些點很有趣),沒想到第二次閱讀的經驗和第一次完全不同──老天在上,我完完全全被這本荒謬又無厘頭的搞笑小說給收買了。我從頭看到尾,心裡就從頭笑到尾。福特的謬論、無限非或然性動力太空船的荒唐、深思平靜又有威嚴地道出「四十二,」乃至那隻鯨魚和牽牛花,一切都莫名其妙地讓我發笑。

  容我舉些例子,雖然我懷疑這些例子這樣被我拖出來還有沒有效果。
(得知地球毀滅後,亞瑟努力試著把這個事實建構在自己腦袋中)
  英國已經不存在了。這他明白──不知怎地他明白這一點。他再度嘗試。美國,他思忖,不在了。他無法理解。他決定重新從小處開始。紐約不在了。沒反應。美金,他想著,永遠跌到底了。有點輕微的震動。每一部亨佛利‧鮑嘉的電影都被消滅了,他對自己說,這讓他大受震撼。麥當勞,他想道。再也沒有麥當勞漢堡這種東西了。
  他厥了過去。一秒鐘後他醒過來時發現自己哭著要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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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書中書)
  很久很久以前,在遠古時代的迷霧中...(略)...那個時代的靈魂是勇敢的,賭注是高昂的,男人是真正的男人,女人是真正的女人,半人馬座的毛毛小生物是真正的半人馬座的毛毛小生物。而大家都敢於面對未知的恐懼,成大功立大業,勇敢地分割沒有前人分割過的不定詞──帝國就這樣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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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似乎不讓自己知道任何我的秘密。但是,」他又想了一會兒之後補充說明,「這我可以了解。我這人根本完全不能信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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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攻擊突然無預警停止後)
  「好吧,」福特說:「我去看看。」
  他看著其他人。
  「沒人要說,不行,你不能去,我去吧?」
  他們都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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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個重要的銀河文化都傾向經歷三個不同且明顯的階段,也就是生存、質疑和世故,又名如何、為何和何處的三階段。」
  「比方說,第一階段最重要的問題是:我們要如何弄吃的?第二階段的問題是:我們為何要吃?第三階段則是:我們去何處吃午餐?

  總之,就是完全無厘頭的搞笑。為什麼第一次看沒感覺、第二次看會笑、第三次看有點想笑又不那麼想笑呢?我也不知道,唯一的解釋就是它的笑點剛好在我的標線附近,偶爾浪高一點,就忍不住從頭笑到尾;退潮了,就只能默默看完大半本書。(畢竟真有些地方說不好笑是騙人的,只是沒辦法截幾行字就表達出來罷了)

  由於想先去睡覺,所以就先不說什麼了。這實在是很可愛的一本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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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只忍不住提一點,不過這和這本書其實沒關係。深思解答出「生命、宇宙與萬事萬物」的終極答案「四十二」後(這段文字真是讓人捧腹),它用一個問句反擊瘋哥和廢柴的錯愕不解:「老實說,吾以為問題在於汝等並不確知問題為何。」

  這可說是書中一個小小搞笑橋段,或許也是想反諷由解答回去擠出問題的行為──好吧,我不要再廢話了。我只是想說因為這學期的課程談不少資訊尋求行為,讓我對這句話特別敏感罷了。(所以以下可以跳過)

  很多時候,人們其實並不能確切說出他們的問題,這是探討資訊服務時最容易被誤解的狀況。我們習於假設,人們有問題時一定能明確表達出來,我們也假設人們永遠知道自己的問題到底是什麼。但是除此之外,還有些時候人們其實說不出來、表達不出來,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即使他們可能堅持自己知道)。

  今天看到這段,突然和昨天的課程連起來了,如此而已。離題到此結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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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是大哉問!生命、宇宙及萬事萬物的終極大問!」瘋哥咆哮。
  「然也,」深思帶著寬容蠢貨的態度說:「然究竟乃何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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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那姐那裡被點到名,一個有關閱讀的串聯活動(Link here)。我說等我暑訓結束再寫,現在結束了,所以該寫了。
  基於那些題目很難只回答特定某本書,所以我用我自己的方法回答。反正我的地盤,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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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本你不只讀了一次的書

  好問題,從最初談起,那會是《自然科學寶庫》,一本寫給孩子的注音版大雜匯百科全書。我從只會讀注音開始看它,一句普通的句子,得花上好幾分鐘才能讀出來──我得ㄅㄆㄇㄈ,一個字一個字拼,所以常常拼了兩個字就忘了第一個字怎麼唸。幸好小時候我很無聊,所以這樣拼音的過程我可以重覆好幾次。
  這本書造就我自己認字的基礎,也是為什麼小時候大人和同伴認為我很聰明的原因。這本書被翻得太過破舊,幾乎沒有一處是白的,還滿是膠帶修補的痕跡(這得感謝當時只會爬著流口水的小堂弟,他有一陣子的興趣是撕我的書)。

  幼時回憶到此結束,其實這題我想回答的是麥克安迪(M. 安迪)的《說不完的故事》和喬斯坦‧賈德《紙牌的秘密》。

  《說不完的故事》在我很小的時候曾看過翻拍電影的部份,留下的記憶只有明明就是長得很長的白毛狗的生物(其實那是祥龍)。一直到國小四年級參加營隊時,有一天晚上起床跑廁所,被一隻很大的蟑螂驚嚇到,睡不著,所以隨手拿室友帶來的這本書看,一個不小心就這樣看完了。直到數年後母親偶然買了《說不完的故事》和同作者的《默默》,我才真的開始入迷。

  《紙牌的秘密》也是在國小四年級看的,當時到外婆家,很無聊,舅舅把這本書塞給我。原本看書名以為是講紙牌遊戲的無聊書籍竟是一本小說,把它帶回家的我一看不能自拔,從那時成為賈德的書迷。國中有一段時間對這本書極為著迷,幾乎連續一個月,每天要看它一次才肯入睡。這大概是我對一本書做過最瘋狂的事。(它被我翻得太過破爛,所以高中後我又買了一本新的還給舅舅)

2.一本你如果身在沙漠時想讀的書

  那麼熱的地方,誰讀得下書......
  輕鬆的短篇吧,《銀河便車指南》,或是《愛麗絲夢遊仙境》這種不用大腦的小說(漫畫可以嗎?我莫名喜歡《娃娃看天下》系列)。

3. 一本令你發笑的書

  完全沒印象,很少有書是因為讓我發笑而留下印象的。小時候看戴晨志寫的小故事算吧,不過後來就膩了。赤川次郎是輕鬆而不用大腦,但是還不到笑出來的地步。這題跳過。(揮手)

4.一本讓你哭的書

  這題比上題還難......我從不看會讓我不舒服的書,就算是感傷的小說,我也不記得哭過。這題也跳過。(茶)

5.一本你希望是自己寫的書

  《說不完的故事》(對不起,小時候太愛這本書了)。
  小時候想過三腳三部曲,國小我很迷這三本書。奇怪,我想過要寫的都是青少年小說。
  十二國記系列也不錯,不過太長了,如果是我寫,現在大概早就膩到懶得寫了。(事實上我沒在追這套書很久了,後來只是因為前面都買了,水平也還不錯,所以後面就跟著買下去而已)
  邊境大冒險系列我也曾想過,不過要找到一樣的插畫家才有意義。嘖,果然都是青少年小說。

6.一本你希望從未寫就的書

  會罵到人,這題跳過。(茶)(就所有我批評過的嘛...)

7.一本正在讀的書

  咦,剛好沒在看耶。不然就池袋西口公園4《電子之星》好了。接著應該是看這本書。昨晚翻完了池袋西口公園1和2,早上趁空翻完3,所以理論上接下來我會跟著看4才對。話說,這本書可能榮登少數我喜歡的短篇小說──雖然是系列短篇。節奏恰好,文筆剛好對味。不過老實說我還沒有認真思考為什麼我會喜歡這系列,只是看了三本下來,感覺還不錯便是了。等我想想再說。

8.一本讀來有意味的書

  題目的意味我看不懂......(喂)
  既然看不懂,那就點Atwood的《末世男女》好了(←完全不負責任)(喔,Atwood我愛你,的書。)唔,其實如果要點她的書,或許《使女的故事》會比較適合這個題目。《末世男女》只是味道對上我罷了。
  《八百萬種死法》算嗎?不過這本書我只看過一次,而且我真的不懂題目想問什麼,所以就當不負責任發言吧。

9.一本改變你一生的書

  沒這種東西。沒有一本書可以改變我的一生,我的一生不會被一本書改變,除非哪天地震,櫃子最上層的精裝《史記會注考證》砸到我的頭上。

  不過有時是會有一兩本書,剛好讓我產生某種閱讀方向的改變。好比第一題回答的那本百科全書,讓我一直到四年級前都對百科全書有種特殊情感。對那時的我來說,如果所謂的看電視就是包青天,那麼看書當然就是百科全書。這樣的習慣讓我小學六年幾乎完全不需要讀自然課本、上自然課時在下面偷看書(老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能全部拿一百(這就是為什麼老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亞森羅蘋《玻璃瓶塞的秘密》也是莫名闖進我閱讀生涯中的一本書,在它之前我沒碰過推理小說。它闖入的方式是,在國小圖書館的借閱記錄中出錯,我在完全沒聽過這本書的狀況下借了這本書。幸好每天跑多次圖書館,讓我和圖書館阿姨混得很熟,所以在我在架上找到這本書後就沒事了。但是我的套書閱讀癖好在看到左邊一排藍綠色福爾摩斯、右手邊一排黃色亞森羅蘋時被引發。這五十本兒童注音版小說,和漢聲姆指系列一起在我國小的閱讀佔了很大一席之地。

  《哈利波特》讓我第一次聽到奇幻這個詞,也開始對它感興趣,所以也可以提一提。

  克莉絲蒂系列,這真是莫名其妙出現在我生命中,還把我推到今天這一步的書。我在高中對它著迷,大學因此對推理小說研究社產生毫無預警的興趣,結果因為在社員中我有全集(也看完全集)所以被迫成為「你應該很懂克莉絲蒂吧」的指名對象,因此害得我不得不再多看幾次以彌補我那完全不可靠的記憶,最後因為不小心看太多次,結果社課開克莉絲蒂、專欄寫克莉絲蒂、心得也不知不覺挑克莉絲蒂來看。總之真是莫名其妙又難以理解的惡性(?)循環......(倒)

  《使女的故事》,光憑你讓我看到Atwood就應該提一下。(喔,Atwood我愛你)

  其實照我這種回答方法,前面提過的書大多都可以放到這題來回答。所以還是就此打住好了。(紙牌的秘密和說不完的故事也可以,這樣沒完沒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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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寫完了耶......(認真而且照原題意回答的,大概只有一半吧。)
  不點名,因為我不確定有誰在看這裡,也不確定有在看的人有沒有興趣。不過如果有人願意跟著我串聯,請引用或回覆一下,我會跟去看的。XD

  這篇的回答以我的記憶,還有乖乖待在架子上的書為主。那種被埋在深處、看不到又不小心被我忘記的書,請節哀,我總有一天會看到(想到)你們的,可是現在這篇已經來不及了。
  話說這篇又證實了小時候看的書對一個人的影響最大,記憶也最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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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訓指定閱讀,話說這篇從暑訓回來就寫了,寫到一半就被忘到現在...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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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訓讀書會時,我說了一句話:如果在我高中看到Atwood前看到這本書,或許我會改而迷上卡蘿‧古德曼(Carol Goodman)。還有一句話還沒說出來的:可惜,親愛的Goodman小姐,你來得太晚了。我承認我有點興災樂禍的意味。

  『我想有時當你習慣了壞事後,最好是接納那件壞事,而別試圖改變它。因為如到機會去改變,卻偏偏搞砸了,那會多嘔?如果那是你的最後機會,那又怎麼辦?』

  《海之魅惑》和Atwood到底有哪些因素相像讓我說會喜歡上它們呢?唔,它們的廢話都很多,不同的只是海之魅惑的廢話比較開水一些,而Atwood的廢話文字比較複雜一些罷了。不過終歸廢話很多的狀況,是那種拿筆來刪,四面可以刪掉三面的廢話多(好吧,我承認我說的是海之魅惑。Atwood我可捨不得)。

  這本書是本以溫柔、浪漫、童話與藝術包裝好的推理小說──讓我用直接一點的話來說:它在一篇推理小說中塞進了一堆完全沒關係的文字。喏,讓我們來看看吧,這故事由一個女孩從小聽她作家母親講海豹女子的童話,一直到母親去世,女孩長大了,試圖去追尋被視為聖人的母親過去到底真正的生活是什麼景況、去追尋她母親從未出版的第三部完結篇小說手稿,從而扯出某次落軌慘死案與竊盜案。

  在這個故事裡,要直線的話,當然可以很直線,但是古德曼沒有這麼做。光是開頭部份她就塞了許多學生寫的童話故事,而這些東西在小說主線上都是不必要的。忘了是誰,好像是路那提過:「一般書籍由你操控看書的速度,而這本書,你只能乖乖地跟著它自己的速度慢慢走。」回家來想想,這段話還說得真是精準,就是這個樣。

  我原本預期這本書是那種將線索埋在早年的童話中,直到最後你才突然理解,原來那些母親說的床頭童話與出版的小說中暗喻了那些事件的真正狀況。呃,我原本想的東西是沒錯,但是作者埋得太好了,即使我看完整本小說還是不懂到底哪些東西是線索。這在這本書原本的安排下算是──至少對我來說算是──致命傷。

  不過我很同意曲辰在讀書會說的話,唔,他是怎麼說來著?「這本書大概有一百頁都可以刪掉,但是就是多了這一百頁,讓它變得與眾不同。」

  『你有沒有想過,愛麗絲,提出這些問題可能很危險?有些人可能受到傷害。』

  關於女主角與她的母親,女配角和她的母親,這些關係在暑訓討論會中說過了,我一時之間也懶得再提。不過描述女主角母親形象的往事中,有一件一直留在我的記憶裡:飯店裡有一個客人說她的東西不見了,當在飯店工作的母親從房間中找出來其實只是遺失的胸針時,客人指控是女傭拿給母親偷偷放回去的。『我母親二話不說,悄悄走出辦公室,命令行李員將明頓太太的行李搬出套房,把她在停車場的車子開到飯店門口,打包上路。飯店帳單一筆勾消,她還告訴明頓太太,如果她將來再到這個地區,請另找飯店。』

  多麼明快果決的作風。光是這段話就讓這個角色立刻收買了我。

  『如果要付出這種代價,我寧可不知道真相。』

  你不能期望在這本書裡看到達文西密碼那種電影小說式的迅疾風格(我相信如果你這麼期望,不用看到一百頁你就會想摔書),但是如果你能接受那樣緩慢如海面般平穩的波動──換句白話點的形容,如果你能悶得過那些對推理來說是廢話的文句──又如果你和古德曼小姐頻率相符,那麼在這本書之後很可能你會對她的作品入迷。

  即便闔上書,你腦中仍會繞著海豹女子童話開頭的那句話:『當河流被大海淹沒前,在太陽和月亮之間的某塊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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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被我寫得像是推薦這本書嗎?我沒有喔,我只說「如果你和古德曼小姐頻率相符的話──」不過個人覺得這本書值得看一次,至於要不要買,那我就不斷言了。
  題外話,它一直讓我想到席尼‧薛爾頓的《血族》。雖然老實說我已經對這本書記得不太清楚了,但是由於故事演進方向(唔,雖然忘了有沒有關係,不過好像不可以說太多),就是一直會想到它。哪天有空或許來翻翻血族~不過目前這本借出去了。

  下面順便錄一段也是關於女主角母親的文字。

  有一天,她和蘇菲剛把我帶到門口,我就在台階上大哭大鬧。「大發脾氣,」蘇菲說,「因為你的便當盒給搞錯了。你母親也十分惱火,但有個修女走過來告訴她,如果你是她的小孩她會怎麼處理。『是嘛,』你母親頂撞她,『也許這就是上帝要我做母親而要你做修女的原因。』那也成了你在天主教學校就讀的最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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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芭‧拉希莉(Jhumpa Lahiri)的長篇小說,上次我看她的作品是《醫生的翻譯員》,短篇集。

  相較於短篇小說,我的確還是比較喜歡長篇。拉希莉的小說有她自己的特色,不管在故事內容上,或是味道上。她的文筆沉著,對印度文化心理的描寫深入(我想應當也很正確,雖然我不懂這些,不過若非如此作者應當不敢描寫得那麼細),不管是在平日生活細節上,或是一些角色對文化差異形成的想法上。

  看完其實也說不出什麼故事內容。大概就是一對印度夫妻在美國生下了兩個孩子,由於父親過去曾在一次火車意外中,因為身邊放著俄國作家果戈里的書,翻動的書頁引起救援人員的注意而獲救,所以便將他的兒子(主角)取名為果戈里。「同名之人」指的便是果戈里,他長大後因為一直厭惡自己的名字而改名。這本小說從他母親開始講,一直講到果戈里長大。

  鍾芭‧拉希莉的故事節奏平緩,但是沒有一個段落讓你感到累贅。她筆下的人──從《醫生的翻譯員》起我就有這種感覺──有一種無形的漠然與無助感,但並不會讓人感到沮喪,因為文字寫來是那麼平淡而理所當然。

  「名字」與「歸屬」在這本書中是兩大主題。果戈里即便改名倪克熙爾,書中在第三人稱的角度仍然叫他果戈里,只有一次轉換了稱呼,而那個章節是從果戈里的妻子的角度來寫。倪克熙爾這樣,倪克熙爾那樣,這種寫法像是在寫另一個殼子,在寫果戈里所扮演的另一個角色。那有種奇怪的違和感,你明知這兩個是同一個人。

  歸屬問題,我記得在醫生的翻譯員裡就有提過,不過現在懶得去翻舊網誌的心得。由於提到了種族與國家的問題,果戈里身為移民者的父母親必然會面對這樣的掙扎,父親有工作,這還好,然而那甚至造成了母親的產後憂鬱症(事實上書中從頭到尾沒用到這個詞,你知道,作者就只是描寫而已)。即便到了第二代,也就是果戈里和他的妹妹那代,歸屬問題仍然存在──他們可是在美國文化之下誕生的印度人。父母家鄉的一切都令他們窒息。

  我討厭看種族、歸屬、挫折、無助之類的小說,那會讓我不舒服(嘖,這句話我說過幾次了?現實生活中已經有那麼多令人無奈的事物,小說又何必也來這套呢?)。不過我想我喜歡拉希莉的《同名之人》。我喜歡她的筆調,包裝完美如流水般無痕的徬徨與憤怒。那些角色的轉換與變化、控制穩當的節奏,她像個熟練的指揮家那樣笑著處理一切。

  這本書給我的印象比《醫生的翻譯員》好太多了,雖然它們的味道仍然相似。不過我一直就不喜歡短篇,可惜了。我想這單純只是因為我不喜歡短篇所造成的吧。

  (容我再加一句話,從書裡作者介紹的照片看來,鍾芭‧拉希莉還頂漂亮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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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克氏的書當真爆血了,從研習營為蚊子抓狂起,我就預言總有一天我會把蚊子夾到內頁而爆血留屍在書上,現在,因為走在路上看書時發現右手停著一隻蚊子,左手拿著克氏《池邊的幻影》就砸下去。唔,真的爆血了。(野蚊子果然好打,和家蚊比起來毫無警覺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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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在集訓中心床上滾來滾去,把史蒂芬金的《惡夢工廠I》看完了。由於這是短篇小說集,史蒂芬金名牌幾乎是掛定了驚悚與恐怖小說,所以我很理所當然地會聯想到國內(似乎很盛行的)短篇驚悚小說──更正確地說,是極短篇驚悚小說。

  我知道這樣隨便地劃分不是好事,這麼說好了,「以我過去看過的部份來說」(這樣總不會偏頗了),這些短篇小說的模式大多很像。是那種你第一次看會被嚇到(說不定還會著迷),第二次看、第三次看、第N次看時,就會發現你很快能抓出作者寫這些小說的邏輯。

  換句話說,你就再也感受不到那種第一次被嚇到的感覺。

  讓我這麼說好了,就像是推理小說中的敘述性詭計短篇一樣(讓我解釋一下敘述性詭計,簡單來說,就是作者在文字上稍微玩弄一些技巧,讓讀者想錯方向。也可以說是一種以並未真正騙人為基礎的謊話技巧)──事實上,我所指的那些短篇驚悚十有八九玩的都是這一招,只是作者們或許並不知道這種技巧已經可以擴充並延伸成為推理小說中的一種奇妙類型,那是種若非讓人嘆為觀止,就是一不小心就會讓讀者想撕書的方式。

  雖然讀過這類短篇驚悚的人或許知道我在說什麼,只是我想我還是說得太模糊,所以讓我隨便舉個極短的例子好了(我不想用這種廢文佔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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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墊起腳,從門後拿下圍裙穿在身上,雙手繞到頸後攏起頭髮綁了起來,再將圍裙在身後綁了一個鬆鬆的蝴蝶結。她轉開收音機,隨著音樂哼起那首老歌,嘴角拉起一抹幸福的微笑──晚餐時間快到了,她將擺好一桌豐富的美食,再與友人快樂消磨一個晚上。
  冰箱裡一片雜亂,撇了撇嘴角,她想著晚點得把廚房整個清理過才是,隨後取出需要使用的食材,在流理台邊擺開一串花花綠綠瓶瓶罐罐。她用沉重的菜刀處理大塊的肉類,同時放了兩、三鍋水到瓦斯爐上燒著。洗菜、挑菜、切菜,零零總總地處理著準備熬湯的材料。喏,湯總是比較花時間的,得先處理,其他料理就簡單多了。
  友人是刻意來陪她的,因為她先生老是不在家,她愈來愈鬱鬱寡歡,朋友們決定替她消解憂煩。「工作嘛,你們知道的,他很忙。」她總是說這些話,但是她知道她先生到底上哪去了,她知道了很久,只是她不願爭吵,所以她永遠等他回來。「總是這樣的,男人玩膩了就會回家。」她看著鏡子笑著安慰自己。
  湯滾了,她拿起杓子嚐味道,滿意地笑了笑就把鍋蓋蓋上,轉成小火,回頭處理其他料理。現在開始炒菜時間也差不多了。事實上,是有些趕,或許廚房得等晚上或明天再收拾了。
  半個小時後,三兩好友按了門鈴,她連忙擦乾雙手跑去開門。「坐一下,」她說,「我才剛炒好菜,等我端出來。」朋友們笑著要她別忙,轉身拿出個蛋糕說要給她驚喜。「你最喜歡的黑森林蛋糕喔!」她們笑著說。
  她眼中閃過歡樂的光芒,高興地笑著接過來,準備先放到一旁,待飯後再一起好好品嚐。她從雜亂的流理台上清出一塊空位先放著,再連忙把菜給端出去,跑了兩三趟,全部擺置完後,她才想到該回來將蛋糕放到冰箱。
  廚房真是亂成一團,她可不讓她朋友進來。用食指勾起蛋糕上的蝴蝶結,打開冰箱,一旋身便輕巧地把蛋糕放了進去。沒想到一不小心把裡頭的東西給碰掉了。
  嘖了一聲,她彎腰撿起那顆眼珠放回冰箱。她丈夫漂亮的眼珠。啊,反正他剩下的肢體也不多了,人類的肉還真難處理,比豬肉難多了。她對那顆殘餘驚慌表情的頭笑了笑,伸手順了順他的頭髮,然後關上冰箱門。
  吃晚飯的時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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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這樣的東西(不知不覺竟然還是寫了那麼長),對於習慣這類極短篇小說的人來說,這是老套到極致的一種故事:妻子殺了外遇的丈夫再煮了當料理。光是這個我就看過至少四、五篇,當然,這還有很多變化,不過我就不說了。(既然是自己寫的東西,我實在忍不住批一下,一般女性應該是隨手煮飯隨手收,像女主角這樣,煮完飯就亂成一團的習性,實在不怎麼好。不過我懶得修了。)

  為什麼說它有敘述性詭計的味道?拿上面那篇為例(先別批它,我只是寫來舉例而已),作者早就應該說而沒說的,就是女角處理的食材與冰箱內容。作者把那些不正常的東西(人屍)當作日常事物而隨便略去,直到最後才說妻子拿來當食材的是丈夫的屍體。瞧,理論上沒有騙人沒錯,這就是為什麼我說那是「以並未真正騙人為基礎的謊話技巧」。如果運用得當(請先別管這篇例子),文筆熟練(...我說請先別管這篇例子),又遇上從未接觸此類型的讀者,結果往往是皆大歡喜,讀者驚喜與驚嚇交加,作者暗自偷笑得意。

  這種東西隨手可以寫上一大堆,通常不外乎分屍報復、鬼魂靈異之類的題材。太過濫行,以至於我早已對它們厭倦。即便真有人寫得好,你再看下去,十有八九若該作者的作品愈來愈多,你會喜歡的作品數量便愈來愈少。那好像是一種通則似地,同一個作者能玩出的變化就是不多。如果作者有他自己的風格便罷,但是在這種形式下,由於模式太過固定,所以實在難玩出花樣。(我想總有人能另闢蹊徑,但或許是我看的不多,追一個作者也追不久,所以我所看到的總是剛開始讓人驚喜,接下來就愈來愈僵化,或是水平極度不穩定。)

  這種東西愈玩只會愈窄,但是它是很好入門的模式,因為簡單,所以易學,只是要先抱好被某些讀者搖頭笑一笑丟一邊的心理準備。

  國內短篇驚悚還有什麼是夠特別,又能吸引讀者的呢?我不知道,因為膩了,所以很久沒再看這些東西了。前幾天會借史蒂芬金,純粹是覺得有名的作家應當看一看罷了。(說真的,對國中的我來說,克氏怎麼會被人稱呼為舉世聞名的作家我實在很難想像。我根本沒聽過她的名字啊(喂))我不會對史蒂芬金的東西著迷,但是他寫作能力和國內一些寫手相比的確純熟許多──說真的,看到一半,我就跳出讀者的角色了。國內寫手很多習於描寫小地方、小東西、小氣氛,對整個故事的文字駕馭能力便比不上真正作家了。因此,常常只能吸引小眾──雖然死忠,還是小眾──的讀者支持。

  嘖,瞧我有什麼立場道別人的是非。以上請當我作胡言亂語,若有惹人不高興的地方,請回頭看看上面那篇例子,笑一笑「也不過如此」就氣消了吧。(說真的,上面那篇例子還真把我整篇批過的所有錯誤全犯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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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訓第四天,明天星期五後就可以休息一個週末。右腳起水泡,左腳小腿拉到,手上出現不明瘀傷。其實我還頂享受全身肌肉酸痛的感覺,除了這會讓我有些行動不便、起床時全身喀啦喀拉響之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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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週開始柔道暑訓,基本上週一到週五都住在新體旁的集訓中心,否則六點開始晨訓,總有一天我會通勤到抓狂。住集訓中心的意思就是:沒電腦。因此雜記如果沒什麼事,大概也不見得會寫。(唔,現在我在學校計中,可是計中離新體還頂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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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看完了傲慢與偏見。不愧書名如此稱呼,書中果然滿滿是傲慢與偏見。女主角莉琪的母親是個膚淺到讓人(讓我)受不了的女人,唯一好的是,這種人很容易應付,因為你只要稍微熟悉,大多可以輕易主導對方的想法。父親是個開明的好爸爸,幽默而理解他的孩子。而姐姐琴恩更是個大好人,那種溫柔又總是看人好的一面的那種好人,更好的是她看待事情還算理性,也頂成熟。

  猶記國小看這本書,腦中剩下的記憶就是男生女生繞了很大一圈,心底東猜西猜再加誤會又解誤會,最後終於快樂牽手的故事(不過其他的就忘光了,我連為什麼叫傲慢與偏見也不知道)。現在重看的想法,其實男女主角已經算是很會直話直說了,不管是告白、回應、信件解釋等等──或許可以說,正是因為太會直話直說了,所以才會讓彼此都生氣吧。不過,唔,我比較欣賞這樣的態度。

  那個時代──或說書中那個時代──對於愛情的觀感有些奇怪,至少在書中的描寫裡,似乎所謂愛情就是看上對方的外貌。即使是兩情相悅的人,也要說是因為她怎麼美麗怎麼漂亮,或是眼睛怎麼吸引他,就是不會說因為她的內在(不管是知識、才藝、應對)讓他深深著迷。內在是附帶於外貌之上的,情人永遠只會因為對方的外貌而離不開目光。甚至判斷人品也用同一套標準,「可是像他這樣英俊好看的人,是不會說謊的啊!」(喔,原句我一時翻不到,不過差不多是這樣的句子。)奇怪的是書中描寫的愛情都是認真的,絕非那麼膚淺,只是書裡在愛情心境描寫上完全著重於外貌,多少讓我覺得有點不習慣。那感覺就像是明明你很愛你的情人,但是卻一定要說你多麼為他外表而著迷才能取信於人一般。或許是那時的觀念就是這樣吧。

  還好我不生在那個時代,不過話說我也沒什麼內在可言。(喂)

  最後是喜劇結尾(這算爆雷嗎),大家都開心,膚淺的還是很膚淺,恩愛的還是很恩愛,幼稚的還是很幼稚。書中對門第之見的描寫很輕,雖然老是有人在碎碎唸,但是從不讓我難受。為金錢而結婚也沒什麼不好的(唔,應付得宜不就好了嗎?大家都快樂啊),總之是個愉快的結尾。

  其實就整本書來說,我還頂喜歡男主角的,除了他竟然讓一位女士聽到他說她長得不怎麼樣之外。老實說,他告白的內容我還真能體會,那是種發覺情感竟完全背過去理念而馳的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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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訓第一天(昨天)就到圖書館搬了十幾本書回來放床頭,噗,我又回到沒被子沒枕頭只有一塊木板的睡覺環境了。倒是,生平第一次主動借的簡體書,是一本Atwood的研究。虧得我看得出來它的譯名,阿特伍德還是什麼來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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